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化學品三類都有啥
第3類 易燃液體
易燃液體:凡在常溫下以液體狀態存在,遇火容易引起燃燒,其閃點在45°C以下的物質叫易燃物質。其特性有:蒸汽易燃易爆性,受熱膨脹性,易聚集靜電,高度的流動擴展性,與氧化性強酸及氧化劑作用,具有不同程度的毒性等。
在《化學品分類和危險性公示 通則》(GB13690-2009)中,易燃液體是指閃點不高於93℃的液體。易燃液體的燃燒是通過其揮發的蒸氣與空氣形成可燃混合物,達到一定的濃度後遇火源而實現的。
所謂閃點,即在規定條件下,可燃性液體加熱到它的蒸氣和空氣組成的混合氣體與火焰接觸時,能產生閃燃的最低溫度。閃點是表示易燃液體燃爆危險性的一個重要指標,閃點越低,燃爆危險性越大。
按照閃點大小可分為三類:
1.低閃點液體指閉杯試驗閃點<-18℃的液體
2.中閃點液體指-18℃≤閉杯試驗閃點<23℃的液體
3.高閃點液體指23℃≤閉杯試驗閃點≤61℃的液體
易燃液體是在常溫下極易著火燃燒的液態物質,如汽油、乙醇、苯等。這類物質大都是有機化合物,其中很多屬於石油化工產品。
B. 請教:化學品分類分為哪幾類
化學品分類分為哪幾類
化學品按其危險性分為8大類:
第一類: 爆炸品;
第二類: 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
第三類: 易燃液體;
第四類: 易燃固體、自然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
第五類: 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
第六類: 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第七類: 放射性物品;
第八類: 腐蝕品。
C. 危險化學品分幾大類、分別是什麼
按我國目前已公布的法規、標准,有三個國標:GB6944-86《危險貨物分類和品名編號》、GB12268-90《危險貨物品名表》、GB13690-92《常用危險化學品分類及標志》、將危險化學品分為八大類,每一類又分為若干項.即
第一類:爆炸品,爆炸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熱、摩擦、撞擊等)能發生劇烈的化學反應,瞬間產生大量的氣體和熱量,使周圍的壓力急劇上升,發生爆炸,對周圍環境、設備、人員造成破壞和傷害的物品.爆炸品在國家標准中分5項,其中有3項包含危險化學品,另外2項專指彈葯等.
第1項:具有整體爆炸危險的物質和物品,如高氯酸.
第3項:具有燃燒危險和較小爆炸危險的物質和物品,如二亞硝基苯.
第4項:無重大危險的爆炸物質和物品,如四唑並-1-乙酸.
第二類: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指壓縮的、液化的或加壓溶解的氣體.這類物品當受熱、撞擊或強烈震動時,容器內壓力急劇增大,致使容器破裂,物質泄漏、爆炸等.它分3項.
第1項:易燃氣體,如氨氣、一氧化碳、甲烷等.
第2項:不燃氣體(包括助燃氣體),如氮氣、氧氣等.
第3項:有毒氣體,如氯(液化的)、氨(液化的)等.
第三類:易燃液體,本類物質在常溫下易揮發,其蒸氣與空氣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它分3項.
第1項:低閃點液體,即閃點低於-18℃的液體,如乙醛、丙酮等.
第2項:中閃點液體,即閃點在-18℃—<23℃的液體,如苯、甲醇等.
第3項,高閃點液體,即閃點在23℃以上的液體,如環辛烷、氯苯、苯甲醚等.
第四類: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這類物品易於引起火災,按它的燃燒特性分為3項.
第1項:易燃固體,指燃點低,對熱、撞擊、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點燃,迅速燃燒,能散發有毒煙霧或有毒氣體的固體.如紅磷、硫磺等.
第2項:自燃物品,指自燃點低,在空氣中易於發生氧化反應放出熱量,而自行燃燒的物品.如黃磷、三氯化鈦等.
