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危險品證在哪裡辦
法律分析:當地運管局辦理,押運證是國家法律法規要求,運送危險化學品必須具備的條件一般到運管局去辦。
需提供身份證實,免冠照,填寫由運管局提供的申請表格,具有危險品運輸資質的單位加蓋公章。報送後接受培訓,考試獲得資格!
法律依據:《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 第十一條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駕駛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取得相應的機動車駕駛證;(二)年齡不超過60周歲;(三)3年內無重大以上交通責任事故;(四)取得經營性道路旅客運輸或者貨物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2年以上;(五)接受相關法規、安全知識、專業技術、職業衛生防護和應急救援知識的培訓,了解危險貨物性質、危害特徵、包裝容器的使用特性和發生意外時的應急措施;(六)經考試合格,取得相應的從業資格證件。
㈡ 危險品運輸證在哪裡辦
危險品運輸證當向運輸始發地或者目的地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申請辦理。危險品道路運輸證辦理申請條件如下:
1、有5輛以上經檢測合格的危險貨物運輸專用車輛、設備;
2、有經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考試合格,取得上崗資格證的駕駛人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人員;
3、危險貨物運輸專用車配有必要的通訊工具;
4、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第五十條
通過道路運輸劇毒化學品的,托運人應當向運輸始發地或者目的地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申請劇毒化學品道路運輸通行證。
申請劇毒化學品道路運輸通行證,托運人應當向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一)擬運輸的劇毒化學品品種、數量的說明;
(二)運輸始發地、目的地、運輸時間和運輸路線的說明;
(三)承運人取得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許可、運輸車輛取得營運證以及駕駛人員、押運人員取得上崗資格的證明文件;
(四)本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購買劇毒化學品的相關許可證件,或者海關出具的進出口證明文件。
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應當自收到前款規定的材料之日起7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予以批準的,頒發劇毒化學品道路運輸通行證;不予批準的,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劇毒化學品道路運輸通行證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