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化學性實驗廢棄物收集和儲存方法
收集:化學實驗室的廢棄物應該分類放置,分為污染的和未污染的,還有針刺性的,像針頭玻璃等等,
儲存方法:要有單獨的廢棄物儲存間,要有專業的機構進行處理。
盛裝廢棄物的容器應存放於避光、低溫、通風、潮濕的專用房間或倉庫
固體廢棄物可用塑料瓶、塑料袋或塑料桶密封保存
液體廢棄物可收集於塑料桶、無色或棕色玻璃瓶中密封保存
(2)廢棄的過氧乙酸、戊二醛等化學消毒劑。
(3)廢棄的汞血壓計、汞溫度計。
⑵ 誰有實驗室廢棄物處理的方法啊越全面越好
實驗室廢棄物的處理
一、實驗室一般化學廢棄物(化學廢液)的處理
實驗室化學廢液產量大,處理任務重,是三廢處理中的重要環節。廢液處理必須分類收集、安全存放,嚴禁隨意排放。在廢液桶上將廢棄物的詳細情況,如廢棄物的成份、含量、性質、收集日期、負責人等信息填寫在廢液收集單上,貼上標簽,由專職人員定期交由學校回收處理。
二、實驗室氣體廢棄物(廢氣)的處理
1、對少量的有毒氣體可通過通風設備(通風櫥或通風管道)經稀釋後排至室外,通風管道應有一定高度,使排出的氣體易被空氣稀釋。
2、大量的有毒氣體必須經過處理如吸收處理或與氧充分燃燒,然後才能排到室外,如氮、硫、磷等酸性氧化物氣體,可用導管通入鹼液中,使其被吸收後排出。
3、對於生物安全櫃、超凈工作台、紫外燈等採用紫外臭氧殺菌的設備,由於臭氧分解的半衰期為20~50min,因此消毒結束後,需關閉紫外燈至少半個小時以上再進行無菌操作實驗。
三、實驗室固體廢氣物(廢渣)的處理
對固體廢棄物的處理,同廢液處理類似,需根據其性質進行分類收集處理,禁止隨意混合存放。其中,需特別的注意事項如下:
1、存放實驗廢棄物必須使用標記有「醫療廢物」的專用黃色塑料袋,存放生活垃圾必須使用黑色塑料袋。
2、使用過的微生物、細胞等培養材料的固體廢棄物,如:培養基、培養瓶、培養皿、培養板等需經過有效的消毒處理(如高壓蒸汽滅菌30min、或有效氯溶液浸泡2-6h)後方可丟棄或清洗。
3、鑒於溴化乙錠(EB)的強誘變性,研究院不鼓勵使用EB染料,建議選用毒性小的新型替代染料(如熒光染料、花箐類染料等)。如果一定要使用EB,則EB污染過的廢棄物嚴禁隨意丟棄,必須經過有效的凈化處理(如使用專業的EB清除劑或採用活性炭吸附、氧化使其失活等方法)。
(2)化學實驗如何處理固體廢棄物擴展閱讀:
化學廢棄物按污染物形態分類
(1)廢水。實驗室產生的廢水包括多餘的樣品、標准曲線及樣品分析殘液、失效的貯藏液和洗液、大量洗滌水等。幾乎所有的常規分析項目都不同程度存在著廢水污染問題。這些廢水中成分包羅萬象,包括最常見的有機物、重金屬離子和有害微生物等及相對少見的氰化物、細菌毒素、各種農葯殘留、葯物殘留等。
(2)廢氣。實驗室產生的廢氣包括試劑和樣品的揮發物、分析過程中間產物、泄漏和排空的標准氣和載氣等。通常實驗室中直接產生有毒、有害氣體的實驗都要求在通風櫥內進行,這固然是保證室內空氣質量、保護分析人員健康安全的有效辦法,但是月直接污染了環境空氣。實驗室廢氣包括酸霧、甲醛、苯系物、各種有機溶劑等常見污染物和汞蒸汽、光氣等較少遇到的污染物。
