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我想知道如何判斷是否有化學品
有兩種辦法:
一是查《危險化學品名錄》,名錄中有的都是。
二是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化學品登記中心或各省的危險化學品登記注冊辦公室進行化學品危險性鑒別分類。
目前辦理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和經營許可證都是依據《危險化學品名錄》(2002年版)進行辦理,所以一般只需查《危險化學品名錄》就行了。
『貳』 一般化學品的定義請問如何區分危險化學品和一般化學品
化學品除了危險化學品其它均為一般化學品。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
安全管理范圍
任何列入《危險化學品目錄》中的化學品,即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都受到該條例管轄,涉及危險化學品生產、進口、儲存、使用、經營、運輸及處置企業。
《危險化學品目錄》由化學品主管部門根據化學品危險特性的鑒別和分類標准確定、公布並適時更新,修訂後目錄化學品收錄量將會從原來的3800個(2002版)增至7000個左右。
(2)如何鑒別是危險化學品擴展閱讀:
危險化學品火災、爆炸事故的預防
1、防止燃燒、爆炸系統的形成
(1)替代
(2)密閉
(3)惰性氣體保護.
(4)通風置換.
(5)安全監測及連鎖。
2、消除點火源
能引發事故的火源有明火、高溫表面、沖擊、摩擦、自燃、發熱、電氣、靜電火花、化學反應熱、光線照射等,具體做法有:
(1)控制明火和高溫表面
(2)防止摩擦和撞擊產生火花
(3)火災爆炸危險場所採用防爆電氣設備避免電氣火花。
3、限制火災、爆炸蔓延擴散的措施
限制火災爆炸蔓延擴散的措施包括阻火裝置、阻火設施、防爆泄壓裝置及防火防爆分隔等。
滅火措施
1、加強第一出動,以快制快。要根據化學危險品的理化性質調動相應的足夠滅火或搶險救援力量,統一指揮部署,迅速展開戰斗行動,及時排除險情和有效地撲滅火災。
2、正確選用滅火劑。大多數易燃可燃液體都能用泡沫撲救,其中水溶性的有機溶劑則應用抗溶性泡沫。可燃氣體火災可用二氧化碳、乾粉、鹵代烷(1211)等滅火劑撲救。
有毒氣體、酸鹼液可用噴霧或開花水流稀釋。遇火燃燒的物質及金屬火災,不能用水撲救,也不能用二氧化碳、鹵代烷(1211)等滅火劑,宜用乾粉或沙土覆蓋撲救。輕金屬火災可採用7150輕金屬滅火劑。
3、堵截火勢,防止蔓延。當燃燒物品部分燃燒,且可以用水或泡沫撲救的,應立即布置水槍或泡沫管槍等堵截火勢,冷卻受火焰烘烤的容器,要防止容器破裂,導致火勢蔓延。
如果燃燒物是不能用水撲救的化學物品,則應採取相應的滅火劑,或用沙土、石棉被等覆蓋,及時撲滅火災。
4、重點突破,排除險情。火場如有爆炸危險品、劇毒品、放射性物品等受火勢威脅時,必須採取重點突破,排除爆炸、毒害危險品。要用強大的水流和滅火劑,消滅正在引起爆炸和其他物品燃燒的火源,同時冷卻尚未爆炸和破壞的物品,控制火勢對其威脅。
組織突擊力量,設法掩護疏散爆炸毒害危險品,為順利滅火和成功排險創造條件。
5、加強掩護,確保安全。在滅火戰斗中,要做好防爆炸、防火燒、防毒氣和防腐蝕工作。滅火人員要著隔熱服或防毒衣,佩戴防毒面具或口罩、濕毛巾等物品,並盡量利用有利於滅火、排險的安全的地形地物。
在較大的事故現場,應劃出一定的"危險區",未經允許,不準隨便進入。
6.清理現場,防止復燃。化學危險物品事故成功處置後,要注意清理現場,防止某些物品沒有清除干凈而再次復燃。撲救某些劇毒、腐蝕性物品火災或泄漏事故後,要對滅火用具、戰斗服裝進行清洗消毒,參加滅火或搶險的人員要到醫院進行體格檢查。
7、指揮員要針對各種化學危險物品的理化性質,現場態勢,充分利用固定滅火設施和建築消防設施,採取有效的工藝滅火手段和戰術對策,合理使用兵力,實施正確有效的指揮。
『叄』 化學品危險性鑒別的依據都包含什麼內容
你好,不知道您指的是不是危化品的鑒定,如果是,涉及的內容較多。可以對於純物質可以參照最新版的《危險化學品目錄》進行比對,若是在所列清單則判定為危化品,若是混合物可以參照《化學品物理危險性鑒定與分類管理辦法-總局令第60號》的指導進行鑒別。具體文件網路可下載。
『肆』 怎麼才能判斷出化學品是危險品還是普貨
可以用小白鼠嘗試,如果小白鼠死亡,則這個化學品是危險品,反之,如果小白鼠沒有死亡,這就是普貨。
『伍』 危險化學品的分類
危險化學品分為九類: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放射性物品、腐蝕品、雜項危險物質和物品。
第1類爆炸品:本類化學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熱、受壓、撞擊等),能發生劇烈的化學反應,瞬時產生大量的氣體和熱量,使周圍壓力急驟上升,發生爆炸,對周圍環境造成破壞的物品,也包括無整體爆炸危險,但具有燃燒、拋射及較小爆炸危險的物品。
