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危險化學品包括哪些
法律中危險物品包括包括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夠危及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的物品。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地或者臨時地生產、搬運、使用或者儲存危險物品,且危險物品的數量等於或者超過臨界量的單元。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和義務。一、危險品8類包括什麼
危險化學品8類包括:
(一)爆炸品
(二)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
(三)易燃液體
(四)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
(五)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
(六)有毒品
(七)放射性物品
(八)腐蝕品
?安全生產工作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安全生產工作應當以人為本,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護人民生命安全擺在首位,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從源頭上防範化解重大安全風險。
拓展資料:安全生產工作實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強化和落實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與政府監管責任,建立生產經營單位負責、職工參與、政府監管、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的機制。
法律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三條本條例所稱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
② 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其中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有幾種
第1批60種,第2批14種,一共74種。
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
序號 化學品名稱 別名 CAS號
1 氯 液氯、氯氣 7782-50-5
2 氨 液氨、氨氣 7664-41-7
3 液化石油氣 68476-85-7
4 硫化氫 7783-06-4
5 甲烷、天然氣 74-82-8(甲烷)
6 原油
7 汽油(含甲醇汽油、乙醇汽油)、石腦油 8006-61-9(汽油)
8 氫 氫氣 1333-74-0
9 苯(含粗苯) 71-43-2
10 碳醯氯 光氣 75-44-5
11 二氧化硫 7446-09-5
12 一氧化碳 630-08-0
13 甲醇 木醇、木精 67-56-1
14 丙烯腈 氰基乙烯、乙烯基氰 107-13-1
15 環氧乙烷 氧化乙烯 75-21-8
16 乙炔 電石氣 74-86-2
序號 化學品名稱 別名 CAS號
17 氟化氫、氫氟酸 7664-39-3
18 氯乙烯 75-01-4
19 甲苯 甲基苯、苯基甲烷 108-88-3
20 氰化氫、氫氰酸 74-90-8
21 乙烯 74-85-1
22 三氯化磷 7719-12-2
23 硝基苯 98-95-3
24 苯乙烯 100-42-5
25 環氧丙烷 75-56-9
26 一氯甲烷 74-87-3
27 1,3-丁二烯 106-99-0
28 硫酸二甲酯 77-78-1
29 氰化鈉 143-33-9
30 1-丙烯、丙烯 115-07-1
31 苯胺 62-53-3
32 甲醚 115-10-6
33 丙烯醛、2-丙烯醛 107-02-8
34 氯苯 108-90-7
35 乙酸乙烯酯 108-05-4
36 二甲胺 124-40-3
序號 化學品名稱 別名 CAS號
37 苯酚 石炭酸 108-95-2
38 四氯化鈦 7550-45-0
39 甲苯二異氰酸酯 TDI 584-84-9
40 過氧乙酸 過乙酸、過醋酸 79-21-0
41 六氯環戊二烯 77-47-4
42 二硫化碳 75-15-0
43 乙烷 74-84-0
44 環氧氯丙烷 3-氯-1,2-環氧丙烷 106-89-8
