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危化品儲存倉庫標准
法律分析: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使用單位總面積小於550M的危險化學品倉庫的建設及儲存。
法律依據:《危險化學品倉庫建設及儲存安全規范》1 范圍
本標准規定了危險化學品倉儲設備建設和儲存的一般要求,以及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保用單位危險化學品儲存的安全要求。
本標准適用於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使用單位總面積小於550M的危險化學品倉庫的建設及儲存。
本標准不適用於危險化學品儲罐區、實驗室和劇毒化學品、民用燃氣倉儲設施的建設及其儲存。
B. 現場到底能存放多少危險化學品
這個要參考《GB50016-2014建築設計防火規范》以及以下法規:首先要明確你們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其次是看你們要放在哪裡,例如是車間還是專用倉庫,倉庫或車間的防火等級又是怎樣的,防火等級與防火間距、儲存物料具有關聯。例如以下圖片是該規范的摘錄:
GB50016-2014《建築設計防火規范》
3.3.6廠房內設置甲、乙類中間倉庫時,其儲量不宜超過一晝夜的需要量。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危險化學品應當儲存在專用倉庫、專用場地或者專用儲存室(以下統稱專用倉庫)內,並由專人負責管理;劇毒化學品以及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其他危險化學品,應當在專用倉庫內單獨存放,並實行雙人收發、雙人保管制度。
危險化學品的儲存方式、方法以及儲存數量應當符合國家標准或者國家有關規定。
第二十五條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當建立危險化學品出入庫核查、登記制度。
對劇毒化學品以及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其他危險化學品,儲存單位應當將其儲存數量、儲存地點以及管理人員的情況,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在港區內儲存的,報港口行政管理部門)和公安機關備案。
GA 654—2006《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管理》
7.10.3人員密集場所需要使用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時,應根據需要限量使用,存儲量不應超過一天的使用量,且應由專人管理、登記。
8.8.2車間內中間倉庫的儲量不應超過一晝夜的使用量。生產過程中的原料、半成品、成品應集中擺放,機電設備、消防設施周圍0.5m的范圍內不得堆放可燃物。
希望能幫到你,滿意請採納。
C. 危險化學品使用現場存放量不得超過多少
人員密集場所需要使用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時,應根據需要限量使用,存儲量不應超過一天的使用量,且應由專人管理、登記。
車間內中間倉庫的儲量不應超過一晝夜的使用量。生產過程中的原料、半成品、成品應集中擺放,機電設備、消防設施周圍0.5m的范圍內不得堆放可燃物。
應急要點
發現被遺棄的化學品,不要撿拾,應立即撥打報警電話,說清具體位置、包裝標志、大致數量以及是否有氣味等情況。
立即在事發地點周圍設置警告標志,不要在周圍逗留。嚴禁吸煙,以防發生火災或爆炸。
遇到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發生事故,應盡快離開事故現場,撤離到上風口位置,不圍觀,並立即撥打報警電話。其他機動車駕駛員要聽從工作人員的指揮,有序地通過事故現場。
居民小區施工過程中挖掘出有異味的土壤時,應立即撥打當地區(縣)政府值班電話說明情況,同時在其周圍拉上警戒線或豎立警示標志。在異味土壤清走之前,周圍居民和單位不要開窗通風。
D. 危險化學品儲存數量和儲存數量是怎麼規定的,危險化學品的儲存期限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危險化學品應當儲存在專用倉庫、專用場地或者專用儲存室(以下統稱專用倉庫)內,並由專人負責管理;劇毒化學品以及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其他危險化學品,應當在專用倉庫內單獨存放,並實行雙人收發、雙人保管制度。危險化學品的儲存方式、方法以及儲存數量應當符合國家標准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根據上述規定,危險化學品的儲存方式、方法以及儲存數量應當符合國家標准或者國家有關規定。而具體對數量的規定,要根據危險化學品的項目名稱參照說明的規定。
E. 甲類化學危險品倉庫 存儲量有什麼要求每次的入庫量有什麼要求(有什麼規范可循)
