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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化學品管理局設在哪裡

發布時間:2022-03-03 05:56:10

A. reach法規,主要是針對哪些原材料

摘要:闡述了歐盟 REACH 法規產生的立法背景、進展情況和主要內容,指出其對塗料行業的影響及應對策略。
關鍵詞: REACH 法規;注冊;評估;授權;限制

1 立法背景

1.1 經濟背景

化學工業是歐盟的支柱產業之一,其進出口額均居全球首位。化學工業對歐盟經濟的發展和歐盟收支盈餘做出了主要的貢獻,在歐盟的發展戰略中居於中心位置。因此,在歐洲維持一個具有競爭性和創新性的化學工業成為歐盟一個重要目標。

1.2 社會背景

歐盟希望通過實施 REACH 法規,達到兩方面的效果。一是提高產業工人和民眾的健康和安全水平;二是維持化學工業高水平的就業率。歐盟化學工業直接雇傭工人 170 萬,間接提供多達 300 萬的工作崗位。

1.3 環境因素

主要是為了避免化學品對空氣、水、土壤和建築物的污染,以及防止對生物多樣性的破壞 ; 尤其是要提高對一些有毒有害物質(持久的、生物積累的和有毒的物質)的控制。

1.4 法律因素

歐盟認為現行化學品政策由政府負責評估和控制化學品風險的責任,使政府責任過於沉重,而且實際上難以真正履行。因此造成了風險評估進程緩慢,耗費巨大的行政資源,使現行制度無法有效開展工作。在 REACH 法規中,歐盟將管理化學品風險的責任由產業承擔。

2 進展情況

2001 年 2 月 27 日 ,歐盟在對現有化學品管理體系進行審議的基礎上,出台了《未來化學品政策戰略白皮書》。白皮書提出要對現有化學品管理體系進行改革,以實現保護人類和環境、保持和加強化學工業的競爭力等七大目標。

2003 年 5 月 7 日,歐委會根據白皮書制定出了 REACH 草案,並發起網上咨詢。在兩個月的咨詢期間,共收到 6 500 多份評議意見。

歐委會隨後研究、分析、採納了有關建議,並對草案進行了修改。在此基礎上歐委會於 2003 年 10 月 29 日 ,向歐盟理事會和歐洲議會提交了 REACH 草案。

2004 年 1 月,歐盟向 WTO 進行了通報,徵求成員國評議意見。包括中國在內的很多 W T O 成員都對 REACH 法案提出了評議意見。

2005 年 11 月 1 7 日, REACH 草案在歐洲議會通過一讀。

預計今年秋天進行二讀,可能在 2007 - 008 年開始實施。

3 主要內容

REACH 法規的全稱為《歐盟關於化學品注冊、評估、授權與限製法規》。歐盟通過 REACH 法規建立起一套對化學品的生產、貿易、使用的管理體系。該體系主要由以下四部分構成:

( 1 )注冊。要求企業負責收集化學物質的相關信息,並使用這些信息加強對化學物質的風險管理;

( 2 )評估。成員國主管部門對企業提交的注冊信息進行審查,以確定企業是否履行了其義務;

( 3 )授權(許可)。評估並審定某些受到極高關注的化學物質的風險,如果相關風險已經得到充分控制,或其社會經濟效益大於產生的風險,且沒有適當的替代物或技術,歐委會將對其使用給予授權;對於以上物質未經授權,不得使用。

( 4 )限制。對於風險不可接受的物質,歐委會將以法律形式進行限制甚至禁止。

REACH 法規的管轄范圍包括了在歐盟生產、進口、銷售和使用中的幾乎所有化學物質,不論是單獨存在的,還是存在於製品、制劑或其它產品中。因此除化工產品外,含有化學物質的紡織品、鞋、玩具、傢具等產品也將受到波及。

為了更好地實施 REACH ,歐盟將創建歐洲化學品管理局(管理局)。該局負責在歐盟層面管理 REACH 制度的技術、科學和行政事務,並確保各成員國執行 REACH 法規的一致性。管理局主要負責管理注冊程序,指導成員國進行評估,就授權和限製程序提出意見和建議。

3.1 注冊

3.1.1 產品范圍及免除

REACH 規定,企業年產量或進口量超過 1t 的物質,都需要進行注冊。不管這種物質是單獨存在,還是在製品或制劑中存在。企業沒有注冊,將不得對化學物質進行生產或進口。

但 REACH 對於產品范圍也作了一些特殊安排:如對獨立存在的中間體,只要求進行簡化的注冊;以研發為導向的產品和工藝免除 5a 的注冊期。

同時 REACH 規定一些產品不需要注冊,這些產品包括:聚合物;低風險物質及風險已為人所熟知的物質,如水、二氧化碳、石油、煤等;在其他法規已有所規定的物質,如存在於葯品、食品添加劑、食品調味劑、飼料添加劑、動物營養品等中的物質。