45 丙酮氰醇 2-甲基-2-羥基丙腈 75-86-5
46 磷化氫 膦 7803-51-2
47 氯甲基甲醚 107-30-2
48 三氟化硼 7637-07-2
49 烯丙胺 3-氨基丙烯 107-11-9
50 異氰酸甲酯 甲基異氰酸酯 624-83-9
51 甲基叔丁基醚 1634-04-4
52 乙酸乙酯 141-78-6
53 丙烯酸 79-10-7
54 硝酸銨 6484-52-2
55 三氧化硫 硫酸酐 7446-11-9
56 三氯甲烷 氯仿 67-66-3
序號 化學品名稱 別名 CAS號
57 甲基肼 60-34-4
58 一甲胺 74-89-5
59 乙醛 75-07-0
60 氯甲酸三氯甲酯 雙光氣 503-38-8
第二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
序號 化學品品名 CAS號
1 氯酸鈉 7775-9-9
2 氯酸鉀 3811-4-9
3 過氧化甲乙酮 1338-23-4
4 過氧化(二)苯甲醯 94-36-0
5 硝化纖維素 9004-70-0
6 硝酸胍 506-93-4
7 高氯酸銨 7790-98-9
8 過氧化苯甲酸叔丁酯 614-45-9
9 N,N'-二亞硝基五亞甲基四胺 101-25-7
10 硝基胍 556-88-7
11 2,2'-偶氮二異丁腈 78-67-1
12 2,2'-偶氮-二- (2,4-二甲基戊腈)
(即偶氮二異庚腈) 4419-11-8
13 硝化甘油 55-63-0
14 乙醚 60-29-7
③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中所稱危險化學品包括哪些物品
舊版的「條例」指的是7種,也就是傳統我們常說的8種里刨去了放射性物品,
但從2008年陸續出了很多的標准,一系列的,諸如危險性說明等,已經完全與國際上的GHS(全球化學品協調系統)一致了,看看標准就知道,內容就是GHS翻譯過來的,
所以新版的「條例」將危險化學品的定義也跟著這個趨勢變了,從原先的很明確的幾大類,開始向化學品危險性靠攏,也就是通過化學品的物理性、對人體健康影響以及對環境的影響來考慮其危險性。
近期(7月)國家發布了第一批重點監控的危化品名錄,一共是60種。相信還會陸續發布第二批、第三批。
危化品名錄,我們一直用的是2002版的,按照8大類分的,好像還沒有出新的,除了剛才說的剛發布出來重點監管的第一批。
剛才看了二樓推薦的2010版,裡面的不全,只到了易燃液體就沒了,按照8大類的話,應該還有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物品、腐蝕性物品。。。
④ 兩重點一重大是指什麼
兩重點一重大」是指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和重大危險源,簡稱「兩重點一重大」。主要強調「突出重點、加強監管」的安全理念,是促進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重要措施。
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
2009年和2013年國家分兩批公布了18種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
第一批:包括光氣及光氣化工藝、電解工藝(氯鹼)、氯化工藝、硝化工藝、合成氨工藝、裂解(裂化)工藝、氟化工藝氫工藝、重氮化工藝、氧化工藝、過氧化工藝、胺基化工藝、化工藝、聚合工藝、烷基化工藝在內的15種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及其安全控制要求、重點監控參數及推薦的控制方案。
第二批:包括新型煤化工工藝、電石生產工藝、偶氮化工藝在內的3種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及其安全控制要求、重點監控參數及推薦的控制方案。
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
74種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中常見的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如:氯、氨、液化石油氣、硫化氫、甲烷、天然氣、原油、汽油(含甲醇汽油、乙醇汽油)、石腦油氫、苯(含粗苯)、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甲醇、氯酸鈉、硝化纖維素等。
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18)中詳細說明了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及其臨界量、重大危險源的辨識依據、重大危險源的辨識指標、重大危險 源的分級和重大危險源的辨識流程。
