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化驗室經常接觸乙腈、乙酸乙酯和正乙烷,具體有什麼防護措施,不要特性,網上有,就想知道怎樣能減輕毒
乙腈急性中毒發病較氫氰酸慢,可有數小時潛伏期。主要症狀為衰弱、無力、面色灰白、惡心、嘔吐、腹痛、腹瀉、胸悶、胸痛;嚴重者呼吸及循環系統紊亂,呼吸淺、慢而不規則,血壓下降,脈搏細而慢,體溫下降,陣發性抽搐,昏迷。可有尿頻、蛋白尿等。
編輯本段應急處置 皮膚接觸:脫去被污染的衣著,用肥皂水和清水徹底沖洗皮膚。 眼睛接觸:提起眼瞼,用大量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至少15 min。就醫。 吸入: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給予輸氧。如呼吸停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食入:飲足量溫水,催吐。用1∶〖KG-*2〗5000高錳酸鉀或5%硫代硫酸鈉溶液洗胃。就醫。 呼吸系統防護:可能接觸毒物時,必須佩戴過濾式防毒面具(全面罩)、自給式呼吸器或通風式呼吸器。緊急事態搶救或撤離時,佩戴空氣呼吸器。 眼睛防護:呼吸系統防護中已作防護。 身體防護:穿膠布防毒衣。 手防護:戴橡膠耐油手套。 其他防護:工作現場禁止吸煙、進食和飲水。工作完畢,徹底清洗。單獨存放被毒物污染的衣服,洗後備用。車間應配備急救設備及葯品。作業人員應學會自救互救。 泄漏應急處理:迅速撤離泄漏污染區人員至安全區,並進行隔離,嚴格限制出入。切斷火源。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正壓式呼吸器,穿防毒服。不要直接接觸泄漏物。盡可能切斷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溝等限制性空間。小量泄漏:用活性炭或其他惰性材料吸收。也可以用大量水沖洗,洗水稀釋後放入廢水系統。大量泄漏:構築圍堤或挖坑收容。噴霧狀水冷卻和稀釋蒸氣,保護現場人員,把泄漏物稀釋成不燃物。用防爆泵轉移至槽車或專用收集器內,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 有害燃燒產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氧化氮、氰化氫。 滅火方法:噴水冷卻容器,可能的話將容器從火場移至空曠處。滅火劑:抗溶性泡沫、乾粉、二氧化碳、砂土;用水滅火無效。
腈的生產方法很多,其中工業生產的主要有醋酸氨化法;乙炔氨化法和丙烯氨氧化副產法等。 1.醋酸氨化法以醋酸;氨為原料,在三氧化二鋁催化劑作用下,在360-420℃溫度下,進行反應,一步合成乙腈,反應液經吸水和精餾即得成品。原料消耗定額:乙酸(98%)1763kg/t;液氨(99.5%)691kg/t。 2.乙炔氨化法以乙炔;氨為原料,以三氧化二鋁催化劑, 在500-600℃溫度下,一步反應合成乙腈。原料消耗定額:乙炔10231m3;液氨(99.4%)1007kg/t。 3.丙烯氨氧化副產法以丙烯;氨和空氣為原料,通過催化劑合成丙烯腈時,同時副產乙腈。每噸丙烯腈可副產25-100kg乙腈。 4.由乙醯胺與五氧化二磷脫水而得。 5.由硫酸二甲酯與氰化鈉作用而得。
乙腈最主要的用途是作溶劑。如作為抽提丁二烯的溶劑,合成纖維的溶劑和某些特殊塗料的溶劑。在石油工業中用於從石油烴中除去焦油;酚等物質的溶劑。在油脂工業中用作從動植物油中抽提脂肪酸的溶劑,在醫葯上用於甾族類葯物的再結晶的反應介質。在葯物分析上可以用作配製高效液相色譜法的流動相在需要高介電常數的極性溶劑時常常使用乙腈與水形成的二元共沸混合物:含乙腈84%,沸點76℃。乙腈是醫葯(維生素B1),香料的中間體,是製造均三嗪氮肥增效劑的原料。也用作酒精的變性劑。此外,還可以用於合成乙胺;乙酸等,並在織物染色;照明工業中也有許多用途。
包裝及儲存: 採用鐵桶包裝,每桶凈重150kg。儲存於陰涼通風的庫房中,防熱,防火,不可與氧化劑共存。按易燃物品規定儲存。
操作的管理:嚴加密閉,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風和全面通風。操作盡可能機械化、自動化。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建議操作人員佩戴過濾式防毒面具(全面罩)、自給式呼吸器或通風式呼吸器,穿膠布防毒衣,戴橡膠耐油手套。遠離火種、熱源,工作場所嚴禁吸煙。使用防爆型的通風系統和設備。遠離易燃、可燃物。防止蒸氣泄漏到工作場所空氣中。避免與氧化劑、還原劑、酸類、鹼類接觸。搬運時要輕裝輕卸,防止包裝及容器損壞。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倒空的容器可能殘留有害物。 儲存的管理:儲存於陰涼、通風的庫房。遠離火種、熱源。庫溫不宜超過30℃。保持容器密封。應與氧化劑、還原劑、酸類、鹼類、易(可)燃物、食用化學品分開存放,切忌混儲。採用防爆型照明、通風設施。禁止使用易產生火花的機械設備和工具。儲區應備有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和合適的收容材料。 運輸的管理:運輸時運輸車輛應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夏季最好早晚運輸。運輸時所用的槽(罐)車應有接地鏈,槽內可設孔隔板以減少震盪產生靜電。嚴禁與氧化劑、還原劑、酸類、鹼類、易燃物或可燃物、食用化學品等混裝、混運。運輸途中應防曝曬、雨淋,防高溫。中途停留時應遠離火種、熱源、高溫區。裝運該物品的車輛排氣管必須配備阻火裝置,禁止使用易產生火花的機械設備和工具裝卸。公路運輸時要按規定路線行駛,勿在居民區和人口稠密區停留。鐵路運輸時要禁止溜放。嚴禁用木船、水泥船散裝運輸。 廢棄的管理:用焚燒法處置。焚燒爐排出的氮氧化物通過洗滌器除去。