(3)固體廢物。實驗室產生的固體廢物包括多餘樣品、分析產物、消耗或破損的實驗用品(如玻璃器皿、紗布)、殘留或失效的化學試劑等。這些固體廢物成分復雜,涵蓋各類化學、生物污染物,尤其是不少過期失效的化學試劑,處理稍有不慎,很容易導致嚴重的污染事故。
⑶ 化學性廢物是怎樣處理的
1、焚燒方法。可燃廢液可在燃燒爐內燃燒,量小的可在室外安全的地方燃燒;不可燃廢液可與可燃物混合或用燃燒器噴入焚燒爐。
可生產有害氣體如二氧化氮、二氧化硫、氯化氫等經燃燒後,即可燃燒。在裝有洗滌器的焚燒爐內燃燒,或用鹼液洗滌、燃燒廢氣以除去有害氣體;對於廢渣,可在易燃溶劑中溶解和燃燒。
2、吸附法。活性炭、硅藻土、鋁土礦、疊層織物、聚丙烯、聚酯片材、氨基甲酸乙酯泡沫塑料、草屑、鋸末等吸附劑與吸附劑一起被充分吸收和燃燒。
3、溶劑萃取法。對於低濃度含水廢水,可採用正己烷等不與水混溶的揮發性溶劑萃取,分離溶劑後焚燒。
4、蒸餾法。利用廢液中各組分的不同沸點,通過蒸餾或分餾去除有害組分。
5、中和法。酸鹼中和反應將酸鹼值調節到中性。
6、沉澱法。加入合適的沉澱劑,控制溫度和pH值,可以將有害成分去除到低溶解性的沉澱物或聚合物中。
7、水解法。在室溫或加熱條件下,可以加入氫氧化鈉或氫氧化鈣來水解容易水解的物質,如有機酸或無機酸的酯和一些有機磷化合物。如果水解產物無害,可以中和、稀釋和排放。如果水解產物有害,可在排放前通過吸附和其它適當方法進行處理。
8、氧化法。添加適當的氧化劑,如臭氧和氯化化合物,可以將有害成分轉化為無害或有害程度較低的物質。
9、還原法。對於重金屬,可添加適當的還原劑,如鐵屑、銅屑、硫酸亞鐵、亞硫酸氫鈉和硼氫化鈉,以將其轉化為易於分離和去除的形式。
10、化學處理:化學處理是採用化學方法破壞固體廢物中的有害成分,從而達到無害化,或將其轉變成為適於進一步處理、處置的形態。其目的在於改變處理物質的化學性質,從而減少它的危害性。這是危險廢物最終處置前常用的預處理措施,其處理設備為常規的化工設備。
⑷ 實驗完成後廢棄物及廢液應如何處置
實驗完成後,廢棄物及廢液應分類收集後,送至中轉站暫存,然後交到有資質的單位處理。
實驗廢棄物是指在實驗室內進行的教學、科研及其他在實驗室的各項活動中產生的,已失去使用價值的氣態、固態、半固態及液態物質的總稱。實驗完成後,廢棄物及廢液應分類收集後,送至中轉站暫存,然後交到有資質的單位處理。
實驗室的三廢:廢氣、廢水、固體廢棄物的總稱。又可稱為「放在錯誤地點的原料」。將其回收利用,還可改善環境衛生。盡量不使用或少使用含有重金屬的化學試劑進行實驗。
對實驗廢棄物實行科學、合理、有效的分類管理,直接關繫到廢棄物的收集和處理能否順利進行,更是實現實驗廢棄物安全管理的內在要求。
廢液處理注意事項
1、各實驗室應配備儲存廢渣、廢液的容器,實驗所產生的對環境有污染的廢渣和廢液應分類倒入指定容器儲存。
2、酸性、鹼性廢液按其化學性質,分別進行中和後處理。使PH達到在6~9之間後排放。
3、有機物廢液,集中後進行回收、轉化、燃燒等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