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化學品安全標簽警示有哪三個
化學品安全標簽警示包括:警告、危險、注意。
根據化學品的危險程度和類別,用「危險」、「警告」、「注意」三個詞分別進行危害程度的誓示。具體規定見表l。當某種化學品具有兩種及兩種以上的危險性時,用危險性最大的警示詞。警示詞位於化學品名稱的下方,要求醒目、清晰。
標簽正文應簡潔、明了、易於理解,要採用規范的漢字表述,也可以同時使用少數民族文字或外文,但意義必須與漢字相對應,字形應小於漢字。
(1)危險化學品的安全標簽包括哪些內容擴展閱讀:
使用化學品安全標簽警示的注意事項:
(1)標簽的粘貼、掛栓、噴印應牢固,保證在運輸、貯存期間不脫落,不損 壞。
(2)標簽應由生產企業在貨物出廠前粘貼、掛拴、噴印。若要改換包裝,則 由改換包裝單位重新粘貼、掛拴、噴印標簽。
(3)盛裝危險化學品的容器或包裝,在經過處理並確認其危險性完全消除之 後,方可撕下標簽,否則不能撕下相應的標簽。
㈡ 化學品安全標簽內容有哪九項
《化學品安全標簽編寫規定》是為規范化學品安全標簽內容的表述和編寫而制定的。
化學品安全標簽內容有:
一、化學品和其主要有害組分標識 :
1、名稱:
用中文和英文分別標明化學品的通用名稱。名稱要求醒目清晰,位於標簽的正上方。
2、分子式:
用元素符號和數字表示分子中各原子數,居名稱的下方。若是混合物此項可略。
3、化學成分及組成:
標出化學品的主要成分和含有的有害組分、含量或濃度。
4、編號:
標明聯合國危險貨物編號和中國危險貨物編號,分別用UNNo.和CNNo.表示。
5、標志:
標志採用聯合國《關於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和GB13690規定的符號。每種化學品最多可選用二個標志。標志符號居標簽右邊。 註:聯合國《關於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可從國家化學品登記注冊中心索取。
二、警示詞:
根據化學品的危險程度和類別,用「危險」、「警告」、「注意」三個詞分別進行危害程度的警示。
當某種化學品具有兩種及兩種以上的危險性時,用危險性最大的警示詞。警示詞位於化學品名稱的下方,要求醒目、清晰。
三、危險性概述:
簡要概述化學品燃燒爆炸危險特性、健康危害和環境危害。居警示詞下方。
四、安全措施:
表述化學品在處置、搬運、儲存和使用作業中所必須注意的事項和發生意外時簡單有效的救護措施等,要求內容簡明扼要、重點突出。 五、滅火:
化學品為易(可)燃或助燃物質,應提示有效的滅火劑和禁用的滅火劑以及滅火注意事項。
六、批號:
註明生產日期及生產班次。生產日期用××××年××月××日表示,班次用××表示。
七、提示向生產銷售企業索取安全技術說明書。
八、生產企業名稱、地址、郵編、電話。
九、應急咨詢電話:
填寫化學品生產企業的應急咨詢電話和國家化學事故應急咨詢電話。
㈢ 危險化學品安全標簽是什麼
危險化學品安全標簽是指危險化學品在市場上流通時由生產銷售單位提供的附在化學品包裝上的標簽,是向作業人員傳遞安全信息的一種載體,它用簡單、易於理解的文字和圖形表述有關化學品的危險特性及其安全處置的注意事項,警示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操作和處置。
《化學品安全標簽編寫規定》(GB
15258--1999)規定化學品安全標簽應包括物質名稱、編號、危險性標志、警示詞、危險性概述、安全措施、滅火方法、生產廠家、地址、電話、應急咨詢電話、提示參閱安全技術說明書等內容。
㈣ 化學品的安全標簽警示詞有哪些
化學品的安全標簽警示詞有危險,警示,注意。
《化學品安全標簽編寫規定》(GB15258-2009)規定了危險化學品安全標簽的內容、格式和製作等事項。化學品安全標簽包括以下8個方面的內容。化學品標識用中文和英文分別標明化學品的化學名稱或通用名稱。
名稱要求醒目清晰,位於標簽的上方。名稱應與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中的名稱一致。對混合物應標出化學品的主要危險組分的化學名稱或通用名、濃度或濃度范圍。當需要標出的組分較多時,組分個數以不超過5個為宜。
(4)危險化學品的安全標簽包括哪些內容擴展閱讀:
化學品安全警示介紹如下:
