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化學性質和物理性質的區別 要求:舉出實例,說明做題方法,特例
化學性質:物質在發生化學變化中才能表現出來的性質叫做化學性質.如:可燃性、穩定性、酸性、鹼性、氧化性、還原性等、腐蝕性等.
物理性質:物質不需要發生化學變化就能表現出來侍如的性質.如顏色、狀態、氣味、密度、硬度、光澤、溶解性、揮發性、導電性、延展性等、拿者熔點、沸點、導熱性等.
區別是否發生化學變化的依據就是是否生成新的物質,例如,碳在空氣中燃燒生成二氧化碳;鹽酸與氫氧化鈉反應生成氯化鈉老敏啟和水;加熱 KClO3到熔化,可以使帶火星的木條復燃,表明KClO3受熱達較高溫度時,能夠放出O2.因此KClO3具有受熱分解產生O2的化學性質.或者,通俗一點就是:實驗時有其他物質生成的變化叫做化學變化.
Ⅱ 化學性質和物理性質怎麼區分
1.物理性質和化學性質的區別在於是否需要通過化學變化(有無新物質的產生)表現出來。
2.物理性質:物質不需要發生化學變化就能表現出來的性質.
如:顏色、狀態、氣味、密度、硬度、光澤、溶解性、揮發性、導電性、延展性等、熔點、沸點、導熱性等.
3.化學性質:物質在發生化學變化中才能表現出來的性質叫做化學性質.
如:可燃性、穩定性、酸性、鹼性、氧化性、還原性等、腐蝕性等.
Ⅲ 化學性質和物理性質怎麼區分,舉幾個例子
根據概念進行區分,如酒精易揮發,不需要發生化學變化就表現出來的性質鄭叢納,屬於物理性質。另外還有溶解性、導電性、導熱性等。化學性質如酒精有可燃性等鄭碧。
性質在語言表達上常有「能」、「可」、「易(難)」、「會」等,變喊沒化則有「在」、「已經」、「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