㈠ 化學試劑生產廠需要哪些資質
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涉及危險化學品的還要有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
㈡ 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應具備什麼資質
營業執照(工商局)、安全生產許可證(安監局)、項目建設驗收報告(環保局),產品生產許可證(質監局)。危化品經營許可證(公安局)
㈢ 新建化工企業需要辦理哪些證件
營業執照,危險品生產許可,危險品銷售許可,倉儲證等,還有車輛運輸許可,場地要達到消防要求。
化工是「化學工藝」、「化學工業」、「化學工程」等的簡稱。凡運用化學方法改變物質組成、結構或合成新物質的技術,都屬於化學生產技術,也就是化學工藝,所得產品被稱為化學品或化工產品。
發展趨勢:
我國正處於工業化和城鎮化加速發展階段,部分石油和化工產品仍有較大增長空間,民營企業應找好切入點,充分參與到石化產業的發展中來。烯烴、部分有機原料等缺口仍較大的產品、天然氣、輕烴等低碳新材料、新型專用種化學品等高端產品,將是「十二五」期間具有較大增長空間的領域。
在石化下遊行業,「十二五」期間應發展高端有機原料、合成橡膠、煤制天然氣等,加快淘汰傳統煤化工落後產能。
「十二五」期間,石油和化學工業規模將繼續穩步壯大,總產值年均增長率將達到10%以上。到2015年,全行業總產值增長到16萬億元左右。
目前我國的工業化進程尚未完成,城市化處於高速發展期,住房、交通的發展對能源、原材料形成大規模需求,未來相當長的時期內石油和化學工業仍有較大發展空間。石化、化工是國家支持的重點領域。
具體來看,「十二五」期間石化重點開發渣油沸騰床加氫、懸浮床加氫、靈活焦化、重油催化裂化等技術,符合國Ⅴ標準的清潔燃料技術,催化裂化煙氣脫硫脫硝技術,乙烯裝置的裂解、分離、深冷、精餾等先進控制和優化技術及副產物綜合利用技術,合成樹脂、合成橡膠高性能化技術,特種合成纖維生產技術,新型分子篩材料、催化劑載體和制備新技術等。
㈣ 化工廠需要哪些證
法律分析:營業執照,危險品生產許可,危險品銷售許可,倉儲證等,還有車輛運輸許可,場地要達到消防要求。化工是「化學工藝」、「化學工業」、「化學工程」等的簡稱。凡運用化學方法改變物質組成、結構或合成新物質的技術,都屬於化學生產技術,也就是化學工藝,所得產品被稱為化學品或化工產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 第四十八條 鋼鐵、建材、有色金屬、石油、化工、制葯、礦產開采等企業,應當加強精細化管理,採取集中收集處理等措施,嚴格控制粉塵和氣態污染物的排放。工業生產企業應當採取密閉、圍擋、遮蓋、清掃、灑水等措施,減少內部物料的堆存、傳輸、裝卸等環節產生的粉塵和氣態污染物的排放。
㈤ 化學品生產許可證怎麼辦理
依照當地安監部門的規定,經當地市級人民政府審批同意辦理化學危險品生產企業的新設立審批手續後,再進行三同時審查合格後,向當地安監部門提供相關的資料,申請辦理化學危險品生產許可證.一、新設立手續申報資料A、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的新建、改建、擴建建設項目申請資料:1、建設項目設立安全審查申請書;2、具備相應資質的評價機構出具的安全評價報告;3、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或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和復印件,提供原件供核對,下同);4、有關建設項目的規劃(選址)許可文件(原件和復印件);5、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或個人出具的可行性研究報告;6、原料、中間產品、最終產品或者儲存的危險化學品的名稱、燃點、自燃點、閃點、爆炸極限、毒性等理化性能指標;7、企業危險化學品包裝、儲存、運輸的技術要求;8、企業安全管理制度及事故應急救援措施(預案);9、企業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學歷或專業資質證明文件(原件和復印件);10、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出具的建設項目區域位置圖;11、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均加蓋章,除申請書和評價報告以外均裝訂成冊)許可條件:1、建設項目設立符合城市經濟發展總體規劃;2、有符合國家標準的生產工藝、設備或者儲存方式、設施;3、工廠、倉庫的周邊防護距離符合國家標准或者國家有關規定;4、有符合生產或者儲存需要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5、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6、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國家標准要求的其他條件。B、新建、改建、擴建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和設施,伴有危險化學品產生的化學品生產裝置和設施的建設項目申請資料:1、建設項目設立安全審查申請書;2、具備相應資質的評價機構出具的建設項目設立安全評價報告;3、規劃主管部門頒發的建設項目規劃許可文件(原件和復印件);4、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或個人出具的建設項目安全條件論證報告;5、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者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原件和復印件);6、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出具的建設項目的區域位置圖;7、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均加蓋章,除申請書和評價報告以外均裝訂成冊)許可條件:1、對建設項目涉及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了全面分析、辨識;2、准確分析、判斷了建設項目涉及的危險、有害程度;3、對安全條件進行了充分論證;4、確定了主要技術、工藝或者方式和裝置、設備、設施;5、安全設施的對策與建議符合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標准要求;6、選擇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進行了安全評價;7、提供的文件、資料真實有效。二、設計審查申報資料1、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申請書;2、建設項目設立安全審查意見書(原件和復印件);3、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或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和復印件);4、設計單位的設計資質證明文件(原件和復印件);5、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設計專篇;6、建設項目區域位置圖、總平面布置圖等相關資料(新建項目還需提交初步設計說明及圖紙);7、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均加蓋章,除申請書和安全設施設計專篇以外均裝訂成冊)許可條件:1、建設項目通過了安監部門的設立安全審查;2、由具備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進行了安全設施設計;3、安全設施設計按照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准、規范的強制性規定編制;4、採納了建設項目設立安全評價報告中的安全對策和建議;5、對未採納建設項目設立安全評價報告中的安全對策和建議作出了充分論證說明。