對於屬於商業機密的成分可以不標明,但應列出其危險性。象形圖採用GB
20576~GB 20599、GB 20601、GB
20602規定的象形圖。當某種化學品具有兩種或兩種以上的危險性時,物理危險象形圖的先後順序根據《危險貨物品名表》(GB
12268)中的主次危險性確定。
未列入《危險貨物品名表》的化學品,以下危險性類別的危險性總是主危險:爆炸物、易燃氣體、易燃氣溶膠、氧化性氣體、壓力下氣體、自反應物質或混合物、發火物質。
㈤ 危險化學品安全標簽是什麼
你好,很高興為你解答:
危化學品安全標簽是指危險化學品在市場上流通時應由供應者提供的附在化學品包裝上的,用於提示接觸危險化學品的人員的一種標識。它用簡單、明了、易於理解的文字、圖形表述有關化學品的危險特性及其安全處置的注意事項。
一. 安全標簽的主要內容與設計
名 稱 用中文和英文分別標明危險化學品的通用名稱。名稱要求醒目清晰,位於標簽的正上方。
分子式 用元素符號和數字表示分子中各原子數,居名稱的下方,若是混合物此項可略。
化學成分及組成 標出主要危險組分及其濃度或規格。
編 號 標明聯合國危險貨物編號和中國危險貨物編號,分別用UNNo.和CN No.表示。
危險性標志 用危險性標志表示各類化學品的危險特性,每種化學品最多可選用二個標志。標志採用聯合國《關於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和「GB13690-92常用危險化學品分類及標志」。
警示詞 根據化學品的危險程度和類別,用「危險」、「警告」、「注意」三個詞分別進行高度、中度、低度危害的警示。當某種化學品具有一種以上的危險性時,用危險性最大的警示詞。
警示詞位於化學名稱下方,要求醒目、清晰。
危險性概述 簡要概述化學品燃燒爆炸危險特性、健康危害和環境危害。居警示詞下方。
安全措施 表述化學品在處置、搬運、儲存和使用作業中所必須注意的事項和發生意外時簡單有效的救護措施等,要求內容簡明、扼要、重點突出。
滅 火 化學品為易(可)燃或助燃物質,應提示有效的滅火劑和禁用的滅火劑以及滅火注意事項;若化學品為不燃物質,此項可略。
批 號 註明生產日期及生產班次。
提示向生產企業索取安全技術說明書。
生產廠(公司)名稱、地址、郵編、電話。
應急電話 填寫企業應急電話和國家化學品登記注冊中心事故應急熱線電話。
二. 安全標簽與相關標簽的協調關系
安全標簽是從安全管理的角度提出的,但化學品在進入市場時還需要有工商標簽、運輸時還需有危險貨物運輸標志。為使安全標簽和工商標簽、運輸標志之間減少重復,可將安全標簽所要求的UN編號和CN編號與運輸標志合並;將名稱、化學成分及組成、批號、生產廠(公司)名稱、地址、郵編、電話等與工商標簽的同樣內容合二為一使三種標簽有機的融合,形成一個整體,降低企業的生產成本。在某些特殊情況下,安全標簽可單獨印刷。三種標簽合並印刷時,安全標簽應占整個版面的1/3~2/5。
三. 安全標簽的責任
生產企業 必須確保本企業生產的危險化學品在出廠時加貼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標簽到危險化學品每個容器或每層包裝上,使化學品供應和使用的每一階段,均能在容器或包裝上看到化學品的識別標志。
使用單位 使用的化學危險品應有安全標簽,並應對包裝上的安全標簽進行核對。若安全標簽脫落或損壞時,經檢查確認後應立即補貼。
經銷單位 經銷的危險化學品必須具有安全標簽,進口的危險化學品必須具有符合我國標簽標準的中文安全標簽。
運輸單位 對無安全標簽的危險品一律不能承運。
四. 安全標簽的使用
使用方法 標簽應粘貼、掛拴(噴印)在化學品包裝或容器明顯位置。多層包裝運輸,原則要求內外包裝都應加貼(掛)安全標簽,但若外包裝上已加貼安全標簽,內包裝是外包裝的襯里, 內包裝上可免加貼安全標簽;外包裝為透明物,內包裝的安全標簽可清楚的透過外包裝,外包裝可免加標簽。
注意事項 標簽應由生產廠(公司)在貨物出廠前粘貼、掛拴(噴印)。出廠後若要改換包裝,則由改換包裝單位重新粘貼、掛拴(噴印)標簽。標簽的粘貼、掛栓(噴印)應牢固、結實,保證在運輸、貯存期間不脫落。盛裝危險化學品的容器或包裝,在經過處理並確認無任何危險性後,方可撕下標簽,否則標簽應予以保留。
㈥ 化學品安全標簽編寫規定_標簽必須包括幾方面內容
化學品安全標簽編寫規定,標簽必須包括以下方面內容:
化學品和其主要有害組分標識。具體包括中英文的標准化學名稱,危險貨物編號,以及危險標志符號。
