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預防有毒化學品危害的措施有哪些
①技術控制
技術控制的目的是通過採取適當的措施,消除或降低工作場所的危害,防止工人在正常作業時受到有害物質的侵害。採取的措施主要有替代、變更工藝、隔離、通風、個體防護和衛生等幾個方面。
a、替代。控制、預防化學品危害最理想的方法就是不使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的化學品,通常的做法是選用無毒或低毒的化學品,選用可燃化學品替代易燃化學品(如:甲苯替代噴漆、除漆中用的苯)。
b、變更工藝。
c、隔離。隔離就是通過封閉、設置屏障等措施,避免作業人員直接暴露於有害環境中。最常見的隔離方法是將生產或使用的設備完全封閉起來,使工人在操作中不接觸化學品。這類方法在上了一定規模的化工企業里早已採用,較為普遍。
d、通風。通風是控製作業場所中有毒氣體、蒸汽或粉塵最有效的措施。藉助有效的通風,使作業場所空氣中的有害氣體、蒸汽或粉塵的濃度低於安全濃度,保證工人的身體健康,也能較好地防止火災、爆炸事故的發生。
e、個體防護。當作業場所中有害化學品的濃度超標時,工人就必須使用合適的個體防護用品,它是一道較為有效的阻止有害物進入人體的屏障。防護用品包括:頭部防護器具、呼吸防護器具、眼防護器具、身體防護用品、手足防護用品等。至於採用哪類防護用品,主要是根據該化學品的特性及危害性而定。
f、衛生。衛生包括保持作業場所清潔和作業人員的個人衛生兩個方面。經常清洗作業場所,對廢物溢出物加以適當處置,保護作業場所清潔,也能有效地預防和控制化學品危害。作業人員應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防止有害物附著在皮膚上,防止有害物質通過皮膚深入體內。
②管理控制
管理控制是指通過各種管理手段,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各類標准而建立起來的管理程序和措施,是預防危險化學品事故的一個非常重要的方面,如建立隱患排查制度、對作業場所進行危險識別、化工行業安全生產禁令四十一條、張貼警示標志、操作規程、貼制安全標簽、產品安全技術說明書等。
B. 危險化學品的管控措施
一是建立定期通報制度,每月將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情況、危險化學品監督管理擾塌拆工作情況通報相關單位,每季度定期召開危險化學品安全專委會會議,安排部署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二是充分發揮專業機構、安全生產專家在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安全生產監察執法中的專業技術支撐作用。
法衫手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第五十條生產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有權了解其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有權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建議。
第五十一條從業人員有權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批評、檢舉、控告;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生產經營單緩棗位不得因從業人員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提出批評、檢舉、控告或者拒絕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而降低其工資、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C. 如何避免生活中有毒化學物質對人類健康的危害
果蔬應反復清洗,可用專業除農殘的清潔劑洗滌,或者用鹼水、淘米水等浸泡10分鍾,再用清水洗凈;間隙性讓身體得到休息,採用低熱量的蔬菜水果為主食,額外補充蛋白質、維生素、礦物質,確保營養不缺,但體能消耗減少,消化吸收效率提高。
選擇新鮮、冷凍或自製的罐頭食品,以限制和減少接觸雙酚A的風險;減少食用高脂肪的肉類和奶製品;選擇有機食物;有機農場禁止使用有毒合成除草劑阿特拉津;少吃肉(美國種植玉米銷售國內外的80%用作動物飼料,被宰殺的動物體內都含有這種除草劑)。
(3)化學危害應如何控制擴展閱讀:
各種不同性質的有害物質,對身體將造成不同的傷害,水溶性的有害物質會傷害我們的腎臟和肺部;脂溶性的有害物質,則會造成我們肝臟,皮膚和心腦血管的傷害。那些既不溶解於水也不溶解於脂肪的有害物質,對神經系統,微循環系統會造成難以挽回的傷害。
人類對於天然的有害物質和細菌,已經產生了系統的防禦機制,列如我們吃到臟的或者發霉的食物,味覺首先會做出反應,感覺味道不好,身體會做出反應。
D. 化學品危害預防和控制的基本原則一般包括
危險化學品危害預防和控制的基本原則一般包括兩個方面:操作控制和管理控制。
管理控制按照國家法律和標准建立起管理程序和措施, 通過對作業場所進行危害識別、張貼標志,岩鋒在化學品包裝上 粘貼安全標簽,在化學品運輸、經營過程中附化學品安全 技術說明書等多種手段,以及對從業人員進稿槐行安全培訓和資 質認定,採取接觸監測、醫學監督等措施來達到管理控制的目的。