急性毒性:LD50:2730 mg/kg(大鼠經口);1250 mg/kg(兔經皮);LC50:12663 mg/m3,8 h(大鼠吸入)人吸入>500 ppm,惡心、嘔吐、胸悶、腹痛等;人吸入160 ppm×4 h,1/2人面部輕度充血。 亞急性和慢性毒性:貓吸入其蒸氣7 mg/m3,4 h/d,共6個月,在染毒後1個月,條件反射開始破壞。病理檢查見肝、腎和肺病理改變。 代謝:乙腈在狗體內20%轉化為硫氰酸鹽並隨尿排出,而豚鼠達50%。當動物預先給予乙醇,乙腈代謝增強,87%的乙腈轉化為硫氰酸鹽。小鼠皮下注射乙腈0.01 ml/g(2.5%乙腈溶液),注射後2 h血漿中SCN含量增加,7 h達高峰。大鼠實驗表明,丙酮可影響乙腈代謝,使其急性毒性增高3~4倍。 乙腈在體內無明顯的蓄積作用。 中毒機理:乙腈的毒作用,主要由體內釋放CN?-所致,但不能排除乙腈本身及其代謝產物硫氰酸鹽的作用,後者在慢性作用中更為重要。 刺激性:家兔經皮開放性刺激試驗:500 mg,輕度刺激。 致突變性:性染色體缺失和不分離:啤酒酵母菌47600 ppm。 生殖毒性:倉鼠經口最低中毒劑量(TDL?0):300 mg/kg(孕8 d),引起肌肉骨骼發育異常。 燃爆危險:本品易燃。
編輯本段應急醫療
診斷要點: (1)氰離子潛伏期多在4 h以上,亦有接觸3 d後才發病的報道。 (2)急性中毒:面色灰白、虛弱無力、惡心、嘔吐、流涎、腹痛、腹瀉、胸悶、胸痛,嚴重者可出現呼吸抑制、血壓下降、昏迷、抽搐等症狀。可因昏迷、抽搐、呼吸衰竭、心臟停搏而死亡。 (3)腎臟損害:出現蛋白尿,亦有報告出現尿頻等症狀。國內外均曾多次發生乙腈中毒事故並有致死的臨床報告。 (4)可有上呼吸道刺激症狀。 (5)中毒者血漿中CN-,SCN-及乙腈含量增高亦有助於診斷。 處理原則: (1)清除皮膚污染,誤服者應盡快洗胃。 (2)盡早給予高壓氧治療。 (3)及時使用高鐵血紅蛋白生成劑,參見氰化氫。中毒程度輕者,也可單用硫代硫酸鈉亦有良好解毒效果。 (4)給予自由基清除劑,如谷胱甘肽、維生素C、維生素E等。 (5)積極進行對症支持治療,注意保護心、肺、腦、腎、肝臟的功能,防止肺水腫,如早期投用大劑量腎上腺糖皮質激素,減輕腎臟損傷,維持水電解質平衡,合理補液、利尿以加速毒物排出,減輕腎臟損傷。 (6)因潛伏期長,患者至少應觀察48~72 h。 (7)皮膚污染應立即用水沖洗和更換衣服。如乙腈濺入眼內,用大量水沖洗至少15 min。 預防措施: 由於乙腈揮發性大,要加強密閉操作,並結合具體情況採用局部或全面通風措施。要防止皮膚、手套和衣服受污染。http://www.haodeok.com/yj.html
2. 化驗室安全注意事項
問題一:實驗室操作時,應該注意哪些安全事項 實驗室安全注意事項:
1. 進入實驗室開始工作前應了解煤氣總閥門、水閥門及電閘所在處。離開實驗室時,一定要將室內檢查一遍,應將水、電、煤氣的開關關好,門窗鎖好。
2. 使用煤氣燈時,應先將火柴點燃,一手執火柴緊靠近燈口,一手慢開煤氣門。不能先開煤氣門,後燃火柴。燈焰大小和火力強弱,應根據實驗的需要來調節。用火時,應做到火著人在,人走火滅。
3. 使用電器設備(如烘箱、恆溫水浴、離心機、電爐等)時,嚴防觸電;絕不可用濕手或在眼睛旁視時開關電閘和電器開關。應該用試電筆檢查電器設備是否漏電,凡是漏電的儀器,一律不能使用。
4. 使用濃酸、濃鹼,必須極為小心地操作,防止濺出。用移液管量取這些試劑時,必須使用橡皮球,絕對不能用口吸取。若不慎濺在實驗台上或地面,必須及時用濕抹布擦洗干凈。如果觸及皮膚應立即治療。
5. 使用可燃物,特別是易燃物(如乙醚、丙酮、乙醇、苯、金屬鈉等)時,應特別簡褲小心。不要大量放在桌上,更不要在靠近火焰處。只有在遠離火源時,或將火焰熄滅後,才可大量傾倒易燃液體。低沸點的有機溶劑不準在火上直接加熱,只能在水浴上利用迴流冷凝管加熱或蒸餾。
6. 用油浴操作時,應小心加熱,不斷用溫度計測量,不要使溫度超過油的燃燒溫度。
7. 易燃和易爆炸物質的殘渣(如金屬鈉、白磷、火柴頭)不得倒入污物桶或水槽中,應收集在指定的容器內。
8. 廢液,特別是強酸和強鹼不能直接倒在水槽中,應先稀釋,然後倒入水槽,再用大量自來水沖洗水槽及下水道。
9. 毒物應按實驗室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後領取,使用時嚴格操作,用後妥善處理。
問題二:實驗室應注意哪些安全事項 一、實驗室防火安全
1.實驗室內必須存放一定數量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必須放置在便於取用的明顯位置,指定專人管理,全體人員要愛護消防器材,並且按要求定期檢查更換。
2.實驗室內存放的一切易燃、易爆物品(如氫氣、氮氣、氧氣等)必須與火源、電源保持一定距離,不得隨意堆放。使用和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實驗室,嚴禁煙火。
3.不得亂接亂拉電線,不得超負荷用電,實驗室內不得有 *** 的電線頭,嚴禁用金屬絲代替保險絲;電源開關箱內不得堆放物品。
4.電器設備和線路、插頭絕咐皮插座應經常檢查,保持完好狀態,發現可能引起火花、短路、發熱和絕緣破損、老化等情況必須通知電工進行修理。電加熱器、電烤箱等設備應做到人走電斷。
5.使用電烙鐵,要放在非燃隔熱的支架上,周圍不應堆放可燃物,用後立即撥下電源插頭。
6.可燃性氣體鋼瓶與助燃氣體鋼瓶不得混合放置,各種鋼瓶不得靠近熱
