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與危險化學品相關的法律有哪些
與危險化學品相關的法律法規有《安全生產法》、《勞動 法》、《職業病防治法》、《消防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危 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使用有毒物質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 例》。
《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 定》、《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和《危 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它們是保護危險化學品從業人員健康平安與切身利益的重要法律武器。
(1)化學品生產法律法規有哪些擴展閱讀:
融合了現行其他法規和規章中與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相關的內容,特別是大量充實了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管理事項。
下放了行政許可許可權,明確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儲存和經營環節的行政許可分別由地市級和縣級安監部門負責實施,同時,強化了行政許可環節的安全審查管理。
明確了與社會管理和公共安全密切相關的劇毒化學品、易制危險化學品管理的特定要求。
對從業單位適用《條例》的生產經營活動范圍作了調整,增加了對危險化學品使用和儲存環節的管理要求,充實了危險化學品環境管理和登記管理內容,而廢棄危險化學品的處置則改由其他法律法規加以調節。
❷ 我國關於危險化學品的法律法規有哪四個。
《危險化學品安全法律法規》為「現代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與技術叢書」之一,收錄了現行有效的有關危險化學品生產、儲運、經營、使用各環節安全管理與技術的法律、法規、規程與標准。《危險化學品安全法律法規》可作為危險化學品行業管理與技術人員工作參考用書。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1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14
三、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28
四、危險化學品登記管理辦法42
五、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47
六、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申報管理辦法63
七、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暫行規定66
八、化學品分類和危險性公示通則75
九、作業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公約103
十、劇毒化學品目錄(2002年版)110
十一、化學品安全標簽編寫規定150
十二、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定176
十三、常用化學危險品貯存通則180
十四、爆炸危險場所安全規定185
十五、易燃易爆性商品儲藏養護技術條件189
十六、毒害性商品儲藏養護技術條件200
十七、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210
十八、危險化學品名錄(2002年版) 215
❸ 高校實驗室化學品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及標准包括什麼
包括:《醫療用毒性葯品管理辦法》,《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危險化學品登記管理辦法》,《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實驗室分散貯存需注意:
1,主要集中實驗室內,供日常使用,選擇專用儲存設備。
2,設備地點不宜放置在陽光直射、水源、熱源或高電壓設備等附近。
3,禁止放置在人員密集、流動量大的區域。
4,宜靠近通風設施,地面要求平整,靠牆放置。
5,必須遵循分類管理的重要原則,按試劑化學屬性選擇相應儲存設備。
6,化學性質或防火、滅火方法相抵觸的危險化學品需分開獨立儲存。
7,專用存儲設備原則上只適合單一屬性的化學品同櫃儲存,如需混存請確保所存化學品之間無化學反應。
8,櫃內危險化學品不可長期儲存,只適合臨時存放,根據相關試驗需要的試劑用量,即取即用。
庫房集中貯存(試劑暫存室)需注意:
1,剔除高危險性物品(不儲存爆炸物、壓縮氣體、放射性物品、 病原微生物和甲3、4類化學試劑等)。
2,限制貯存量及貯存時間。
3,基礎設施防火、防盜、防爆、泄壓、防靜電、防泄漏、通風凈化等。
4,工藝布局按化學品屬性分類,物理空間分離,材料、專用設備性能與試 劑理化屬性匹配。
5,安防、技防、消防實施設備管理防範。
6,有應急處置預案、裝備、材料,設施設備應便於取用等。
❹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涉及到法律法規及其關系
與危險化學品相關的法律法規有《安全生產法》《勞動 法》《職業病防治法》《消防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危 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使用有毒物質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 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 定》《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和《危 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它們是保護危險化學品從業人員健康平安與切身利益的重要法律武器。
❺ 適用於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都有哪些相關的法律,法規
您好,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包括如下相關的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70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22號)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44號)
《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國務院令第397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控化學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190號)
《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國家安監局令1號)
《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國家安監局令第10號)等等
如能給出詳細信息,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❻ 化學品的法律法規
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危險化學品和處置廢配仔兄棄危險化學品的單位(以下統稱危險化學品單位),其主要負責人必須保證本單位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和國家標準的要求,並對本單位危險化學品的安全負責。
危險化學品單位從事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危險化學品或者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活動的人員,必須接受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安全知識、專業技術、職業衛生防護和應急救援知識的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培襲方可上崗作業。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違反國家規定,有戚衡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❼ 化學品的法律法規
化學品常用法律法規:
1安全生產法
2消防法
3職業病防治法
4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5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
6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7農葯管理條例
8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
9監控化學品管理條例
10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
11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
12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
13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
14危險化學品輸送管道安全管理規穗掘定
15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
16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
17危險化學品登記管理猜悉核辦法
18危險化學品使用許可證實施辦法
19化學品物理危險性鑒定與分類管理辦法
20非葯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許可辦法
21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
22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
23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
24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辦法
25劇毒化學品購買和公路運輸許可證件管理辦法陸掘
26農葯管理條例實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