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如何做好危險化學品管理
1.危險化學品及原料的采購,應指派責任心強,熟知危險化學品一般性質及其安全防護知識的人員承擔采購。憑許可證件按公安部門有關規定統一辦理。
2.使用車間和部門每月月底前將下月所需物質名稱、數量、規格上報生產部,生產部根據庫存情況,報采購部進行采購。
3.物質采購進廠後倉庫人員根據物資進廠清檢單,並要求中心化驗員化驗,經化驗分析合格後方可入庫。
危險化學品的運輸
1.危險化學品運輸必須符合國家有關交通法規,辦理相關的運輸手續,運輸單位應指派專人押運,運輸人和押運人必須責任心強,熟悉危險化學品的性質和安全防護知識以及異常情況下的危急處理方法。
2.運輸單位和個人必須對裝運物品嚴格檢查,對包裝不牢、破損,品名、標簽標志不明顯的危險化學品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罐體不得裝運。
3.危險化學品裝卸、運輸人員在裝卸、運輸時應按要求佩戴相應的防護用品,搬運時必須輕拿輕放,防止碰撞、拋擲及傾倒。對裝卸及搬運的員工應經常進行安全教育、培訓,並且要有一定業務知識的固定人員來擔任。
4.運輸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的車輛等工具應徹底清掃干凈後,才能繼續裝運其它劇毒化學品,性質相抵觸的物品,不得同時裝運。
5.禁止用翻斗車、電瓶車運輸易燃、易爆的危險化學品,汽車和容易產生火花的各種車輛進入生產區域時,排氣管應戴上阻火器。
危險化學品的存放
1.危險化學品必須及時入庫,不得露天堆放。
2.危險化學品應貯存在指定地點,不得與其它物質混合存放,庫房要求乾燥、無積水、不漏水、防潮物品應加木板墊放,放置整齊。
3.庫內嚴禁一切明火,禁止吸煙、禁止一切火種和帶火頭、冒火和外部打火的機動車輛進入。
4.倉庫管理人員要選派責任心強、經過專門訓練、熟知劇毒化學品物化性質及安全管理常識的人員擔任。
5.危險化學品倉庫管理人員必須做到「四無一保」和嚴格遵守「五雙」制度(「四無一保」及無被盜、無丟失、無違章、無事故、保安全;「五雙」制度即雙人保管、雙人領取、雙人使用、雙把鎖、雙賬本)。堅持規范化管理,嚴禁混存、混運。
6.危險化學品必須有出入庫發放管理制度,主管部門按要求加強檢查,嚴格執行。
7.根據不同的危險化學品,在庫房內要有相應的標識和圖形標志,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和防護器具。
8.庫房人員工作結束後,應該進行安全消防檢查,切斷電源。
危險化學品的使用
1.危險化學品使用場所和操作人員,必須配有專用防護用品、操作結束後必須更換工作服,否則不得離開作業場所。
2.嚴禁用手直接接觸危險化學品,並不得在危險化學場所飲食。
3.危險化學品使用場所應配備一定數量的解毒葯品,以備應急之用。
4.禁止使用絕緣軟管插入易燃液體槽內進行移液作業。
5.桶裝或罐裝有毒或揮發性毒品時,必須裝蓋擰緊、密封,防止揮發或濺出傷人,並移到良好通風處,若一時無法處理可與安環部聯系協同解決。daanlaizi
6.領料時,禁止地面滾桶,防止摩擦、撞擊。領料途中要考慮環境影響是否對領料構成危險,否則要採取安全措施。
7.在設備發生故障,液體滲漏,改變工藝條件,由自動變手動,操作時必須採取相應的防範措施。
8.盛裝危險化學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後必須確保干凈,兩者相遇會引起燃燒的原料,嚴禁前後混用,危險化學品一旦散落在地面上應立即處理回收。
9.危險化學品使用後廢渣、廢氣等,由使用單位負責處理,要嚴格執行環保規定,不得私自亂倒,污染環境。自行處理不了的,應及時報告,通過安環部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危險化學品的報廢處理
1.危險化學品用後的包裝桶、塑料桶、塑料袋,必須嚴格管理,有能力、資質處理則自行消毒處理,並有專人負責處理,沒有處理能力的,則要交與生產或銷售廠家回收處理。
2.危險化學品廢棄物的報廢處理,必須預先提出申請,制定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並經有關部門批准,方可處理。
❷ 危險化學品管理有哪些環節,如何管理好化學品
個人覺得危化品管理分為以下兩個方面:
存放
化學品應該根據其存放條件和安全風險進行存放。首先危化品試劑要和普通試劑分開存放,但是僅僅這樣還不夠,因為危化品試劑的種類很多,互為禁忌的種類也很多,且危化品的存放應符合常用化學品儲存禁忌配存表的相關規定,我們實驗室是藉助一個信息化管理的系統來管理(ilabpower CIMS)。系統對試劑櫃有不同分類:普通試劑櫃、危化品試劑櫃、冰箱等。其中危化品試劑櫃又根據配存禁忌規定分成22類,這樣可以對危化品的一個存儲有一個合規且方便的措施。
使用
危化品使用應該做到嚴格管控,一般實驗室是走線下審批流程,通過紙質的簽字留存記錄,但在實際運用的時候會浪費很多時間,降低了工作效率。在CIMS系統設置在線審批流程,通過雙人雙鎖模式進行嚴格管控,但因為線上,達到管控目標的同時,也讓管理層在審批時,不受時間、空間的限制。另外,信息化系統可以針對化學試劑,實現使用周期的管理,對於普通化學品的庫存信息做到良好把控。
