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麼機關應對易制毒化學進行特別管制
公安機關。
我國對易制毒化學品採用分部門、分類及分級管理制度,其中公安機關負有重要責任。明確公安機關的管理責任是做好這項工作的主管部門。
2. 公安部門負責什麼毒品的監管
法律分析:發生麻醉葯品、精神葯品和易制毒化學品被盜、被搶、丟失或者其他流入非法渠道的情形,案發單位應當立即採取必要的控制措施,並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同時依照規定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公安機關接到報告後,或者有證據證明麻醉葯品、精神葯品和易制毒化學品可能流入非法渠道的,應當及時開展調查,並可以對相關單位採取必要的控制措施。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衛生行政部門以及其他有關部門應當配合公安機關開展工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條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一)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
(二)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集團的首要分子;
(三)武裝掩護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檢查、拘留、逮捕,情節嚴重的;
(五)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的。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二百克以上不滿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不滿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從重處罰。
對多次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未經處理的,毒品數量累計計算。
3. 運輸第一類易制度化學品哪個部門管理
運輸第一類易制度化學品由公路管理部門管理。
公安部是全國易制毒化學品購銷、運輸管理和監督檢查的主管部門。
4. 什麼是國家列管的第一類易制毒化學品
1、苯乙酸
無色片狀結晶。易溶於熱水,25℃時飽和水溶液為0.131mol/L。25℃溶解度為氯仿4.422mol/L、四氯化碳1.842mol/L、三氯乙烯3.299mol/L、四氯乙烯1.558mol/L、五氯乙烷3.252mol/L。溶於乙醇、乙醚,微溶於冷水。相對密度 1.091。熔點76.5℃。沸點265.5℃。低毒,半數致死量(大鼠,經口)1680mg/kg。有刺激性。用於有機合成。製造香料。植物生長刺激素。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易制毒化學品
5. 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2018修訂)
第一章總 則第一條為了加強易制毒化學品管理,規范易制毒化學品的生產、經營、購買、運輸和進口、出口行為,防止易制毒化學品被用於製造毒品,維護經濟和社會秩序,制定本條例。第二條國家對易制毒化學品的生產、經營、購買、運輸和進口、出口實行分類管理和許可制度。
易制毒化學品分為三類。第一類是可以用於制毒的主要原料,第二類、第三類是可以用於制毒的化學配劑。易制毒化學品的具體分類和品種,由本條例附表列示。
易制毒化學品的分類和品種需要調整的,由國務院公安部門會同國務院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商務主管部門、衛生主管部門和海關總署提出方案,報國務院批准。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認為有必要在本行政區域內調整分類或者增加本條例規定以外的品種的,應當向國務院公安部門提出,由國務院公安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方案,報國務院批准。第三條國務院公安部門、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商務主管部門、衛生主管部門、海關總署、價格主管部門、鐵路主管部門、交通主管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全國的易制毒化學品有關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易制毒化學品有關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易制毒化學品管理工作的領導,及時協調解決易制毒化學品管理工作中的問題。第四條易制毒化學品的產品包裝和使用說明書,應當標明產品的名稱 (含學名和通用名)、化學分子式和成分。第五條易制毒化學品的生產、經營、購買、運輸和進口、出口,除應當遵守本條例的規定外,屬於葯品和危險化學品的,還應當遵守法律、其他行政法規對葯品和危險化學品的有關規定。
禁止走私或者非法生產、經營、購買、轉讓、運輸易制毒化學品。
禁止使用現金或者實物進行易制毒化學品交易。但是,個人合法購買第一類中的葯品類易制毒化學品葯品制劑和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的除外。
生產、經營、購買、運輸和進口、出口易制毒化學品的單位,應當建立單位內部易制毒化學品管理制度。第六條國家鼓勵向公安機關等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舉報涉及易制毒化學品的違法行為。接到舉報的部門應當為舉報者保密。對舉報屬實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給予獎勵。第二章生產、經營管理第七條申請生產第一類易制毒化學品,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並經本條例第八條規定的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取得生產許可證後,方可進行生產:
(一)屬依法登記的化工產品生產企業或者葯品生產企業;
(二)有符合國家標準的生產設備、倉儲設施和污染物處理設施;
(三)有嚴格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環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四)企業法定代表人和技術、管理人員具有安全生產和易制毒化學品的有關知識,無毒品犯罪記錄;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生產第一類中的葯品類易制毒化學品,還應當在倉儲場所等重點區域設置電視監控設施以及與公安機關聯網的報警裝置。第八條申請生產第一類中的葯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審批;申請生產第一類中的非葯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審批。
