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化學平衡的標志有哪些
一、化學平衡的標志
化學平衡的標志是:①;②各組分的物質的量、質量、含量保持不變。
二、速度與平衡的關系
1、,平衡向正反應方向移動。
2、,平衡不移動。
3、,平衡向逆反應方向移動。
三、化學平衡狀態的特徵
逆:研究對象是可逆反應。
等:。
動:動態平衡。
定:達平衡後,各組分的濃度保持不變。
變:條件改變,平衡發生移動。
同:在外界條件一定時,相當量的反應物和生成物間,不論從正反應開始,還是從逆反應開始,達到的平衡狀態是相同的。
四、化學平衡狀態的判斷方法
1、達到化學平衡狀態的本質標志
化學平衡狀態的本質標志是:正反應速率等於逆反應速率,但不等於零,是對同一反應物或同一生成物而言。對某一反應物來說,正反應消耗掉反應物的速度等於逆反應生成該反應物的速度。
2、達到化學平衡狀態的等價標志
所謂「等價標志」是指可以間接衡量某一可逆反應是否達到化學平衡狀態的標志。
(1)與等價的標志
①同一物質:該物質的生成速率等於它的消耗速率,如:。
②不同的物質:速率之比等於化學方程式中的化學計量數之比,但必須是不同方向的速率,如:。
③可逆反應的正、逆反應速率不再隨時間發生變化。
④化學鍵斷裂情況=化學鍵生成情況。對同一物質而言,斷裂化學鍵的物質的量與形成化學鍵的物質的量相等。對不同物質而言,與各物質的化學計量數和分子內的化學鍵多少有關。如:對反應,當有3mol H—H鍵斷裂,同時有鍵斷裂,則該反應達到了化學平衡。
(2)反應混合物中各組成成分的含量保持不變
①質量不再改變:各組成成分的質量不再改變,各反應物或生成物的總質量不再改變(不是指反應物的生成物的總質量不變),各組分的質量分數不再改變。
②物質的量不再改變:各組分的物質的量不再改變,各組分的物質的量分數不再改變,各反應物或生成物的總物質的量不再改變。[反應前後氣體的分子數不變的反應,如:除外]
③對氣體物質:若反應前後的物質都是氣體,且化學計量數不等,總物質的量、總壓強(恆溫、恆容)、平均摩爾質量、混合氣體的密度(恆溫、恆壓)保持不變。[但不適用於這一類反應前後化學計量數相等的反應]
④反應物的轉化率、產物的產率保持不變。
⑤有顏色變化的體系顏色不再發生變化。
⑥物質的量濃度不再改變。當各組分(不包括固體或純液體)的物質的量濃度不再改變時,則達到了化學平衡狀態。
⑵ 如何判斷某化學反應是否以達平衡
一、化學平衡狀態的判斷:具體表現為「一等六定」:
一等:正逆反應速率相等;
六定:① 物質的量一定,② 平衡濃度一定,③ 百分含量保持一定,④ 反應的轉化率一定,⑤ 產物的產率一定,⑥ 正反應和逆反應速率一定.
除了上述的「一等六定」外,還可考慮以下幾點:
①同一物質單位時間內的消耗量與生成量相等.
②不同物質間消耗物質的量與生成物質的量之比符合化學方程式中各物質的化學計量數比.
③在一定的條件下,反應物的轉化率最大,或產物的產率最大.
④對於有顏色變化的可逆反應,顏色不再改變時.
對於反應前後氣體總體積變的可逆反應,還可考慮以下幾點:
①反應混合物的平均相對分子量不再改變.
②反應混合物的密度不再改變.
③反應混合物的壓強不再改變.
還可以從化學鍵的生成和斷裂的關系去判斷是否處於化學平衡狀態.
二、化學平衡狀態的標志
1、等速標志:
指反應體系中用同一種物質來表示的正反應速率和逆反應速率相等.
即 V(正)= V(逆)
2、各組分濃度不變標志:
因為V(正)= V(逆)≠0,所以在同一瞬間、同一物質的生成量等於消耗量.總的結果是混合體系中各組成成分的物質的量、質量、物質的量濃度;各成分的體積分數、質量分數;轉化率等不隨時間變化而改變.