❸ 如何加大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管理之我見
1、建立危險化學管理機構 專門從事危險化學品管理
2、明確責任 車間、班組 層層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分級負責,建立獎懲機制,杜絕只罰不獎
3、建立一整套的、完備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購、發、領、用、運、儲、售)
4、擬訂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尤其是危險性較大的工種要建立 一整套的、完備的、操作性強的操作規程
5、加大崗位培訓力度 特別是崗前培訓和新工藝小試、大試、使用前的崗位培訓
6、加強班前班後的班組會學習,不搞形式
7、杜絕「三違」和超時、高強度、超常環境下工作
8、定期查找隱患、及時消除隱患、加大對重大危險源的監控
9、強化消防設備、設施的投入、使用,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
9、加大技術改造力度,尤其是安全生產的硬體投入。特別是硬傷問題
10、提高安全檢查頻次,加大整改落實力度、確保檢查有效果,要找出隱患
11、聘請專家查找隱患
12、加強應急管理、經常進行專項或綜合演練
13、全天候地結合實際,宣傳安全
14、領導的重視是一切工作的保證。
❹ 汽車生產過程中危險化學品的使用管理辦法有哪些
(1)化學物品的使用應依據MSDS(化學品安全說明書)中的有關注意事項及相關的操作規定執行。
(2)使用車間需要建立每種化學品的安全操作規程與操作流程
❺ 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
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
一、 目的
為了加強對公司內化學品的管理,保障公司員工生命、公司財產安全,保護環境資源,特根據《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定》、《常用危險化學品貯存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以及其他化學品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條例。
二、范圍
公司使用化學品的部門以及化學品的采購。
三、購買、運輸
1.化學品的購買由各使用部門提出,並負責辦理相關公安、消防、環保、安監、海關、管委會等政府職能部門的購買、運輸、儲存、進入加工區相關批文等手續。
2.不符合國家質量、包裝、標志規定要求的化學品不得購買。
3.化學品的購買必須提供國家相關職能部門的鑒定合格證書。
4.采購化學品時,必須核對包裝上的安全標簽。安全標簽若脫落或損壞,經檢查確認後須補貼。
5.化學品的運輸必須由具有相關資質的企業擔任,並辦理相關許可批文,方可運輸。
6.運輸批量供應化學品的車輛或其他交通工具,必須遵守當地政府法律、法規,有指定的管理辦理的正規手續及有關證明。在廠區內必須設置沿規定的運輸路線行使及停卸車位置,防止危險化學品的泄漏和污染
7.在公司內裝卸料及管理人員必須培訓,使其熟知裝卸料過程及操作規程,以確保裝卸及搬運安全將危險化學品放入適當的儲存容器或危險物品倉庫。
8.操作人員在裝卸所需化學品時,必須嚴格遵守《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定》的要求,以最大限制降低人身危害。
四、使用
1.化學品使用部門必須制定化學品使用管理條例。
2.化學品的使用必須由專人進行操作。
3.化學品使用部門必須對使用人進行相關知識的培訓,包括對化學品的相關知識、使用安全和應急措施,並向使用人員提供安全技術說明書。
4.化學品使用部門有義務告知員工所使用化學品的危害性。
5.使用化學品須根據化學品的種類、特性,在車間、庫房等作業場所設置相應的監測、通風、防曬、調溫、防火、滅火、防爆、泄壓、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靜電、防腐、防滲漏、防護圍堤或者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設備。按照國家標准和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維護、保養,保證符合安全運行要求。
6.操作人員在使用所需化學品時,必須嚴格遵守《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定》的要求,以最大限制降低人身危害。
7.使用崗位上不得存放超過一個班次的化學品使用量。
五、儲存
1.各類化學危險品倉庫、堆場都要滿足消防安全要求,並報公司安全部和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審核批准。