3.1.2 注冊的主體

REACH 規定,只有位於歐盟境內的生產商和進口商可以申請注冊。歐盟外企業還可以通過在歐盟設立或指定全權代表機構來完成注冊。

3.1.3 注冊的內容

注冊人需要提供一份技術檔案,其中包括申請人的基本情況、注冊的物質以及物質的固有屬性。

REACH 規定生產或進口的量越多,要求提供的信息也越詳細:

>1t 的物質,提供物理化學性質、基本的人類健康數據和短期生物毒性;

>10t 的物質,提供人類健康數據(體內數據)、毒理學數據;

>100t 和 1 000t 的物質,對環境是否有慢性和長期的影響,是否會造成死亡。

此外,對於生產量或進口量≥ 10t/a 的物質,企業還應提交一份化學安全報告。化學安全報告除包含上述信息外,還要對物質進行風險評估,並制定風險管理的措施。

如果產量或進口量增加到下一個級別,或者發現了該物質的其他用途或特性,企業需要對技術檔案和化學安全報告進行更新。

對於在產品中的物質(如汽車、紡織品中的化學物質),適用專門的注冊程序。如果物質達到了危險品的標准或者在正常、可預見的使用條件下會釋放出來,則需要按照正常程序進行注冊;如果正常條件下不會釋放,但在使用中偶然釋放了出來,只需要向管理局進行通報,但管理局有可能要求進行注冊。

企業提交注冊信息後,管理局會對技術檔案進行完整性審查,確定提交的材料是否齊備,但這僅為形式審查,並不考察材料的實質內容。審查的結果會告知申請人,如果管理局沒有提出異議,則可進行生產或進口。

3.1.4 注冊期限

考慮到申請的數量巨大,歐盟對不同風險的物質設定了不同的注冊時間,總的原則是風險高的物質先注冊,量大的物質先注冊。

「新物質」( 1981 年 9 月以後上市的物質)在 REACH 實施後 1a 之內完成注冊。

對於在 1981 年 9 月之前上市的物質稱為「分階段物質」,根據生產或進口的噸數不同設定了不同的注冊期限:

生產或進口量超過 1 000t/a 的化學品 ; 超過 1t 的致癌物質和誘導基因突變的高危險物質: REACH 實施 3a 內完成注冊;超過 100t/a 6a ;超過 1t/a 11a 。

為了減少動物試驗以及重復檢測, REACH 對「分階段物質」設立了預注冊制度。規定分階段物質的每個潛在注冊人都應在 REACH 生效後的 18 個月內向管理局進行預注冊,提交已掌握的該物質的特性或研究成果等材料。

3.1.5 信息披露問題

為了保證用戶能夠採取必要的措施保護健康、安全和環境, REACH 要求企業向下游用戶提供產品時,同時提供其中化學物質的相關信息(包括如何使用、有無風險等)。對於被歐盟列為危險品的物質,還要按照要求提供一份安全數據表,詳細說明與該物質相關的各種安全信息。出於同樣的目的,管理局也會向社會公眾披露產品的一些安全信息。

3.2 評估

在完成注冊程序後,管理局會挑選一部分技術檔案要求各成員國的主管機構進行評估。挑選的原則是在每個噸位級別中隨機挑出至少 5% 的技術檔案,以及所有提供了動物實驗提案的技術檔案。評估工作由成員國主管部門具體負責。

評估有兩種方法:第一種叫檔案評估,它主要包括兩項內容:一是對動物實驗的提案進行評估。在主管部門對動物實驗的提案評估結束之前,注冊人不需要進行上述實驗,如果提案通過了評估之後,主管當局會給企業設定一個期限進行實驗並提供實驗數據。如果沒有通過評估,可能會要求注冊人對實驗的一些條件進行修改,或拒絕這個實驗提案;二是評估注冊的符合性,也就是評估技術檔案中的信息是否符合 REACH 中的相關要求,這是實質性審查。如果主管機構認為不符合要求,會要求企業補充材料。第二種評估方法是物質評估,管理局在對各種物質進行風險評估的基礎上,如果懷疑某種物質對健康或環境存在風險,會制定出一份計劃對該物質進行為期 3 年的物質評估,期間可能要求企業提供更多的信息。

3.3 授權(許可)

歐盟認為僅僅對產品進行注冊和評估並不能解決所有化學品的風險問題,還對部分物質的使用設定了更為嚴格的授權甚至是限制的制度。授權程序規定,對歐盟認為需要高度關注的物質,在沒有經過歐委會授權之前不能生產、進口或者使用。這些產品主要包括:

( 1 )致癌物質,引起基因突變和生殖毒性的物質;

( 2) 具有持久留存、生物積累性、毒性的物質( PBTs )和高度存留和積累的物質( vPvBs )。

即使物質的年產量或進口量沒有超過 1t ,只要具有上述特性,都需經過授權,即使是聚合物也不能豁免。申請人如果想獲得某種物質的授權,應向管理局提交申請,該申請應包括物質的性質、申請人、化學安全報告,必要時還要對該物質進行社會經濟學分析(成本-收益分析)和替代品分析。

在種情況下,企業將獲得授權:一是化學安全報告可以證明該物質的危害性可以得到充分控制;二是危害性雖不能得到充分控制,但申請人可以證明該物質的社會經濟效益超過了其對人類健康和環境的危害性,且目前沒有合適的替代品或替代技術。

3.4 限制

限製程序被歐委會稱為 REACH 體系的「安全網」。該程序規定如果某種物質的製造、投放市場或使用所導致的對人類和環境的風險不能得到有效控制,且有必要在歐盟層面予以指出,歐委會有可能將該物質的使用列入限制清單。目前該清單上的物質主要是持續性污染的物質、 1 類和 2 類致癌物、誘導基因突變或生殖毒性的物質。

4 REACH 對我國塗料、顏料企業的影響

由於我國顏料產品對歐出口量較大,在 REACH 體系下要求提供的產品信息也較多。這些信息的獲取必將增加企業成本,降低在歐盟市場的價格優勢,嚴重的甚至有可能退出歐盟市場。具體而言,成本的增加來源於以下幾個方面:

( 1 )檢測成本。企業獲得 REACH 要求的檢測數據需要進行各種實驗,花費巨大。歐盟估計每種化學物質的檢測費用少則數萬歐元,多則幾十萬甚至上百萬歐元。由於目前歐盟對中國實驗室的檢測結果不予認可,意味著所有的數據檢測都無法在國內進行,這對中國企業影響較大。雖然企業可以通過預注冊制度來分享信息,以降低檢測成本,但如果在先注冊人以商業秘密等為由拒絕分享某些測試結果,其他企業仍需重新進行檢測。

( 2 )注冊 / 授權檔案以及化學品安全報告等材料的准備工作,將耗費大量時間和金錢,並可能需要企業引進專業人才。

( 3 )在履行注冊、申請授權等程序時,企業需向管理局或歐委會繳納有關費用,並派專人關注程序進展情況,與當局保持溝通。

( 4 )如某種化學物質未獲得歐委會授權,企業需考慮對替代物質進行購買或研發等工作。

( 5 )如產品因成本過高或無法達到 REACH 體系的要求而致退出歐盟市場,企業在進行市場轉移、開拓新市場過程中難免造成成本增加。

( 6 ) REACH 法規要求所有在歐盟生產的化學物質履行注冊等程序,必將導致我國從歐盟進口原材料的價格上升,從而影響企業的正常運作。

此外,歐盟 REACH 法規的實施有可能在美、日、韓等其他國家引起連鎖反應,對我國化工產業形成合圍之勢。因此,我國相關企業務必未雨綢繆、早作準備。

5 塗料、顏料企業應對建議

( 1 )結合自身產品,深入研究 REACH 法規。每家企業具體情況、生產的產品都有所差別,企業需要結合自身情況評估 REACH 法規對本企業造成的影響,並根據有關規定選擇應對策略。

( 2 )在日常生產中關注化學品安全,注意搜集化學物質相關信息,確保所生產、使用的化學品的安全性。如果產品被歐盟認為缺乏安全性,或對人類、環境風險較高,將可能被列入評估或限制的范圍內,影響正常貿易的進行。

( 3 )加強企業內部建設,建立起一套 REACH 的管理機制。從控制原材料的來源著手,掌握最終產品的流向,是否對歐盟直接和間接出口、客戶的使用情況等;了解在供應環節需要向下遊客戶提供哪些生產數據、測試結果等;評估 REACH 法規會不會對非歐盟市場的業務產生影響;放眼整個產業,留意哪些上游產品將有可能因違反規定而停供。

( 4 )企業與行業協會保持良好溝通,及時向政府提供相關信息。塗料協會內部有很多企業生產的產品相同或相似,在對信息的需求方面具有一致性,如果協會能在企業間進行協調,內部共享這些信息,將極大地降低企業的檢測成本。商務部將在前期工作基礎上,繼續與國內有關部門合作,對 REACH 法規中不合理的部分向歐盟進行交涉,並對企業做好宣傳和培訓等工作。

( 5 )歐盟的進口商有地域、語言、信息獲取等方面的優勢,而且作為化學物質的直接注冊人,他們對於相關規定的了解也更為深入。如果我國企業在歐盟的進口商比較固定,可以通過他們了解到 REACH 法規的相關信息,並按照其建議採取相應的對策。 (end)

