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怎麼看化學反應達到平衡狀態
第一大類方法:本質性判斷。化學平衡狀態的本質性標志是:「正反應與逆反應的速率相等」。這樣就可以直接或間接地衍生出以下6種判斷方式:
(1)從速率的角度描述:同一物質的生成速率等於消耗速率;
(2)從速率的角度描述:處於可龔定奪剮懿溉額稅帆粳逆方程式同一側(即兩者同為反應物或兩者同為生成物)的不同種物質,必須一種物質生成同時另一種物質消耗,且兩者的速率之比等於化學方程式中化學計量數之比;
(3)從速率的角度描述:處於可逆方程式不同側(即一為反應物,另一為生成物)的不同種物質,必須兩種物質同時生成或同時消耗,且兩者的速率之比等於化學方程式中化學計量數之比;
(4)從時間和物質的生消量的角度描述:單位時間內消耗掉某物質的量與生成該物質的量相等;
(5)從斷鍵角度描述:如h2+i2
2hi的反應,單位時間內斷裂一個h—h鍵的同時,形成一個h—h鍵,或形成一個i—i鍵,或斷裂2個h—i鍵;
(6)從能量角度描述:絕熱容器中,反應放出的熱量與吸收的熱量相等,即體系溫度不變。
第二大類方法:特徵性判斷。化學平衡狀態的特徵性標志是:「反應混合物中各組分的濃度保持不變。」這樣,就又可以直接或間接地衍生出以下5種判斷方式:
(7)反應混合物中和物質的物質的量濃度保持不變;
(8)反應混合物中各物質的物質的量分數、質量分數、體積分數(對氣體物質而言)等保持不變;
(9)反應混合物中各物質的物質的量、質量、分子數等保持不變;
(10)反應混合物中某一種反應物的轉化率、某一生成物的產率等保持不變;
(11)反應混合物中某些特徵,如某組分有顏色,體系的顏色不再改變時。
第三大類方法:整體性判斷。化學平衡狀態可以從各組分來判斷以外,對於有些可逆反應,還可以採取反應混合物的整體情況來判斷。
如:對於ma(g)+nb(g)
pc(g)+qd(g)
(其中m+n≠p+q)
或者ma(s)+nb(g)
pc(g)+qd(g)
(其中n≠p+q)
等可逆反應而言,只要出現下列幾種情況時,也達到了平衡狀態:
(12)定溫、定容條件下,總壓強保持不變;
(13)定溫、定壓條件下,總體積保持不變;
(14)定容條件下,氣體密度保持不變(僅指除氣體外還有固、液物質反應或生成的反應)
(15)總物質的量保持不變;
(16)總分子數保持不變。
特別要提醒的是:當上述反應中氣體計量數相等時,上述(12)—(16)情況在反應的任一過程中都會保持不變。
參考資料:www.xgpczx.net/readnews.asp?newsid=737
『貳』 怎麼判斷化學反應達到平衡
一、判斷化學平衡狀態的本質標志(定義標志)。
1、正逆反應速率相等,也就是v(正)=v(逆)。對於這個標志的使用有注意兩點:一是反應速率應有一正一逆,二是正逆反應速率相等。2、各組分的物質的量濃度保持一定,也就是不再發生改變。
2、與各組分的物質的量濃度保持一致等價的標志。1)從質量角度進行判斷。如:各組分質量不再發生變化;反應物總質量或生成物總質量不再發生變化;各組分的質量分數不再發生變化等等。(2)從物質的量角度進行判斷。如各組分物質的量不再發生變化;各組分的物質的量分數不再發生變化;反應物總的物質的量或生成物總的物質的量不再發生變化。(3)對於有氣體參加的反應,且反應前後氣體體積發生改變的反應,還可以採用以下特殊的判斷標志。如:總物質的量、總壓強(恆溫、恆容)、平均摩爾質量、混合氣體的密度(恆溫、恆壓)保持不變。
『叄』 請問化學反應平衡如何判斷呢
某可逆反應是否處於化學平衡狀態,它們的標志可以通過化學平衡狀態的本質特徵來進行衡量
(1)V正=V逆,它是判斷化學平衡狀態的主要標志。正、逆反應速率相等是針對反應體系中的同一反應物或同一生成物而言。由於該物質的生成速率與消耗速率相等,才使這種物質的濃度保持不變,說明可逆反應己達到化學平衡狀態。
(2)反應混合物中各組分的濃度保持不變,是判斷化學平衡狀態的另一個主要標志。如果反應混合物中某一種物質的量濃度,質量分數,體積分數(對氣體而言)等保持一定,都說明可逆反應已達到平衡狀態。
(3) 從其它角度也可以判斷某可逆反應是否達到化學平衡狀態,但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例如對於反應前後氣體分子數不相等的可逆反應,可以通過以下幾種情況來判斷:
① 當體系中物質的總物質的量不隨時間變化時,說明反應已達到平衡狀態.