第2類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本類化學品系指壓縮、液化或加壓溶解的氣體,並應符合下述兩種情況之一者:a.臨界溫度低於50℃。或在50℃時,其蒸氣壓力大於294kPa的壓縮或液化氣體;b.溫度在21.1℃時,氣體的絕對壓力大於275kPa,或在54.4℃時,氣體的絕對壓力大於715kPa的壓縮氣體;或在37.8℃時,雷德蒸氣壓力大於275kPa的液化氣體或加壓溶解的氣體。
第3類易燃液體:本類化學品系指易燃的液體,液體混合物或含有固體物質的液體,但不包括由於其危險特性已列入其它類別的液體,其閉懷試驗閃點等於或低於61℃。
第4類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易燃固體系指燃點低,對熱、撞擊、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點燃,燃燒迅速,並可能散發出有毒煙霧或有毒氣體的固體。
自燃物品系指自燃點低,在空氣中易發生氧化反應,放出熱量,而自行燃燒的物品。
遇濕易燃物品系指遇水或受潮時,發生劇烈化學反應,放出大量的易燃氣體和熱量的物品。
第5類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氧化劑系指處於高氧化態、具有強氧化性,易分解並放出氧和熱量的物質,包括含有過氧基的無機物其本身不一定可燃,但能導致可燃物的燃燒,與松軟的粉末狀可燃物能組成爆炸性混合物,對熱、震動或摩擦較敏感。
第6類有毒品:本類化學品系指進入機體後,累積達一定的量,能與體液和器官組織發生生物化學作用或生物物理學作用,擾亂或破壞肌體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某些器官和系統暫時性或持久性的病理改變,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
第7類放射性物品:本類化學品系指放射性比活度大於7.4×10^4 Bq/kg的物品。
第8類腐蝕品:本類化學品系指能灼傷人體組織並對金屬等物品造成損壞的固體或液體。與皮膚接觸在4h內出現可見壞死現象,或溫度在55℃時,對20號鋼的表面均勻年腐蝕率超過6.25mm/y的固體或液體。
第9類雜項危險物質和物品
法律依據: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2013修訂)》
第三條本條例所稱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
危險化學品目錄,由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工業和信息化、公安、環境保護、衛生、質量監督檢驗檢疫、交通運輸、鐵路、民用航空、農業主管部門,根據化學品危險特性的鑒別和分類標准確定、公布,並適時調整。
『陸』 化學品危險性鑒別分類依據有哪些
1、按照國內國際各類法規標准進行化學品危險性分類鑒定,如GHS:《全球化學品統一分類和標簽制度》、GB 30000系列:GB 30000.02-29《化學品分類和標簽規范》系列標准、CLP:《歐盟化學品分類、標簽和包裝法規》、OSHA:美國職業安全與健康管理局《危險公示標准(HCS)》等。
2、判斷是否是《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列明的危險化學品。
3、判斷是否是滿足《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確定原則的危險化學品。
危險公示標簽
GHS中提到,「統一的危險公示制度包括適當的標簽工具,以便傳達有關全球統一制度每個危險種類和類別的信息」。危險公示標簽是關於危險化學品的一組相應的書面、印刷或圖形信息要素,這些信息包括信號詞、象形圖、危險說明、防範措施說明、產品標識符、供應商標識等,標簽固定、印刷或附著在危險化學品的直接容器或外包裝上,用以及時有效地向化學品生命周期中各個環節可能涉及的人員傳遞其已知的危險性信息。
『柒』 什麼是危險化學品,危險化學品的特徵是什麼
依據《危險化學c品安全管理條例》(中國國務院令第591號)第三條中的定義, 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
依據國家標准《危險貨物分類和品名編號》 ( GB6944-2012) 中的定義,危險貨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蝕、放射性等危險特性,在運輸、儲存、生產、經營、使用和處 置中,容易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毀或環境污染而需要特別防護的物質和物品。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官方網站上的定義:危險化學品是指化學品中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蝕等特性,會對人員、設施、環境造成傷害或損壞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