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二惡英的半致死濃度是多少
對大鼠的半致死毒性(LD50),其他詳細信息介紹如下:
它是一類化合物的簡稱,英文媒體稱dioxin, 中文應稱呼二惡英,嚴格的學術名稱應該是:多氯二苯並二惡英 polychlorinated dibenzo-p-dioxin(簡稱PCDDs)多氯二苯並呋喃 polychlorinated dibenzofuran(簡稱PCDFs)
在學術界喜歡簡稱為PCDD/Fs. PCDD和PCDF是兩組化合物,由於取代氯原子的數量和位置不同,他們各有75個和135個同族體(congener)。凡是在2,3,7,8位置有氯原子的17種二惡英是有毒的,例如2,3,7,8-TCDD和2,3,7,8-TCDF是最毒的二惡英。
毒性當量:十七種有毒的二惡英對動物體的毒性各不相同,例如2,3,7,8-TCDD比OCDD毒1000倍。受污染樣品中都含有多種有毒二惡英化合物。為了表徵此樣品中的二惡英總毒性,國際上通用以2,3,7,8-TCDD毒性當量(TEQ)來定量表示該樣品的毒性(將各種二惡英同族體含量乘以其相應的毒性當量因子後,在加和)。
毒性二惡英是對人體最毒的化合物之一。由於人體受傷害的數據較少,各種動物對它的劑量反應也不相同,毒性研究還在進行,但是無人懷疑它是對人類健康極具威脅的環境污染物。
對大鼠的半致死毒性(LD50)
皮膚接觸:1-100ug/kg體重(比DDT農葯毒2萬倍)。
攝入:10-20ug/kg體重(比DDT農葯毒4000倍)。
2,3,7,8-TCDD在人體中的半衰期約7-10年。
『貳』 化學物質理化性質上哪查詢可查半致死劑量,毒性,熔沸點,特徵等等
找到具體物質可以用網路查詢
『叄』 化學品的毒性指標——半致死濃度是怎麼定義的
半數致死劑量(
LD50
):指化學物質引起一半受試對象出現死亡所需要的劑量,又稱致死中量。
性質
LD50是評價化學物質急性毒性大小最重要的參數,...化學物質的急性毒性越大,其LD50的數值越小。
『肆』 查化學品毒性哪裡查
化學品毒性哪裡查
很多企業在貿易、托運或驗廠過程中會被要求提供MSDS報告。這時,企業相關工作人員會在網上查詢相關MSDS法規和編輯製作指南、查詢一些編寫MSDS報告的資料庫,以期獲得最准確的MSDS報告製作參考。
1.1MSDS相關法律、法規信息的獲取:
從2006年1月1日開始,中央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正式開通,給獲取MSDS相關法律信息提供了很大的便利。該網站有「法律法規」欄目,可按年度檢索到所有有效的法律、法規全文,我們可充分用好這一平台進行MSDS查詢
1.2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地方標准信息的獲取
國家標准化管理委員會網站開辟了一個「強制性國家標准查詢」欄目,我們可以按關鍵詞檢索全部有效的強制性國家標准(不包括5000系列的國家建設標准和GBZ系列的國家衛生標准)。
2.如何查詢MSDS資料庫:
2.1查詢相關化工企業的MSDS資料庫
通常正規的化工企業都會花費相當的精力來維持與本公司經營的相關產品的MSDS資料庫,比如DuPont、BASF等公司都維護著一個很大的MSDS資料庫。
2.2查詢MSDS數據平台
專業MSDS數據平台的主要功能是集合各家企業發布的MSDS數據,通過一個搜索程序,為查詢MSDS報告的企業或個人提供服務。
2.3查詢相關圖書、論文信息
可以登錄國家圖書館、各地方圖書館等數字圖書館網站,在網上先行搜索和網上閱覽,確認是否需要借閱,記錄有關索取號,有數字版本的就網上借閱,沒有數字版本的就到圖書館借閱。