E. 危險化學品中毒污染事故預防控制措施主要是
法律分析:主要有以下幾種措施(1)替代,即選用無毒或低毒的化學品替代已有的有毒有害化學品;(2)變更工藝,即通過變更工藝消除或降低化學品毒害;(3)隔離,即通過封閉、設置屏障等措施,避免作業人員直接暴露於有害環境中;(4)通風,即藉助於有效的通風,使作業場所中有害氣體、蒸汽或粉塵的濃度低於規定的濃度,保證作業人員的身體健康,防止火災、爆炸事故的發生。
法律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第七十條 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和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並定期組織應急救援演練。
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將其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報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第七十一條 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立即按照本單位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組織救援,並向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環境保護、公安、衛生主管部門報告;道路運輸、水路運輸過程中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的,駕駛人員、船員或者押運人員還應當向事故發生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報告。
第七十二條 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立即組織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環境保護、公安、衛生、交通運輸等有關部門,按照本地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組織實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諉。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按照下列規定,採取必要的應急處置措施,減少事故損失,防止事故蔓延、擴大:(一)立即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害人員,疏散、撤離或者採取其他措施保護危害區域內的其他人員;(二)迅速控制危害源,測定危險化學品的性質、事故的危害區域及危害程度;(三)針對事故對人體、動植物、土壤、水源、大氣造成的現實危害和可能產生的危害,迅速採取封閉、隔離、洗消等措施;(四)對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的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狀況進行監測、評估,並採取相應的環境污染治理和生態修復措施。
第七十三條 有關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為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指導和必要的協助。
第七十四條 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環境污染的,由設區的市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統一發布有關信息。
F. 化學品的控制措施及優先順序
化學品的控制措施及優先順序:
①替代。控制、預防化學品危害最理想的方法是不使用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的化學品,但這很難做到,通常的做法是選用無毒或低毒的化學品替代有毒有害的化學品,選用可燃化學品替代易燃化學品。
②變更工藝。雖然替代是控制化學品危害的首選方案,但是目前可供選擇的替代品很有限,特別是因技術和經濟方面的原因,不可避免地要生產、使用有害化學品。
這時可通過變更工藝消除或降低化學品危害。如以往從乙炔制乙醛,採用汞做催化劑,現在發展為用乙烯為原料,通過氧化或氯化制乙醛,不需用汞做催化劑。通過變更工藝,徹底消除了汞害。
③隔離。隔離就是通過封閉、設置屏障等措施,避免作業人員直接暴露於有害環境中。最常用的隔離方法是將生產或使用的設備完全封閉起來,使工人在操作中不接觸化學品。另一種常用的隔離方法就是把生產設備與操作室隔離開。
④通風。通風是控製作業場所中有害氣體、蒸汽或粉塵最有效的措施。藉助於有效的通風,使作業場所空氣中有害氣體、蒸汽或粉塵的濃度低於安全濃度,保證工人的身體健康,防止火災、爆炸事故的發生。
通風分局部排風和全面通風兩種。局部排風是把污染源罩起來,抽出污染空氣,所需風量小,經濟有效,並便於凈化回收。全面通風亦稱稀釋通風,其原理是向作業場所提供新鮮空氣,抽出污染空氣,降低有害氣體、蒸汽或粉塵,在作業場所中的濃度。
