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化學專利審查意見說沒有提供證明數據要怎麼答復
不好答復,目前趨勢是沒茄茄有數據的,審查員非常傾向駁回,最好和審查員直接旅察溝通,如果審拆納茄查員無法接受,只能盡量援引審查指南中條款來答復,或者駁回後復審時再爭取(復審委審查會更為標准些)
㈡ 怎樣答復審查意見通知書
在初步審查或者實質審查程序中,審查員發現申激輪請存在明顯缺陷、格式缺陷或者實質性缺陷,會用補正通知書或者審查意見通知書的形式,通知申請人在指定時間內對申請進行修改、補正,或者對審查員指出的缺陷陳述意見。申請人對此必須答復,無正當理由不答復的,申請將被視為撤回。因此,對《審查意見通知書》提出的問題作出答復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遵守答復期限。代理人應注意通知書中審查員指定的塵鉛扒期限,並以通知書右上角審批機關發文日期,推算出答復的最後期限。代理人(申請人)在規定期限內不能答復的,應當在期限屆滿前,請求延長期限,並提交延長期限請求書一式兩份。
(2)針對通知書全部內容,逐條進行答復。因為漏答某一條審查意見的,可能被視為未按期答復,導致該申請被視為撤回。答復可以同意審查員的意見,按審查意見辦理補正或者對申請進行修改派昌;也可以不同意審查員的意見,並陳述申請人的意見和理由。
(3)答復應當使用審批機關統一制定的意見陳述書格式。除個別文字的增、刪或修改可以直接在意見陳述書中說明;修改內容較多時,除在意見陳述書中說明外,應當提交規定格式的替換頁。
(4)對申請文件的修改在實質內容上不能超出原說明書記載的范圍,否則申請將被駁回。
㈢ 化學發明專利中,這樣的審查意見如何回復
本專利收到審查意見,說明已經公開,「另一專利」在實審中,應該也已經公開,那麼看看「另一專利」的公開日是否早於本專利的申請日呢? 如果早於,屬於現有技術,不用修改。如果晚於,就沒辦法了。可以撤回,修改一下重新提交,但申請日就晚了,還有就是公開的文件已經構成新申請的現有技術,修改存在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