『伍』 化學品危害性可以通過哪些方式查詢
最好的方式就是查詢MSDS (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即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亦可譯為化學品安全說明書或化學品安全數據說明書。是化學品生產商和進口商用來闡明化學品的理化特性(如PH值,閃點,易燃度,反應活性等)以及對使用者的健康(如致癌,致畸等)可能產生的危害的一份文件。
方式可以通過網路搜索引擎來搜索或者在一些化學品網站上進行檢索;購買化學品,化學品供應商有義務提供該化學品的msds說明文件,客戶也應該主動索取該說明文件。
『陸』 危險化學品毒性程度如何識別
溶劑名稱 沸點(1atm) 溶解性 毒性
液氨33.35℃
特殊溶解性:能溶解鹼金屬和鹼土金屬
劇毒性、腐蝕性
液態二氧化硫10.08 溶解胺、醚、醇苯酚、有機酸、芳香烴、溴、
二硫化碳,多數飽和烴不溶
劇毒
甲胺6.3 是多數有機物和無機物的優良溶劑,液態甲胺與水、醚、
苯、丙酮、低級醇混溶,其鹽酸鹽易溶於水,不溶於醇、醚、酮、氯
仿、乙酸乙酯
中等毒性,易燃
二甲胺7.4 是有機物和無機物的優良溶劑,溶於水、低級醇、醚、
低極性溶劑
強烈刺激性
石油醚
不溶於水,與丙酮、乙醚、乙酸乙酯、苯、氯仿及甲醇以上高級醇混
溶
與低級烷相似
乙醚34.6 微溶於水,易溶與鹽酸.與醇、醚、石油醚、苯、氯仿等多
數有機溶劑混溶
麻醉性
戊烷36.1 與乙醇、乙醚等多數有機溶劑混溶
低毒性
二氯甲烷39.75 與醇、醚、氯仿、苯、二硫化碳等有機溶劑混溶
低毒,麻醉性強
二硫化碳46.23 微溶與水,與多種有機溶劑混溶
麻醉性,強刺激性
溶劑石油腦
與乙醇、丙酮、戊醇混溶較其他石油系溶劑大
丙酮56.12 與水、醇、醚、烴混溶
低毒,類乙醇,但刺激性較大
1,1-二氯乙烷57.28 與醇、醚等大多數有機溶劑混溶
低毒、局部刺激性
氯仿61.15 與乙醇、乙醚、石油醚、鹵代烴、四氯化碳、二硫化碳
等混溶
中等毒性,強麻醉性
甲醇64.5 與水、乙醚、醇、酯、鹵代烴、苯、酮混溶
中等毒性,麻醉性
四氫呋喃66 優良溶劑,與水混溶,很好的溶解乙醇、乙醚、脂肪烴、
芳香烴、氯化烴
吸入微毒,經口低毒
己烷68.7 甲醇部分溶解,比乙醇高的醇、醚丙酮、氯仿混溶
低毒。麻醉性,刺激性
三氟代乙酸71.78 與水乙醇、乙醚、丙酮苯、四氯化碳、己烷混溶,
溶解多種脂肪族、芳香族化合物
1,1,1-三氯乙烷74.0 與丙酮、、甲醇、乙醚、苯、四氯化碳等有機
溶劑混溶
低毒類溶劑
四氯化碳76.75 與醇、醚、石油醚、石油腦、冰醋酸、二硫化碳、
氯代烴混溶
氯代甲烷中毒性最強
乙酸乙酯77.112 與醇、醚、氯仿、丙酮、苯等大多數有機溶劑溶解,
能溶解某些金屬鹽
低毒,麻醉性
乙醇78.3 與水、乙醚、氯仿、酯、烴類衍生物等有機溶劑混溶
微毒類,麻醉性
丁酮79.64 與丙酮相似,與醇、醚、苯等大多數有機溶劑混溶
低毒,毒性強於丙酮
苯80.10 難溶於水,與甘油、乙二醇、乙醇、氯仿、乙醚、、四氯化
碳、二硫化碳、丙酮、甲苯、二甲苯、冰醋酸、脂肪烴等大多有機物
混溶
強烈毒性
環己烷80.72 與乙醇、高級醇、醚、丙酮、烴、氯代烴、高級脂肪
酸、胺類混溶
低毒,中樞抑製作用
乙睛81.60 與水、甲醇、乙酸甲酯、乙酸乙酯、丙酮、醚、氯仿、
四氯化碳、氯乙烯及各種不飽和烴混溶,但是不與飽和烴混溶
中等毒性,大量吸入蒸氣,引起急性中毒
異丙醇82.40 與乙醇、乙醚、氯仿、水混溶
微毒,類似乙醇
1,2-二氯乙烷83.48 與乙醇、乙醚、氯仿、四氯化碳等多種有機溶
