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中小學化學危險品有哪些
酸類腐蝕:硝酸,鹽酸,硫酸.
易燃:酒精,白磷,
遇水反映:鋰,鈉,鉀。
鹼類腐蝕玻璃:氫氧化鈉,氫氧化鉀,石灰水,碳酸鈉。
有毒重金屬鹽:金屬相對分子量大於銅都是。
㈡ 實驗室的化學危險品應怎樣存放
危險化學品的定義
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中國國務院令第591號)第三條中的定義, 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依據國家標准《危險貨物分類和品名編號》 ( GB6944-2012) 中的定義,危險貨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蝕、放射性等危險特性,在運輸、儲存、生產、經營、使用和處置中,容易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毀或環境污染而需要特別防護的物質和物品。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官方網站上的定義:危險化學品是指化學品中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蝕等特性,會對人員、設施、環境造成傷害或損壞的物品。
危險化學品的儲存
① 對於危險化學品的存放,可以專門設立一個房間作為存放室,也可以在葯品倉庫內設置專櫃。存放室(專櫃)應有堅固的防盜措施,實行雙人雙鎖專人管理,還要有窗簾、溫度計和濕度計。有條件的單位應安裝監控設施。
② 存放室(專櫃)只能用於存放危險化學品,其他常規化學試劑及儀器均不應與其放於一處。危險化學品的存放應按照防止不同種類葯品間相互反應的原則,實現分類存放。酸性物質與鹼性物質分開,易燃品與氧化劑分開,毒品與酸分開。
③ 每個葯品存放室(專櫃)都要安裝排風扇,定期換氣,每個葯品櫥櫃的排氣管道應通向室外,防止因室內葯品濃度過大而發生爆炸或葯品因空氣潮濕而變質。
④ 存放室的照明和電器應是防爆的,並且是專線專用。
⑤ 存放室內外均應根據所存放的危險化學品特性配備滅火器具,例如:泡沫滅火器、乾粉滅火器或二氧化碳滅火器等,滅火器具應定期檢查,確保安全有效。
⑥ 工作人員應熟練掌握滅火器的性能和操作方法。
⑦ 有條件的單位應安裝自動報警裝置。
㈢ 初中化學實驗室危險品有哪些
初中化學接觸的有毒物品較少,不像大學會有劇毒有機物。初中基本上危險品就是實驗室中的濃酸,強鹼,還原反應用到的CO,燃燒硫試驗後產生的SO2等,種類很少。
㈣ 氨水和高氯酸能一起存放嗎
大量氨水和高氯酸不能一起存放。化學危險品倉庫中,有些存在禁忌的物質是不能一起存放的。例如,酸性物質和鹼性物質,氧化性物質和還原性物質應該分開存放,避免發生事故時,發生化學反應造成事故擴大化。氨水是鹼性和還原性物質,高氯酸是酸性和強氧化性物質。有條件最好分開存放。㈤ 不同種類的危險化學品可以混存嗎
不同種類的危險品不可以混裝,而且類別相同的有些危險品也不可以混裝,如8類危險品中的酸和鹼雖然同是腐蝕品,因為性質沖突也不可以混裝
㈥ 1.同類危險品可以混裝嗎 2.不同類危險品可以混裝嗎同為八類酸性物質危化品可不以一起裝
1.同類危險品可以混裝嗎?
不可以混裝,混裝危險品易燃易爆,更易互相反應產生有害氣體
2.不同類危險品可以混裝嗎?同為八類酸性物質危化品可不以一起裝?
