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化學事故應急救援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在發生化學事故時能及時、有效開展事故單位自救與企業間的互救,盡最大可能減少事故的危害和損失,保障化工生產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法律,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化學事故應急救援是指發生重大或災害性化學事故時,為及時控制危害源,搶救受害人員,指導人員撤離,消除危害後果而採取的救援行動。第三條化學事故應急救援應在預防為主的基礎上,貫徹統一領導、集中指揮、橫向協調、自救互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第四條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從事生產、運輸、儲存、使用化學危險物品的企事業單位均須執行本辦法。第二章機構與職責第五條化學工業部領導全國化工行業化學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其主要職責:
1.貫徹國家有關化學事故預防與救援法規。
2.編制化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規劃,制訂化工部化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3.組織重大化學事故的處理和應急救援的實施。
4.對重大化學事故進行調查和組織恢復生產。
5.組織化學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研究工作。
為加強技術指導和區域間的互救,成立化工部區域性化學事故應急救援中心。第六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化工廳(局、總公司)領導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化學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其主要職責:
1.執行國家和化工部有關化學事故預防和救援的法規和規定。
2.制訂本系統化學事故應急救衡空餘援預案和工作計劃,檢查所屬單位計劃的實施。
3.組建區域性行業內互救協作組織。
4.組織指揮本系統化學事故互救,參與社會救援。
5.調查化學事故,做好事故報告工作。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化工廳(局、總公司)的化工職防院(所)承擔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化工行業的化學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無化工職防院(所)的,可指定專業機構承擔。第七條化工企事業咐滾單位的主管領導負責本單位的化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可指定醫院(衛生所)承擔應急救援任務。
其主要職責:
1.制訂本單位化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建立專職或兼職的工程救援、醫療救護、運輸、治安等救援隊伍。
虧氏3.配備必要的化學事故應急救援裝備。
4.組織隊伍的訓練與練習,提高隊伍救援技能。
5.開展職工崗位自救互救培訓和宣傳教育工作。第三章應急救援第八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化學事故時,應及時報警。第九條組織實施:
1.發生化學事故時,事故單位在向上一級報告的同時,應立即按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指揮本單位各種救援隊伍和職工採取措施控制危害源,進行自救。對於災害性化學事故,已涉及社會時,除採取自救外,應及時向當地政府報告,爭取社會救援。
2.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化工廳(局、總公司)接到事故報告後,凡重大或災害性化學事故除向化工部報告外,應立即調動力量組織行業內救援,同時可向化工部化工急性中毒應急救援中心聯系要求救援。
3.化工部接到重大或災害性化學事故報告後,視事故危害程度,派出化工部化工急性中毒應急救援中心的救援隊伍,前往協助救援或指示化工部上海化工毒物咨詢中心為事故單位或領導部門提供有關咨詢數據。
4.因發生事故造成現場或環境污染,必須組織有關單位進行清消,並通報可能受到污染的單位和居民。第十條化學事故調查與結案