源、明火,要有防曬措施,禁止碰撞與敲擊,保持油漆標志完好,專瓶專用。使用的可燃性氣瓶,一般應放置室外陰涼和空氣流通的地方,用管道通入室內,
氫、氧和乙炔不能混放一處,要與使用的火源保持10m以上的距離。所有鋼瓶都必須有固定裝置固定,以防傾倒
7.實驗室內未經批准、備案,不得使用大功率用電設備,以免超出用電負荷。
8.嚴禁在樓內走廊上堆放物品,保證消防通暢通。
二、實驗室化學葯品安全
1.各級各類實驗室所用化學葯品的必須由學校統一組織購置,任何實驗室和個人不得私自購置。購置劇毒類和易制毒類葯品需經公安部門許可,持許可證方可購置。
2.化學葯品要分類存放,相互作用的葯品不能混放,必須隔離存放。所有葯品都必須有明確的標簽,貯存室和櫃必須保持整齊清潔。有特殊性質的葯品必須按其特性要求存放。無名物、變質過期的葯品要及時清理銷毀。實驗室內不得存放劇毒類並差葯品。
3.危險化學葯品容器應有清晰的標識或標簽。遇火、遇潮容易燃燒、爆炸或產生有毒氣體的危險化學葯品,不得在露天、潮濕、漏雨和低窪容易積水的地點存放;受陽光照射易燃燒、易爆炸或產生有毒氣體的危險化學葯品應當在陰涼通風地點存放。危險化學葯品的存放區域應設置醒目的安全標志。
4.劇毒物品必須存放在學校專門的劇毒品庫內,庫房必須符合相關安全要求,必須做到「雙人雙鎖」妥善保管。領用劇毒物品必須經學校保衛處批准,應根據使用情況領取最少數量,做到「雙人」領取,「雙人」使用,同時要做到並且做好使用登記和消耗記錄,須嚴格按管理規定,做到「雙人雙鎖」妥善保管。
5.從事危險化學葯品實驗的人員應當接受相應的安全技術培訓,做到熟悉所使用葯品的性質,熟練掌握相應葯品的操作方法。特別是使用易燃易爆、劇毒、致病性以及有壓力反應等危險性較大的危險化學葯品做實驗,嚴禁盲目操作,必須有相關的操作規程,並以國家和行業的相應規定為標准,嚴格執行。
6.各實驗室產生的驗廢液廢物不得隨意丟棄,隨意排入地面、地下管道以及任何水源,防止污染環境。實驗廢液廢物要採取適當措施做「無害化」處理,確實無法處理的各實驗室不得私自排放、處理,實驗室應採用專用容器分類盛裝、存放,防止滲漏、丟失造成二次污染。
7.各實驗室將收集的各類廢液、廢物統一運送至實驗室設備管理處下設的廢物回收庫,由實室室設備管理處聯系環保局指定認可的具有處理資質的部門統一處置。
三、實驗室生物安全
1.實驗室生物安全涉及人類生存環境的安全,國家對生物安全的管理高度重視,各有關實驗室也必須高度重視實驗室生物安全,必須有效監控和預防實驗室生物污染,要定期檢查和自查,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報告並處理解決。
2.實驗室應當定期對工作人......>>
問題三:化驗室安全用電就注意哪些事項 1、電器周邊不能有水;
2、化驗室化工葯劑原理電源、熱源;
3、使用規范標準的插排;
4、物品分類存放,做好標志標示;
5、下班無關設備需斷電或關閉電源;
問題四:化驗室使用強酸強鹼時應注意哪些? 化學實驗室安全
在化學實驗室里,儲存擺放著各種各樣的化學葯品,進行著各種化學試驗。在試驗過程中要接觸一些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有腐蝕性葯品,且經常使用水、氣、火、電等,潛藏著諸如爆炸、著火、中毒、灼傷、割傷、觸電等危險性事故,這些事故的發生常會給我們帶來嚴重的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如果我們掌握相關的實驗室安全知識以及事故發生時的應急處理知識,就能夠正確、安全地使用化學葯品及實驗器械,從而可以盡可能的減少和避免實驗室里安全事故的發生,即使在發生緊急事故時,也能夠不慌不亂,把傷害和損失減少到最少程度。
化學實驗常常伴隨著危險,無論怎樣簡單的實驗,都不能粗心大意。在做化學試驗時,如果能夠端正態度,認真細致的做好每一道必須的工作,就會避免許多事故的發生。
安全注意事項
1.實驗室內嚴禁吸煙及食用食物以及飲料。
2.實驗過程中,禁止使用手機(手機應開至靜音或震動,如有緊急聯絡事項,必須到實驗室外接聽),且在實驗室內嚴禁嬉鬧喧嘩。
3.實驗時需穿著工作服,包覆式鞋子(嚴禁穿拖鞋,涼鞋)。
4.實驗期間(特別是用火時),蓄長發者應將長發紮起與腦後。
5.個人物品請勿放置於實驗桌上。實驗期間請隨時保持桌面整潔。
6.實驗葯品宜採用少量稱取方式,若是不慎採取過量,可倒入特定回收容器,切勿倒回原來容器或隨意丟棄於水槽中。
7.使用葯品時,應確實了解葯品之物性、化性、毒性及正確使用方法,並且對實驗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危險,採取適當的防護措施。
8.使用強酸、強鹼、揮發性、危害性的化學物質,或進行有害氣體產生的實驗時,務必使用通風櫥在密閉或半密閉環境中操作,以減少人體對化學葯劑之暴露。
9.萬一發生大量高濃度酸、鹼或危害性之化學物質傾倒或泄露時,應先用毛巾擦拭吸收,再用大量清水洗滌。
10.如不慎將腐蝕性葯劑噴濺至臉、眼或身體時,應盡快以清水沖洗5分鍾以上(高濃度酸液切不可直接以水清洗,需用干凈毛巾將酸液擦乾凈後方能用清水沖洗),較重者再送醫院處理。
11.不可擅自攜帶實驗儀器或葯劑離開實驗室,以免發生爆炸、自燃或誤食等情況。
12.實驗室用火時,實驗人員不可隨意離開實驗室,加熱結束應立即熄火。如不慎發生火災,視具體情況,適時選用濕布、干沙或滅火器將之撲滅。
13.損毀無法使用的玻璃器皿,應丟棄於廢棄玻璃搜集箱內,不可隨意丟入垃圾桶。
14.實驗產生的高濃度酸、鹼、含重金屬或有機等廢液,應分別回收於廢液回收桶中等待處理,以免造成環境污染。
15.注意並熟悉醫葯箱、滅火器存放位置,並熟知其使用方法。