B. 要兩篇與歐盟REACH法規相關的英文文獻

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s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 (REACH) is a European Union Regulation of 18 December 2006.[1] REACH addresses the proction and use of chemical substances, and their potential impacts on both human health and the environment. Its 849 pages took seven years to pass, and it has been described as the most complex legislation in the Union's history[2] and the most important in 20 years.[3] It is the strictest law to date regulating chemical substances and will impact instries throughout the world.[4] REACH entered into force in June 2007, with a phased implementation over the next decade.OverviewWhen REACH is fully in force, it will require all companies manufacturing or importing chemical substances into the European Union in quantities of one tonne or more per year to register these substances with a new European Chemicals Agency in Helsinki, Finland. Because REACH applies to some substances that are contained in objects ('articles' in REACH terminology), any company importing goods into Europe could be affected.[4]About 143,000 chemical substances marketed in the European Union were pre-registered by the 1 December 2008 deadline. Although pre-registering was not mandatory, it allows potential registrants much more time before they have to fully register. Supply of substances to the European market which have not been pre-registered or registered is illegal (known in REACH as "no data, no market").REACH also addresses the continued use of chemical 'substances of very high concern' (SVHC) because of their potential negative impacts on human health or the environment. From 1 June 2011, the European Chemicals Agency must be notified of the presence of SVHCs in articles if the total quantity used is more than one tonne per year and the SVHC is present at more than 0.1% of the mass of the object. Some uses of SVHCs may be subject to prior authorisation from the European Chemicals Agency, and applicants for authorisation will have to include plans to replace the use of the SVHC with a safer alternative (or, if no safer alternative exists, the applicant must work to find one) - known as 'substitution'. As of March 2009, there are fifteen SVHCs.[5]REACH applies to all chemicals imported or proced in the EU, in contrast to the US Toxic Substances Control Act which only applies to chemicals newly coming into use. The European Chemicals Agency will manage the technical, scientific and administrative aspects of the REACH system.The European Commission supports businesses affected by REACH by handing out - free of charge - a software application (IUCLID), which simplifies capturing, managing and submitting of data on chemical properties and effects.HistoryREACH is the proct of a wide-ranging overhaul of EU chemical policy. It passed the first reading in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on 17 November 2005, and the Council of Ministers reached a political agreement for a common position on 13 December 2005.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pproved REACH on 13 December 2006 and the Council of Ministers formally adopted it on 18 December 2006. Weighing up expenditure versus profit has always been a significant issue, with the estimated cost of compliance being around 5 billion euro over 11 years, and the assumed health benefits of saved billions of euro in healthcare costs.[6] However, there have been different studies on the estimated cost which vary considerably in the outcome.A separate regulation – the CLP Regulation (for "Classification, Labelling, Packaging") – implements the United Nations Globally Harmonized System of Classification and Labelling of Chemicals (GHS) and will steadily replace the previous Dangerous Substances Directive and Dangerous Preparations Directive. It came into force on 20 January 2009, and will be fully implemented by 2015.[edit] Reason behind REACH The legislation was proposed under al reasoning: protection of human health and protection of the environment.Using potentially toxic substances (such as phthalates or brominated flame retardants) is deemed undesirable and REACH will force the use of certain of these substances to be phased out. Using potentially toxic substances in procts other than those ingested by humans (such as electronic devices) may seem to be safe, but there are several ways in which chemicals can enter the human body and the environment. Substances can leave articles ring consumer use, for example into the air where they can be inhaled or ingested. Even where they might not do direct harm to humans, they can contaminate the air or water, and can enter the food chain through plants, fish or other animals. According to the European Commission, little safety information exists for 99 percent of the tens of thousands of chemicals placed on the market before 1981.[4] There were 100,106 chemicals in use in the EU in 1981, when the last survey was performed. Of these only 3,000 have been tested and over 800 are known to be carcinogenic, mutagenic or toxic to reproction. These are listed in the Annex 1 of the Dangerous Substances Directive (now Annex 3 of the CLP Regulation)Continued use of many toxic chemicals is sometimes justified because 'at very low levels they are not a concern to health'.[7] However, many of these substances may bioaccumulate in the human body, thus reaching dangerous concentrations. They may also chemically react with one another,[8] procing new substances with new risks.[edit] Controversy Apart from the potential costs to instry and the complexity of the new law, REACH has also attracted concern because of the potential for a very significant increase in animal testing under the proposal.[9] Animal tests on vertebrates are allowed only once per one substance, and where suitable alternatives can't be used. If a company pays for these tests, it must sell the rights to the results for a "reasonable" price (although this is not defined). There are additional concerns that access to the necessary information may prove very costly for potential registrants needing to purchase this.A opinion in Nature in 2009 by Thomas Hartung & Constanza Rovida estimated that 54 million vertebrate animals would be used under REACH and that the costs would amount to 9.5 billion Euros[10]. Hartnung is the former head of European Centre for the Validation of Alternative Methods (ECVAM). ECHA responded by criticising the assumptions made in Hartnung and Rovida's calculations, causing them to overestimate the number of animals used by a factor of 6.[11]On 8 June 2006 the REACH proposal came under criticism from a group of nations including the United States, India and Brazil claiming that the bill would hamper global trade.[12][edit] Fraud Non-EU consultancies offer 「Only Representative」 services, though according to REACH it is not possible to register a substance if your company is not based in the EU.The SIEFs will bring new challenges. Some 『pre-registrants』 may simply be consultants hoping for work (「gold diggers」) while others may be aiming to charge exorbitant rates for the data they have to offer (「jackals」).[13]

