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特種作業有哪些
特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作業人員、金屬焊接切割作業人員、起重機械作業人員、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駕駛人員、登高架設作業人員、鍋爐作業(含水質化驗)人員、壓力容器操作人員、製冷作業人員、垂直運輸機械作業人員、安裝拆卸工、起重信號工等,以及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安全生產綜合管理部門行業主管部門提出,並經前國家經貿委批準的其他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是指由有關主管部門組織的專門針對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也就是特種作業人員在獨立上崗作業前,必須進行與本工種相適應的、專門的安全技術理論學習和實際操作訓練。經培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後,才能上崗作業。
特種作業人員具備的條件
(1)年齡滿18歲;
(2)身體健康、無妨礙從事相應工程的安全技術知識,參加國家規定的安全技術理論和實際操作考核並成績合格;
3、培訓內容
(1)安全技術理論;
(2)實際操作技能。
4、考核、發證
(1)特種作業操作證由安全生產綜合管理部門負責簽發;
(2)特種作業操作證,每三年復審一次。連續從事本工種10年以上的,經用人單位進行知識更新教育後,復審時間可延長至每六年一次;
(3)離開特種作業崗位達6個月以上的特種作業人員,應當重新進行實際操作考核,經確認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
㈡ 特種作業有哪些種類
法律分析: 需要用到特種作業證的行業如下6個行業:
1、電工作業:指對電氣設備進行運行、維護、安裝、檢修、改造、施工、調試等作業。
2、焊接熱切割:指運用焊接或者熱切割方法對材料進行加工的作業(不含《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規定的有關作業)。
3、製冷與空調作業:指對大中型製冷與空調設備運行操作、安裝與修理的作業。
4、煤礦安全作業:從事煤礦井下機電設備的安裝、調試、巡檢、維修和故障處理,保證本班機電設備安全運行的作業。
5、危險化學品:指從事危險化工工藝過程操作及化工自動化控制儀表安裝、維修、維護的作業。
6、煙花爆竹:指從事煙花爆竹生產、儲存中的葯物混合、造粒、篩選、裝葯、築葯、壓葯、搬運等危險工序的作業。
法律依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第五十五條 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的安全監察人員(以下簡稱特種設備安全監察人員)應當熟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安全技術規范,具有相應的專業知識和工作經驗,並經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取得特種設備安全監察人員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