劑混溶
高毒性、致癌
乙二醇二甲醚85.2 溶於水,與醇、醚、酮、酯、烴、氯代烴等多種
有機溶劑混溶。能溶解各種樹脂,還是二氧化硫、氯代甲烷、乙烯等
氣體的優良溶劑
吸入和經口低毒
三氯乙烯87.19 不溶於水,與乙醇.乙醚、丙酮、苯、乙酸乙酯、脂
肪族氯代烴、汽油混溶
有機有毒品
三乙胺89.6 水:18.7以下混溶,以上微溶。易溶於氯仿、丙酮,溶於
乙醇、乙醚
易爆,皮膚黏膜刺激性強
丙睛97.35 溶解醇、醚、DMF、乙二胺等有機物,與多種金屬鹽形
成加成有機物
高毒性,與氫氰酸相似
庚烷98.4 與己烷類似
低毒,刺激性、麻醉性
水100 略
硝基甲烷101.2 與醇、醚、四氯化碳、DMF、等混溶
麻醉性,刺激性
1,4-二氧六環101.32 能與水及多數有機溶劑混溶,仍溶解能力很強
微毒,強於乙醚2~3倍
甲苯110.63 不溶於水與甲醇、乙醇、氯仿、丙酮、乙醚、冰醋酸、
苯等有機溶劑混溶
低毒類,麻醉作用
硝基乙烷114.0 與醇、醚、氯仿混溶,溶解多種樹脂和纖維素衍生
物
局部刺激性較強
吡啶115.3 與水、醇、醚、石油醚、苯、油類混溶。能溶多種有機
物和無機物
低毒,皮膚黏膜刺激性
4-甲基-2-戊酮115.9 能與乙醇、乙醚、苯等大多數有機溶劑和動植
物油相混溶
毒性和局部刺激性較強
乙二胺117.26 溶於水、乙醇、苯和乙醚,微溶於庚烷
刺激皮膚、眼睛
丁醇117.7 與醇、醚、苯混溶
低毒,大於乙醇3倍
乙酸118.1 與水、乙醇、乙醚、四氯化碳混溶不溶於二硫化碳及C12
以上高級脂肪烴
低毒,濃溶液毒性強
乙二醇一甲醚124.6 與水、醛、醚、苯、乙二醇、丙酮、四氯化碳、
DMF 等混溶
低毒類
辛烷125.67 幾乎不溶於水,微溶於乙醇,與醚、丙酮、石油醚、苯、
氯仿、汽油混溶
低毒性,麻醉性
乙酸丁酯126.11 優良有機溶劑,廣泛應用於醫葯行業,還可以用做
萃取劑
一般條件毒性不大
嗎啉128.94 溶解能力強,超過二氧六環、苯、和吡啶,與水混溶,
溶解丙酮、苯、乙醚、甲醇、乙醇、乙二醇、2己酮、蓖麻油、松節
油、松脂等
腐蝕皮膚,刺激眼和結膜,蒸汽引起肝腎病變
氯苯131.69 能與醇、醚、脂肪烴、芳香烴、和有機氯化物等多種有
機溶劑混溶
低於苯,損害中樞系統
乙二醇一乙醚135.6 與乙二醇一甲醚相似,但是極性小,與水、醇、
醚、四氯化碳、丙酮混溶
低毒類,二級易燃液體
對二甲苯138.35 不溶於水,與醇、醚和其他有機溶劑混溶
一級易燃液體
二甲苯138.5~141.5 不溶於水,與乙醇、乙醚、苯、烴等有機溶劑混
溶,乙二醇、甲醇、2氯乙醇等極性溶劑部分溶解
一級易燃液體,低毒類
間二甲苯139.10 不溶於水,與醇、醚、氯仿混溶,室溫下溶解乙睛、
DMF 等
一級易燃液體
鄰二甲苯144.41 不溶於水,與乙醇、乙醚、氯仿等混溶
一級易燃液體
N,N-二甲基甲醯胺153.0 與水、醇、醚、酮、不飽和烴、芳香烴烴
等混溶,溶解能力強
低毒
環己酮155.65 與甲醇、乙醇、苯、丙酮、己烷、乙醚、硝基苯、石
油腦、二甲苯、乙二醇、乙酸異戊酯、二乙胺及其他多種有機溶劑混
溶
低毒類,有麻醉性,中毒幾率比較小
環己醇161 與醇、醚、二硫化碳、丙酮、氯仿、苯、脂肪烴、芳香
烴、鹵代烴混溶
低毒無血液毒性刺激性
N,N-二甲基乙醯胺166.1 溶解不飽和脂肪烴,與水、醚、酯、酮、
芳香族化合物混溶
微毒類
糠醛161.8 與醇、醚、氯仿、丙酮、苯等混溶部分溶解低沸點脂肪烴,無機物一般不溶
有毒品,刺激眼睛,催淚
N-甲基甲醯胺180~185 與苯混溶,溶於水和醇,不溶於醚
一級易燃液體
苯酚(石炭酸) 181.2 溶於乙醇、乙醚、乙酸、甘油、氯仿、二硫化碳和苯等,男溶於烴類溶劑,65.3℃以上與水混溶,65.3℃以下分層