三、竣工驗收申報資料1、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申請書;2、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意見書(原件和復印件,凡要求提供原件和復印件的,只需將復印件裝入申報材料中,未註明原件和復印件的必須提供原件,下同);3、施工單位的施工資質證明文件(原件和復印件);4、施工單位編制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施工情況報告;5、安全生產投入資金情況報告;6、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安全評價報告及其專家評審意見;7、安全設施檢測檢驗報告或有關部門的專項驗收合格文件(原件和復印件);8、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或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和復印件);9、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安全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0、安全管理制度、崗位操作規程和事故應急預案;11、建設項目的區域位置圖、總平面布置圖等設計圖紙;12、建設單位編制的建設項目試運行情況報告。(均加蓋章,除申請書和評價報告以外均裝訂成冊)許可條件:1、安全設施設計通過了市安監局組織的審查;2、安全設施由具備相應資質的施工單位施工;3、按照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文件施工或者施工質量達到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文件的要求;4、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施工符合國家有關施工技術標准;5、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經檢驗、檢測合格;6、由具備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進行了安全評價;7、安全設施和安全生產條件符合或者達到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和標准要求;8、建設項目試生產(使用)期間發現的事故隱患得到整改;9、提供的文件、資料真實、有效
㈥ 一個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需要哪些證件
我來給你解答吧:
2011年國務院修訂了《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對危化品生產企業提出了新的要求,證件方面主要有以下幾點:
1、取消了「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新增加了「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到安監局辦理,如果你生產的危化品列入列入國家實行生產許可證制度的工業產品目錄,還應當辦理「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這個證到國家質檢總局辦理。
2、如果你是新建、擴建企業,需要提供安全條件論證和安全評價的情況報告。
3、如果你生產的危化品是重點環境管理的危化品,需要到環保部報告,環保部正在制定相關管理辦法,主要從污染物排放申報的角度制定辦法,國外稱為PRTR制度。
4、營業執照,這沒什麼好說的。
5、如果你生產的危化品需要直接或者間接向水體排放工業廢水,還需要辦理排污許可證!
㈦ 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應具備什麼資質
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應具備資質條件:
(1)經營和儲存場所、設施、建築物符合國家標准《建築設計防火規范》 (GBJ16)、《爆炸危險場所安全規定》和《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等規定,建築物應當經公安消防機構驗收合格;
(2)經營條件、儲存條件符合《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開業條件和技術要求》(GB18265)、《常用危險化學品儲存通則》(GB15603)的規定;
(3)單位主要負責人和主管人員、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業務人員經過專業培訓,並經考核,取得上崗資格;
(4)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5)有本企業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㈧ 普通化學品經營需要許可證嗎
普通化學品經營不需要許可證。經營某種化工產品,只要不是危險化學品,不需要許可證。化工產品(除危險化學品、易制毒化學品、爆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銷售,這樣的經營范圍就可以了。不涉及以上括弧內的東西的話是不需要許可證的,如果需要可以在網路上搜索,上海精運算元代理記帳有限公司,他們可以做這類企業,也可以協助申請一般納稅人及進出口權,還可以融資注冊及提供市區注冊地址。
法律依據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三十三條 國家對危險化學品經營(包括倉儲經營,下同)實行許可制度。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危險化學品。
依法設立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在其廠區范圍內銷售本企業生產的危險化學品,不需要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
㈨ 普通化學品經營需要許可證嗎
法律分析:需要, 化工產品需要辦工業生產許可證。
法律依據:《化工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辦法》 第三條 凡是生產化工產品的企業,不論其隸屬關系和經濟性質,都要向化學工業部提出申請,由化學工業部統一組織發放生產許可證,其它部門和單位不得搞重復發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