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在上海市辦理危化品許可證有哪些手續
現在的危化品許可證沒有以前的那麼嚴格,只需要有4名合格的人員通過考試就可以了,今天就為大家講解一下怎麼辦理危化品許可證。❷ 危險化學品出口許可證如何辦理
根據《危險化學品進出口許可證工作實施細則》(最新文件),辦理過程如下:
1、市和區縣安全監管局分別設立受理窗口負責許可申請的咨詢、受理、頒證等工作。
2、提出危險化學品經營新設申請,應當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1)申請書(含承諾書)及申請經營許可證的文件(經營的汽油、煤油屬於成品油的,提交成品油經營批准證書,經營進口天然氣、液化石油氣,或者經營燃森作為工業生產原料使用的燃氣的,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2)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的目錄清單。
(3)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相關資格證書和其他從業人員培訓合格的證明材料。
(4)經營場所產權證明文件(房屋用途為非居)或者租賃證明文件。
(5)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企業性質營業執照(注冊地址與經營地址一致)或者企業名稱預先核准文件。
申請危險化學品倉儲經營、零售(加油站)、批發(帶有儲存設施)的,除前款規定外,還應當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1)儲存設施相關證明文件,包括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文件(存量企業)、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意見書(新建、改建、擴建企業)。
(2)構成重大危險源的提交備案證明材料,以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相應的學歷證書或相應的技術職稱證書或者危險物品安全類注冊安全工程師資格證書。
(3)安全評價報告。
(脊段液4)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
申請經營許可證延期的,除應當提交原經營許可證外,其它申請資料按新設申請執行。
3、審批時限
新設、延期申請,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准予許可的決定(如遇法定節假日、國家規定調休等,審批時限最多不超過30日)。
變更、注銷和遺失補辦申請,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准予變更的決定。
現場核查以及申請人整改現場核查發現的有關問題和修改有關申請文件、資料所需時間,不計算在審批期限內。
(2)危險化學品登記怎麼申報擴展閱讀:
相關法律條例:
1、國家對購買和通過公路運輸劇毒化學品行為施行許可管理制度。購買和通過公路運輸劇毒化學品,應當依照本辦法申請取得《劇毒化學品購買憑證》《劇毒化學品准購證》和《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通行證》。未取得上述許可證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購買、通過公路運輸劇毒化學品。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偽造、變造、買賣、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轉讓《劇毒化學品購買憑證》《劇毒化學品准購證》和《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通行證》,不得使用作廢的上述許可證件。
2、公安機關應當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依照本辦法審查核發劇毒化學品購買和公路運輸許可證件,建立健全審查核發許可證件的管理檔案,公開辦理許可證件的公安機關主管部門的通信地址、聯系電話、傳真號碼和電子信箱,並監督指導從業單位嚴格執行劇毒化學品購買和公路運輸許可管理規定。
省級公安機關對核發的劇毒化學品購買憑證、准購證和公路運輸通行證應當建立計算機資料庫,包括證件編號、購買企業、運輸企業、運輸車輛、駕駛人、押運人員、劇毒化學品品名和數量、目的地、始發地、行駛路線等內容。資料庫的項目和數據的格式應當全國統一。治安管理、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建立信息共享或者通報制度。
3、經常需要購買、使用劇毒化學品的,購買方應當持銷售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劇毒化學品資質證明復印件,購買方向購買單位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治安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符合要求的,由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負責人審批後,將蓋有公安機關印章的《劇毒化學品購買憑證》成冊發給購買或者使用單位保管、填寫。
❸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在哪裡辦理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在安監局辦理,因為按照規定,如果是從事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經營的企業,應當向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提出申請辦理,從事其他危險化學品經營的企業,應當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提出申請辦理危化品經營許可證手續如下:
1、注冊好公司;
2、危險化學品經營單位負責人、管理員、兩個從業人員的培訓;
3、生產安全事故綜合應急預案編制、專家評審、安監備案;
4、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材料遞交申請;
5、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核查申請單位注冊地址;
6、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審批結束。
法律依據:《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第九條
申請人申請經營許可證,應當依照本辦法第五條規定向所在地市級或者縣級發證機關(以下統稱發證機關)提出申請,提交下列文件、資料,並對其真實性負責:
(一)申請經營許可證的文件及申請書;
(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的目錄清單;
(三)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相關資格證書(復製件)和其他從業人員培訓合格的證明材料;