事故單位的化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應在事故處理完畢後,將事故調查報告、處理結果報上一級化工領導機構,同時抄送省、自治區、直轄市化工廳(局、總公司)化工職防院(所)。
省、自治區、直轄市化工廳(局、總公司)接到事故單位的調查、處理報告後上報化工部,同時抄送化工部化工急性中毒應急救援中心。第十一條發生急性職業病事故時,有關應急求援部門應及時會同鐵路、交通、民航部門根據職業病防治有關法律規定,優先運送傷病員、急救人員以及急救葯品和器械。第四章應急救援的管理第十二條化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內容:
1.基本情況;
2.危險目標的確定;
3.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組成、職責和分工;
4.救援隊伍的組成與分工;
5.報警信號;
6.化學事故處置;
7.有關規定和要求等項內容。
2. 如何提升化學災害中救援及個人防護能力
如何提升化學災害中救援及個人防護能力
隨著我國社會經濟和城市化建設的快速發展,作為化工生產的原料、中間體及產品的危化品種類不斷增加。相當數量的化學危險品從港口接卸、貯存和運輸中轉,因管理不善、操作不當等原因,引發各類火災和突發災害事故日趨增多,事故性質和處置方法日趨復雜,特別是一些化學事故引起的火災,危害大,傷亡多,使消防工作正面臨著新的機遇和挑戰。面對日益艱巨的滅火救援任務,消防隊需要緊跟時代步伐,加強技戰術訓練不斷提高滅火救援的實戰水平。然而,當前消防隊的滅火救援工作存在著諸多不適應形勢和任務的弊端,影響了滅火救援工作的順利發展。因此,進一步加強危化品消防安全管理,切實提高化學危險品事故搶險救援能力和個人自身防護,十分重要。
一、危險化學品泄漏和
火災的特點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中所列的危險化學品包括: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蝕品等,具有不確定因素多的特點:一是很多危化品只要吸入少量就會中毒,救治不及時,會導致死亡,如氯氣、含磷農葯等;二是由於不少有毒化學品在常溫下易於擴散,且隨風飄移,能造成大面積地域空氣污染;三是具有火災危險特性,包括蒸發性、高度易燃易爆性、流動性、受熱膨脹性、帶電性、易氧化性、毒害性、腐蝕性等,一旦泄漏或發生火災將產生很大危險,可能造成人員傷亡、生產設備破壞、附近壞境嚴重污染等惡性後果。
二、處置化學災害中所暴露的問題
(一)消防官兵的基本業務理論水平不高,特別是對危險化學品的性質掌握不夠。
在處置化學品事故中不了解化學品的物化性質就大膽處置,從而引起消防員中毒甚至死亡的事件發生。
(二)在化學事故應急救援中對防護器使用條件不了解。
有些消防官兵在處置化學品事故中,不管化學品的濃度、毒性、腐蝕性大小、危害程度、任務要求和環境因素等條件,就使用同種防護器具或不分防護等級,從而導致使用防護器具防護效果不好甚至起反作用導致人員的中毒甚至傷亡。
(三)滅火救援人員專業知識水平低。
基層消防隊一般都注重戰士的業務、體能訓練,對於在處置危險品事故中的防護訓練和理論教育則很少涉及或基本不重視。 當今許多化學危險品火災撲救的失敗,是由於火災撲救策略不健全、不普及,基層指揮員對相關化學物質的撲救方法掌握不夠造成的。化學危險品數量繁多,性質各不相同,在化學災害事故處置過程中的方法對策也不同,稍有失誤,就有發生爆炸的可能。如果是業務不精的指揮員碰上了大的化學災害事故,情況是可想而知的。例如,對於金屬鋰、鈉、鉀這些常見的化學物質,指揮員知道要用二氧化碳、泡沫、乾粉、砂土來滅火;而對於像氫化鈉、乙基二氯硅烷、五硫化二磷這些不常見的遇濕燃燒的物質,難免會出現直接用水槍滅火,導致更大事故的發生。
此外,化學災害事故中的化學危險品種類繁多,許多具有燃燒爆炸危險,因此具有比較深厚的化學功底物帶臘是處罩滑置這類事故的基本要求。另外,裝備的科技含量較高,甚至有些是直接從國外進口的,沒有扎實的理論功底很難駕馭這些高科技裝備,所以提高戰士的科學文化是基礎工作。
三、針對以上問題採取的措施
(一)開展災害事故搶險救援的專業訓練,提高實戰能力。
在日常訓練中要加強必要的防護訓練和理論教育。訓練教育的主要內容有:
1.明確可能遇到的危險類型,說明可能產生的傷害和不採取防護措施可能發生的後果;
2.研究呼吸道防護行攔器材、皮膚防護器材的類型和選用的依據及方法;
3.研究呼吸道防護器材、皮膚防護器材的使用和實際操作,以保證不同種類呼吸器的有效使用,防護服的可靠防護;
4.強化野外科目訓練和應急救援作業演練;
5.定期研討以往參加應急救援行動的收獲和教訓;
6.學會選配防護面具、檢查氣密性,正確配戴方法等;
7.學會使用各種攜帶型個人監測器材,包括可燃性氣體檢測儀和有毒氣體報警器等。