C. reach認證是什麼

REACH是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的首字母縮寫。
意為:化學品注冊、評估、許可和限制,是歐盟關於化學品管控的一個法規。

這是一個涉及化學品生產、貿易、使用安全的法規提案,法規旨在保護人類健康和環境安全,保持和提高歐盟化學工業的競爭力,以及研發無毒無害化合物的創新能力,防止市場分裂,增加化學品使用透明度,促進非動物實驗,追求社會可持續發展等。REACH指令要求凡進口和在歐洲境內生產的化學品必須通過注冊、評估、授權和限制等一組綜合程序,以更好更簡單地識別化學品的成分來達到確保環境和人體安全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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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歐盟REACH法規概論的目錄

1 歐盟REACH法規概要
1.1 歐盟化學品政策
1.1.1 歐盟現有化學品政策存在的主要問題
1.1.2 新化學品法規的政治目標
1.1.3 新化學品法規的主要要素
1.2 化學品風險評估的相關知識
1.2.1 內在特性
1.2.2 開發與確認化學品檢測、評估方法
1.2.3 暴露和使用
1.2.4 成本與收益
1.3 歐盟新化學品管理法規——REACH系統
1.3.1 注冊
1.3.2 評估
1.3.3 需高度關注的化學品的許可
1.3.4 其他物質的快速風險管理
1.4 企業的作用、權利和責任
1.4.1 數據的獲得
1.4.2 危險/安全評估
1.4.3 企業應向主管機關提供的信息
1.4.4 化學品安全信息的傳遞
1.4.5 試驗數據的產權
1.5 REACH的其他相關問題
1.5.1 REACH執行時間表
1.5.2 分類和標簽
1.5.3 REACH的體系管理
1.6 REACH政策的成本和效益
1.6.1 REACH的模式和范圍
1.6.2 REACH的成本
2 REACH法規關鍵要素詳解
2.1 注冊
2.1.1 免除注冊的物質范圍
2.1.2 需要注冊的范圍
2.1.3 注冊的化學品信息要求
2.1.4 注冊需要的技術文件
2.2 化學品安全評估和化學品安全報告
2.2.1 化學品安全評估
2.2.2 化學品安全報告
2.3 評估
2.3.1 檔案評估
2.3.2 物質評估
2.3.3 評估決議的採納過程
2.3.4 測試費用分攤
2.4 許可
2.4.1 許可的物質范圍
2.4.2 物質納入許可清單的程序
2.4.3 申請許可
2.4.4 准予許可
2.5 對於某些危險物質和配製品的生產、營銷和使用的限制
2.5.1 一般規定
2.5.2 引入新的限制和修改現有限制
2.6 REACH其他要素
2.6.1 數據共享和避免不必要測試
2.6.2 供應鏈的信息
2.6.3 下游用戶的義務
2.6.4 歐洲化學品管理局
2.7 REACH指南文件介紹
2.7.1 RIPl REACH程序描述
2.7.2 RIP2 REACH—IT工具
2.7.3 RIP3企業導則
2.7.4 RIP4管理部門導則
2.7.5 RIP5、RIP6和RIP7導則
3 歐盟REACH法規下的化學品評估工具
3.1 概述
3.2 REACH法規下的新工具
3.2.1 安全製造和使用:化學品安全評估(CSA)
3.2.2 暴露說明書
3.2.3 化學品安全報告(CSR):提供給主管當局的信息
3.2.4 擴展的安全數據表(SDS):提供給下游用戶的信息
3.3 REACH倡導使用的新方法
3.3.1 風險評估:新觀念和總體發展
3.3.2 其他的方法學:生命周期評估
3.3.3 替代動物試驗
3.3.4 REACH與國際相關規定的協調
3.4 結論
參考文獻
4 REACH法規倡導使用的非測試方法
4.1 概述
4.1.1 背景
4.1.2 非測試方法獲取實驗數據
4.1.3 與幾個非測試方法有關的重要概念
4.1.4 非測試方法的確認
4.1.5 物質間法與群/類比法
4.2 非測試方法的應用現狀
4.2.1 SARs/QSARs
4.2.2 化學分類法
4.2.3 類比/比對推導
4.2.4 非測試方法在法規中的應用
4.3 正在開展的改進工作
4.3.1 SAR和QSARs
4.3.2 化學分類法
4.3.3 分類法/比對推導
4.4 REACH法規所要求的更多的信息需要
4.4.1 SARs和QSARs
4.4.2 化學歸類
4.4.3 類比/比對推導
參考文獻
5 REACH法規對物質信息的要求
