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化工產品怎樣出口
化工產品出口,無論是包裝、運輸還是單據都有很多特殊的要求。
包裝:需要商檢機構專門鑒定,並出具「危包證」,而且將記載包裝數量,按出口數量遞減;
運輸:一般拖車需要危托,海運方面需要危櫃,都需要特殊的運輸方式,比如危櫃在船上的位置,是既不能放在甲板上,也不能放到靠近發動機的地方,必須要放到專用的危櫃區,一般是船艙尾部,水位線高度,因為這里是全船溫度最低,也是溫度最穩定的地方;
單據:首先需要「危包證」、MSDS、「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等」,其次會根據不同的化工產品需要不同的檢測報告。
一般而言,檢測鑒定辦理證明的費用較貴,建議可在網上嘗試聯系某些非專業從事國際快
遞業務的公司,可以不通過檢驗和辦理,直接讓他們幫忙出運。
『貳』 危險化學品出口需要哪些資質
具體如下,
首先,外貿公司在計劃出口化工危險品時,要先了解自己公司營業執照經營范圍里是否有出口經營化工危險品的資質。
其次,你所要采購的企業是否擁有這個危險品經營許可證?
第三,這個危險品經營許可證是在當地安監局去辦理的
1,具有生產和經營危險品資質
2,產品中英文MSDS
3,有辦理產品危包證和商檢電子底賬的經驗。
4,危險品生產企業擁有出口權,或他們之前有合作成熟的出口外貿公司。
『叄』 化學試劑出口怎麼操作
化學試劑出口,由於化學試劑大多都是小劑量的化學品以及危險品,所以出口一般都是走空運以及國際快遞。而且由於化學試劑一般品名,種類較多,如果要辦理證件起來比較麻煩,所以一般化學試劑都是走香港發貨的。具體來講,只需找到專業的化學試劑出口代理,把貨交到指定的深圳倉庫,然後代理安排先發貨到香港,然後香港直接發原品名國際快遞貨值訂艙原品名空運出口。全流程的話無需提供任何證件,無需提供空運鑒定以及危包證,就可以正規按照化學試劑原品名正常出口,詳細可私信了解。
『肆』 危險物品的進出口流程
危險品進口許可證,進口文件,進口流程,進口限制,進口規定-HAZ 凡具有腐蝕性、自燃性、易燃性、毒害性、爆炸性等性質,在運輸、裝卸和儲存保管過程中容易造成人身傷亡和財產損毀而需要特別防護的物品、均屬危險品。危險品運輸有以下特點:
1.品類繁多
按照危險貨物的危險性,《危險貨物分類與品名編號》(GB6944-2005)將危險品分為9類共22項。每一項中又包含具體的危險貨物,《危險貨物品名表》(GB12268-2005)中在冊的已達2763個品名。2763種危險貨物和每年不斷新增加的危險品,其物理和化學性質差異很大。
2.危險性大
危險品具有特殊的物理、化學性能,運輸中如防護不當,極易發生事故,並且事故所造成的後果較一般車輛事故更加嚴重。就拿商港商通為客人代理托運的天那水來說,由於它具有易燃、易爆、易產生靜電等特性,因此,天那水的運輸過程中會遇到各種危險,比如著火危險,爆炸的危險等。
3.運輸管理的規章制度多
危險品運輸是一個附加值比較高的業務,也是危險性比較大的業務,稍有不慎即會給企業、國家造成巨大損失,給社會造成巨大的危害,這就要求危險品進口運輸(如香港商通)企業必須規范管理與運作,承運車輛必須符合危險品運輸的條件並配備相應的各種設備,危險品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各類危險化學品操作培訓持證上崗。危險品運輸是整個道路貨物運輸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除要遵守各級各項特殊規定。比如,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國家標准,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行業標准,以及所在城市相關規定。 危險品進口許可證,危險品進口文件,危險品進口流程,危險品進口限制,危險品進口規定-HAZ 第二十二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進口或者出口禁止類危險化學品的,由海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行政處罰實施細則》的規定,以走私行為論處,沒收進口或者出口的禁止類危險化學品和違法所得,或者責令退運該危險化學品,處人民幣5萬元以下的罰款;並由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取消其進出口經營資格。構成走私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危險品進口文件,危險品進口流程,危險品進口許可證,危險品進口限制,危險品進口規定-HAZ 第二十三條 違反本辦法第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不按照危險化學品登記證或者放行通知單的規定進口或者出口危險化學品的,由海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行政處罰實施細則》的規定,以違反海關監管行為論處,處所進口或者出口危險化學品等值以下的罰款;並由環境保護部記載危險化學品經營者的不良記錄;情節嚴重的,暫扣或者吊銷危險化學品登記證或者放行通知單,並在10年內不予受理其危險化學品登記證或者放行通知單的登記申請。第二十四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從事限制類危險化學品或者自動進口許可類危險化學品進出口的關境內經營者或者關境外經營者在申請危險化學品進出口登記的過程中弄虛作假的,由環境保護部責令改正,記載危險化學品經營者的不良記錄,並處以人民幣3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暫扣或者吊銷危險化學品登記證或者放行通知單,並在10年內不予受理其危險化學品登記證或者放行通知單的登記申請。 危險品進口流程,危險品進口限制,危險品進口規定,危險品進口許可證,危險品進口文件-HAZ 第二十五條 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一條的規定,偽造、塗改、出租、出借、轉讓危險化學品登記證或者放行通知單的,由環境保護部吊銷危險化學品登記證或者放行通知單,處人民幣3萬元以下罰款,並在10年內不予受理其危險化學品登記證或者放行通知單的登記申請;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