② 當恆溫恆容時,體系的總壓強有發生變化或當恆溫恆壓時,體系的總體積不發生變化都可以說明反應已達到平衡狀態。
③ 混合氣體的平均含量不發生變化,也可以說明反應已達平衡狀態.
④ 對於反應前後氣體分子數相等的反應,無論反應是否達到平衡,體系中物質的總物質的量,總壓強,總體積或混合氣體的平均含量都不發生變化,不能確定反應是否中達到平衡狀態.
『肆』 如何判斷反應是否達到平衡
判斷化學反應達到平衡狀態的標志
1、任何情況下均可作為標志的:
(1)v正=v逆(同一種物質)
(2)各組分含量(百分含量、物質的量、質量)不隨時間變化
(3)某反應物的消耗(生成)速率:某生成物的消耗(生成)速率=化學計量數之比
2、在一定條件下可作為標志的:
(1)對於有色物質參加或生成的可逆反應體系,顏色不再變化.
(2)對於有氣態物質參加或生成的可逆反應體系,若反應前後氣體的物質的量變化不為0,則混合氣體平均相對分子質量M和反應總壓P不變(恆溫恆容).
(3)對於恆容絕熱體系,體系的溫度不再變化.
3、不能作為判斷標志的:
(1)各物質的物質的量或濃度變化或反應速率之比=化學計量數之比(任何情況下均適用)
(2)對於全氣體的反應,若反應前後氣體的體積無變化,則混合氣體平均相對分子質量M和反應總壓P不變(恆溫恆容).
『伍』 如何判斷某化學反應是否以達平衡
一、化學平衡狀態的判斷:具體表現為「一等六定」:
一等:正逆反應速率相等;
六定:① 物質的量一定,② 平衡濃度一定,③ 百分含量保持一定,④ 反應的轉化率一定,⑤ 產物的產率一定,⑥ 正反應和逆反應速率一定.
除了上述的「一等六定」外,還可考慮以下幾點:
①同一物質單位時間內的消耗量與生成量相等.
②不同物質間消耗物質的量與生成物質的量之比符合化學方程式中各物質的化學計量數比.
③在一定的條件下,反應物的轉化率最大,或產物的產率最大.
④對於有顏色變化的可逆反應,顏色不再改變時.
對於反應前後氣體總體積變的可逆反應,還可考慮以下幾點:
①反應混合物的平均相對分子量不再改變.
②反應混合物的密度不再改變.
③反應混合物的壓強不再改變.
還可以從化學鍵的生成和斷裂的關系去判斷是否處於化學平衡狀態.
二、化學平衡狀態的標志
1、等速標志:
指反應體系中用同一種物質來表示的正反應速率和逆反應速率相等.
即 V(正)= V(逆)
2、各組分濃度不變標志:
因為V(正)= V(逆)≠0,所以在同一瞬間、同一物質的生成量等於消耗量.總的結果是混合體系中各組成成分的物質的量、質量、物質的量濃度;各成分的體積分數、質量分數;轉化率等不隨時間變化而改變.
3.有氣體參與的可逆反應:
(1)從反應混合氣體的平均相對分子質量(M)考慮:M=m(總)/n(總)
①若各物質均為氣體:
當氣體△n(g)≠0時,若M一定時,則標志達平衡.如2SO2(g)+O2(g) 2SO3(g)
當氣體△n(g)=0時,若M為恆值,無法判斷是否平衡.如H2(g)+I2(g) 2HI(g)
②若有非氣體參加:無論△n(g)≠0或△n(g)=0時,當若M一定時,則標志達平衡. 如C(s)+O2(g) CO2(g)、CO2(g)+ C(s) 2CO(g)
(2)從氣體密度考慮:密度=質量/體積
①若各物質均為氣體:
A.恆容:密度總為恆值,不能作為平衡標志.