第3項:遇濕易燃物品,指遇水或受潮時,發生劇烈反應,放出大量易燃氣體和熱量的物品,有的不需明火,就能燃燒或爆炸.如金屬鈉、氫化鉀等
第五類: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這類物品具有強氧化性,易引起燃燒、爆炸,按其組成分為2項.
第1項:氧化劑,指具有強氧化性,易分解放出氧和熱量的物質,對熱、震動和摩擦比較敏感.如氯酸銨、高錳酸鉀等.
第2項:有機過氧化物,指分子結構中含有過氧鍵的有機物,其本身是易燃易爆、極易分解,對熱、震動和摩擦極為敏感.如過氧化苯甲醯、過氧化甲乙酮等.
第六類:毒害品,指進入人(動物)肌體後,累積達到一定的量能與體液和組織發生生物化學作用或生物物理作用,擾亂或破壞肌體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暫時或持久性的病理改變,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如各種氰化物、砷化物、化學農葯等等.
第七類:放射性物品,它屬於危險化學品,但不屬於《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管理范圍,國家還另外有專門的「條例」來管理.
第八類:腐蝕品,指能灼傷人體組織並對金屬等物品造成損傷的固體或液體.這類物質按化學性質分3項.
第1項:酸性腐蝕品,如硫酸、硝酸、鹽酸等
第2項:鹼性腐蝕品,如氫氧化鈉、硫氫化鈣等.
第3項:其它腐蝕品,如二氯乙醛、苯酚鈉等.
D. 危險化學品分為哪七類,名稱是什麼
第一類:爆炸品。
第二類: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指壓縮的、液化的或加壓溶解的氣體。
第三類:易燃液體。
第四類: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
第五類: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
第六類:毒害品。
第七類:放射性物品。
分類依據:GB13690-2009《化學品分類和危險性公示 通則》。《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
(4)第三類化學品包括哪些擴展閱讀:
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注意事項
儲存安全須知
1、要有合格的危險化學品倉庫
危險化學品倉庫應採用不導熱的耐火材料做屋頂和牆壁的隔熱層,屋檐要適當加長,以阻止陽光射入倉庫;庫牆要適當加厚,常開窗,採用間接通風洞,設置雙層門,雙層屋頂;窗玻璃漆成藍色或選用磨砂玻璃。
2、危險化學品要分類存放
化學危險品一般分為爆炸性物品、遇水燃燒物品、自燃性物品、易燃固體、易燃和助燃氣體、腐蝕性物品、氧化劑等。對這些物品要分類、分庫、分件、分架存放,嚴禁把各種性質互相抵觸、滅火方法不同、容易引起自燃的物品混放在一處。
儲存物品時堆垛不可過高、過大、過密,垛與垛之問;垛與牆、柱、屋樑、電燈之間應保持一定距離,並留有消防通道,不得超量儲存。
3、要嚴格控制溫度
為倉庫設貯水屋面或在倉庫屋面上設置冷卻水管,氣溫在30℃以上時噴水降溫,使倉庫內溫度保持在28℃以下。在倉庫屋頂鋪石麻袋,能增加屋頂的隔熱性能,也可將庫房屋頂、外牆和窗戶玻璃塗成白色,利用白色對陽光的反射作用,減少輻射熱的吸收,達到降溫的作用。
根據物品性質和包裝情況,還可以在倉庫地面上澆井水、放冰塊,有條件的安裝空調進行降溫。有的倉庫可在早晚和夜間開窗通風,放進冷空氣,中午關閉門窗,防止熱空氣進入。
E. 危險化學品9類及明細是什麼
9類危險品主要包括:
1、第一類:爆炸品。
2、第二類:壓縮氣體。
3、第三類:易燃液體。
4、第四類:易燃固體。
5、第五類:氧化物有機過氧化物。
6、第六類:有毒物質。
7、第七類:放射性物質。
8、第八類:腐蝕品。