不同類的更加不可以混裝;混裝易結合,產生化學反應,生成易揮發有害氣體或分子
承裝酸性物質的容器,需有做好耐酸腐蝕,不易滲透,耐腐蝕擊穿等特點;每種酸需分開存儲,若混合存儲,也需要了解其具體的化學惰性,是否易發生反應及產生新氣體的化學性質。危險品需存放在危險品倉庫中,且需通風良好,遠離易燃、易爆、火源等
耐酸耐鹼耐腐蝕
㈦ 高中化學實驗室危險品
一說化學大家就會覺得化學很繁多,其實在學習化學中,還是需要積累的,我整理了高中化學實驗室危險品大全,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一、易燃類危險化學品
易燃類危險化學品包括易燃液體葯品、易燃固體葯品、易燃氣體葯品、易自燃葯品、遇水易燃葯品等。
1.易燃液體葯品
性質特點:沸點低、易揮發,遇明火易燃燒;其蒸氣與空氣的混合物達到爆炸極限范圍,遇明火、火星、電火花等均能發生猛烈的爆炸。常見的這類葯品有「汽油、苯、甲苯、甲醇、乙醇、乙醚、丙酮、乙醛、氯乙烷、CS2、乙酸乙酯」 等。
保存方法:密封保存,置於陰涼處避光保存,且要遠離火源和氧化劑,同時應注意保持通風。
2.易燃固體葯品
性質特點:著火點低、易點燃,受熱、摩擦、撞擊或遇強氧化劑等,可引起劇烈連續的燃燒、爆炸;其蒸氣或粉塵與空氣混合達到一定程度,遇明火、火星、電火花能劇烈燃燒或爆炸。常見的這類葯品有「硫磺、鎂粉、鋅粉、鋁粉、赤磷、萘、樟腦、硝化纖維」 等。
保存方法:密封置於陰涼處避光保存,遠離火源,同時注意通風。另外要跟氧化劑分開存放。
3.易燃氣體葯品
性質特點:撞擊、受熱可引起燃燒;與空氣按一定比例混合,則會爆炸。常見的這類葯品有「氫氣、乙炔、甲烷」等。
注意事項:使用時注意通風。如為鋼瓶氣,不得在實驗室存放。
4.易自燃葯品
性質特點:在適當溫度下跟空氣接觸被空氣氧化、放熱、達到著火點而引起自燃。常見的這類葯品有「白磷(白磷同時又是劇毒品)」等。
保存方法:少量白磷保存在盛水的試劑中,白磷全部浸沒在水下,加塞,保存於陰涼處。使用時注意不要與皮膚接觸,防止體溫引起其自燃而造成難以癒合的燒傷。
5.遇水易燃葯品
性質特點:與水激烈反應,產生可燃性氣體並放出大量熱,此反應熱會引起燃燒。常見的這類葯品有「鉀、鈉、碳化鈣、磷化鈣、硅化鎂、氫化鈉」 等。
保存方法:存放於密閉容器中,置於陰涼乾燥處。少量鉀、鈉應放在盛煤油的試劑瓶中,使鉀、鈉全部浸沒在煤油里,加塞存放。保存於煤油中的時候,切勿與水接觸。
二、易爆類危險化學品
性質特點:摩擦、震動、撞擊、碰到火源、高溫都會引起引起強烈反應,放出大量氣體和能量,即產生猛烈的爆炸。常見的這類葯品有「三硝基甲苯、硝化甘油、硝化纖維、苦味酸、硝酸銨、雷汞」 等。
保存方法:置於於陰涼、黑暗處避光保存,裝瓶單獨存放在安全處,要保證輕拿輕放。使用時要避免摩擦、震動、撞擊、接觸火源。為避免造成有危險性的爆炸,實驗中的用量要盡可能少些。
三、有毒類危險化學品
性質特點:劇毒,少量侵入人體(誤食或接觸傷口)引起中毒,甚至死亡。常見的這類葯品有「氰化鉀、氰化鈉等氰化物,三氧化二砷、硫化砷等砷化物,六氯環己烷,升汞及其他汞鹽」 等。汞和白磷等均為劇毒品,人體攝入極少量即能中毒致死。可溶性或酸溶性重金屬鹽以及苯胺、硝基苯等也為毒品。
保存方法:劇毒品必須鎖在固定的鐵櫥中,專人、專櫃保管,現用現領,剩餘物統一回收,並購進和支用都要有明白無誤地做好記錄。一般毒品也要妥善保管,使用時要嚴防攝入和接觸身體。
四、有腐蝕性危險化學品
性質特點:具有對衣物、人體等有強腐蝕性。觸及物品造成腐蝕、破壞,觸及人體皮膚,引起化學燒傷。常見的這類葯品有「濃酸(包括有機酸中的甲酸、乙酸等)、氟化氫、固態強鹼或濃鹼溶液、液溴、苯酚」 等。
保存方法:盛於帶蓋(塞)的玻璃或塑料容器中,置於低溫陰涼處。不要與氧化劑、易燃易爆葯品放在一起。使用時勿接觸衣服、皮膚,嚴防濺入眼睛中造成失明。
五、強氧化性危險化學品
性質特點:具有強氧化性,遇酸、受熱、與有機物、易燃葯品、還原劑等混合時,因易發生反應引起燃燒甚至是爆炸。常見的這類葯品有「過氧化鈉、過氧化鋇、過氧化氫、過硫酸鹽、硝酸鹽、高錳酸鹽、重鉻酸鹽、氯酸鹽」 等。
保存方法:置於陰涼通風處。使用時要注意其中切勿混入木屑、炭粉、金屬粉、硫、硫化物、磷、油脂、塑料等易燃物。不得與酸類、易燃品、爆炸品、還原劑等存放在一起。
溫馨提示
在高中化學實驗中,對於葯品、試劑的了解,特別是對於危險葯品、試劑的了解和安全使用的學習,是一個尤為引以重視的知識點。