2.化學品儲存時,要按照分區、分類、分段專倉專儲的原則,定品種、定數量、定庫房、定人員的「四定」原則進行保管。小型倉庫應分類、分間、分堆存放,性能相互抵觸、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烈性危險品和其它一般危險品,應分別儲存。
3.化學品使用部門必須提供專門的化學品存放倉庫,並嚴格按照庫房五距、六不準等相關規定對化學品進行儲存。
4.化學品使用部門必須保證存放倉庫符合化學品存放要求(附件:化學危險品儲存條件)。
5.化學品儲存倉庫須有專人負責看守和檢查。
6.化學品使用的部門,須對化學品的儲存裝置至少每年進行一次安全檢查。
7.化學品使用部門須按照國家標准和國家有關規定對化學品儲存裝置進行維護、保養。
六、安全
1.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當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必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2.儲存、使用化學品部門,其主要負責人必須保證化學品的安全管理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和國家標準的要求,並對本部門化學品的安全負責。
3.根據化學品特性和倉庫條件,必須配置相應的消防設施設備和滅火葯劑。
4.必須配備可靠的個人安全防護用品,以保證看守人員和使用人員的安全。
5.儲存危險化學品必須有明顯的標識和警示標志。根據危險性分區、分類、分庫儲存,各類危險品不得與禁忌物料混合儲存。
6.化學品使用部門必須和公司安保部門簽訂相關安全責任書。
7.化學品使用部門,須在儲存和使用場所設置通訊、報警裝置,並保證在任何情況下處於正常使用狀態。
8.化學品使用部門必須制定各種化學品發生危險的處置預案,並有在發生緊急情況時進行及時處置、報警的責任。
9.安全檢查報告須記錄檢查中出現的安全問題和存在隱患,並對儲存裝置存在的安全問題和隱患提出整改方案。
10.安全檢查中發現儲存裝置存在現實危險的,必須立即停止使用,予以更換或者修復,並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
11.安全檢查報告須報公司安保部門備案。
12.化學品使用部門須定期對化學品裝卸、使用和看守的人員,進行急救知識培訓和體檢。
13.化學品使用部門堅持對員工定期進行安全教育與培訓考核制度。所有工作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達到「三懂、三會、三能」 。即懂得本崗位生產過程中和原材料的火災危險性(附件:化學危險品火災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火災撲救的方法:會使用滅火器,會處理事故,會報警:能自覺遵守消防規章制度,能及時發現火災隱患,能有效撲救初期火災。
14.銷毀、處理有燃燒、爆炸危險的廢棄化學危險物品,應採取消防安全措施,並必須徵得公司安保部門和所在地消防部門同意。
15.應急人員的個體防護:
1〉身體防護:防毒物滲透工作服或一般工作防毒服
2〉手防護:耐酸鹼手套或防化學品手套
3〉眼防護:化學安全防護眼鏡或安全防護面罩
4〉呼吸系統防護:正壓自給式呼吸器或過濾式防毒面具(半、全面罩)
5〉其他防護:消防防護靴
16.化學品使用部門必須對所使用化學品制定、填寫理化特性表
1〉填寫產品的外觀與性狀 主要是常溫常壓下物質的顏色、氣味和存在狀態。
2〉填寫PH值。
3〉填寫常溫常壓下的數值,特殊條件的數值應標出技術條件。
4〉填寫常溫常壓的沸點值,特殊條件下得到的數值,應標出技術條件,在沸騰之前升華值或分解值應加以說明並標注出技術條件。
5〉填寫摩爾物質完全燃燒時產生的熱量,用(kJ/mol)表示[C]。
6〉填寫臨界溫度(℃)加壓後使氣體液體時所允許的最高溫度,用(℃)表示。
7〉填寫臨界壓力 在臨界溫度時使氣體液體所需要的最小壓力,用(MPa)表示。
8〉填寫閃點,在指定的條件下,試樣被加熱到它的蒸氣與空氣混合氣接觸火焰時,能產生閃燃的最低溫度,填寫時註明開杯或閉杯值。
9〉填寫自燃溫度,是指在常溫常壓下,加熱一個容器內的可燃氣體與空氣的混合物,開始著火時的反應容器器壁的最低溫度。
10〉填寫爆炸上限,可燃氣與空氣混合,形成可燃性混合氣的上限值,氣體和液體的單位用(%V/V)表示,粉塵用(mg/m3)表示。
11〉填寫爆炸下限,可燃氣與空氣混合,形成可燃性混合氣的下限值,單位表示與上限值相同。
12〉填寫溶解性,在常溫常壓下物質在溶劑中的溶解性,分別用混溶、易溶、溶於、微溶、不溶表示其溶解程度。
13〉填寫其主要用途。
14〉填寫其他理化性質,對某些物質特有的性質設立了非固定的數據項,如:顆粒大小、揮發性有機物含量、蒸發速率、粘度、放射性、凝固點、腐蝕性、爆燃點、爆速、最小點火能等。
七、應急處置
1.化學危險品火災的初期滅火措施:
1〉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