16.實驗結束後應清洗桌面、實驗儀器以及水槽。檢查關閉非必要之電源,水源和其他開關,以避免危險發生。
3. 防止實驗室污染有哪些措施
(1)實驗室清潔
① 每個實驗區都應配備專用的消毒試劑、工具。
② 如有樣本或者試劑外濺的情況,應立即先用10%次氯酸鈉擦拭,再用清水擦洗,作好記錄。
③ 實驗結束後用10%次氯酸鈉對有可能被污染的區域如桌面、生物安全櫃等進行消毒,並用移動消毒車對這些區域消毒(30 min)。
④ 每日結束工作後用10%次氯酸鈉擦拭移液器。
⑤ 在實驗結束離開實驗室前,開啟室內紫外燈定對實驗室進行紫外照射消毒(60 min)。
⑥ 工作服需要每周交於洗衣房清洗消毒,而且不可將不同區的工作服於同一天清洗。
(2)規范操作
① 在操作中佩戴手套避免接觸到與試管內面,使用帶濾芯的吸頭、離心管。
② 取樣,加標本、反應液之前應先高速離心將管蓋上液體沉於管底,以避免開蓋時液體飛濺和產生氣溶膠污染環境。
③ 若發生液體飛濺,首先隔離相關未被污染的物品,其次用吸水紙將液體吸干,再用2000mg/L的次氯酸鈉消毒液覆蓋30min,75%乙醇擦拭2遍,最後用紫外燈消毒39min。
(3)廢棄物的處理
① 剩餘血液的處理:由實驗室工作人員在每工作日下午16:00 交科洗滌人員連同盛血用的試管一起置黃色垃圾袋中送醫療器具處理公司處理,並記錄。
② 一次性塑料吸管、移液器吸頭的處理:實驗過程中使用後的一次性塑料吸管、移液器吸頭放入含10%次氯酸鈉的廢物缸中,每天工作結束後,置黃色垃圾袋中交科洗滌人員送醫療器具處理公司處理,並記錄。
③ 廢棄的擴增產物的處理:置於一次性塑料袋中,再放至黃色垃圾袋中,交專門人員處理,並記錄。
④ 使用過的一次性口罩、手套、帽子等,放置於黃色垃圾袋中,交科洗滌人員送醫療器具處理公司,並記錄。
4. 危險化學品需要哪些安全防護措施
1、替代
控制、預防化學品危害最理想的方法是不使用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的化學品,但這很難做到,通常的做法是選用無毒或低毒的化學品替代有毒有害的化學品,選用可燃化學品替代易燃化學品。例如,甲苯替代噴漆和除漆用的苯,用脂肪族烴替代膠水或粘合劑中的芳烴等。
2、變更工藝
雖然替代是控制化學品危害的首選方案,但是可供選擇的替代品很有限,特別是因技術和經濟方面的原因,不可避免地要生產、使用有害化學品。
這時可通過變更工藝消除或降低化學品危害。如以往從乙炔制乙醛,採用汞做催化劑,直到發展為用乙烯為原料,通過氧化或氯化制乙醛,不需用汞做催化劑。通過變更工藝,徹底消除了汞害。
3、隔離
隔離就是通過封閉、設置屏障等措施,避免作業人員直接暴露於有害環境中。最常用的隔離方法是將生產或使用的設備完全封閉起來,使工人在操作中不接觸化學品。
隔離操作是另一種常用的隔離方法,簡單地說,就是把生產設備與操作室隔離開。最簡單形式就是把生產設備的管線閥門、電控開關放在與生產地點完全隔開的操作室內。
4、通風
通風是控製作業場所中有害氣體、蒸氣或粉塵最有效的措施。藉助於有效的通風,使作業場所空氣中有害氣體、蒸氣或粉塵的濃度低於安全濃度,保證工人的身體健康,防止火災、爆炸事故的發生。
通風分局部排風和全面通風兩種。局部排風是把污染源罩起來,抽出污染空氣,所需風量小,經濟有效,並便於凈化回收。全面通風亦稱稀釋通風,其原理是向作業場所提供新鮮空氣,抽出污染空氣,降低有害氣體、蒸氣或粉塵,在作業場所中的濃度。全面通風所需風量大,不能凈化回收。
對於點式擴散源,可使用局部排風。使用局部排風時,應使污染源處於通風罩控制范圍內。為了確保通風系統的高效率,通風系統設計的合理性十分重要。對於已安裝的通風系統,要經常加以維護和保養,使其有效地發揮作用。
對於面式擴散源,要使用全面通風。採用全面通風時,在廠房設計階段就要考慮空氣流向等因素。因為全面通風的目的不是消除污染物,而是將污染物分散稀釋,所以全面通風僅適合於低毒性作業場所,不適合於腐蝕性、污染物量大的作業場所。
像實驗室中的通風櫥、焊接室或噴漆室可移動的通風管和導管都是局部排風設備。在冶金廠,熔化的物質從一端流向另一端時散發出有毒的煙和氣,需要兩種通風系統都要使用。
5、個體防護
當作業場所中有害化學品的濃度超標時,工人就必須使用合適的個體防護用品。個體防護用品既不能降低作業場所中有害化學品的濃度,也不能消除作業場所的有害化學品,而只是一道阻止有害物進入人體的屏障。
防護用品本身的失效就意味著保護屏障的消失,因此個體防護不能被視為控制危害的主要手段,而只能作為一種輔助性措施。
防護用品主要有頭部防護器具、呼吸防護器具、眼防護器具、身體防護用品、手足防護用品等。
6、保持衛生
衛生包括保持作業場所清潔和作業人員的個人衛生兩個方面。經常清洗作業場所,對廢物、溢出物加以適當處置,保持作業場所清潔,也能有效地預防和控制化學品危害。作業人員應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防止有害物附著在皮膚上,防止有害物通過皮膚滲入體內。
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採取的應急處置措施
1、立即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害人員,疏散、撤離或者採取其他措施保護危害區域內的其他人員。
2、迅速控制危害源,測定危險化學品的性質、事故的危害區域及危害程度。
3、針對事故對人體、動植物、土壤、水源、大氣造成的現實危害和可能產生的危害,迅速採取封閉、隔離、洗消等措施。
4、對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的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狀況進行監測、評估,並採取相應的環境污染治理和生態修復措施。
