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你好危險化學品主要負責人是幹嘛的
主要負責人主要包括兩類人員:一是單位的法定代表人(也稱法人代表),即是指依法代表法人單位行使職權的負責人,如國有工業企業的廠長(經理)、公司制的董事長、國家機關的最高行政官員等;二是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代表單位行使職權的負責人,即是指依法代表非法人單位行使職權的負責人,如代表合夥企業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合夥人、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等。
② 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有哪些職責
三項職責:一是承擔單位管理工作二是對單位的安全生產承擔監督責任三是對單位出現的安全事故責任全面法律責任
③ 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使用單位主要負責人,要負什麼樣責任
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使用單位主要負責人負全面責任。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第四條 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危險化學品的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負責。
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具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和國家標准、行業標准要求的安全條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度,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崗位技術培訓。
從業人員應當接受教育和培訓,考核合格後上崗作業;對有資格要求的崗位,應當配備依法取得相應資格的人員。
發生事故主要負責人的要求: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第七十一條 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立即按照本單位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組織救援,並向當地安監部門和環保、公安、衛生部門報告;道路運輸、水路運輸過程中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的,駕駛人員、船員或者押運人員還應當向事故發生地交通部門報告。
第九十四條 危險化學品單位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其主要負責人不立即組織救援或者不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的,依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規定處罰。
④ 危險品哪些屬於經營人責任
危險品的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危險化學品屬於經營人責任。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應當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強化和落實企業的主體責任。
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危險化學品的單位(以下統稱危險化學品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負責。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具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和國家標准、行業標准要求的安全條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度,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崗位技術培訓。從業人員應當接受教育和培訓,考核合格後上崗作業;對有資格要求的崗位,應當配備依法取得相應資格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