滅火時應站在上風處,可用水冷卻著火鋼瓶,用相應的滅火器滅火,並應嚴防泄漏的氣體爆炸。
2〉易燃液體:
易燃液體著火後,應根據其比重和水溶性確定滅火器種類,並預先設置正確的滅火戰術並熟練掌握,在撲滅有毒性的易燃液體火災時,應戴上防毒面具,宜在上風方向滅火。
3〉易燃固體:
易燃固體著火時,應根據其性質確定滅火劑的種類。另外在滅火時還應考慮到絕大部分易燃固體燃燒產生的毒性都很大,必須戴防毒面具,並應在上風方向滅火。
4〉遇濕易燃物品:
著火後一般用乾粉(水泥)、干沙滅火。滅火人員應戴防毒面具,盡可能在上風方向滅火。
5〉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
此類物質著火,可大量用水滅火。滅火時要防爆炸傷人。
2.急救措施
1〉 皮膚接觸
a〉 劇毒:立即脫去衣著,用推存的清洗介質沖洗。就醫。
b〉 中等毒:脫去衣著,用推存的清洗介質沖洗。就醫。
c〉 有害品:脫去衣著,用推存的清洗介質沖洗皮膚。
d〉 腐蝕品:按所推存的介質沖洗。若有灼傷,就醫。
2〉眼睛接觸
a〉劇毒:立即提起眼瞼,用大量水沖洗眼睛,至少15min。就醫。
b〉中等毒:立即提起眼瞼,用大量水沖洗眼睛,至少15min。就醫。
c〉有害品:提起眼瞼,用大量水沖洗眼睛。
d〉腐蝕品:立即提起眼瞼,用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就醫。
3〉吸入
a〉劇毒、中等毒、有害品:迅速撤離現場到空氣新鮮處。如呼吸停止,進行人工呼吸。如呼吸困難,給輸氧(如有適當的解毒劑,立即服用)。
b〉腐蝕品:立即撤離現場到空氣新鮮處。必要時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4〉食入
a〉 劇毒:立即就醫。
b〉 中等毒:立即就醫。
c〉 有害品:立即就醫。
d〉 腐蝕品:立即就醫。
3〉應急預案(引用)
1〉《MPS環境污染應急預案》
2〉《MPS消防應急預案》
3〉《MPS緊急情況反應》
4〉《MPS緊急撤離計劃》
附件
一、 化學危險品儲存條件
1.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
1〉倉庫應陰涼、通風、防止日光暴曬,遠離火源、熱源,庫溫超過35℃時,應採取通風措施。
2〉化學性質相抵觸氣體不得同庫存放。
3〉鋼瓶堆放應平卧放置,安全帽應向一個方向,堆放不得過高,並加以鋪墊,防止滾動。如用框架存入,也可立放,但不應倒置鋼瓶,應保證鋼瓶的穩定。
4〉必須輕裝輕卸不得撞擊、拋擲或橫到地上滾動等。
5〉倉庫照明應採用防爆燈具,嚴禁使用明火燈具或非防爆燈。
2.易燃液體:
1〉易燃液體應存放在陰涼、通風的場所,避免日光,遠離火源、熱源。
2〉瓶裝液體的.外包裝(木箱、低箱等)要求堅固,瓶封口應嚴密。
3〉庫房溫度應根據儲存易燃液體的沸點、凝固點或熔點、餅店、自然點、爆點溫度極限、閃點等性質來確定。夏季降低溫度可採用門窗架抽簾、庫房外塗刷白色,早、晚氣溫低時通風換熱等方法。某些液體受凍後會變質或造成容器破裂,因此冬季應在庫內加裝暖氣設備。
3.易燃固體:
1〉易燃液體應存放在陰涼、通風的場所,避免日光,遠離火源、熱源。
2〉貨垛應堆放穩定不宜過大,貨垛下方應有鋪墊。
3〉庫溫一般應控制在30℃以下,相對濕度應控制在80%以下。
4.遇濕易燃物品:
1〉庫房應位於地勢較高、通風乾燥的地點,暴雨及潮汛期間應保證庫房不進水,庫房內應通風良好,保持乾燥。門窗應有阻止雨雪進入的設施,室內不準設水管、暖氣管。
2〉庫房應遠離火源、熱源。庫房附近不得有鹽酸、硝酸等散發酸霧的物質存在,應遠離散發水蒸氣或水霧的場所。
3〉貨垛下方應有鋪墊,墊高通常為15--30cm,貨垛不宜過高過大,保證貨垛防潮、散熱。庫房內相對濕度應控制在80%以下,可採用電動空氣去濕機或氯化鈣吸濕劑來降低庫房內的相對濕度。庫溫一般應控制在30℃以下。
5.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
1〉庫房應陰涼、通風,遠離水源和熱源,避免日光暴曬,還應避免酸霧燈侵入。
2〉庫溫一般應控制在30℃以下,相對濕度應控制在80%以下。對某些特殊的氧化劑和過氧化物,應根據物品儲存的有關說明確定儲存的溫度和濕度,某些物品往往需要低溫條件下儲存。
3〉包裝要完好、密封、不得泄漏。
4〉貨垛應穩固,垛底應有15--30cm的墊板,垛高一般不超過2m。
二、化學危險品火災危險性
1.爆炸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熱、摩擦或其他因素)能發生劇烈的化學反應,瞬間產生大量的氣體和熱量,使周圍壓力急聚上升,發生爆炸對周圍環境造成破壞的物品。
爆炸品的火災危險性主要表現在下列幾個方面:
1〉爆炸性
2〉燃燒性
3〉殉爆
2.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將氣體用加壓方法儲存於鋼瓶內,由於氣體性質不同,有些壓縮後成為液態,有些仍為氣態。
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的火災危險性主要表現在下列幾個方面:
1〉燃燒爆炸性
2〉擴散性
3〉膨脹性