3.有氣體參與的可逆反應:
(1)從反應混合氣體的平均相對分子質量(M)考慮:M=m(總)/n(總)
①若各物質均為氣體:
當氣體△n(g)≠0時,若M一定時,則標志達平衡.如2SO2(g)+O2(g) 2SO3(g)
當氣體△n(g)=0時,若M為恆值,無法判斷是否平衡.如H2(g)+I2(g) 2HI(g)
②若有非氣體參加:無論△n(g)≠0或△n(g)=0時,當若M一定時,則標志達平衡. 如C(s)+O2(g) CO2(g)、CO2(g)+ C(s) 2CO(g)
(2)從氣體密度考慮:密度=質量/體積
①若各物質均為氣體:
A.恆容:密度總為恆值,不能作為平衡標志.
B.恆壓:a. △n(g)=0時,密度總為恆值,不能作為平衡標志.
b. △n(g)≠0時,密度為一定值,則可作為平衡的標志.
②若有非氣體參加:
A.恆容:密度為一定值,則可作為平衡的標志.
B.恆壓:△n(g)=0時,密度為一定值,則可作為平衡的標志.
(3)從體系內部壓強考慮:因為恆溫、恆容條件下,n(g)越大,則壓強就越大.若各成分均為氣體時,只需考慮△n(g).
①△n(g)=0時,則壓強為恆值,不能作為平衡標志.
②△n(g)≠0時,當壓強為一定值,可作為平衡的標志.
(4)從體系內部溫度考慮:
當化學平衡尚未建立或平衡發生移動時,反應總要放出或吸收熱量.若為絕熱體系,當體系溫度一定時,則標志達到平衡.
⑶ 判斷化學平衡的標志
判斷化學平衡狀態的標志
(1)任何情況下均可作為標志的:
①υ正=υ逆(同一種物質)
②各組分含量(百分含量、物質的量、質量)不隨時間變化
③某反應物的消耗(生成)速率:某生成物的消耗(生成)速率=化學計量數之比
(2)在一定條件下可作為標志的是
①對於有色物質參加或生成的可逆反應體系,顏色不再變化。
②對於有氣態物質參加或生成的可逆反應體系,若反應前後氣體的系數和相等,則混合氣體平均相對分子質量M和反應總壓P不變(恆溫恆容)。
③對於恆溫絕熱體系,體系的溫度不在變化
(3)不能作為判斷標志的是
①各物質的物質的量或濃度變化或反應速率之比=化學計量數之比。(任何情況下均適用)
②有氣態物質參加或生成的反應,若反應前後氣體的系數和相等,則混合氣體平均相對分子質量M和反應總壓P不變(恆溫恆容)。
⑷ 化學平衡狀態的標志是什麼
化學平衡狀態的本質標志是:V正=V逆,注意V正=V逆是對同一反應物而言的,若為不同物質應先根據速率比等於系數比換算成同一物質。達到化學平衡狀態的間接標志:即能體現出V正=V逆 的標志。達到化學平衡狀態的特殊標志。
在一定條件下,當一個可逆反應的正反應速率與逆反應速率相等時,反應物的濃度與生成物的濃度不再改變(混合物中各組分的百分含量不再改變),達到一種表面靜止的狀態,即"化學平衡狀態"。其中,正反應速率與逆反應速率相等是化學平衡狀態的實質,而反應物的濃度與生成物的濃度不再改變是化學平衡狀態的表現。正反應速率與逆反應速率是針對同一可逆反應而言,正與反只是相對而言,不是絕對概念。
吉布斯自由:
當ΔrGm=0時,反應達最大限度,處於平衡狀態。化學平衡的建立是以可逆反應為前提的。可逆反應是指在同一條件下既能正向進行又能逆向進行的反應。絕大多數化學反應都具有可逆性,都可在不同程度上達到平衡。
從動力學角度看:
反應開始時,反應物濃度較大,產物濃度較小,所以正反應速率大於逆反應速率。隨著反應的進行,反應物濃度不斷減小,產物濃度不斷增大,所以正反應速率不斷減小,逆反應速率不斷增大。當正、逆反應速率相等時,系統中各物質的濃度不再發生變化,反應達到了平衡。
化學平衡是動態平衡。
⑸ 化學平衡的判斷依據
文/葉丹
化學平衡狀態具有逆,等,動,定,變,同等特徵。化學平衡是指在宏觀條件一定的可逆反應中,化學反應正逆反應速率相等,反應物和生成物各組分濃度不再改變的狀態。
化學反應達到平衡狀態標志
1.同一物質的生成速率和分解速率相等。
2.反應體系中各物質的物質的量或者濃度,百分含量,體積分數,質量分數,物質的量分數不再改變。
3.同一物種化學鍵的斷裂和形成數目相等。
4.有氣體參加反應,當反應前後氣體總體積不等的時候,氣體的平均相對分子質量,密度,壓強不變。