(四)經營場所產權證明文件或者租賃證明文件(復製件);
(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企業性質營業執照或者企業名稱預先核准文件(復製件);
(六)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復製件)。
帶有儲存設施經營危險化學品的,申請人還應當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一)儲存設施相關證明文件(復製件);租賃儲存設施的,需要提交租賃證明文件(復製件);儲存設施新建、改建、擴建的,需要提交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報告(復製件);
(二)重大危險源備案證明材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學歷證書、技術職稱證書或者危險物品安全類注冊安全工程師資格證書(復製件);
(三)安全評價報告。
❹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怎麼申請
申請辦理危化證,企業需要安排主要負責人與安全員參加培訓與考試,准備相關的材料進行網上申報,安監局的工作人員會進行現場檢查,再決定審批發證。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經營許可證的變更申請書;
(2)變更以後的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3)變更以後主要負責人的安全資格證書的復印件;
(4)變更注冊地址,提要提交相關的證明材料;
(5)變更後的危化品儲存設施,以及監控措施的專項安全評價報告等材料。
發證機關受理經營許可證申請後,應當組織對申請人提交的文件、資料進行審查,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員對申請人的經營場所、儲存設施進行現場核查,並自受理之日起30日內作出是否准予許可的決定。發證機關現場核查以及申請人整改現場核查發現的有關問題和修改有關申請文件、資料所需時間,不計算在前款規定的期限內。發證機關作出准予許可決定的,應當自決定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頒發經營許可證;發證機關作出不予許可決定的,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書面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告知書應當加蓋本機關印章。
法律依據: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
第三條 國家對危險化學品經營實行許可制度。經營危險化學品的企業,應當依照本辦法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以下簡稱經營許可證)。未取得經營許可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危險化學品。
從事下列危險化學品經營活動,不需要取得經營許可證:
(一)依法取得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在其廠區范圍內銷售本企業生產的危險化學品的;
(二)依法取得港口經營許可證的港口經營人在港區內從事危險化學品倉儲經營的。
第四條 經營許可證的頒發管理工作實行企業申請、兩級發證、屬地監管的原則。
第十一條 發證機關受理經營許可證申請後,應當組織對申請人提交的文件、資料進行審查,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員對申請人的經營場所、儲存設施進行現場核查,並自受理之日起30日內作出是否准予許可的決定。
發證機關現場核查以及申請人整改現場核查發現的有關問題和修改有關申請文件、資料所需時間,不計算在前款規定的期限內。
第十二條 發證機關作出准予許可決定的,應當自決定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頒發經營許可證;發證機關作出不予許可決定的,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書面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告知書應當加蓋本機關印章。
❺ 怎麼辦理危化品經營許可證
危化品經營許可證辦理的流程:
1、申請人提出申請:
(1)需要准備的材料包括了申請經營許可證的文件及申請書;
(2)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的目錄清單;
(3)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相關資格證書;
(4)經營場所產權文件或者租賃文件;
2、由有關部門進行受理;
3、審查:初審通過之後還要進行實地考察;
4、審批:審批通過之後就可以下發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決定不予批準的,製作不予批准決定書,並說明理由。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第五條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指導、監督全國經營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工作。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指導、監督本行政區域內經營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工作。
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以下簡稱市級發證機關)負責下列企業的經營許可證審批、頒發:
(一)經營劇毒化學品的企業;
(二)經營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企業;
(三)經營汽油加油站的企業;
(四)專門從事危險化學品倉儲經營的企業;
(五)從事危險化學品經營活動的中央企業所屬省級、設區的市級公司(分公司);
(六)帶有儲存設施經營除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以外的其他危險化學品的企業。
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以下簡稱縣級發證機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本條第三款規定以外企業的經營許可證審批、頒發;沒有設立縣級發證機關的,其經營許可證由市級發證機關審批、頒發。
❻ 危險品經營許可證如何辦理
危險品經營許可證辦理流程如下:
1、注冊公司;
2、危險化學品經營單位負責人、管理員、從業人員的培訓;
3、生產安全事故綜合應急預案編制、專家評審、安監備案;
4、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材料遞交申請;
5、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核查申請單位注冊地址;