3.易燃液體:凡遇火、受熱或與氧化劑接觸能著火、爆炸的液體。
易燃液體的火災危險性主要表現在下列幾個方面:
1〉燃燒爆炸性
2〉揮發性
3〉流動性
4〉帶電性
4.易燃物品:指在常溫常壓下,易燃燒的固體和易自然的物品以及遇濕易燃物品的總稱。
易燃物品的火災危險性主要表現在下列幾個方面:
1〉易燃固體:燃燒性、爆炸性、腐蝕性和毒性
2〉自然物品:自然點低
3〉遇濕易燃物品:擴散性、遇水或受潮燃燒或爆炸、遇酸或氧化劑危險性更大
5.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凡是具有強烈的氧化性能,遇酸、鹼、受潮、摩擦、撞擊或與易燃物、還原劑等接觸而發生分解並引起燃燒或爆炸的物質。
氧化劑的火災危險性主要表現在下列幾個方面:
1〉燃燒性
2〉爆炸性
3〉助燃性
6.毒害品:凡少量進入人、畜機體積,能與機體組織發生作用,破壞正常的生理機能,引起機體暫時的或永久的病理狀態,甚至死亡的。
毒害品的火災危險性主要表現在下列幾個方面:
1〉氧化性
2〉燃燒性
3〉遇高熱、明火、撞擊易爆炸
7.腐蝕品:指與皮膚接觸,在4小時努內可出現壞死現象,或在溫度55℃時,對鋼或類似鋼、鋁的表面年腐蝕率超過6.25毫米的酸性或鹼性的物質。
腐蝕品的火災危險性主要表現在下列幾個方面:
1〉腐蝕性
2〉燃燒性
3〉氧化性
4〉遇水分解引起燃燒
;❻ 化學品的安全管理要求
危險化學品的儲存與保管
1.儲存劇毒化學品應當實行雙人收發,雙人保管,禁止非崗位人員和本崗位無關人員接觸劇毒化學品;作業場所應當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或配置相關的安全防護設施,在作業場所應當配備報警和通信裝置。危險化學品保管人員要選派責任心強、熟知危險化學品性質和安全管理知識的人員擔任。
2.危險化學品要按其化學性質分類、分區,儲存不準超量。到達儲存限量時,儲存時間不得超過3天。並留有相應的防火間距(通道)和通風口,儲存地點距生產裝置、罐區、管廊、電纜橋架、下水井等設施的安全防火距離不得小於30米。
3.相互接觸能引起燃燒、爆炸或滅火方法等不同的危險化學品,不得同庫儲存,應設專用倉庫、場地或專用儲存室。
4.遇火、遇潮易燃燒爆炸或產生有毒氣體的危險化學品,不準在露天、潮濕處存放,要按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存放。對於怕潮、怕曬的危險化學品,應有防潮、防曬設施。
5.儲存和保管危險化學品的倉庫和罐區等場所,須符合國家有關《建築設計防火規范》,應採用先進的消防、通訊、報警、滅火裝置,有毒物品應配備防護面具及隔離、消除、吸收毒物的設施,要經常檢查,更換或檢驗消防用品或器材,並設有明顯的警示標志。
第九條 危險化學品的裝卸與運輸
1.危險化學品的裝卸運輸人員,應按裝運危險物品的性質,佩戴相應的防護用品,裝卸時必須輕裝輕卸,防止撞擊、磨擦、拖拉、重壓和傾倒,不得損毀包裝或容器,並注意標志,堆放穩妥。不準將化學性質或滅火方法相互抵觸的危險化學品混合裝運。
2.危險化學品包裝容器要牢固、密封,包裝材料、標簽要適應物品的性能,發現破損、殘缺、變形、分解、標簽模糊或丟失等情況,應立即妥善處理。
3.裝運爆炸、劇毒、放射性、易燃液體、可燃氣體等物品,必須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運輸工具,操作過程中注意下列事項:
3.1.禁止用叉車、鏟車、翻斗車、行車等運輸爆炸物品、易燃、易爆液化氣體等危險物品;
3.2.爆炸品及用鐵桶包裝的一級易燃液體時,沒有採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不得用鐵底板車;
3.3.禁止人員在沒有安全防護的情況下搬運、直接接觸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化學物品。
第十條 危險化學品的使用
1.各部門從事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崗位,必須配置所接觸的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從業人員必須熟知物品的危險性質、預防措施、物品保管、使用、安全防護及事故應急救援等。
2.在使用危險化學品時必須遵守有關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切實落實安全技術措施和個人防護措施。
2.1.安全技術措施
2.1.1.改革工藝技術,並採用安全的作業條件,防止和減少毒物溢散。
2.1.2.以密閉、隔離、通風操作代替敞開式操作。
2.1.3.加強設備管理,杜絕跑、冒、滴、漏。
2.2.個人防護措施
2.2.1.配備專用的勞動防護用品和器具,專人保管,定期檢修,保持完好。
2.2.2.嚴禁直接接觸物品,不準在生產、使用場所飲食。
2.2.3.正確穿戴勞動防護用品,工作結束後及時更換工作服。
2.2.4.有毒物品場所,應備有應急設施或解毒葯品。