5.1 現有數據
5.1.1 信息源
5.1.2 REACI-I推薦數據源
5.2 對化學品固有屬性及暴露信息研究進展
5.2.1 暴露
5.2.2 理化數據
5.2.3 測試方法
5.2.4 基於REACH法規非測試方法的採用
5.3 REACH所使用物質信息的相關規定
5.3.1 標准指南
5.3.2 已有的人類數據的使用
5.3.3 體外實驗數據的使用
5.3.4 非GLP及非規范性研究結果的使用
5.3.5 未來REACH信息規定
5.3.6 實用型考慮
5.3.7 REACH法規必須的進一步信息要求
參考文獻
6 典型案例
6.1 永久記號筆中潛在釋放物質
6.1.1 描述
6.1.2 物質鑒別
6.1.3 現有注冊的確認
6.1.4 注冊決策過程
6.2 服裝中需要通報的物質
6.2.1 描述
6.2.2 物質鑒別
6.2.3 注冊決策過程
6.3 汽車輪胎中的多環芳烴
6.3.1 描述
6.3.2 物質鑒別
6.3.3 物質濃度信息
6.3.4 是否存在責任的決策過程
6.4 浴室用墊子中的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已基)酯(DEHP)
6.4.1 描述
6.4.2 物質鑒別
6.4.3 注冊決策過程
6.5 兩個暴露案例
6.5.1 紡織品染料暴露
6.5.2 塗料暴露
7 REACH法規的典型問題解答
7.1 歐盟出台REACH的原因
7.1.1 歐洲現有化學品管理法規存在的主要問題
7.1.2 化學品新政策的總體目標
7.2 REACH框架
7.2.1 范疇
7.2.2 注冊
7.2.3 數據共享
7.2.4 供應鏈中的信息交流
7.2.5 下游用戶
7.2.6 評估
7.2.7 許可
7.2.8 限制規定
7.2.9 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CHA)
7.2.10 分類和標簽目錄
7.2.11 信息獲取
7.3 REACH的效益與成本
7.3.1 效益
7.3.2 成本
7.4 關於REACH的預防原則
7.4.1 REACH法規直接提出了預防原則嗎?
7.4.2 如何解釋「由預防原則支撐REACH」?
7.5 注冊
7.5.1 如何注冊
7.5.2 誰將作為注冊人
7.5.3 信息需求
7.5.4 化學品安全評估/化學品安全報告
7.5.5 注冊的優先考慮
7.5.6 測試結果的相互承認
7.5.7 完整性審核
7.5.8 費用
7.5.9 物品
7.5.10 聚合物
7.5.11 中間體
7.6 數據共享
7.7 下游用戶
7.8 物質的評估
7.9 許可
7.9.1 許可程序
7.9.2 替代品方案
7.10 分類&標簽
7.11 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CHA)和成員國主管機關
7.12 執行
7.13 對規定的評論
7.14 需要回應和上訴的權利
7.15 REACH和其他共同體法規/國際協定的關系
7.15.1 廢物管理法
7.15.2 國際協定和項目
7.16 競爭
7.16.1 REACH保密性
7.16.2 中小企業
7.16.3 貿易問題
7.16.4 創新
7.16.5 影響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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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歐盟成立後,這些國家的人民的甚或發生了哪些變化

檢舉2011-7-4 15:21 司空葉| 三級
歐洲聯盟(簡稱歐盟,European Union -- EU)由歐洲共同體(European communities) 演變而來,總部設在比利時首都布魯塞爾。

歐盟的宗旨是「通過建立無內部邊界的空間,加強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和建立最終實行統一貨幣的經濟貨幣聯盟,促進成員國經濟和社會的均衡發展」,「通過實行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在國際舞台上弘揚聯盟的個性」。部長理事會是歐盟的決策機構,擁有歐盟的絕大部分立法權。歐洲理事會由歐盟各國國家元首或政府首腦以及歐盟委員會主席組成。歐盟委員會為常設執行機構,總部設在布魯塞爾。歐洲議會是歐盟的執行監督、咨詢機構。歐洲法院是歐盟的仲裁機構,設在盧森堡。