5.若反應為絕熱體系,反應體系溫度一定。
6.轉化率相同。
7.若反應有顏色的改變,則顏色不變時平衡。
化學平衡基本特徵
化學平衡狀態具有逆,等,動,定,變、同等特徵。
逆:化學平衡研究的對象是可逆反應。
等:處於密閉體系中的可逆反應,平衡時,正逆反應速率相等,即v正=v逆。(對於同一個物質,v正=v逆數值上相等;對於不同物質,vA正:vB逆=a:b,即等於系數比)
動:平衡時,反應仍在進行,是動態平衡,反應進行到了最大程度。(V正=V逆且都不等於0)
定:達到平衡狀態時,反應混合物中各組成成份的(百分)含量保持不變,反應速率保持不變,反應物的轉化率保持不變。
變:化學平衡跟所有的動態平衡一樣,是有條件的,暫時的,相對的,當條件發生變化時,平衡狀態就會被破壞,由平衡變為不平衡,再在新的條件下建立新平衡。
同:對於一個確定的可逆反應,不管是從反應物開始反應,還是從生成物開始反應,亦或是從反應物和生成物同時開始,只要滿足各組分物質濃度相當,都能夠達到相同的平衡狀態。
⑹ 化學平衡狀態判斷方法大全
化學平衡狀態的判斷是一個非常重要、也較有難度的知識點。本文對化學平衡狀態的判斷 方法 進行了較為全面的歸納。下面就來跟著我一起學習一下吧。
化學平衡狀態判斷 方法大全
一、判斷化學平衡狀態的標志
1、什麼是化學平衡狀態
化學平衡狀態是指一定條件下的可逆反應里,正反應速率=逆反應速率,反應混合物中各組分的含量保持不變的狀態。
2、平衡狀態的判斷方法 :
(1)直接判定:V正=V逆
①同一物質:該物質的生成速率等於它的消耗速率。
②不同的物質:速率之比等於方程式中的系數比,但必須是不同方向的速率。即必須是一個V正一個是V逆之比等於系數比才能判斷是平衡狀態。
例1、可逆反應:2NO2(g)= 2NO(g) + O2(g),在體積固定的密閉容器中,達到平衡狀態的標志是 ( B )
A 單位時間內生成n mol O2的同時生成2n mol NO2
B 單位時間內生成n mol O2的同時生成2n mol NO
C 用NO2、NO、O2表示的反應速率的比為2 : 2 : 1的狀態
例2、判斷在可逆反應2HI(g) =H2(g)+I2(g)中能判斷達平衡狀態的有2molH-I鍵斷裂就有1molH-H生成( 錯誤 )
(2)間接判定:
①各組成成分的質量、物質的量、分子數、體積(氣體)、物質的量濃度保持不變。
②各組成成分的質量分數、物質的量分數、氣體的體積分數保持不變。
③若反應前後的物質都是氣體,且系數不等,總物質的量、總壓強(恆溫、恆容)、平均摩爾質量、混合氣體的密度(恆溫、恆壓)保持不變。
④反應物的轉化率、產物的產率保持不變。
總之:能變的量保持不變說明已達平衡。
⑺ 如何判斷化學平衡
1、化學平衡的根本標志是V(正)=V(逆):一定條件下的可逆反應:某物質的消耗速率等於該物質的生成速率;說明該反應達平衡。因為反應速率之比等於方程式的系數比。所以要描述一個可逆反應達平衡,兩種物質在等號兩邊,則都為生成速率或都為消耗速率,若褲配兩種物質在等號同一側,必須一個是消耗速率,一個是生成速率,且描述的量之比等於方程式的系數比。
2、一定條件下我們還可以根據其他條件來判斷
(一)有氣體參加或生成的反應
(1)平均摩爾鋒盯質量M=m(總)/n(總)
①
如果全為氣體:
A:在密閉容器中,如果不是等體積反應:可以說明
B:在密閉容器中,如果是等體積反應:不可以說明
②
若有固體或液體參加反應或生成:
無論是否是等體積反應,其氣體的平均摩爾質量M一定,一般可以說明該反應達平衡。銀純和
(2)混合氣體的平均密度=m(總)/v(總)
①如果全為氣體:
A:在恆容的密閉容器中:不可以說明
B:在恆壓的密閉容器中:
如果不是等體積反應:能說明;
如果是等體積反應:不能說明
(3)從混合氣體的總壓強考慮(恆溫恆容)
如果不是等體積反應:
能說明
如果是等體積反應:不能說明
(4)若為絕熱體系,溫度一定,可以說明反應達平衡。
(5)混合氣體的顏色一定(某氣體有色),可以說明反應達平衡。
(採納!!!!!!!!!!!!!!!!!!!!!!!!!!!!!!!!!!!!!!!!!!!!!!!!!!!)