9、第九類:雜項。 其中,爆炸品如炸葯,壓縮氣體如氧氣、氫氣,易燃液體如汽油、柴油都是危險品。
安全職責:
1,危險化學品倉庫保管員應熟悉本單位儲存和使用的危險化學品的性質,保管業務知識和有關消防安全規定。
2,危險化學品倉庫保管員應嚴格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危險化學品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嚴格執行本單位的危險化學品儲存管理制度。
3,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的出入庫手續,對所保管的危險化學品必須做到數量准確,帳物相符,日清月結。每月28日前完成出入庫手續,完成當月原材料、產成品盤寸報表。定期清點庫存,做到心中有數,以便按生產計劃提前上報采購計劃,保證生產。
4,定期按照消防的有關要求對倉庫內的消防器材進行管理、定期檢查、定期更換。
5,定期對庫房進行定時通風,通風時不得遠離倉庫。做到防潮、防火、防腐、防盜。
6,對因工作需要進入倉庫的職工進行監督檢查,嚴防原料和產品流失。
7,對危險化學品按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的要求分垛儲存、擺放。留出防火通道。
8,正確使用勞保用品,並指導進入倉庫的職工正確佩戴勞保用品。
9,定期對倉庫內及其周圍的衛生進行清掃。
10,按時完成廠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F. 常用危險化學品分為幾類
常用危險化學品分為3大類:
1、理化危險:包括爆炸物、易燃氣體、易燃氣溶膠、氧化性氣體、壓力下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反應物質或混合物、自燃液體、自燃固體、自熱物質和混合物、遇水放出易燃氣體的物質或混合物、氧化性液體、氧化性固體、有機過氧化物、金屬腐蝕劑。
2、健康危險:急性毒性、皮膚腐蝕/刺激、嚴重眼損傷/眼刺激、呼吸或皮膚過敏、生殖細胞致突變性、致癌性、生殖毒性、特異性靶器官系統毒性——一次接觸、特異性靶器官系統毒性——反復接觸、吸入危險。
3、環境危險:包括危害水生環境,對水環境的危害分類、警示標簽和警示性說明見GB20602。包括急性水生毒性(指物質對短期接觸它的生物體造成傷害的固有性質)和性水生毒性(指物質在與生物體生命周期相關的接觸期間對水生生物產生有害影響的潛在性質或實際性質)。
安全運輸
(1)在裝卸搬運化學危險物品前,要預先做好准備工作,了解物品性質,檢查裝卸搬運的工具是否牢固,不牢固的應予更換或修理。如工具上曾被易燃物、有機物、酸、鹼等污染的,必須清洗後方可使用。
(2)操作人員應根據不同物資的危險特性,分別穿戴相應合適的防護用具,工作對毒害、腐蝕、放射性等物品更應加強注意。
防護用具包括工作服、橡皮圍裙、橡皮袖罩、橡皮手套、長筒膠靴、防毒面具、濾毒口罩、紗口罩、紗手套和護目鏡等。操作前應由專人檢查用具是否妥善,穿戴是否合適。操作後應進行清洗或消毒,放在專用的箱櫃中保管。
(3)操作中對化學危險物品應輕拿輕放,防止撞擊、摩擦、碰摔、震動。液體鐵桶包裝下垛時,不可用跳板快速溜放,應在地上,垛旁墊舊輪胎或其他松軟物,緩慢下。標有不可倒置標志的物品切勿倒放。發現包裝破漏,必須移至安全地點整修,或更換包裝。
整修時不應使用可能發生火花的工具。化學危險物品撒落在地面、車反上時,應及時掃除,對易燃易爆物品應用松軟物經水浸濕後掃除。
(4)在裝卸搬運化學危險物品時,不得飲酒、吸煙。工作完畢後根據工作情況和危險品的性質、及時清洗手、臉、漱口或淋浴。裝卸搬運毒害品時,必須保持現場空氣流通,如果發現惡心、頭暈等中毒現象,應立即到新鮮空氣處休息,脫去工作服和防護用具,清洗皮膚沾染部分,重者送醫院診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