所謂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等特性,會對人(包括生物)、設備、環境造成傷害和侵害的化學品。一般而言,危險化學品具有能夠燃燒、爆炸、毒害、腐蝕、放射性等危險性質,在與人或某些物品接觸時,或在受到摩擦、撞擊、接觸火源、遇水(或受潮)、強光照射、高溫等外界條件的影響時,能夠引起強烈的燃燒、爆炸、侵蝕、中毒、燒傷、灼傷,甚至致命等災害性事故。所以在購取、保管、使用各類危險化學品的過程中,我們必須嚴格按照相關的法律規定及葯品操作流程、規則,謹慎地按照產品說明書照章辦事。
高中化學實驗中所涉及到的危險化學品是有限的,我們只有在系統地分析、總結了各類危險化學品的性質特點、保存方法和注意事項等相關知識後,才能更安全合理、高效環保地開展各類危險品的相關化學實驗。大體上講,高中化學可能用到的危險化學品分為以下幾類:易燃類危險化學品、易爆類危險化學品、有毒類危險化學品、有腐蝕性危險化學品、強氧化性危險化學品等。
全部整理就在這里啦,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㈧ 哪些化學品不能放在一起
能發生反應的化學物質不能放在一起。
例如:1、酸類物質和鹼類物質,鹽酸和氫氧化鈉。
2、酸類物質和金屬,鐵釘和鹽酸。
3、碳酸鹽和鹽酸。
㈨ 危險化學品儲存的安全要求有哪些
危險化學品儲存的安全要求有:
1.儲存要求
(1)危險化學品必須儲存在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經濟貿易管理部門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的部門審查批準的危險化學品倉庫中。未經批准不得隨意設置危險化學品儲存倉庫。儲存危險化學品必須遵照國家法律、法規和其他有關的規定。
(2)《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要求,危險化學品必須儲存在專用倉庫、專用場地或者專用儲存室(以下統稱專用倉庫)內,儲存方式、方法與儲存數量必須符合國家標准,並由專人管理。
(3)《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劇毒化學品以及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其他危險化學品必須在專用倉庫內單獨存放,實行雙人收發、雙人保管制度。儲存單位應當將儲存劇毒化學品以及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其他危險化學品的數量、地點以及管理人員的情況,報當地公安部門和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的部門備案。
(4)《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危險化學品專用倉庫,應當符合國家標准對安全、消防的要求,設置明顯標志。危險化學品專用倉庫的儲存設備和安全設施應當定期檢測。
《常用化學危險品貯存通則》(GB 15603--1995)規定:儲存的危險化學品應有明顯的標志,標志應符合GB 13690--1992的規定。同一區域貯存兩種和兩種以上不同級別的危險化學品時,應按最高等級危險物品的性能標志。
(5)《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規定: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以及使用劇毒化學品和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其他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當向國務院經濟貿易綜合管理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登記的機構辦理危險化學品登記。
(6)《常用化學危險品貯存通則》(GB 15603--1995)規定: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倉庫必須配備有專業知識的技術人員,其倉庫及場所應設專人管理,管理人員必須配備可靠的個人安全防護用品。
(7)危險化學品露天堆放,應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一級易燃物品、遇濕燃燒物品、劇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
(8)儲存方式:按照GB 15603--1995根據危險化學品品種特性,實施隔離儲存、隔開儲存、分離儲存。