不僅要組織廣大官兵學習有關的化學知識,學習化學危險物品分類及危險特性,了解並掌握常見的化學危險品泄漏及火災、爆炸時的處置方法,還要重點對各級指揮員就石油化工災害事故搶險救援組織指揮的程序和方法進行相關的知識培訓。提高救援人員素質,提高災害事故滅火救援工作的科技含量,培養一支科技素質高、業務能力強的指揮員隊伍,不僅可以完成滅火救援工作,保障國家的財產和人民的生命安全,而且在一些新技術的幫助下,滅火救援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也能得到保障。
(二)熟悉化學事故應急救援的防護器材防護等級的使用分類。
通常,用於化學事故應急救援的防護器材按用途可分成兩大類,一類是呼吸道防護器材,另一類是皮膚防護器材。這些器材在設計、使用許可權、防護性能方面各不相同,只有在熟悉和掌握這些器材的性能和特點的前提下,才能真正達到防護的目的。
(三)應重視環境及生理方面因素。
1.人員中暑虛脫:穿著防護器材正常散熱受到抑制(尤其是隔絕式防護服),在進行中等體力勞動時,會出現中暑虛脫,氣溫愈高這種現象出現得愈早、愈多。
2.人員疲勞:穿戴全身防護器材和任何等級防護的人員,因面具的呼吸阻力、體力消耗和太陽暴曬、現場溫度而引起體溫升高,以及心理、生理的抑鬱和受力狀況會出現疲憊。
3.感覺:需完全使用感官或有關機能(如手腳靈活、目光敏銳或音響聯絡等)的人員著全身防護器材後會不同程度地降低作業效率。
4.自身需要:人員不能無限期處於全身防護狀態,需飲食、飲水、大小便等。因此,消防指揮人員應視情況靈活地採取適當的防護等級,以保護參加救援人員的安全。
四、深入調查研究,制定詳細預案
只有認真開展調查研究,制定預案,才能做到打有準備之仗,打有把握之仗,才能有效地處置化學事故。消防隊應在轄區內開展調查研究,了解並掌握:
1.具有發生化學事故潛在危險單位的名稱、地址、規模,生產(儲存、使用)化學危險品的種類、危險特性、工藝流程及技術要求,危險源位置、數量,可引起爆炸、燃燒的因素等;
2.化學危險源單位可能發生的化學事故的類型及危險程度,這些單位自有的消防設施、設備種類、性能狀況,防護設施的種類、數量、性能狀況,專(兼)職搶險救援隊伍力量情況,工程技術人員的數量、職責分工情況等;
3.化學危險源單位內及其附近地理環境情況,如單位內部布局、與周圍單位、居民住宅的間距、人口密度、疏散通道、消防水源(及其可能受污染的情況)等;
4.突發性化學事故發生後,在最大事故危及的范圍內需要重點保衛的目標及其實施保衛的方法;
5.具有救援能力的單位,如環保監測、防疫、醫療救護、運輸、氣象、防化力量、化學危險物品單位上級主管部門等的分布情況,以及通告聯絡方式,集結方法、地點等;
6.危險目標區域的水文、氣象資料。在深入致的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應對本地區化工單位的化學事故潛在的危險度進行評估,進而確定重點救援目標。再對重點目標可能發生事故的程度及危害進行預測分析,為制定預案提供依據。
此外,災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還應包括救援的組織領導、力量組成及其人員分工,事故的報警和響應程序、方法,現場救援的內容、程序和方法,救援指揮的程序、內容和方法,現場保障的內容和方法,信號、記號及各專業隊伍的行動規定等,以及平時救援准備工作的內容、要求等。預案制定後應適時組織分散和綜合應急救援演練,預案若與實際情況不符或情況變化時應及時進行修改。還需注意的是,化學危險物品成千上萬種,就具體的某一支消防隊來說,參與處置化學事故的機會不是很多,作為一名消防指揮員.也不可能將每一種化學危險物品的有關情況都記在腦子里。所以,在消防調度指揮中心應建立有關化學危險物品及化學事故處置預案的資料庫。其中涵蓋領導專家信息、設備類信息、預案類信息、常識類信息,在現場指揮車上應裝設計算機,並有包括有關化學危險物品情況及化學事故處置方法的軟體,以供現場提取和使用。
五、火災撲救過程中應注意的一些事項
1.石油化工企業災害事故中時常伴有有毒氣體的泄漏或釋放,而有毒氣體絕大多數為可燃氣體,一旦著火其毒性大大減弱,如果燃燒充分基本上達到無毒狀態。因此,有毒氣體火災燃燒最猛烈的階段,就是有毒氣體最少最弱的階段。火災初期階段和熄滅階段是預防中毒的重要階段。特別時火災熄滅階段,往往由於撲救人員來火場後極度興奮或粗心大意,未採取必要的人身防護措施,造成人體中毒。例如某化工廠制苯車間火災撲救過程中,在大火被撲滅時,由於苯不能完全燃燒,消防人員未及時採取防護措施,造成6人輕度中毒。這里特別需要關注的是在火災撲救時,千萬不要圖靈便怕笨重,不佩戴呼吸器,那是相當危險的。根據現場千變萬化的不同情況,可以採取眼觀、鼻嗅、儀表檢測、預案規定、知情人通報等方法,決定是否佩戴呼吸器。在沒有呼吸器材滅火時,要搶占上風口或側風口滅火,盡可能不在下風口滅火。如果要在下風口處滅火時,要採取輪換上陣的方法,減少在下風口有毒區域操作時間。要採取簡易防毒口罩、用噴霧水掩護、加強通風排風等措施,降低中毒程度,同時還要考慮用帶架水槍、水泡等代替人工持槍滅火,減少人員處在有毒區域的時間等措施。