⑤ 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是多少
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是:
1、易燃氣體類別1(爆炸下限≤13%或爆炸極限范圍≥12%的氣體)。
2、易燃液體類別1(閉杯閃點<23℃並初沸點≤35℃的液體)。
3、自燃液體類別1(與空氣接觸不到5分鍾便燃燒的液體)。
4、自燃固體類別1(與空氣接觸不到5分鍾便燃燒的固體)。
危險化學品的保存:
1、倉庫必須具有良好的通風、隔熱條件,配備降溫、防潮、防汛、防雷等設施。
2、倉庫的設施需要定期由專人檢查登記。
3、倉庫內應安裝自動監測和火災報警系統。
4、倉庫內設施皆需要防爆功能,比如防爆燈、防爆風扇、防爆開關等。
⑥ 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有哪些
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是指列入《名錄》的危險化學品以及在溫度20℃和標准大氣壓101.3kPa條件下屬於以下類別的危險化學品:
1、易燃氣體類別1(爆炸下限≤13%或爆炸極限范圍≥12%的氣體);
2、易燃液體類別1(閉杯閃點<23℃並初沸點≤35℃的液體);
3、自燃液體類別1(與空氣接觸不到5分鍾便燃燒的液體);
4、自燃固體類別1(與空氣接觸不到5分鍾便燃燒的固體);
5、遇水放出易燃氣體的物質類別1(在環境溫度下與水劇烈反應所產生的氣體通常顯示自燃的傾向,或釋放易燃氣體的速度等於或大於每公斤物質在任何1分鍾內釋放10升的任何物質或混合物);
6、三光氣等光氣類化學品。
爆炸物
爆炸物分類、警示標簽和警示性說明見GB20576。
爆炸物質(或混合物)是這樣一種固態或液態物質(或物質的混合物),其本身能夠通過化學反應產生氣體,而產生氣體的溫度、壓力和速度能對周圍環境造成破壞。其中也包括發火物質,即便它們不放出氣體。
發火物質(或發火混合物)是這樣一種物質或物質的混合物,它旨在通過非爆炸自主放熱化學反應產生的熱、光、聲、氣體、煙或所有這些的組合來產生效應。
爆炸性物品是含有一種或多種爆炸性物質或混合物的物品。
煙火物品是包含一種或多種發火物質或混合物的物品。
⑦ 危險化學品有哪些種類
包括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蝕品等。
危險化學品的分類按我國目前已公布的法規、標准,將危險化學品跡肢穗分為八大類,每一類又分為若干項,即:第一類:爆炸品。
爆炸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熱、摩擦、撞擊等)能發生劇烈的化學反應,瞬間產生大量的氣體和熱量,使周圍的壓力急劇上升,發生爆炸,對周圍環境、設備、人員造成破壞和傷害的物品。
爆炸品在國家標准中分5項,其中有3項包含危險化學品,另外2項專指彈葯等。
第1項:具有飢鋒整體爆炸危險的物質和物品,如高氯酸。
第2項:具有燃燒危險和較小爆炸危險的物質和物品,如二亞硝基苯。
第3項:無重大危險的爆炸物質和物品,如四唑並-1-乙酸。
第二類: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
指壓縮的、液化的或加壓溶解的氣體。
這類物品當受熱、撞擊或強烈震動時,容器內壓力急劇增大,致使容器破裂,物質泄漏、爆炸等。
它分3項。
第1項:易燃氣體,如氨氣、一氧化碳、甲烷等。
第2項:不燃氣體(包括助燃氣體),如氮氣、氧氣等。
第3項:有毒氣體,如氯(液化的)、氨(液化的)等。
第三類:易燃液體。
本類物質在常溫下易揮發,其蒸氣與空氣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它分3項。
第1項:低閃點液體,即閃點低於-18℃的液體,如乙醛、丙酮等。
第2項:中閃點液體,即閃點在-18℃~<23℃的液體,如苯、甲醇等。
第3項:高閃點液體,即閃點在23℃~61℃的液體,如環辛烷、氯苯、苯甲醚等。
第四類: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
這類物品易於引起火災,按它的燃燒特性分為3項。
第1項:易燃固體,姿卜指燃點低,對熱、撞擊、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點燃,迅速燃燒,能散發有毒煙霧或有毒氣體的固體。
如紅磷、硫磺等。
第2項:自燃物品,指自燃點低,在空氣中易於發生氧化反應放出熱量,而自行燃燒的物品。
如黃磷、三氯化鈦等。
第3項:遇濕易燃物品,指遇水或受潮時,發生劇烈反應,放出大量易燃氣體和熱量的物品,有的不需明火,就能燃燒或爆炸。
如金屬鈉、氫化鉀等。
第五類: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