6、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審批結束;
7、發放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危險品經營許可證是化工貿易,或者其他經營危險品的企業所辦理的證件,在經營前,一般需要向安監局提出公司所需要的品種或者類別,提交相應資料,才可以拿到危化品經營許可證。由於危險品的類型很廣,辦理時還需要查詢危險化學品目錄,來確定所經營的危險品是否需要辦理證件,確定危險品屬於幾類危險品,從而進入下一步的辦理。
《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第五條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指導、監督全國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管理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以下簡稱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中央企業及其直接控股涉及危險化學品生產的企業(總部)以外的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管理。
危險品經營許可證辦理的申報材料有哪些
危險品經營許可證辦理的申報材料如下:
1、申請經營許可證的文件及申請書;
2、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的目錄清單;
3、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相關資格證書和其他從業人員培訓合格的材料;
4、經營場所產權文件或者租賃文件;
5、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企業性質營業執照或者企業名稱預先核准文件;
6、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
7、運輸公司營業執照,危險品運輸資質和批復,及運輸合同;
8、存儲場所公司營業執照,危險品儲存資質和批復。
❼ 怎麼辦理危險化學品登記證
你說的應該時危險化學品使用登記證,按照《危險化學品登記管理辦法》(原國家經貿委令第35號),使用劇毒化學品和使用其他危險化學品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單位,應辦理危險化學品使用登記證。現在的登記程序一般是先從中國化學品安全網的危險化學品登記欄目注冊,填報相關企業基本信息,省、國家級登記單位審查通過後,列印《危險化學品登記表》,通過縣、市安監局提報以下材料:《危險化學品登記表》一式四份、營業執照復印件一份、使用的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各一份。之後一般20天左右就能拿到證了。
如果是辦理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那要等新修訂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1號)2011年12月1日施行後看安監局出台的具體配套政策了。
❽ 廣州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如何申請
法律分析: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是化工貿易,或者其他經營危險化學品的企業,在經營前,需要向安監局提出公司所需要的品種或者類別,提交相應資料,拿到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辦理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需要以資料:經營許可證申請書、經營許可的相關文件、企業主要負責人的相關流格證書、經營場所產權證明、營業執照或者企業名稱預先核准文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申請辦理危化證,企業需要安排主要負責人與安全員參加培訓與考胡輪試,准備相關的材料進行網上申報,安監局的工作人員會進行現場檢查,再決定審批發證。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經營許可證的變更申請書;
(2)變更以後的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3)變更以後主要負責人的安全資格證書的復印件;
(4)變更注冊地址,提要提交相關的證明材料;
(5)變更後的危化品儲存設施,以及監控措施的專項安全評價報告等材料。
發證機關受理經營許可證申請後,應當組織對申請人提交的文件、資料進行審查,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員對申請人的經營場所、儲存設施進行現場核查,並自受理之日起30日內作出是否准予許可的決定。發證機關現場核查以及申請人整改現場核查發現的有關問題和修改有關申請文件、資料所需時間,不計算在前款規定的期限內。發證機關作出准予許可決定的,應當自決定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頒發經營許可證;發證機關作出不予許可決定的,應瞎鬧當在10個工作日內書面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褲神信,告知書應當加蓋本機關印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 第九條 申請人申請經營許可證,應當依照本辦法第五條規定向所在地市級或者縣級發證機關(以下統稱發證機關)提出申請,提交下列文件、資料,並對其真實性負責:
(一)申請經營許可證的文件及申請書;
(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的目錄清單;
(三)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相關資格證書(復製件)和其他從業人員培訓合格的證明材料;
(四)經營場所產權證明文件或者租賃證明文件(復製件);
(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企業性質營業執照或者企業名稱預先核准文件(復製件);
(六)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復製件)。
帶有儲存設施經營危險化學品的,申請人還應當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一)儲存設施相關證明文件(復製件);租賃儲存設施的,需要提交租賃證明文件(復製件);儲存設施新建、改建、擴建的,需要提交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報告;
(二)重大危險源備案證明材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學歷證書、技術職稱證書或者危險物品安全類注冊安全工程師資格證書(復製件);
(三)安全評價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