2.在火災撲救中,發現有人中毒或窒息,一定要採取積極的搶救措施,以防貽誤時機發生不幸,遇有人嘔吐、眩暈時要將其護送到空氣新鮮的安全地點,嚴重者送醫院治療。如遇窒息、昏迷等中毒者,要堅持就地立即搶救的原則。首先迅速檢查患者口腔內是否有異物,有異物迅速清除,之後立即給患者帶上蘇生器,或採取口對口人工呼吸與胸外按摩等搶救辦法,千萬不能盲目地送醫院,以免貽誤時機造成不幸。火災未完全熄滅,人員撤出火場後要盡快脫掉被污染的衣服、鞋子等,防止慢性中毒。在有毒區域滅火且未佩戴呼吸器者,應進行體檢,避免潛伏性中毒。
資料來源:http://www.chinajyzb.com.cn/jiuyuankepu/3077.html
3. 化學事故的自救與互救方法有哪些
危險化學品事故具有突發性,因此要求我們具有自救、互救的能力。
自救指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時,事故單位實施的救援行動及在事故現場受到事故危害的人員自身採取的保護防禦行為。自救是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急救工作最基本、最廣泛的救援形式。自救行為的主體是受害者本身。由於他們對現場情況比較熟悉、反應速度快,發揮救援的作用最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急救工作往往通過自救行為能控制或解決問題。
互救(他救)是指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時,事故現場的受害人員相互之間的救護及他人救護或社會救援力量組織實施的一切救援措施與行動。互救(他救)是救死扶傷的人道主義和互幫互助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體現。在發生大的危險化學品事故,特別是災害性危險化學品事故時,在本身救援力量有限的情況下,爭取他人救助和社會力量的救援相當重要。化工系統醫院、職防院(所),特別是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中心在危險化學品事故醫療救援中,要充分發揮急救、技術咨詢、指導、培訓的作用,為救援工作做出應有貢獻。
自救與互救(他救),是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兩種不能分開的重要的基本的形式。救援人員,特別是醫務人員必須掌握自救與互救方面的一些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如胸外心臟按壓、人工呼吸、防護用品的使用,事故狀態下的緊急逃生、撤離、燒傷或觸電的現場緊急處置,外傷急救四大技術等,使現場急救工作成效顯著。
現場急救要點:
(1)立即解除致傷原因,脫離事故現場。
(2)置神志不清的傷員於側卧位,防止氣道梗阻,缺氧者給予氧氣吸入,呼吸停止者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心跳停止者立即施行胸外心臟按壓。
(3)皮膚燒傷應盡快清潔創面,並用清潔或已消毒的紗布保護好創面,酸、鹼及其他化學物質燒傷者用大量流動清水和長時間(一般20分)進行沖洗後再進一步處置,禁止在創面上塗敷消炎粉、油膏類,眼睛灼傷後要優先徹底沖洗。
(4)如是嚴重中毒要立即在現場實施病因治療及相應對症,支持治療;一般中毒傷員要平坐或平卧休息,密切觀察監護,隨時注意病情的變化。
(5)骨折,特別是脊柱骨折時,在沒有正確固定的情況下,除止血外應盡量少動傷員,以免加重損傷。
(6)勿隨意給傷員飲食,以免嘔吐物誤入氣管內。
(7)置患者於空氣新鮮、安全清靜的環境中。
(8)防止休克,特別是要注意保護心、肝、腦、肺、腎等重要器官功能。
4. 論述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要點
我國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戰線上眾多專業人員多年來積淀的智慧和成果,緊扣實際,可操作、實戰性強,對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具有指導作用。《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培訓教材之2·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是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指定的培訓教材,適用對象包括應急救援指揮、應急管理人員和企業從事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和技術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