3.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受壓設備(貯罐、塔、各類容器等)和使用危險化學品場所的電氣、儀表、報警、聯鎖等設施,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並分級定期進行檢查、維護、檢測。
4.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如:液氧、乙炔、液化石油氣、氧氣、二氧化碳、氮氣等)使用時,氣瓶內應留有餘壓,且不低於0.05兆帕(Mpa),液化氣體氣瓶應留有不少於0.5%—1.0%規定充裝量的剩餘氣體以防止其它物質竄入。
5.易燃物品的加熱禁止使用明火,在高溫反應或蒸餾等操作過程中,如必須採用煙道氣、有機熱載體、電熱等加熱時,應採取嚴密隔絕措施。
6.使用危險化學品時,應根據作業過程中的火災危險和毒害程度,採取必要的防火、防爆、防毒、通風降溫、防腐、防潮、泄壓、監測、報警、避雷及接地等安全設施。
7.輸送有毒有害物料,應採取防止泄漏的措施。
8.輸送固體氧化劑、易燃固體等,應防止磨擦、撞擊。
9.容易發生跑氣、跑料的大型易燃、易爆、劇毒物品的裝置,應設有能迅速停止進料,防止跑氣、跑料的安全設施,並應具有收集中和、解毒和打撈流失危險物品的方法,避免事態擴大。
10.使用有毒有害氣體的蒸汽(水)管道要有安全標識,必須與生活用汽(水)管道分開,用途不同的工作氣體(液體)管道不應聯通。
11.危險化學品的作業場所,必須配備相應的安全消防設施和防護器材,對能產生靜電的場所,均須有導除靜電的設施。
12.使用過程中所產生的廢水、廢氣、廢渣和粉塵的排放,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排放標准,凡能相互引起化學反應發生新危害的廢物不要混在一起排放。
第十一條 危險化學品的報廢與銷毀
1.報廢有燃燒、爆炸、中毒和其他危險的廢棄危險化學品時,必須徵得安全環保部的同意。
2.負責報廢危險化學品的人員(包括監護人員),必須熟知物品的化學、物理特性及其安全注意事項。
3.危險化學品在報廢處理前,應進行分析、檢驗,根據物品的性質,分別採取分解、中和等相應處理方法。
4.劇毒或對環境有污染的危險化學品,不準直接排入下水道,不準傾倒在地面上。
5.生產作業過程中產生的化學危險物品廢渣等,必須加強管理,不得隨同一般垃圾運出。
6.凡拆除的容器、設備和管道內帶有危險物品,必須先清洗干凈,驗收合格後方可報廢。
第十二條 危險化學品設備、設施的檢修
1.危險化學品設備、設施進行日修、定修、年修等各類檢修,由部門主管確認,安全環保部審批後方可作業。所有運轉設備確認檢修後,必須切斷電源開關(拔掉電源熔斷器),並經兩次啟動復查證明無誤後,掛上禁止啟動牌或安全鎖卡,由點檢、操作、維修三方」確認。
2.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壓力容器按國家相關要求進行驗收注冊。壓力表、安全閥等安全部件必須定期檢驗,檢驗不合格的禁止使用。
3.設備、容器、管道、閥門,嚴禁帶壓拆裝。
4.高處作業時,人員應佩帶安全帶,所攜帶工器具應固定牢固,不準亂扔物品。
5.危險化學品設備設施內檢修作業(如槽罐、塔、地下貯池、爐膛、地溝等),必須辦理重大作業審批手續,落實安全措施,備好滅火器。
6.作業前要使用現有的儀器、設施、設備分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或氣體含量、濃度,安全後方可進入設備內作業,作業過程中,至少每2小時復查一次,如發現異常,危及安全作業,立即停止作業及時撤離,並上報部門領導和安全環保部,待處理後方可再次進入作業。
7.檢修完畢,結合點檢,按規定進行水壓或氣密實驗,合格後,辦理移交手續。
❼ 危險化學品如何實現有效的安全管理
危險化學品要實現有效的安全管理需要解決的具體措施:
1.做好安全管理模式
建立行之有效地安全管理模式就是界定企業在選址、設計、施工方案面做好自我安全管理的措施,通過這些模式來杜絕不安全事故的發生。另外一些企業要做好風險評估,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提高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和風險程度。
2.落實好制度化管理工作
在一些法規、標準的制訂方面嚴格執行。尤其是要在分類制度、標簽和標識方面。同時還要把工作機製作出相應的規定,明確職責,充分發揮法律法規的規范、引導、調節、保障的功能,健全管理體制與監督機制,通過行之有效的措施,減少或杜絕重大惡性事故的發生。
3.做好操作人員的考核定崗工作
一定要明確各級人員的定崗定責,同時要把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職責與工資制度掛鉤。更要做好普通人員的安全生產知識、崗位操作技能的教育培訓,切實做好企業三級教育工作,將各種管理行為和操作行為有效置於制度的框架內,強化以制度促管理,以制度促規范。
4.做好工藝技術過程的安全管理
在具體的生產車間氧化過程中,如果以空氣或氧氣作氧化劑時,這個時候反應物料的配比應嚴格控制在爆炸范圍以外,減少爆炸的可能性。同時在氧化過程中,對於那些放熱反應,應及時將熱量移出,適當控制氧化溫度、流量,防止超溫、超壓。如果是硝化過程的反應,要避免其與油脂特別是不飽和有機化合物接觸,否則會引起燃燒,在制備硝化劑時,不能超溫或進入少量水,要保證設備不漏,否則可引起燃燒爆炸。