高毒類,對皮膚、黏膜有強烈腐蝕性可經皮吸收中毒
1,2-丙二醇187.3 與水、乙醇、乙醚、氯仿、丙酮等多種有機溶劑混溶
低毒,吸濕,不宜靜注
二甲亞碸189.0 與水、甲醇、乙醇、乙二醇、甘油、乙醛、丙酮乙
酸乙酯吡啶、芳烴混溶
微毒,對眼有刺激性
鄰甲酚190.95 微溶於水,能與乙醇、乙醚、苯、氯仿、乙二醇、甘油等混溶
參照甲酚
N,N-二甲基苯胺193 微溶於水,能隨水蒸氣揮發,與醇、醚、氯仿、苯等混溶,能溶解多種有機物
抑制中樞和循環系統,經皮膚吸收,中毒
乙二醇197.85 與水、乙醇、丙酮、乙酸、甘油、吡啶混溶,與氯仿、乙醚、苯、二硫化碳等男溶,對烴類、鹵代烴不溶,溶解食鹽、氯化鋅等無機物低毒類,可經皮膚吸收中毒。
『柒』 如何查詢危險品等級歸類
可以通過中國MSDS網查詢
1.搜索MSDS網,點擊進去
(7)怎麼查詢化學品的半致死率擴展閱讀:
常用危險化學品按其主要危險特性分為8類:
第1類 爆炸品
本類化學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熱、受壓、撞擊等),能發生劇烈的化學反應,瞬時產生大量的氣體和熱量,使周圍壓力急驟上升,發生爆炸,對周圍環境造成破壞的物品,也包括無整體爆炸危險,但具有燃燒、拋射及較小爆炸危險的物品。
第2類 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
本類化學品系指壓縮、液化或加壓溶解的氣體,並應符合下述兩種情況之一者:
a.臨界溫度低於50℃,或在50℃時,其蒸氣壓力大於294kPa的壓縮或液化氣體;
b.溫度在21.1℃時,氣體的絕對壓力大於275kPa,或在54.4℃時,氣體的絕對壓力大於715kPa的壓縮氣體;或在37.8℃時,雷德蒸氣壓力大於275kPa的液化氣體或加壓溶解的氣體。
第3類 易燃液體
易燃液體分類、警示標簽和警示性說明見GB20581。
易燃液體是指閃點不高於63℃的液體。
第4類 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
易燃固體系指燃點低, 對熱、撞擊、摩擦敏感, 易被外部火源點燃, 燃燒迅速,並可能散發出有毒煙霧或有毒氣體的固體, 但不包括已列入爆炸品的物品。自燃物品系指自燃點低, 在空氣中易發生氧化反應, 放出熱量, 而自行燃燒的物品。 遇濕易燃物品系指遇水或受潮時, 發生劇烈化學反應, 放出大量的易燃氣體和熱量的物品。有的不需明火,即能燃燒或爆炸。
第5類 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
氧化劑系指處於高氧化態, 具有強氧化性,易分解並放出氧和熱量的物質。包括含有過氧基的無機物, 其本身不一定可燃, 但能導致可燃物的燃燒,與松軟的粉末狀可燃物能組成爆炸性混合物,對熱、震動或摩擦較敏感。
有機過氧化物系指分子組成中含有過氧基的有機物, 其本身易燃易爆,極易分解,對熱、震動或摩擦極為敏感。
第6類 有毒品
本類化學品系指進入肌體後, 累積達一定的量, 能與體液和器官組織發生生物化學作用或生物物理學作用,擾亂或破壞肌體的正常生理功能, 引起某些器官和系統暫時性或持久性的病理改變, 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經口攝取半數致死量:固體LD50≤500mg/kg; 液體LD50≤2000mg/kg; 經皮膚接觸24h, 半數致死量LD50 ≤1000mg/kg; 粉塵、煙霧及蒸氣吸入半數致死量LC50≤10mg/L的固體或液體。
第7類 放射性物品
本類化學品系指放射性比活度大於7.4×104Bq/kg的物品。