⑻ 化學平衡的標志和判斷方法
化學平衡的標志就是化學方程式,左右兩邊相等。判斷方法就是等號兩邊是否相乘的結果一樣。
⑼ 化學平衡狀態的判斷方法
化學平衡狀態標志的判斷
①各組成成分的質量、物質的量、分子數、體積(氣體)
、物質的量濃度均
保持不變。
②各組成成分的質量分數、物質的量分數、氣體的體積分數均保持不變。
③若反應前後的物質都是氣體,且總體積不等,則氣體的總物質的量、總壓
強(恆溫、恆容)
、平均摩爾質量、混合氣體的密度(恆溫、恆壓)均保持不變。
④反應物的轉化率、產物的產率保持不變
⑽ 化學反應平衡狀態的標志是什麼
第一大類方法:本質性判斷。化學平衡狀態的本質性標志是:「正反應與逆反應的速率相等」。這樣就可以直接或間接地衍生出以下6種判斷方式:
(1)從速率的角度描述:同一物質的生成速率等於消耗速率;
(2)從速率的角度描述:處於可逆方程式同一側(即兩者同為反應物或兩者同為生成物)的不同種物質,必須一種物質生成同時另一種物質消耗,且兩者的速率之比等於化學方程式中化學計量數之比;
(3)從速率的角度描述:處於可逆方程式不同側(即一為反應物,另一為生成物)的不同種物質,必須兩種物質同時生成或同時消耗,且兩者的速率之比等於化學方程式中化學計量數之比;
(4)從時間和物質的生消量的角度描述:單位時間內消耗掉某物質的量與生成該物質的量相等;
(5)從斷鍵角度描述:如H2+I2
2HI的反應,單位時間內斷裂一個H—H鍵的同時,形成一個H—H鍵,或形成一個I—I鍵,或斷裂2個H—I鍵;
(6)從能量角度描述:絕熱容器中,反應放出的熱量與吸收的熱量相等,即體系溫度不變。
第二大類方法:特徵性判斷。化學平衡狀態的特徵性標志是:「反應混合物中各組分的濃度保持不變。」這樣,就又可以直接或間接地衍生出以下5種判斷方式:
(7)反應混合物中和物質的物質的量濃度保持不變;
(8)反應混合物中各物質的物質的量分數、質量分數、體積分數(對氣體物質而言)等保持不變;
(9)反應混合物中各物質的物質的量、質量、分子數等保持不變;
(10)反應混合物中某一種反應物的轉化率、某一生成物的產率等保持不變;
(11)反應混合物中某些特徵,如某組分有顏色,體系的顏色不再改變時。
第三大類方法:整體性判斷。化學平衡狀態可以從各組分來判斷以外,對於有些可逆反應,還可以採取反應混合物的整體情況來判斷。
如:對於mA(g)+nB(g)
pC(g)+qD(g)
(其中m+n≠p+q)
或者mA(s)+nB(g)
pC(g)+qD(g)
(其中n≠p+q)
等可逆反應而言,只要出現下列幾種情況時,也達到了平衡狀態:
(12)定溫、定容條件下,總壓強保持不變;
(13)定溫、定壓條件下,總體積保持不變;
(14)定容條件下,氣體密度保持不變(僅指除氣體外還有固、液物質反應或生成的反應)
(15)總物質的量保持不變;
(16)總分子數保持不變。
特別要提醒的是:當上述反應中氣體計量數相等時,上述(12)—(16)情況在反應的任一過程中都會保持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