前款規定的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60日內,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對符合規定的,發給生產許可證,或者在企業已經取得的有關生產許可證件上標注;不予許可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審查第一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許可申請材料時,根據需要,可以進行實地核查和專家評審。第九條申請經營第一類易制毒化學品,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並經本條例第十條規定的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取得經營許可證後,方可進行經營:
(一)屬依法登記的化工產品經營企業或者葯品經營企業;
(二)有符合國家規定的經營場所,需要儲存、保管易制毒化學品的,還應當有符合國家技術標準的倉儲設施;
(三)有易制毒化學品的經營管理制度和健全的銷售網路;
(四)企業法定代表人和銷售、管理人員具有易制毒化學品的有關知識,無毒品犯罪記錄;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6. 公安局易制毒備案流程
一、公安局易制毒備案流程如下:
(1)、易制毒化學品購買申請表;
(2)、購買者是企業的,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和復印件;其他組織提供登記證書(成立批准文件)和復印件;個人提供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有經辦人或委託人的,還需提供身份證和委託文書;
( 3)、合法使用需要證明;
(4)、易制毒化學品購銷合同復印件
二、什麼是易制毒化學品
易制毒化學品是指國家規定管制的可用於製造毒品的化學品。易制毒化學品可分前體和配劑,所謂前體是指該類化學原料在制毒過程中其成為製成毒品的主要成分;配劑是指在制毒過程中參與反應或不參與反應,其成分不構成毒品最終產品成分。
三、有毒物品和易制毒有什麼區別
有毒是指有化學和生物毒性的物品,易制毒是指可以用來製作毒品的物質,不論是毒品的原料還是制毒需要的一些化學品,都屬於這一類。嚴格的說有毒物品和易制毒不是一個概念。硫酸是易制毒,但不屬於有毒物質,屬於危險化學品。
四、易制毒備案由什麼部門負責呢?
易制毒化學品經營備案證明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
根據相關管理條例,申請生產第一類中的葯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審批;申請生產第一類中的非葯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審批。
前款規定的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60日內,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對符合規定的,發給生產許可證,或者在企業已經取得的有關生產許可證件上標注;不予許可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審查第一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許可申請材料時,根據需要,可以進行實地核查和專家評審。
第一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許可證被依法吊銷的,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作出吊銷決定之日起5日內通知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被吊銷許可證的企業,應當及時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辦理經營范圍變更或者企業注銷登記。
法律依據
《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
第十六條 持有麻醉葯品、第一類精神葯品購買印鑒卡的醫療機構購買第一類中的葯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的,無須申請第一類易制毒化學品購買許可證。個人不得購買第一類、第二類易制毒化學品。
第十七條購買第二類、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的,應當在購買前將所需購買的品種、數量,向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備案。個人自用購買少量高錳酸鉀的,無須備案。
7. 製造化學毒品屬於哪裡管理
生物毒劑的話,該中科院負責研究,自己管理。
負責管理麻醉性毒品,比如海洛因等的應該是公安局吧
8. 哪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的公共安全管理
安全監督管理局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交通局負責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公安局負責易制毒、易制爆、劇毒品等危險化學品的公共安全管理
9. 麻醉葯品、精神葯品和易制毒化學品管理的具體辦法,由誰規定
麻醉葯品,精神葯品等相關化學品的管理辦法,是由國家葯監局,公安部門和衛生主管部門共同規定的。
10. 硫酸備案歸哪個部門管
硫酸備案歸屬於公安機關部門管,依據國務院頒布的《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硫酸屬易制毒化學品中的第三類。條例規定,應當在購買前將所需品種、數量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備案;經營單位應當建立銷售台賬,如實記錄銷售品種、數量、日期、購買方等情況。銷售台賬和證明材料復印件應當保存2年備查內。容銷售者應當自銷售之日起30日內報當地公安機關備案。根據我國《禁毒法》和《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企業或個人如需采購易制毒化學葯品及原料,需像當地公安機關備案。硫酸屬於易制毒化學品,你需填寫申請表格註明你采購的數量以及用途,然後附帶單位證明提交給當地公安禁毒部門備案。什麼是危化品?危化品即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和放射性等特性,在運輸裝卸和儲存保管過程中易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毀而需要特別保護的化學物品。
因為危化品的危害十分之大,所以我國在對危化品的管控是比較嚴格的。對使用人員及使用場地,儲存方式等都有要求。在購買使用危化品時都需要進行危化品備案。
那麼什麼是危化品備案,什麼企業需要做危化品備案呢?
危化品備案是購買使用單位需想當地公安機關申報審批方可購買使用危化品。
對鹽酸和硫酸實施嚴格管理,一方面是因為他們屬於危化品,有較強的腐蝕作用,一旦出現意外可能危害他人生命財產安全;另一方面,這兩種試劑也是制毒的材料之一。 所以在使用時需先進行危化品備案。
在購買硫酸與鹽酸時,根據《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與《易制毒化學品購銷和運輸管理辦法》,購買單位應該專向當地各區公安分局禁毒大隊提交經營企業的營業執照副本和復印件1份;其他組織的登記證書或者成立批准文件原件和復印件1份;個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1份與合法使用屬需要證明原件,公安機關審批核發二、三類易制毒化學品購買備案證明,進行危化品備案方才能夠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