1951年4月18日,法國、聯邦德國、義大利、荷蘭、比利時和盧森堡在巴黎簽訂建立歐洲煤鋼共同體條約。1957年3月25日,六國又在羅馬簽訂了建立歐洲經濟共同體條約和歐洲原子能共同體條約,統稱《羅馬條約》。1965年4月8日,六國又簽訂了《布魯塞爾條約》,決定將三個共同體的機構合並,統稱歐洲共同體,但三個組織仍各自存在,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布魯塞爾條約》於1967年7月1日生效,歐洲共同體正式成立。

1973年後,英國、丹麥、愛爾蘭、希臘、西班牙和葡萄牙先後加入歐共體,成員國擴大到12個。歐共體12國間建立起了關稅同盟,統一了外貿政策和農業政策,創立了歐洲貨幣體系,並建立了統一預算和政治合作制度,逐步發展成為歐洲國家經濟、政治利益的代言人。1991年12月11日,歐共體馬斯特里赫特首腦會議通過了以建立歐洲經濟貨幣聯盟和歐洲政治聯盟為目標的《歐洲聯盟條約》(通稱《馬斯特里赫特條約》,簡稱「馬約」)。1993年11月1日「馬約」生效,歐洲聯盟成立,標志著歐共體從經濟實體向經濟政治實體過渡。1995年,奧地利、瑞典和芬蘭加入歐盟,歐盟成員國擴大到15個。2002年11月18日, 歐盟15國外長會議決定邀請塞普勒斯、匈牙利、捷克、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馬爾他、波蘭、斯洛伐克和斯洛維尼亞10個中東歐國家入盟,這將是歐共體成立以來吸收國家最多的一次。2004年5月1日為歐盟正式吸收10個中東歐新成員的日期,擴大後的歐盟將從15個成員國增加到25個。

歐洲統一貨幣為歐元,1999年1月1日正式啟用。除英國、希臘、瑞典和丹麥外的11個國家於1998年首批成為歐元國。2000年6月正式批准希臘加入歐元區。2002年1月1日零時,歐元正式進入流通。

綜上所述,歐盟(歐洲聯盟)的前身是歐洲共同體。法國、聯邦德國、義大利、荷蘭、比利時和盧森堡6國在1952年建組了歐洲煤鋼共同體,1958年又建立了歐洲經濟共同體和歐洲原子能共同體。1965年4月8日,上述6國簽訂的《布魯塞爾條約》決定將3個共同體的機構合並,統稱歐洲共同體。歐盟已經歷過5次擴大。

1973年,英國、丹麥和愛爾蘭加入歐共體。

1981年1月1日,希臘成為歐共體第10個成員國。

1986年1月1日,葡萄牙和西班牙加入歐共體,使歐共體成員國增至12個。

1991年12月11日,歐共體馬斯特里赫特首腦會議通過了以建立歐洲經濟貨幣聯盟和歐洲政治聯盟為目標的《歐洲聯盟條約》。「馬約」1993年11月1日生效,歐洲聯盟成立,標志著歐共體從經濟實體向經濟政治實體過渡。

1995年,奧地利、瑞典和芬蘭加入歐盟,歐盟成員國擴大到15個。

2002年11月18日, 歐盟15國外長會議決定邀請塞普勒斯、匈牙利、捷克、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馬爾他、波蘭、斯洛伐克和斯洛維尼亞10個中東歐國家入盟,這將是歐共體成立以來吸收國家最多的一次。2004年5月1日為歐盟正式吸收這10個新成員的日期。擴大後的歐盟將從15個成員國增加到25個,人口將從現在的約3.8億增加到約4.55億,整體國內生產總值將從現在的9萬多億美元增加到10萬多億美元。

歐盟的成立的主要作用和影響在於經濟、政治、安全、外交等。
歐盟是在歐洲經濟一體化建設取得重要成果的基礎上建立的。歐盟的成立又為經濟發展注入了活力。歐盟成立後,經濟快速發展,1995年至2000年間經濟增速達3%,人均國內生產總值由1997年的1.9萬美元上升到1999年的2.06萬美元。歐盟的經濟總量從1993年的約6.7萬億美元增長到2002年的近10萬億美元。在此期間,歐盟在1999年啟動了歐元,2002年正式流通,為歐盟經濟一體化起到了催化作用。政治、安全方面,歐盟在1995年實現了第四次擴大,成為一個擁有15個成員國、3.7億人口的歐洲區域組織。值得注意的是,《馬約》明確規定歐盟將逐步發展共同外交與安全政策。歐盟開始在重大國際問題上協調立場,並能在不少問題上「用一個聲音說話」,大大提高了歐盟的國際影響力。1999年5月生效的《阿姆斯特丹條約》則把共同安全與防務提高到重要議事日程。1999年12月的赫爾辛基首腦會議決定成立歐盟快速反應部隊,歐盟獨立防務建設邁出新步伐。今年春,歐盟宣布該部隊具備了所有設計行動能力,並開始在馬其頓和剛果(金)執行維和使命,使歐盟在政治、外交與安全方面的合作走向深入。