全面通風所需風量大,不能凈化回收。對於點式擴散源,可使用局部排風。使用局部排風時,應使污染源處於通風罩控制范圍內。為了確保通風系統的高效率,通風系統設計的合理性十分重要。對於已安裝的通風系統,要經常加以維護和保養,使其有效地發揮作用。
⑤個體防護。當作業場所中有害化學品的濃度超標時,工人就必須使用合適的個體防護用品。個體防護用品既不能降低作業場所中有害化學品的濃度,也不能消除作業場所的有害化學品,而只是一道阻止有害物進入人體的屏障。
防護用品本身的失效就意味著保護屏障的消失,因此個體防護不能被視為控制危害的主要手段,而只能作為一種輔助性措施。防護用品主要有頭部防護器具、呼吸防護器具、眼防護器具、身體防護用品、手足防護用品等。
⑥衛生。衛生包括保持作業場所清潔和作業人員的個人衛生兩個方面。經常清洗作業場所,對廢物、溢出物加以適當處置,保持作業場所清潔,也能有效地預防和控制化學品危害。作業人員應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防止有害物附著在皮膚上,防止有害物通過皮膚滲入體內。
《化學品安全標簽編寫規定》(GB 15258--1999)規定了化學品標志的內容、格式等事項,具體內容如下:
(1)化學品和其主要有害組分標識
中文和英文的通用名稱、分子式、化學成分及組成、聯合國危險貨物編號和中國危險貨物編號(分別用UNNO和CNNO表示)、標志(採用聯合國《關於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和GB 13690規定的符號。每種化學品最多可選用二個標志)。
(2)警示詞
根據化學品的危險程度,分別用「危險」、「警告」、「注意」三個詞進行警示。當某種化學品具有一種以上的危險性時,用危險性最大的警示詞。警示詞一般位於化學品名稱下方,要求醒目、清晰。
(3)危險性概述
簡要概述燃燒爆炸危險特性、毒性、對人體健康和環境的危害。
(4)安全措施
包括處置、搬運、儲存和使用作業中所必須注意的事項和發生意外時簡單有效的救護措施等,要求內容簡明、扼要、重點突出。
(5)滅火
若化學品為易(可)燃或助燃物質,應提示有效的滅火劑和禁用的滅火劑以及滅火注意事項。
(6)批號
註明生產日期及生產班次。生產日期用××××年××月××日表示,班次用××表示。
(7)提示向生產銷售企業索取安全技術說明書。
(8)生產廠(公司)名稱、地址、郵編、電話。
(9)應急咨詢電話
填寫生產應急應急咨詢電話和國家化學事故應急咨詢電話。
危險化學品標志的製作:
(1)編寫
標志正文應簡捷、明了、易於理解,要採用規范的漢字表述,也可以同時使用少數民族文字或外文,但意義必須與漢字相對應,字形應小於漢字。相同的含義應用相同的文字和圖形表示。
當某種化學品有新的信息發現時,標志應及時修訂、更改。
(2)顏色
標志內標志的顏色按GB 13690規定執行,正文應使用與底色反差明顯的顏色,一般採用黑白色。
(3)印刷
標志的邊緣要加一個邊框,邊框外應留≥3 mm的空白。標志的印刷印清晰,所使用的印刷材料和膠粘材料應具有耐用性和防水性。安全標志可單獨印刷,也可與其它標志合並印刷。
場所安全標志中的中國國家標准GB2894-1996《安全標志》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部制定,經國家技術監督局批准,自1996年開始實施。
該標准提醒人們注意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發生。標准規定了傳遞安全信息的標志,適用於工礦企業、建築工地、廠內運輸和其他有必要提醒人們注意安全的場所。安全標志為:禁止標志、警告標志、指令標志和提示標志四大類型。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化學品
G. 危險化學品中毒、污染事故預防控制措施主要是
法律分析:(1)替代,即選用無毒或低毒的化學品替代已有的有毒有害化學品;
(2)變更工藝,即通過變更工藝消除或降低化學品毒害;
(3)隔離,即通過封閉、設置屏障等措施,避免作業人員直接暴露於有害環境中;
(4)通風,即藉助於有效的通風,使作業場所中有害氣體、蒸汽或粉塵的濃度低於規定的濃度,保證作業人員的身體健康,防止火災、爆炸事故的發生。
法律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第四條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應當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強化和落實企業的主體責任。
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危險化學品的單位(以下統稱危險化學品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負責。
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具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和國家標准、行業標准要求的安全條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度,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崗位技術培訓。從業人員應當接受教育和培訓,考核合格後上崗作業;對有資格要求的崗位,應當配備依法取得相應資格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