以上內容參考:
網路-危險化學品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5. 危險品,化學品存放處及污物排放應採取隔離措施有哪些
1.總則
1.1加強對化學危險物品的管理,防止化學危險物品在運輸、貯存、生產和使用過
程中發生火災、爆炸及毒害等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
2.范圍和分類
2.1凡具有易燃、易爆、腐蝕、毒害等危險性質,在生產、貯運、使用中能引起燃
燒、爆炸和導致人身中毒或傷害事故,並使財產受到毀壞的化學物品,統稱為化學危險物品。
2.2有些物品雖不屬於危險物品,但具有一定的危險性也應加強管理。
2.3化學危險物品按其性質和貯運要求分為:
2.3.1爆炸品
2.3.2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
2.3.3易燃液體
2.3.4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
2.3.5毒害品和腐蝕品及感染性物品
2.4化學危險物品的管理,應嚴格執行國家《爆炸物品管理規則》、《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等規定。
3.生產和使用
3.1生產和使用化學危險物品的裝置,應根據危險品的種類、性能和生產過程中的
火災危害及毒害程度,設置相應的排風、通風、防火、防爆、防塵防毒、泄壓、降溫、防潮、避雷、阻止回火、導除靜電、緊急排放、隔離操作和自動報警等安全設施。
3.2生產車間存放的危險物品,應根據生產需要,規定存放時間、地點和最高允許
存放量。原料和成品應經化驗,以免因成分不符標准或發生事故。
3.3劇毒物品生產和使用場所操作人員必須正確穿戴專用防護用品和器具(如酸、鹼作業崗位要戴眼鏡、處理問題時必須戴面罩)。嚴禁用手直接接觸劇毒物品,不得在劇毒物品場所飲食,應備有一定數量的解毒葯品(甘草含劑等)以備應急搶救之用,工作結束後應更換工作服,清洗後方可離開作業場所。
3.4包裝化學危險物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必須進行檢查,消除隱患。容器必須牢固、嚴密,並按照國家頒發的《危險貨物包裝標志》的規定,印貼專用的標志和物品名稱。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要將其理化性質(閃點、燃點、自燃點、爆炸極限等數據)和防火、防爆、滅火、安全貯運等注意事項寫在說明書上,否則不準出廠。
3.5生產或儲存易燃、易爆物品場所,其電氣、動力設備、照明裝置、儀表和開關等應根據危險物品的性質和國家頒發的《爆炸危險物品場所電氣安全規程》等規定,分別採用防爆或隔離措施。
3.6輸送液體物品,應採取防止泄露、消除靜電的措施,輸送固體氧化劑、易燃固體等應防止摩擦、撞擊。
3.7易燃易爆物品禁止使用明火加熱,在高溫反應或蒸餾等操作過程中,若必須採用煙道氣、有機熱載體、電熱或照明等加熱時,應採取嚴密隔離措施。
3.8凡用於生產的煤氣、有毒、有害氣體蒸汽、水等管道必須與生活用汽(水)管道分開。用途不同的工作氣體(液體)管道不應聯通。
3.9化學危險品生產或使用過程中所產生的廢水(氣)、廢渣和粉塵的排放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標准處理。
3.10嚴禁用一級易燃液體洗刷機器設備、車輛部件和工作服等。
3.11易燃、易爆設備、管道檢修,要求嚴格按公司《動火管理制度》和《安全檢修制度》規定執行。
4.貯存和保管
4.1貯存量較大的化學危險品的倉庫應根據物品性質,按規范要求設置相應的防爆、泄壓、防火、防雷、報警、防曬、調溫、消除靜電、防火圍堤等安全裝置和設施。
4.2化學危險物品倉庫內只能貯存同一類化學危險物品,不同品種要分堆存放,不能超量貯存,並應有一定的安全距離,並保證道路通暢。
4.3對化學試劑危險物品庫要安排的貨位,避免混存。化學性質、防護或滅火方法相互抵觸或相互有影響的化學危險物品,絕對不允許貯存在同一庫內。
4.3.1氧化劑不得與易燃易爆物品同存一庫。
4.3.2能自燃或遇水燃燒的物品不得與易燃易爆物品同存一庫。
4.4對於遇水易爆,遇高溫、低溫、爆曬會發生分解的化學危險物品,以及液化氣體分別不得在潮濕、易積水、高溫處及低溫處貯存,不能在露天場地貯存。
4.5化學危險物品倉庫與生產、生活區有適當的距離,配備一定數量的消防設施。
4.6化學危險物品倉庫管理人員(包括庫工)必須進行公司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由本單位發給安全作業證方能上崗操作。
4.7化學危險物品的管理人員,要選配責任心強,經過專門訓練,熟知危險物品性質和安全管理常識的人員擔任。
4.8化學危險物品倉庫出入庫發放制度:
4.8.1 化學危險品入庫前均應按合同或入庫單、請檢單進行檢查驗收、登記,驗收內容包括:
a. 商品數量;
b. 包裝;
c. 危險標志;
d. 合格證或檢驗報告。
經核對後方可入庫,當商品性質未弄清時不得入庫。
4.8.2 化學危險品出庫前均應按合同或領料單進行檢查核對,核對內容包括:
a. 商品數量;
b. 包裝;
c. 危險標志;
4.8.3 進入化學危險品儲存區域的人員、機動車輛和作業車輛,必須採取防火措施。
4.8.4 裝卸、搬運化學危險品時應按有關規定進行,做到輕裝、輕卸。嚴禁摔、碰、撞擊、拖拉、傾動和滾動。
4.8.5 裝卸對人身有害及腐蝕性的物品時,操作人員應根據危險性,穿戴相應的防護用品。
4.8.6 不得用同一車輛運輸互為禁忌的物料。主管部門要加強檢查,嚴格執行。