內政司法方面,歐盟絕大多數成員國通過加入《申根協定》,取消了內部邊界,極大方便了人員、貨物、資金和服務在歐盟內部的自由流動。同時,歐盟根據《馬約》成立的歐洲刑警組織,負責與成員國在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人口和毒品走私等重大案件上進行協調。此外,歐盟成員國在教育、衛生、社會服務等多方面開展了合作,使歐盟公民在眾多領域受益於一體化成果。

當然,歐盟在成長中也有不少煩惱和困惑。首先,隨著歐盟的擴大和一體化進程的深化,歐盟在政策協調上難度增大,甚至出現僵持局面。在共同外交與安全領域,歐盟時常難以「用一個聲音說話」,在獨立防務建設上也明顯滯後於預期。此外,歐盟對自己未來的發展方向也存有一定困惑,這在目前的制憲問題上反映得尤為明顯。歐盟是在摸索中成長的,今後究竟是走向邦聯、聯邦還是其它形式的超國家聯合,歐盟領導人至今也沒有一個明確一致的意見。但是,這並沒有讓歐盟裹足不前,更沒有使歐盟因憂慮而彷徨。通過聯合走一體化道路永久避免大規模戰爭,在歐洲大陸實現穩定和繁榮,並在世界舞台上發揮與實力相當的重要作用是歐盟創始者的願望,也是幾代歐洲各國領導人矢志不渝的追求。歐盟將在2004年5月吸收另外10個國家入盟,實現歷史上規模空前的擴大,規劃歐盟未來航向的制憲工作也在按部就班地進行。在成就與困惑中度過10歲的歐盟,正在不斷調整、完善和壯大,並穩步走向成熟
REACH 的含義

REACH的含義:歐盟化學品注冊、評估、授權和限製法規

REACH =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nd 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
Registration =注冊
Evaluation =評估
Authorization =授權
Restriction =限制
Chemicals =化學品

注冊,即申請注冊企業於2008年6月1日起向設在芬蘭赫爾辛基的REACH主管機關—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uropean Chemicals Agency)遞交注冊卷宗,申請產品注冊。

評估,即歐盟化學品管理局依據提交的注冊卷宗對注冊的化學物質進行評估,包括卷宗評估和化學評估。卷宗評估一方面審核注冊卷宗的完整性,另一方面審核動物性實驗的必要性,將盡力避免動物性實驗的重復;化學評估則是對化學物質損害人類健康和環境的風險進行評估。

授權,即依據化學物質評估的結果對含有這些化學物質的產品實施管制;根據企業提出的申請,審批授權企業對這些存在危害風險的產品進行特定的安全操作或生產。

限制,即當化學物質處於評估階段,經歐洲化學品管理局判定此化學物質存在有不可接受的風險,需要更進一步評估時提交給歐盟委員會;歐盟委員會將依據歐洲化學品管理局所提供的文件資料進行評估,以此作出限制措施。旨在規范該物質的生產、銷售必須在規定的措施、條件下進行,否則就禁止其使用。

來自網路

F. 歐盟消費品禁用七種化學物質

敢問您什麼問題?

G. svhc限量是針對整機還是零部件

他這個是限量的,針對整體來說,零部件都是限量的

H. 去歐盟國家需要REACH證書嗎

REACH 測試其實要求不高的,年前的時候我一客戶下了中樣,讓我們達到RRACH 測試,不然沒過,再次測試的話測試費用要我們出,一開始我們緊張,也按一般流程做貨,只是關照染廠多注意點。貨出去了,也沒有什麼反應。OK了。

I. 聽說比利時水杯KAMBUKKA凱布卡是2019年就通過了歐盟非常嚴苛的201項高度關注物質檢測,是真的嗎

是的呦,可以網路下SVHC,這是歐盟201項高關注物質的簡寫,是根據歐洲化學品管理局發布的201種會造成嚴重後果的化學物質進行檢測,有這個檢測報告說明KAMBUKKA凱布克的水杯在材質安全方面是值得信任的。

J. 如何在歐盟化學品管理局官網上下載REACH附件17

https://echa.europa.eu/addressing-chemicals-of-concern/restrictions/substances-restricted-under-reach
這里可以看

閱讀全文

與歐盟化學品管理局設在哪裡相關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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