根據危險品性能分區、分類、分庫儲存。
(9)各類危險品不得與禁忌物料混合儲存,滅火方法不同的危險化學品不能同庫儲存。(禁忌物料配置見附錄GB 18265--2000)
(10)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建築物、區域內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
(11)《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五十條明確: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和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並定期組織演練。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當報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的部門備案。
2.儲存安排及儲存限量
(1)危險化學品儲存安排取決於危險化學品分類、分項、容器類型、儲存方式和消防的要求。
(2)遇火、遇熱、遇潮能引起燃燒、爆炸或發生化學反應,產生有毒氣體的危險化學品不得在露天或在潮濕、積水的建築物中儲存。
(3)受日光照射能發生化學反應引起燃燒、爆炸、分解、化合或能產生有毒氣體的危險化學品應儲存在一級建築物中,其包裝應採取避光措施。
(4)爆炸物品不準和其它類物品同儲,必須單獨隔離限量儲存。
(5)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必須與爆炸物品、氧化劑、易燃物品、自燃物品、腐蝕性物品隔離儲存。易燃氣體不得與助燃氣體、劇毒氣體同儲;氧氣不得和油脂混合儲存,盛裝液化氣體的容器,屬壓力容器的,必須有壓力表、安全閥、緊急切斷裝置,並定期檢查,不得超裝。
(6)易燃液體、遇濕易燃物品、易燃固體不得與氧化劑混合儲存,具有還原性的氧化劑應單獨存放。
(7)有毒物品應儲存在陰涼、通風、乾燥的場所,不要露天存放,不要接近酸類物質。
(8)腐蝕性物品,包裝必須嚴密,不允許泄漏,嚴禁與液化氣體和其它物品共存。
3.危險化學品的養護
(1)危險化學品入庫時,應嚴格檢驗商品質量、數量、包裝情況、有無泄漏。
(2)危險化學品入庫後應根據商品的特性採取適當的養護措施,在儲存期內定期檢查,做到一目兩檢,並做好檢查記錄。發現其品質變化、包裝破損、滲漏、穩定劑短缺等及時處理。
(3)庫房溫度、濕度應嚴格控制,經常檢查,發現變化及時調整。
4.危險化學品出入庫管理
(1)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倉庫,必須建立嚴格的出入庫管理制度。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明確規定:危險化學品出入庫,必須進行核查登記。庫存危險化學品應當定期檢查。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十九條規定:劇毒品的生產、儲存、使用單位,應當對劇毒化學品的產量、流向、儲存量和用途如實記錄,並採取必要的保安措施,防止劇毒化學品被盜、丟失或者誤售、誤用;發現劇毒化學品被盜、丟失或者誤售、誤用時,必須立即向當地公安部門報告。
(2)危險化學品出入庫前均應按合同進行檢查驗收、登記,驗收內容包括:
①商品數量
②包裝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規定:危險化學品的包裝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和國家標準的要求。
危險化學品包裝的材質、型式、規格、方法和單件質量(重量),應當與所包裝的危險化學品的性質和用途相適應,便於裝卸、運輸和儲存。
危險化學品的包裝物、容器,必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經濟貿易管理部門審查合格的專業生產企業定點生產,並經國務院質檢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檢驗機構檢測、檢驗合格,方可使用。
重復使用的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在使用前,應當進行檢查,並做出記錄;檢查記錄應當至少保存2年。