4.8.7 修補、換裝、清掃、裝卸易燃、易爆物料時,應使用不產生火花的銅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4.8.8 為防止發料差錯,對劇毒物品、易制毒品必須實行雙人收發、雙人雙鎖、雙人運輸和雙人使用的「四雙」制度。
4.8.10 化學危險物品倉庫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
4.8.11 化學危險物品的領用需經使用人員提出,部門主管批准,倉管人員同意後方可出庫。
4.8.12 化學危險品的出入庫須有台帳記錄,每月必須進行盤帳,做到帳、卡、物相付。
5.裝卸運輸
5.1化學危險物品的裝卸和運輸,必須指派責任心強,熟知危險品一般性質和安全防範知識的人員承擔。
5.2化學危險物品裝卸運輸人員,應持有安全合格證,按運輸危險物品的性質,佩戴好相應的防護用品,裝卸時必須輕拿輕放,嚴禁撞擊、翻滾、摔拖重壓和摩擦,不得損毀包裝容器,注意標志,堆放穩妥。
5.3化學危險品裝卸前後,對車廂、庫房應進行通風和清掃,不得留有殘渣。裝過劇毒物品的車輛,卸後必須洗刷干凈。
5.4相互碰撞、接觸易引起燃燒爆炸,或造成其它危害的化學危險物品,以及化學性質互相抵觸的危險物品不得違反配裝限制而在同一車上混裝運輸。
5.5化學危險品裝運時不得人貨混裝。運輸爆炸、劇毒和放射性危險物品,應指派專人押運,押運人員不得少於2人。
5.6運輸危險物品的車輛應嚴格防止外來明火,盡可能選擇路面平坦的道路,不得
在繁華街道行駛和停留,行車中要保持車速、車距,嚴禁超速、超車和強行會車。
5.7裝運易燃易爆物品的機動車輛排氣筒上必須裝有阻火器,並配備滅火器材。車
頭應懸掛「危險品」標記,罐車要掛靜電接地導鏈。
5.8裝運爆炸、易燃液體、可燃氣體、劇毒和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必須包裝牢固、嚴密,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運輸工具:
5.8.1禁止使用電瓶車、翻斗車、鏟車和腳踏車等運輸爆炸物品。運輸氯化鉀、
氯化鈉等氧化劑和鐵桶包裝的低閃點的易燃液體時,不得用鐵板車及汽車掛車。
5.8.2禁止用叉車、鏟車、翻斗車搬運易燃易爆液化氣等危險物品。
5.8.3高溫季節裝運液化氣體和易燃液體等危險物品的車輛要有防曬設施。
5.8.4裝運電石等忌水物品時,應要有防雨設施。
5.9公司銷售部對來公司拉運危險貨物的客戶要檢查:「采購證、准運證、押運人員的押運證、槽(罐)車准用證」、並檢查運載工具外觀是否合乎安全要求,如發現問題應責成用戶處理後方可發貨。
6.報廢處理
6.1劇毒物品用後的包裝物必須嚴加管理統一回收登記造冊,專人負責處理。
6.1.1鐵制包裝容器不經徹底洗刷干凈,不得改作它用。
6.1.2包裝容器必須在生產部指派專人監護下銷毀。
6.2劇毒物品廢棄物的報廢處理必須先提出申請,制定安全措施,經生產部批准後方可處理。
6.3凡公司報廢的金屬容器、設備、管道等含有化學危險物質的,必須由使用單位按規定要求清洗置換分析合格後,方可交給廢品處理部門。
6.4公司生產中的各類有害廢渣、污物必須加強管理,不得隨同一般垃圾運出。
6. 危險化學品的防護措施
隔離就是通過封閉、設置屏障等措施,避免作業人員直接暴露於有害環境中。最常用的隔離方法是將生產或使用的設備完全封閉起來,使工人在操作中不接觸化學品。
隔離操作是另一種常用的隔離方法,簡單地說,就是把生產設備與操作室隔離開。最簡單形式就是把生產設備的管線閥門、電控開關放在與生產地點完全隔開的操作室內。 通風是控製作業場所中有害氣體、蒸氣或粉塵最有效的措施。藉助於有效的通風,使作業場所空氣中有害氣體、蒸氣或粉塵的濃度低於安全濃度,保證工人的身體健康,防止火災、爆炸事故的發生。
通風分局部排風和全面通風兩種。局部排風是把污染源罩起來,抽出污染空氣,所需風量小,經濟有效,並便於凈化回收。全面通風亦稱稀釋通風,其原理是向作業場所提供新鮮空氣,抽出污染空氣,降低有害氣體、蒸氣或粉塵,在作業場所中的濃度。全面通風所需風量大,不能凈化回收。
對於點式擴散源,可使用局部排風。使用局部排風時,應使污染源處於通風罩控制范圍內。為了確保通風系統的高效率,通風系統設計的合理性十分重要。對於已安裝的通風系統,要經常加以維護和保養,使其有效地發揮作用。
對於面式擴散源,要使用全面通風。採用全面通風時,在廠房設計階段就要考慮空氣流向等因素。因為全面通風的目的不是消除污染物,而是將污染物分散稀釋,所以全面通風僅適合於低毒性作業場所,不適合於腐蝕性、污染物量大的作業場所。
像實驗室中的通風櫥、焊接室或噴漆室可移動的通風管和導管都是局部排風設備。在冶金廠,熔化的物質從一端流向另一端時散發出有毒的煙和氣,需要兩種通風系統都要使用。 當作業場所中有害化學品的濃度超標時,工人就必須使用合適的個體防護用品。個體防護用品既不能降低作業場所中有害化學品的濃度,也不能消除作業場所的有害化學品,而只是一道阻止有害物進入人體的屏障。防護用品本身的失效就意味著保護屏障的消失,因此個體防護不能被視為控制危害的主要手段,而只能作為一種輔助性措施。
防護用品主要有頭部防護器具、呼吸防護器具、眼防護器具、身體防護用品、手足防護用品等。 衛生包括保持作業場所清潔和作業人員的個人衛生兩個方面。經常清洗作業場所,對廢物、溢出物加以適當處置,保持作業場所清潔,也能有效地預防和控制化學品危害。作業人員應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防止有害物附著在皮膚上,防止有害物通過皮膚滲入體內。
危險化學品火災、爆炸事故的預防
1.防止燃燒、爆炸系統的形成
(1)替代
(2)密閉
(3)惰性氣體保護.