警示詞。根據化學品的危險程度和類別,用「危險」「警告」「注意」進行危害程度的警示。
簡要概述化學品燃燒爆炸危險特性、健康危害和環境危害。居警示詞下方。
化學品在處置、搬運、儲存和使用作業中所必須注意的事項和發生意外時簡單有效的救護措施等。
滅火方法。提示有效的滅火劑和禁用的滅火劑以及滅火注意事項。
批號。註明生產日期及生產班次。
提示向生產銷售企業索取安全技術說明書。
生產企業名稱、地址、郵編、電話。
應急咨詢電話。生產企業的應急咨詢電話和國家化學事故應急咨詢電話。
㈦ 安全標簽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安全標簽的主要內容有化學品標識、象形圖、信號詞、危險性說明、防範說明、供應商標識、應急咨詢電話、資料參閱提示語。當化學品具有多種危險性時,象形圖可以根據聯合國《關於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規章範本》中危險性先後順序確定方法進行確定;信號詞選用原則當選了「危險」則不應出現「警告」;危險性說明應該按照物理危險、健康危害、環境危害的順序排列。
化學品的標志:化學品標志根據化學品的危險特性和類別可分為主標志16種,副標志11種,主標志由危險特性的圖案、文字說明、底色和危險品類別號4個部分組成,形狀為菱形標志,副標志圖形中無危險品類別號。標志的尺寸顏色可根據GB190規定進行執行。標志的使用原則當由多種危險性時主標志表示主要危險性類別,副標志表示重要的其他危險性類別。同時要注意的是GHS和TDG的標志的圖形相似但底色和圖形顏色不一樣,如GHS為白底、圖形黑色,四周菱形粗邊紅色框,無文字;TDG採用紅底、圖形白色或黑色,四周菱形白色或黑色框,有文字為白色或黑色。
㈧ 安全標簽的內容包括哪些
安全標簽有針對作業場所的危險化學品,還有針對食品的,葯品的。化學品安全標簽的內容、格式等事項,具體內容如下:
(1)化學品和其主要有害組分標識 中文和英文的通用名稱、分子式、化學成分及組成、聯合國危險貨物編號和中國危險貨物編號(分別用UN NO。
和CN NO。 表示)、標志(採用聯合國《關於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和GB 13690規定的符號。每種化學品最多可選用二個標志)。
(2)警示詞
根據化學品的危險程度,分別用「危險」、「警告」、「注意」三個詞進行警示。
當某種化學品具有一種以上的危險性時,用危險性最大的警示詞。 &nbs
p;警示詞一般位於化學品名稱下方,要求醒目、清晰。
(3)危險性概述
簡要概述燃燒爆炸危險特性、毒性、對人體健康和環境的危害。
(4)安全措施
包括處置、搬運、儲存和使用作業中所必須注意的事項和發生意外時簡單有效的救護措施等,要求內容簡明、扼要、重點突出。
(5)滅火
若化學品為易(可)燃或助燃物質,應提示有效的滅火劑和禁用的滅火劑以及滅火注意事項。
(6)批號
註明生產日期及生產班次。生產日期用××××年××月××日表示,班次用××表示。
(7)提示向生產銷售企業索取安全技術說明書。
(8)生產廠(公司)名稱、地址、郵編、電話。
(9)應急咨詢電話
填寫生產應急應急咨詢電話和國家化學事故應急咨詢電話。
㈨ 化學品安全標簽包括
安全標簽的要素包括信號詞、象形圖、危險說明、防範說明、產品標識以及供應商標識。
國家標准《化學品安全標簽編寫規定》(GB 15258--2009)明確指出:安全標簽用文字、圖形符號和編碼的組合形式表示化學品所具有的危險性和安全注意事項。
安全標簽由生產企業在貨物出廠前粘貼、掛拴、噴印在包裝或容器的明顯位置;若改換包裝,則由改換單位重新粘貼、掛拴、噴印。基本內容
危險化學品安全標簽是指危險化學品在市場上流通時由生產銷售單位提供的附在化學品包裝上的標簽,是向作業人員傳遞安全信息的一種載體,它用簡單、易於理解的文字和圖形表述有關化學品的危險特性及其安全處置的注意事項,警示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操作和處置。
《化學品安全標簽編寫規定》(GB 15258--1999)規定化學品安全標簽應包括物質名稱、編號、危險性標志、警示詞、危險性概述、安全措施、滅火方法、生產廠家、地址、電話、應急咨詢電話、提示參閱安全技術說明書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