③危險標志(包括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
經核對後方可入庫、出庫,當商品性質未弄清時不準入庫。
(3)進入危險化學品儲存區域的人員、機動車輛和作業車輛,必須採取防火措施。
進入危險化學品庫區的機動車輛應安裝防火罩。機動車裝卸貨物後,不準在庫區、庫房、貨場內停放和修理。
汽車、拖拉機不準進入易燃易爆類物品庫房。進入易燃易爆類物品庫房的電瓶車、鏟車應是防爆型的;進入可燃固體物品庫房的電瓶車、鏟車,應裝有防止火花濺出的安全裝置。
(4)裝卸、搬運危險化學品時應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做到輕裝、輕卸。嚴禁摔、碰、撞擊、拖拉、傾倒和滾動。
(5)裝卸對人身有毒害及腐蝕性物品時,操作人員應根據危險條件,穿戴相應的防護用品。
裝卸毒害品人員應具有操作毒品的一般知識。操作時輕拿輕放,不得碰撞、倒置,防止包裝破損商品外溢。作業人員應佩帶手套和相應的防毒口罩或面具,穿防護服。
作業中不得飲食,不得用手擦嘴、臉、眼睛。每次作業完畢,應及時用肥皂(或專用洗滌劑)洗凈面部、手部,用清水漱口,防護用具應及時清洗,集中存放。
裝卸腐蝕品人員應穿工作服、戴護目鏡、膠皮手套、膠皮圍裙等必需的防護用具。操作時,應輕搬輕放,嚴禁背負肩扛,防止摩擦震動和撞擊。
(6)裝卸易燃易爆物料時,裝卸人員應穿工作服,帶手套、口罩等必需的防護用具,操作中輕搬輕放、防止摩擦和撞擊。
裝卸易燃液體需穿防靜電工作服。禁止穿帶鐵釘鞋。大桶不得在水泥地面滾動。桶裝各種氧化劑不得在水泥地面滾動。
各項操作不得使用沾染異物和能產生火花的機具,作業現場須遠離熱源和火源。
(7)各類危險化學品分裝、改裝、開箱(桶)檢查等應在庫房外進行。
(8)不得用同一個車輛運輸互為禁忌的物料。包括庫內搬倒。
(9)在操作各類危險化學品時,企業應在經營店面和倉庫,針對各類危險化學品的性質,准備相應的急救葯品和制定急救預案。
5.消防措施
(1)根據危險化學品特性和倉庫條件,必須配置相應的消防設備、設施和滅火葯劑。並配備經過培訓的兼職或專職的消防人員。
危險化學品倉庫應根據經營規模的大小設置、配備足夠的消防設施和器材,應有消防水池、消防管網和消防栓等消防水源設施。大型危險物品倉庫應設有專職消防隊,並配有消防車。消防器材應當設置在明顯和便於取用的地點,周圍不準放物品和雜物。倉庫的消防設施、器材應當有專人管理,負責檢查、保養、更新和添置,確保完好有效。對於各種消防設施、器材嚴禁圈佔、埋壓和挪用。
(2)儲存危險化學品建築物內應根據倉庫條件安裝自動監測和火災報警系統。
(3)儲存危險化學品建築物內,如條件允許,應安裝滅火噴淋系統(遇水燃燒危險化學品,不可用水撲救的火災除外)。
(4)危險化學品儲存企業應設有安全保衛組織。危險化學品倉庫應有專職或義務消防、警衛隊伍。無論專職還是義務消防、警衛隊伍都應制定滅火預案並經常進行消防演練。
6.人員培訓
(1)倉庫工作人員應進行培訓,經考核合格後持證上崗。
(2)對危險化學品的裝卸人員進行必要的教育,使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操作。
(3)倉庫的消防人員除了具有一般消防知識之外,還應進行在危險化學品庫工作的專門培訓,使其熟悉各區域儲存的危險化學品種類、特性、儲存地點、事故的處理程序及方法。
(二)儲存易燃易爆品的要求
《易燃易爆性商品儲藏養護技術條件》(GB 17914--1999)作了明確的規定。
其中儲存條件是:
1.建築條件
應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J 16?2001年版)的要求,庫房耐火等級不低於三級。
2.庫房條件
(1)儲藏易燃易爆商品的庫房,應冬暖夏涼、乾燥、易於通風、密封和避光。
(2)根據各類商品的不同性質、庫房條件、滅火方法等進行嚴格的分區、分類、分庫存放。
①爆炸品宜儲藏於一級輕頂耐火建築的庫房內。
②低、中閃點液體、一級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宜儲藏於一級耐火建築的庫房內。
③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可儲藏於一、二級耐火建築的庫房內。
④二級易燃固體、高閃點液體可儲藏於耐火等級不低於三級的庫房內。
3.安全條件
(1)商品避免陽光直射,遠離火源、熱源、電源,無產生火花的條件。
(2)除按附錄規定分類儲存外,以下品種應專庫儲藏。
①爆炸品:黑色火葯類、爆炸性化合物分別專庫儲藏。