(4)通風置換.
(5)安全監測及連鎖。
2.消除點火源
能引發事故的火源有明火、高溫表面、沖擊、摩擦、自燃、發熱、電氣、靜電火花、化學反應熱、光線照射等,具體做法有:
(1)控制明火和高溫表面
(2)防止摩擦和撞擊產生火花
(3)火災爆炸危險場所採用防爆電氣設備避免電氣火花。
3.限制火災、爆炸蔓延擴散的措施
限制火災爆炸蔓延擴散的措施包括阻火裝置、阻火設施、防爆泄壓裝置及防火防爆分隔等。
7. 實驗室(化驗室)管理規定
1 必須根據檢測任務的技術要求和工作量配備管理和技術人員,人員數量和能力均應滿足要求,所有從事樣品採集、現場檢測、樣品制備、樣品前處理、樣品分析測試和數據處理等檢測人員必須持證上崗,與檢測活動相關的其他人員的能力應得到確認。2 內務管理2.1檢測人員應經常打掃、整理實驗室,保持地面、桌面、儀器設備表面的整潔和各種儀器、設備、器皿的有序放置。2.2實驗操作時,檢測人員應著工作服,必要時佩戴口罩和帶防護手套,並做好《勞動防護用品領用記錄》。實驗室內嚴禁吸煙,不準放置與實驗無關的雜物,不得進行與實驗無關的活動。2.3實驗室內應配備相應的消防設施且布局合理、取用方便,輪值人員負責水、電、氣、暖、消防器材等各種設施的日常性檢查,實驗後及時切斷設備的水、電、氣源。下班前應檢查實驗室門窗是否關閉並填寫《實驗室安全檢查記錄表》。2.4外來人員不得擅自進入實驗室,確因工作需要(如參觀、復議等)應經最高管理者批准後登記由本公司人員陪同方可進入,並在《外來人員登記表》中記錄。2.5實驗室走廊、樓梯、出口應保持暢通。2.6為保證實驗室相鄰區域之間不產生不利影響,實驗室布局上應採取有效的隔離措施。2.7對檢測場所有進行修理、改造、裝飾等要求時,由各部門提出相應方案,經技術負責人審核,最高管理者批准後,由綜合部組織施工,各部門做好協助工作。3 危險品管理3.1本公司使用的危險品包括:易燃、易爆、有毒、強腐蝕性化學物品及高壓氣瓶等。3.2危險品的申購、領用按《服務和供應品管理程序》執行。各部門應對領用的危險品指定專人妥善保管。3.3危險品試劑不能放在敞開式實驗架上,應置於隔離室或隔離櫃內。劇毒品必須保存於專用櫃內,兩人共管。3.4高壓氣瓶應按不同性質氣體隔離,於指定地點靠牆直立固定存放,氫氣、氧氣等易燃易爆氣瓶不能存放在易燃化學物品附近,與明火和加熱設備的距離應符合安全要求,切忌日光直射,保證有良好的通風條件。4 環境污染物、危險廢棄物的管理4.1環境污染物、危險廢棄物包括:易燃、易爆數螞、有毒、強腐蝕性化學物品及高壓氣瓶;檢測過程中產生的有毒有害廢氣、廢液和廢棄物等。4.1.1化學廢液及其污水:包括有機的和無機的。有機物廢物主要是有機試劑廢棄物,無機廢物有強酸、強鹼廢棄物,氰化物、汞、砷、鉛、鎘、鉻等廢棄物。4.1.2廢氣:包括試劑和樣品的揮發物、分析過程中間產物、泄漏和排空的標准氣和載氣等。4.1.3固體廢物:一般包括處理樣品中間消耗品、或破損的實驗用、殘留或失效的化學試劑及少量土壤樣品等。4.1.4生物性廢棄物:包括生物樣品廢棄物和生物細菌毒素污染的廢棄物。4.2環境污染物、危險廢棄物的存放4.2.1涉及危險廢棄物必須設置危險廢棄物存放地點,並設有明顯的警示標志,存放地點應在室內,並要做到安全、牢固,遠離火源、水源。4.2.2直接盛裝危險廢棄物的容器必須滿足以下要求:(1)容器的材質必須與危險廢棄物相容(不互相反應);(2)容器要滿足相應的強度和防護要求;(3)每個盛裝危險廢棄物的容器都必須粘貼明顯的標簽,標簽不能有任何塗改的痕跡;(4)凡盛裝液體危險廢棄物的容器都必須留有適量的空間,不能裝得太滿。4.2.3臨時存貯危險廢棄物必須做到:(1)按類分別存放,不相容的物質應分開存放,以防發生危險;(2)易碎包裝物及直接包裝物應按性質不同分別固定在木箱或牢固的紙箱中,並加裝填充物,防止碰撞、擠壓,以保證安全存放;(3)直接盛裝危險廢棄物的容器在存貯過程中應避免傾斜、倒置及疊加碼(4)各部門的廢棄物存貯時間不宜超過6個月,存量不宜過多。4.2.4危險廢棄物要做到科學收集,安薯晌埋全貯存,按國家規定處置,絕不允許隨意丟棄和亂放。4.3 危險廢棄物的收謹行集4.3.1凡購買使用化學葯品、試劑、原料等的部門都有責任管理好上述物品,經常檢查上述物品的質量和標簽,以防標簽脫落及物品變質,造成無法使用或處置困難。4.3.2各部門所產生的環境污染物、危險廢棄物要隨時收集到滿足規定的盛裝容器中,並適時存貯到危險廢棄物存放地點中,在收集過程中,要特別注意:(1)不相容的物質(即相互反應的物質)應分別盛裝在各自的容器中;(2)為了保證安全,防止收集或處置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危險,收集危險廢棄物時要確保盛裝容器的標簽內容與內盛物質的一致性,不要隨意塗改標簽,有塗改痕跡的標簽視為無效標簽。(3)不穩定的物質應先做好預處理再收集存放。4.4環境污染物、危險廢棄物處置工作4.4.1為防止污染擴散,污染物的一般處理原則:分類收集、存放,分別集中處理。盡可能採用廢物回收或固化、焚燒處理。各科室負責對環境污染物、危險廢棄物的日常處理,如接觸過劇毒品的手套、濾紙等廢棄物應用專用具蓋桶收集,集中處理。不得隨意擅自排放和丟棄未經處理的環境污染物、危險廢棄物,並填寫《環境污染物、危險廢棄物處理記錄表(年度)》。