B.恆壓:a. △n(g)=0時,密度總為恆值,不能作為平衡標志.
b. △n(g)≠0時,密度為一定值,則可作為平衡的標志.
②若有非氣體參加:
A.恆容:密度為一定值,則可作為平衡的標志.
B.恆壓:△n(g)=0時,密度為一定值,則可作為平衡的標志.
(3)從體系內部壓強考慮:因為恆溫、恆容條件下,n(g)越大,則壓強就越大.若各成分均為氣體時,只需考慮△n(g).
①△n(g)=0時,則壓強為恆值,不能作為平衡標志.
②△n(g)≠0時,當壓強為一定值,可作為平衡的標志.
(4)從體系內部溫度考慮:
當化學平衡尚未建立或平衡發生移動時,反應總要放出或吸收熱量.若為絕熱體系,當體系溫度一定時,則標志達到平衡.
『陸』 怎麼才能判斷化學反應是否達到平衡
當化學反應正逆反應速率相等,反應物和生成物各組分濃度不再改變,說明化學反應達到平衡。
平衡狀態的特徵:(針對同一種物質)
逆:化學平衡狀態只是討論可逆反應形成的一種狀態。
等:正反應逆反應速率相等,正逆反應中物質的速率之比等於化學計量數之比。
動:化學平衡是一種動態平衡。
定:在平衡混合物中,各組成成分的含量保持一定。
變:化學平衡是在一定條件下的平衡狀態和平衡體系,任一條件改變,都可能引起平衡移動。
同:對於一個可逆反應來說,如果外界條件不變時,無論採取任何途徑,最後平衡狀態相同。
(6)化學反應如何證明反應達到平衡擴展閱讀:
變化
1、壓強改變,濃度改變,速率改變,若V正≠V逆,則平衡移動。
2、壓強改變,濃度改變,速率改變,但V正=V逆,則平衡不移動。
3、壓強改變,但濃度不變,速率不變,V正=V逆,則平衡不移動。
4、總壓強不變,但濃度改變,則速率改變,且V正≠V逆,則平衡移動。
『柒』 化學平衡的判斷依據
文/葉丹
化學平衡狀態具有逆,等,動,定,變,同等特徵。化學平衡是指在宏觀條件一定的可逆反應中,化學反應正逆反應速率相等,反應物和生成物各組分濃度不再改變的狀態。
化學反應達到平衡狀態標志
1.同一物質的生成速率和分解速率相等。
2.反應體系中各物質的物質的量或者濃度,百分含量,體積分數,質量分數,物質的量分數不再改變。
3.同一物種化學鍵的斷裂和形成數目相等。
4.有氣體參加反應,當反應前後氣體總體積不等的時候,氣體的平均相對分子質量,密度,壓強不變。
5.若反應為絕熱體系,反應體系溫度一定。
6.轉化率相同。
7.若反應有顏色的改變,則顏色不變時平衡。
化學平衡基本特徵
化學平衡狀態具有逆,等,動,定,變、同等特徵。
逆:化學平衡研究的對象是可逆反應。
等:處於密閉體系中的可逆反應,平衡時,正逆反應速率相等,即v正=v逆。(對於同一個物質,v正=v逆數值上相等;對於不同物質,vA正:vB逆=a:b,即等於系數比)
動:平衡時,反應仍在進行,是動態平衡,反應進行到了最大程度。(V正=V逆且都不等於0)
定:達到平衡狀態時,反應混合物中各組成成份的(百分)含量保持不變,反應速率保持不變,反應物的轉化率保持不變。
變:化學平衡跟所有的動態平衡一樣,是有條件的,暫時的,相對的,當條件發生變化時,平衡狀態就會被破壞,由平衡變為不平衡,再在新的條件下建立新平衡。
同:對於一個確定的可逆反應,不管是從反應物開始反應,還是從生成物開始反應,亦或是從反應物和生成物同時開始,只要滿足各組分物質濃度相當,都能夠達到相同的平衡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