這類物品具有強氧化性,易引起燃燒、爆炸,按其組成分為2項。
第1項:氧化劑,指具有強氧化性,易分解放出氧和熱量的物質,對熱、震動和摩擦比較敏感。
如氯酸銨、高錳酸鉀等。
第2項:有機過氧化物,指分子結構中含有過氧鍵的有機物,其本身是易燃易爆、極易分解,對熱、震動和摩擦極為敏感。
如過氧化苯甲醯、過氧化甲乙酮等。
第六類:毒害品。
毒害品指進入人(動物)肌體後,累積達到一定的量能與體液和組織發生生物化學作用或生物物理作用,擾亂或破壞肌體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暫時或持久性的病理改變,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
如各種氰化物、砷化物、化學農葯等等。
第七類:放射性物品。
它屬於危險化學品,但不屬於《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管理范圍,國家還另外有專門的「條例」來管理。
第八類:腐蝕品。
腐蝕品指能灼傷人體組織並對金屬等物品造成損傷的固體或液體。
這類物質按化學性質分為3項。
第1項:酸性腐蝕品,如硫酸、硝酸、鹽酸等。
第2項:鹼性腐蝕品,如氫氧化鈉、硫氫化鈣等。
第3項:其它腐蝕品,如二氯乙醛、苯酚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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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南陽中天防爆
⑧ 危險化學品分幾大類
法律分析:危險化學品是指的可以對公共衛生和人身安全造成危險的化學品,我們把危險化學品分為八大類,分別是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放射性物品,腐蝕品。這八大類都是對人類的安全有重大危險的品類。
法律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危險化學品,包括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蝕品等。危險化學品列入以國家標准公布的《危險貨物品名表》(GB12268);劇毒化學品目錄和未列入《危險貨物品名表》的其他危險化學品,由國務院經濟貿易綜合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公安、環境保護、衛生、質檢、交通部門確定並公布。
⑨ 危險化學品大概有幾種啊
常用的8類危險化學品有:
一、爆炸品(易致爆)
1.在外界的作用下(受熱、受壓、撞擊等)能發生劇烈化學反應
二、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
1.臨界溫度低於50攝氏度或在50攝氏度時,其蒸汽壓力大於294kPa的壓縮或液化氣體
2.在21.1攝氏度時,氣體的絕對壓力大於275kPa,或在54.4攝氏度時,氣體的絕對壓力大於715kPa的壓縮氣體
三、易燃液體
1.閃點不高於63攝氏度的液體
四、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溫依然物品
五、氧化物和有機過氧化物
六、有毒品
七、放射性物品
八、腐蝕品
⑩ 公安部管制化學品包括哪些
公安部管制化學品包括:1、危險化學品《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本條例所稱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依據GB13690-2009《化學品分類和危險性公示通則》,按物理、健康或環境危險的性質共分3大類:理化危險包括爆炸物、易燃物等,健康危險包括急性毒性、各器官吸收毒性等,環境危險包括危害水生環境。2、易制毒化學品28種易制毒化學品受控制,必須在公安局備案:1.麻黃鹼;2.麥角新鹼;3.麥角胺;4.麥角酸;5.1-苯基-2-丙酮;6.偽麻黃鹼;7.N-乙醯鄰氨基苯酸;8.3.4-亞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9.胡椒醛;10.黃樟腦;11.異黃樟腦;12.醋酸酐;13.丙酮;14.鄰氨苯基甲酸;15.乙醚;16.苯乙酸;17.哌啶;18.甲基乙基酮;19.甲苯20.高錳酸鉀;21.硫酸;22.鹽酸;23.三氯甲烷;24.氯化銨;25.氯化亞碸;26.硫酸鋇;27.氯化鈀;28.醋酸鈉。3、易制爆化學品易制爆是指化學品可以作為原料或輔料而製成爆炸品的性質。易制爆化學品通常包括:強氧化劑,可/易燃物,強還原劑,部分有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