②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氣體、不燃氣體和有毒氣體分別專庫儲藏。
③易燃液體均可同庫儲藏;但甲醇、乙醇、丙酮等應專庫儲存。
④易燃固體可同庫儲藏;但發孔劑H與酸或酸性物品分別儲藏;硝酸纖維素酯、安全火柴、紅磷及硫化磷、鋁粉等金屬粉類應分別儲藏。
⑤自燃物品:黃磷,烴基金屬化合物,浸動、植物油製品須分別專庫儲藏。
⑥遇濕易燃物品專庫儲藏。
⑦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一、二級無機氧化劑與一、二級有機氧化劑必須分別儲藏,但硝酸銨、氯酸鹽類、高錳酸鹽、亞硝酸鹽、過氧化納、過氧化氫等必須分別專庫儲藏。
4.環境衛生條件
(1)庫房周圍無雜草和易燃物。
(2)庫房內經常打掃,地面無漏撒商品,保持地面與貨垛清潔衛生。
5.溫濕度條件表
(三)儲存毒害品的要求
《毒害性商品儲藏養護技術條件》(GB 17916?1999)作了明確的規定。
其中儲存條件是:
1.庫房條件
(1)庫房結構完整、乾燥、通風良好。機械通風排毒要有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
(2)庫房耐火等級不低於二級。
2.安全條件
(1)倉庫應遠離居民區和水源。
(2)商品避免陽光直射、曝曬,遠離熱源、電源、火源,庫內在固定方便的地方配備與毒害品性質適應的消防器材、報警裝置和急救葯箱。
(3)不同種類毒害品要分開存放,危險程度和滅火方法不同的要分開存放,性質相抵的禁止同庫混存。
(4)劇毒品應專庫貯存或存放在彼此間隔的單間內,執行「五雙」制度(雙人驗收、雙人保管、雙人發貨、雙把鎖、雙本帳),安裝防盜報警裝置。
3.環境衛生條件
庫區和庫房內要經常保持整潔。對散落的毒品、易燃、可燃物品和庫區的雜草及時清除。用過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須放在庫外安全地點,妥善保管或及時處理。更換儲藏毒品品種時,要將庫房清掃干凈。
4.溫濕度條件
庫區溫度不超過35℃為宜,易揮發的毒品應控制在32℃以下,相對濕度應在85%以下,對於易潮解的毒品應控制在80%以下。
(四)儲存腐蝕性物品的要求
《腐蝕性商品儲藏養護技術條件》(GB 17915--1999以作了明確的規定。
其中儲存條件是:
1.庫房條件
庫房應是陰涼、乾燥、通風、避光的防火建築。建築材料最好經過防腐蝕處理。
(1)儲藏發煙硝酸、溴素、高氯酸的庫房應是低溫、乾燥通風的一、二級耐火建築。
(2)溴氫酸、腆氫酸要避光儲藏。
2.貨棚、露天貨場條件
貨棚應陰涼、通風、乾燥,露天貨場應比地面高、乾燥。
3.安全條件
(1)商品避免陽光直射、曝曬,遠離熱源、電源、火源,庫房建築及各種設備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J 16?2001年版)的規定。
(2)按不同類別、性質、危險程度、滅火方法等分區分類儲藏,性質相抵的禁止同庫儲藏。
4.環境衛生條件
(1)庫房地面、門窗、貨架應經常打掃,保持清潔。
(2)庫區內的雜物、易燃物應及時清理,排水溝保持暢通。
5.溫濕度條件表
(五)廢棄物處置
隨著科學技術的迅速發展和人類文明的進步,人類對賴以生存的環境保護越來越重視。
1.《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依照《固體廢物環境污染防治法》和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儲存、使用單位轉產、停產、停業或者解散的,應當採取有效措施,處置危險化學品的生產或者儲存設備、庫存產品及生產原料,不得留有事故隱患。處置方案應當報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的部門和同級環境保護部門、公安部門備案。
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的部門應當對處置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常用化學危險品貯存通則》(GB 15603--1995)對危險化學品廢棄物處理明確了三條規定:
(1)禁止在危險化學品儲存區域內堆積可燃廢棄物品。
(2)泄漏或滲漏危險化學品的包裝容器應迅速移至安全區域。
(3)按危險化學品特性,用化學的或物理的方法處理廢棄物品,不得任意拋棄,污染環境。
(六)危險化學品儲存發生火災的主要原因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