5.做好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的宣教工作
這方面的工作包括宣傳和教育兩方面。所謂的宣傳就是指「安全發展」理念的宣傳,包括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生產形勢任務的宣傳。同時還要在企業中樹立企業安全發展的意識。教育是指在宣傳的基礎上為企業及員工樹立自我安全保護意識和安全素質。
6.做好生產中的應急管理
應急管理是危險化學品企業生產中特設的一種管理方式。當在遇到突發事件時就要啟動應急管理模式。在平時要做到這方面的演練,尤其是應急處置人員和管理人員要進行定期專業培訓,提高其應急專業技能,目的是發生後各工種及各部門能較好地配合起來進行有效地處理。
結語
隨著科技的快速發展,企業生產技術也會在不斷更新。但是安全生產管理是企業安全中不會更改的主題,安全管理工作是安全系統工程理論與實際經驗的具體體現。隨著安全評價工作更加深入、廣泛的開展,它在安全生產中的重要作用和不可估量的經濟潛能將逐步顯露出來,並會被諸多的企業採納接受。希望每個企業能夠把安全管理工作提到議事日程上來,同時配合安全評價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把安全生產工作做的更好。
❽ 工廠內的危險化學品管理程序有什麼要求
危化品管理制度
1.總則
1.1加強對化學危險物品的管理,防止化學危險物品在運輸、貯存、生產和使用過
程中發生火災、爆炸及毒害等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
2.范圍和分類
2.1凡具有易燃、易爆、腐蝕、毒害等危險性質,在生產、貯運、使用中能引起燃
燒、爆炸和導致人身中毒或傷害事故,並使財產受到毀壞的化學物品,統稱為化學危險物品。
2.2有些物品雖不屬於危險物品,但具有一定的危險性也應加強管理。
2.3化學危險物品按其性質和貯運要求分為:
2.3.1爆炸品
2.3.2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
2.3.3易燃液體
2.3.4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
2.3.5毒害品和腐蝕品及感染性物品
2.4化學危險物品的管理,應嚴格執行國家《爆炸物品管理規則》、《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等規定。
3.生產和使用
3.1生產和使用化學危險物品的裝置,應根據危險品的種類、性能和生產過程中的
火災危害及毒害程度,設置相應的排風、通風、防火、防爆、防塵防毒、泄壓、降溫、防潮、避雷、阻止回火、導除靜電、緊急排放、隔離操作和自動報警等安全設施。
3.2生產車間存放的危險物品,應根據生產需要,規定存放時間、地點和最高允許
存放量。原料和成品應經化驗,以免因成分不符標准或發生事故。
3.3劇毒物品生產和使用場所操作人員必須正確穿戴專用防護用品和器具(如酸、鹼作業崗位要戴眼鏡、處理問題時必須戴面罩)。嚴禁用手直接接觸劇毒物品,不得在劇毒物品場所飲食,應備有一定數量的解毒葯品(甘草含劑等)以備應急搶救之用,工作結束後應更換工作服,清洗後方可離開作業場所。
3.4包裝化學危險物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必須進行檢查,消除隱患。容器必須牢固、嚴密,並按照國家頒發的《危險貨物包裝標志》的規定,印貼專用的標志和物品名稱。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要將其理化性質(閃點、燃點、自燃點、爆炸極限等數據)和防火、防爆、滅火、安全貯運等注意事項寫在說明書上,否則不準出廠。
3.5生產或儲存易燃、易爆物品場所,其電氣、動力設備、照明裝置、儀表和開關等應根據危險物品的性質和國家頒發的《爆炸危險物品場所電氣安全規程》等規定,分別採用防爆或隔離措施。
3.6輸送液體物品,應採取防止泄露、消除靜電的措施,輸送固體氧化劑、易燃固體等應防止摩擦、撞擊。
3.7易燃易爆物品禁止使用明火加熱,在高溫反應或蒸餾等操作過程中,若必須採用煙道氣、有機熱載體、電熱或照明等加熱時,應採取嚴密隔離措施。
3.8凡用於生產的煤氣、有毒、有害氣體蒸汽、水等管道必須與生活用汽(水)管道分開。用途不同的工作氣體(液體)管道不應聯通。
3.9化學危險品生產或使用過程中所產生的廢水(氣)、廢渣和粉塵的排放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標准處理。
3.10嚴禁用一級易燃液體洗刷機器設備、車輛部件和工作服等。
3.11易燃、易爆設備、管道檢修,要求嚴格按公司《動火管理制度》和《安全檢修制度》規定執行。
4.貯存和保管
4.1貯存量較大的化學危險品的倉庫應根據物品性質,按規范要求設置相應的防爆、泄壓、防火、防雷、報警、防曬、調溫、消除靜電、防火圍堤等安全裝置和設施。