單位質量不宜超過60kg/m2。屋頂上的泄壓設施應採取防冰雪積聚措施。倉庫的泄壓面積應經計算確定。倉庫的地面應採用不發火地面,倉庫內不應設置地溝。
從事危化品經營活動的單位主要負責人、主管人員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從業人員必須取得相應專業培訓合格證書。(因為一般企業人員從業素質達不到,大部分租賃危險品倉庫的企業貨物必須要求託管。)
根據《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第3.3.2條,每座倉庫的耐火等級不低於二級,每座倉庫的最大允許佔地面積為750m2,每個防火分區的最大允許建築面積為250m2。
參考文獻:GB13690-92《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志》、GB6944-86《危險貨物分類和品名編號》、GB12268-90《危險貨物名品表》、GB50016-2014 《2014建築設計防火規范》、《MSDS-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GB15603-1995 《常用化學危險品貯存通則》、《危險化學品名錄》。
申請危化品經營許可證的條件:
1、自有地址50平以上。
2、提供四名人員參加考試並取得資格證。
3、有相關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應急方案。
(5)危險化學品中轉倉庫存量是多少擴展閱讀
申請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辦理所需要的材料:
1、4名工作人員(企業法人須參加)。
2、培訓人員需要提供個人信息。
3、培訓人員還需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及2寸彩照。
申請《危險品經營許可證》的材料:
1、商業辦公用樓產權證合同。
2、法人股東身份證信息。
3、營業執照正副本掃描件。
4、危險品品名列表。
F. 請問國家對危險化學品的管理倉庫的規定里,有對量的規定嗎
你好,您可以查閱GB15603-1995 《常用化學危險品貯存通則》,其中對量以及存放距離都有詳細說明。
圖片為該國標中危險化學品倉庫的貯存量及貯存安排: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對您有所幫助~
2.2億資源,頭等倉,讓租倉更簡單!
G. 危險化學品在中間倉庫儲存不應超過1晝夜的量,這個量的多少在哪個法律法規條文上有
GA 654—2006《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管理》 7.10.3人員密集場所需要使用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時,應根據需要限量使用,存儲量不應超過一天的使用量,且應由專人管理、登記。 8.8.2車間內中間倉庫的儲量不應超過一晝夜的使用量。生產過程中的原料、半成品、成品應集中擺放,機電設備、消防設施周圍0.5m的范圍內不得堆放可燃物。 GB50016-2006《建築設計防火規范》 3.3.9 廠房內設置甲、乙類中間倉庫時,其儲量不宜超過一晝夜的需要量。
H. 危化品儲存倉庫標准
危險化學品專業儲存倉庫 :是指專門出租場地、儲存危險化學品,自身不經營危險化學品的單位。
危險化學品不得露天存放。
危險化學品倉庫防火間距應符合國家標准《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的規定。
建築結構
危險化學品倉庫的牆體應採用砌磚牆、混凝土牆及鋼筋混凝十牆。
危險化學品倉庫應設置高窗,窗上應安裝防護鐵欄,窗的外邊應設置遮陽板或雨搭。窗戶上的玻璃應採用毛玻璃或塗白色漆。
倉庫門應為鐵門或木質外包鐵皮,採用外開式。
有爆炸危險的危險化學品倉庫應設置泄壓設施。泄壓設施採用輕質屋面板、輕質牆體和易於泄壓的門、窗等,不得採用普通玻璃。
危險化學品倉庫應獨立設置,為單層建築,並不得設有地下室。
儲存禁忌
根據危險化學品特性分區、分類、分庫貯存。各類危險化學品不得與禁忌化學品混合貯存。
大型危險化學品專業儲存倉庫(倉庫總面大於10000m)與周圍公共建築物、交通干線(公路、鐵 企業復工復產冬季防控消毒步騾講解微粒
路、水路)、工礦企業等距離不得小於250m。
中型危險化學品專業儲存倉庫(倉庫總面大於1000~10000m)與周圍公共建築物、交通干線(公
路、鐵路、水路)、工礦企業等距離不得小於200m。
小型危險化學品專業儲存倉庫(倉庫總面小於1000m)與周圍公共建築物、交通干線(公路、
路、水路)、工礦企業等距離不得小於150m。
I. 國家對企業危險化學品的儲存量是否有限定
國家對企業危險化學品的儲存量有限定,具體如下表所示:
(9)危險化學品中轉倉庫存量是多少擴展閱讀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中規定:
第三十五條 從事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經營的企業,應當向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監部門提出申請,從事其他危險化學品經營的企業,應當向所在地縣級安監部門提出申請(有儲存設施的,應當向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監部門提出申請)。
申請人應當提交其符合本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條件的證明材料。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監部門或者縣級安監部門應當依法進行審查,並對申請人的經營場所、儲存設施進行現場核查,自收到證明材料之日起30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
予以批準的,頒發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不予批準的,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J. 甲類化學危險品倉庫,750平方米能存儲多少量
約2400桶,384噸。每4個鐵桶擺放在一個托盤上,最多允許兩層托盤擺放,四個桶要進行捆紮綁定,防止移動時意外滑落。托盤按標準是2.25m², 則750m2倉庫可存放約300個托盤(考慮到垛距、垛牆間距、應急通道等)。
在用地面積足夠的前提下,庫房盡量寬敞,滿足商品擺放要求,貨物堆垛離牆0.3m以上,各類物品堆垛間距0.1m以上,主通道1.8m以上,支通道0.8m以上。單一貯存區最大貯量2000~2400 噸。
超出存儲量,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六十一條中「危險化學品專用倉庫不符合國家標准對安全、消防的要求的;」由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的部門或者公安部門依據各自的職權責令立即或者限期改正,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改正的,由原發證機關吊銷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10)危險化學品中轉倉庫存量是多少擴展閱讀
危險化學品單位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的部門或者公安部門依據各自的職權責令立即或者限期改正,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改正的,由原發證機關吊銷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觸犯刑律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關於危險物品肇事罪、重大責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對其生產、儲存裝置進行定期安全評價,並報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的部門備案,或者對安全評價中發現的存在現實危險的生產、儲存裝置不立即停止使用,予以更換或者修復,並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的;
(二)未在生產、儲存和使用危險化學品場所設置通訊、報警裝置,並保持正常適用狀態的;
(三)危險化學品未儲存在專用倉庫內或者未設專人管理的;
(四)危險化學品出入庫未進行核查登記或者入庫後未定期檢查的;
(五)危險化學品專用倉庫不符合國家標准對安全、消防的要求,未設置明顯標志,或者未對專用倉庫的儲存設備和安全設施定期檢測的;
(六)危險化學品經銷商店存放非民用小包裝的危險化學品或者危險化學品民用小包裝的存放量超過國家規定限量的;
(七)劇毒化學品以及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其他危險化學品未在專用倉庫內單獨存放,或者未實行雙人收發、雙人保管,或者未將儲存劇毒化學品以及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其他危險化學品的數量、地點以及管理人員的情況,報當地公安部門和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的部門備案的;
(八)危險化學品生產單位不如實記錄劇毒化學品的產量、流向、儲存量和用途,或者未採取必要的保安措施防止劇毒化學品被盜、丟失、誤售、誤用,或者發生劇毒化學品被盜、丟失、誤售、誤用後不立即向當地公安部門報告的;
(九)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不記錄劇毒化學品購買單位的名稱、地址,購買人員的姓名、身份證號碼及所購劇毒化學品的品名、數量、用途,或者不每天核對劇毒化學品的銷售情況,或者發現被盜、丟失、誤售不立即向當地公安部門報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