第8類 腐蝕品
本類化學品系指能灼傷人體組織並對金屬等物品造成損壞的固體或液體。與皮膚接觸在4h內出現可見壞死現象,或溫度在55℃時,對20號鋼的表面均勻年腐蝕率超過 6.25mm/年的固體或液體。
對於未列入分類明細表中的危險化學品,可以參照已列出的化學性質相似,危險性相似的物品進行分類。
參考資料: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志-網路
『捌』 在哪裡可以查詢到化學物品的危險等級
可以從《國際化學品安全卡(中文版)》查詢:
美國消防協會法規:
0——安全級
1——低度危險級
2——中度危險級
3——高度危險級
4——劇度危險級
可以劃分為健康危險性(H)、火災危險性(F)、反應危險性(R)、其他危險性(比如禁忌水W):
比如:苯的危險性230: 電石危險性:132W(禁止接觸水)
健康危險性H 2級; H1
火災危險性F 3級; F3
反應危險性R 0級。 R2
其他危險性: - W(禁止用水滅火)
GB報批稿(一直沒有得到批准)
A1 毒性危害
A1.1 概述是指化學品通過吸入、食入、皮膚和眼睛接觸等途徑侵入肌體的損傷能力。主要考慮物質本身的固有危害和在火災情況下分解產物的危害性,適當兼顧慢性影響,如致癌、致畸和致突變性,但不考慮火災燒傷危害。
A1.2 危害分級是根據毒物的固有特性和可能造成的傷害,將其分為劇毒、高毒、中等毒、低毒和微毒五級,分別用4,3,2,1,0表示。劃分原則如下:
a) 4 表示劇毒指在短期接觸後可能引起死亡或嚴重傷害的化學品。劃分原則如下:
LD50≤5mg/kg(經口)的化學品
LD50≤40mg/kg(經皮)的化學品
LC50≤0.5mg/L(粉塵或煙霧)
LC50≤(1×1000M/24.45)mg/m3(氣體)
在20℃常溫條件下,其飽和蒸氣濃度是LC50的10倍且LC50≤(1×1000·M/24.45)mg/m3的液體。
b) 3 表示高毒是指短期接觸後能夠引起嚴重的暫時性或永久性傷害的化學品。劃分原則如下:
5mg/kg <LD50≤ 50mg/kg(經口)的化學品
40mg/kg <LD50≤ 200mg/kg(經皮)的化學品
0.5mg/L <LC50≤ 2mg/L(粉塵或煙霧)
(1×1000·M/24.45)mg/m3<LC50≤(3×1000·M/24.45)mg/m3(氣體)
在20℃常溫條件下,飽和蒸氣濃度≥LC50 且(1×1000·M/24.45)mg/m3<LC50≤3×(1000·M/24.45)mg/m3的液體;
致癌或可疑致癌的化學品;
對皮膚具有很強的腐蝕性,或可引起眼睛永久性損傷的化學品;
燃燒時放出劇毒產物的化學品。
c) 2 表示中等毒是指短期接觸或高濃度接觸,可引起暫時性的傷害或可能留下永久性殘跡的物質。劃分原則如下:
50mg/kg <LD50≤ 500mg/kg(經口)的化學品
200mg/kg <LD50≤ 1000mg/kg(經皮)的化學品
2mg/L <LC50≤ 10mg/L(粉塵或煙霧)
(3×1000·M/24.45)mg/m3 <LC50≤ (5×1000·M/24.45)mg/m3(氣體)
在20℃常溫條件下,飽和蒸氣濃度≥(1/5)·LC50且(3×1000·M/24.45)mg/m3 <LC50≤(5×1000·M/24.45)mg/m3的液體;
對呼吸系統、皮膚和眼睛等可引起嚴重刺激和傷害,但此類化學品引起傷害可逆轉恢復;
燃燒時放出有毒或強烈刺激性產物的化學品;
在正常條 件或火災條件下,放出無警覺性的有毒蒸氣的化學品;
d) 1 表示低毒類是指短期接觸,可引起嚴重刺激,但不造成永久性傷殘的化學品。劃分原則如下:
500mg/kg <LD50≤ 2000mg/kg(經口)的化學品
1000mg/kg <LD50≤ 2000mg/kg(經皮)的化學品
10mg/L <LC50≤ 200mg/L(粉塵或煙霧)
(5×1000·M/24.45)mg/m3 <LC50≤ (1×10000·M/24.45)mg/m3(氣體)
在火滅情況下,可放出刺激性的燃燒產物的化學品。
e) 0 表示微毒類是指接觸或在火災情況下,基本不產生危害的化學品。劃分原則如下:
LD50>2000mg/kg(經口)的化學品
LD50>2000mg/kg(經皮)的化學品
LC50>200mg/L(粉塵或煙霧)
LC50>(1×10000·M/24.45)mg/m3(氣體)
註:M-相對分子質量。
A2 燃燒危險性
A2.1 概述化學品的燃燒危險性是指引起化學品燃燒的難易程度。
A2.2 危險性分級化學品的燃燒危險性分為0~4五級。凡符合條 件之一者即可按最高危險性定級。
a) 4 表示極度易燃是指在常溫常壓下可迅速氣化,並能在空氣中迅速擴散而燃燒的化學品。包括:
爆炸下限≤10%(V/V)的易燃氣體;
易燃的低溫液化氣體化學品;
閃點<-18℃的液體;
自燃化學品。
b) 3 表示高度易燃是指在常溫下迅速燃燒的液體和固體。包括:爆炸下限>10%(v/v)的易燃氣體;-18℃≤閃點<23℃的液體;在常溫常壓下,可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並能在空氣中迅速擴散的化學品。如可燃粉塵或易燃液體蒸氣;分子內富氧的物質(賽璐璐、有機過氧化物等)。
c) 2 表示易燃是指在引燃時需要適當加熱或接觸較高溫度時才能燃燒的化學品。包括:23℃≤閃點≤61℃的液體;粉塵狀態下可迅速燃燒,但不能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氣氛的固體;纖維化或粉碎時可迅速燃燒或能閃燃(如棉花等)的固體物質;能迅速釋放出易燃蒸氣的固體或半固體狀化學品。
d) 1 表示可燃是指引燃前需要預加熱的化學品。包括:接觸815℃高溫,在5分鍾之內能燃燒的化學品;大多數可燃物。
e) 0 表示不燃是指接觸815℃的高溫,5分鍾之內不能燃燒的化學品。
A3 活性反應危害
A3.1 概述活性反應危害是指化學品發生能量釋放時所造成的傷害。
有些化學品具有自身快速釋放能量的特性(如自反應或聚合),有些化學品只有接觸水或其它化學品才能發生劇烈的爆炸性反應。
A3.2 危險性分級根據能量釋放的難易、速度和數量,分為0~4五級。
a) 4 表示在常溫常壓下,自身能迅速發生爆炸性分解或爆炸性反應的化學品,包括在受熱或受撞擊、摩擦時,對熱或機械撞擊敏感的化學品;
b) 3 表示在強引發源或在引發前需加熱的條 件下,能爆轟、爆炸性分解或爆炸性反應的化學品。包括:對受高熱或強烈撞擊敏感的化學品(如過氧化物等化學品);與水能發生爆炸性反應的化學品。
c) 2 表示在加熱或加壓條 件下,可發生劇烈的化學變化的化學品。包括:在低於或等於150℃試驗條 件下,出現放熱現象的化學品;與水可發生劇烈的化學反應或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化學品。
d) 1 表示在常溫常壓下穩定,但受熱或加壓時不穩定的化學品。包括:接觸空氣、光或潮氣可發生變化或分解的化學品;在150℃以上,300℃以下出現放熱現象的化學品;
e) 0 表示在常溫常壓甚至著火條 件下也穩定的化學品。包括:不與水反應的化學品;在300℃以上,500℃以下出現放熱現象的化學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