4.2化學危險物品倉庫內只能貯存同一類化學危險物品,不同品種要分堆存放,不能超量貯存,並應有一定的安全距離,並保證道路通暢。
4.3對化學試劑危險物品庫要安排的貨位,避免混存。化學性質、防護或滅火方法相互抵觸或相互有影響的化學危險物品,絕對不允許貯存在同一庫內。
4.3.1氧化劑不得與易燃易爆物品同存一庫。
4.3.2能自燃或遇水燃燒的物品不得與易燃易爆物品同存一庫。
4.4對於遇水易爆,遇高溫、低溫、爆曬會發生分解的化學危險物品,以及液化氣體分別不得在潮濕、易積水、高溫處及低溫處貯存,不能在露天場地貯存。
4.5化學危險物品倉庫與生產、生活區有適當的距離,配備一定數量的消防設施。
4.6化學危險物品倉庫管理人員(包括庫工)必須進行公司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由本單位發給安全作業證方能上崗操作。
4.7化學危險物品的管理人員,要選配責任心強,經過專門訓練,熟知危險物品性質和安全管理常識的人員擔任。
4.8化學危險物品倉庫出入庫發放制度:
4.8.1 化學危險品入庫前均應按合同或入庫單、請檢單進行檢查驗收、登記,驗收內容包括:
a. 商品數量;
b. 包裝;
c. 危險標志;
d. 合格證或檢驗報告。
經核對後方可入庫,當商品性質未弄清時不得入庫。
4.8.2 化學危險品出庫前均應按合同或領料單進行檢查核對,核對內容包括:
a. 商品數量;
b. 包裝;
c. 危險標志;
4.8.3 進入化學危險品儲存區域的人員、機動車輛和作業車輛,必須採取防火措施。
4.8.4 裝卸、搬運化學危險品時應按有關規定進行,做到輕裝、輕卸。嚴禁摔、碰、撞擊、拖拉、傾動和滾動。
4.8.5 裝卸對人身有害及腐蝕性的物品時,操作人員應根據危險性,穿戴相應的防護用品。
4.8.6 不得用同一車輛運輸互為禁忌的物料。主管部門要加強檢查,嚴格執行。
4.8.7 修補、換裝、清掃、裝卸易燃、易爆物料時,應使用不產生火花的銅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4.8.8 為防止發料差錯,對劇毒物品、易制毒品必須實行雙人收發、雙人雙鎖、雙人運輸和雙人使用的「四雙」制度。
4.8.10 化學危險物品倉庫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
4.8.11 化學危險物品的領用需經使用人員提出,部門主管批准,倉管人員同意後方可出庫。
4.8.12 化學危險品的出入庫須有台帳記錄,每月必須進行盤帳,做到帳、卡、物相付。
5.裝卸運輸
5.1化學危險物品的裝卸和運輸,必須指派責任心強,熟知危險品一般性質和安全防範知識的人員承擔。
5.2化學危險物品裝卸運輸人員,應持有安全合格證,按運輸危險物品的性質,佩戴好相應的防護用品,裝卸時必須輕拿輕放,嚴禁撞擊、翻滾、摔拖重壓和摩擦,不得損毀包裝容器,注意標志,堆放穩妥。
5.3化學危險品裝卸前後,對車廂、庫房應進行通風和清掃,不得留有殘渣。裝過劇毒物品的車輛,卸後必須洗刷干凈。
5.4相互碰撞、接觸易引起燃燒爆炸,或造成其它危害的化學危險物品,以及化學性質互相抵觸的危險物品不得違反配裝限制而在同一車上混裝運輸。
5.5化學危險品裝運時不得人貨混裝。運輸爆炸、劇毒和放射性危險物品,應指派專人押運,押運人員不得少於2人。
5.6運輸危險物品的車輛應嚴格防止外來明火,盡可能選擇路面平坦的道路,不得
在繁華街道行駛和停留,行車中要保持車速、車距,嚴禁超速、超車和強行會車。
5.7裝運易燃易爆物品的機動車輛排氣筒上必須裝有阻火器,並配備滅火器材。車
頭應懸掛「危險品」標記,罐車要掛靜電接地導鏈。
5.8裝運爆炸、易燃液體、可燃氣體、劇毒和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必須包裝牢固、嚴密,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運輸工具:
5.8.1禁止使用電瓶車、翻斗車、鏟車和腳踏車等運輸爆炸物品。運輸氯化鉀、
氯化鈉等氧化劑和鐵桶包裝的低閃點的易燃液體時,不得用鐵板車及汽車掛車。
5.8.2禁止用叉車、鏟車、翻斗車搬運易燃易爆液化氣等危險物品。
5.8.3高溫季節裝運液化氣體和易燃液體等危險物品的車輛要有防曬設施。
5.8.4裝運電石等忌水物品時,應要有防雨設施。
5.9公司銷售部對來公司拉運危險貨物的客戶要檢查:「采購證、准運證、押運人員的押運證、槽(罐)車准用證」、並檢查運載工具外觀是否合乎安全要求,如發現問題應責成用戶處理後方可發貨。
6.報廢處理
6.1劇毒物品用後的包裝物必須嚴加管理統一回收登記造冊,專人負責處理。
6.1.1鐵制包裝容器不經徹底洗刷干凈,不得改作它用。
6.1.2包裝容器必須在生產部指派專人監護下銷毀。
6.2劇毒物品廢棄物的報廢處理必須先提出申請,制定安全措施,經生產部批准後方可處理。
6.3凡公司報廢的金屬容器、設備、管道等含有化學危險物質的,必須由使用單位按規定要求清洗置換分析合格後,方可交給廢品處理部門。
6.4公司生產中的各類有害廢渣、污物必須加強管理,不得隨同一般垃圾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