本公司無法處理時,送具有資質的處理單位統一處理。4.4.2廢液及廢棄物處理:凡能回收利用的廢液應盡量回收利用,一般廢液可通過酸鹼中和、混凝沉澱、次氯酸鈉氧化處理後排放,有機溶劑廢液應根據性質進行回收。酸鹼類廢液應適當集中後用氫氧化鈉或硫酸中和至近中性後用水稀釋排放;含氰化物的廢液應單獨處理,在鹼性條件下加漂白粉使其分解,再清洗排放;做好《三廢處理記錄表》。4.4.3廢氣處理:一般的有毒氣體可通過通風櫥或通風管道,經空氣稀釋排出。如樣品消化、萃取等過程會產生有毒有害氣體,應在通風櫃中進行;原子吸收儀、原子熒光光度儀等儀器分析過程中產生的有毒有害氣體應抽至室外稀釋排放。大量的有毒氣體必須通過與氧充分燃燒或吸收處理後才能排放。4.4.4生物類廢物的處理:生物類廢物應根據其特性選擇合適的容器和地點,專人分類收集進消毒、燒毀處理,日產日清。(1)液體廢物一般可加漂白粉進行氯化消毒處理。固體可燃性廢物分類收集、處理、一律及時焚燒。固體非可燃性廢物分類收集,可加漂白粉進行氯化消毒處理。滿足消毒條件後作最終處置。(2)一次性使用的製品如手套、帽子、工作物、口罩等使用後放入污物袋內集中燒毀。(3)可重復利用的玻璃器材如玻片、吸管、玻瓶等可以用洗液浸泡,然後清洗重新使用。(4)玻璃、塑料、搪瓷容器可煮沸15分鍾,或者用1000mg/L 有效氯漂白粉澄清液浸泡2-6小時,消毒後用洗滌劑及流水刷洗、瀝干;用於微生物培養的,用壓力蒸汽滅菌後使用。(5)微生物檢驗接種培養過的瓊脂平板應壓力滅菌 30 分鍾,趁熱將瓊脂倒棄處理。4.4.5對於沒有留存價值的葯品、原料或者需要處置的危險廢棄物應及時報綜合部,定期清點。4.4.6廢棄物排放必須符合國家有關環境排放標准。超出本公司處置范圍的污染物應委託環保部門或有廢物處理資質的專業公司進行處置並簽訂委託協議或合同。5 儀器設備安全貴重儀器設備及用電負荷大的儀器設備應安全接地或屏蔽接地,應定期對接地裝置進行檢查和維護。儀器設備使用前必須檢查其安全性能,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6 防火防盜6.1實驗室內應配備空氣開關及漏電保護器。電氣設備應配備足夠的用電功率和電線,不得超負荷用電。電氣設備和大型精密貴重儀器設備須接地線。不得擅自改裝、拆修電氣設施,不得亂接、亂拉電線,不得使用閘刀開關、木質配電板和花線,電氣設備內不得有裸露的電線頭。6.2除非工作需要並採取必要的安全保護措施,空調、電熱器、計算機、飲水機等不得在無人情況下開機過夜,實驗室內不得使用明火電爐。下班離開本公司之前,應先切斷或關閉電源。6.3嚴禁在實驗室內吸煙、飲食,禁止陌生人及與技術服務工作無關的人員進入實驗室,不得在實驗室內進行與檢驗檢測無關的活動。6.4人員離開實驗室時,及時關閉門窗,對電源、水源、空調進行檢查,應鎖好門窗,嚴防危險物品被盜。重要實驗室和保管貴重物品、劇毒品、危險品的庫房應有安全防盜措施(如加防盜門窗、保險櫃等),並由專人保管。滅火器應定期檢查並填寫《滅火器核查記錄》。7 現場作業(采樣、檢測)安全管理7.1現場采樣、檢測人員必須遵守項目所在單位的相關規章制度。7.2采樣、檢測人員進入現場作業時,必須佩戴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如:安全防護帽、防刺鞋、工作服、防護眼鏡、防塵口罩等。檢測部負責人應督促員工佩戴防護設施並實施防護措施,達不到安全要求的應停止作業。7.3進入現場的儀器設備必須配有防漏電插銷板和電源電壓檢測儀表,以及儀器設施防水、防塵護罩以及防震措施等。7.4項目負責人在制定檢測實施方案時,應根據所用儀器設備的使用條件和對被測對象的測量要求,制定出現檢測時的極限環境條件和條件保障。如:(1)人員和設備的安全保障;(2)供電供水的條件及保障;(3)供氣通風與氣壓條件;(4)易燃、易爆品的控制;(5)粉塵和煙霧干擾;(6)有毒物品和腐蝕品的控制;(7)其他特殊條件和保障7.5到達現場作業區後,項目負責人應首先開展對檢測環境條件是否達到要求進行定量評估,消除安全隱患。檢測中應注意觀測和記錄環境條件的變化情況。當環境條件超出了規定的要求時,項目負責人應責令停止檢測作業,直至環境條件恢復檢測規定的程度。8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8.1購置特種設備(如蒸汽壓力鍋)時,必須選擇由國家認定的具有特種設備生產資質的廠家生產的特種設備。8.2特種設備購置安裝後,在使用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相關規定,定期進行檢驗。不得對原有的特種設備擅自進行改造或維修。8.3特種設備使用人員,必須通過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認可的培訓、考核,取得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資格證書後方可從事相應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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