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危險品倉庫與民用建築的安全距離是多少
1、大中型危險化學品倉庫應選址在遠離市區和居民區的當在主導風向的下風向和河流下游的地域。
2、大中型危險化學品倉庫應與周圍公共建築物、交通干線(公路、鐵路、水路)、工礦企業等距離至少保持1000m。
3、大中型危險化學品倉庫內應設庫區和生活區,兩區之間應有2m以上的實體圍牆,圍牆與庫區內建築的距離不宜小於5m,並應滿足圍牆建築物之間的防火距離要求。
危險化學品倉庫按其使用性質和經營規模分為三種類型:大型倉庫(庫房或貨場總面大於9000m2);中型倉庫(庫房或貨場總面積在550m2~9000m2之間);小型倉庫(庫房或貨場總面積小於550m2)。
(1)大型危險化學品倉庫選址選在哪裡擴展閱讀:
危險品倉儲分類分級是指倉儲部門從倉儲保管的角度要求對危險品進行的分類分級。商業倉儲部門的危險晶倉庫,儲存品種復雜多樣,存貨單位較多,要求也不一樣,從安全保管的要求出發,對危險晶分類分級有不同的特點:
一是根據危險品的危險性質進行分類,共分九大類;
二是在同一大類中,如有性能相互抵觸者,必須在大類中再按其性質分為若干小類;
三是為了便於防護,應在養護措施和消防方法上採取統一措施;
四是在同類物品中,性質雖大致相同,但在危險程度上有所不同,為了區別對待,應根據其物理常數和其他危險程度為依據,分為若干級。
Ⅱ 危險化學品應當儲存在哪裡
一、儲存倉庫要合格
危險化學品倉庫應採用不導熱的耐火材料做屋頂和牆壁的隔熱層,屋檐要適當加長,以阻止陽光射入倉庫;庫牆要適當加厚,常開窗,採用間接通風洞,設置雙層門、雙層屋頂,窗戶玻璃可漆成藍色或選用磨砂玻璃。
二、危化品要分類存放
危險化學品一般分為爆炸性物品、遇水燃燒物品、自燃性物品、易燃固體、易燃和助燃氣體、腐蝕性物品、氧化劑等。對這些物品要分類、分庫、分件、分架存放,嚴禁把各種性質互相抵觸、滅火方法不同、容易發生自燃的物品混放在一處。
儲存物品時堆垛不可過高、過大、過密,垛與垛之間,垛與牆、柱、屋樑、電燈之間應保持一定距離,並留有消防通道,不得超量儲存。
三、嚴格控制溫度
為倉庫設貯水屋頂或在倉庫屋頂設置冷卻水管,當氣溫在30攝氏度以上時為倉庫降溫,使倉庫內溫度保持在28攝氏度以下。
在倉庫屋頂鋪砂石麻袋,能增強屋頂的隔熱性能,也可將庫房屋頂、外牆和窗戶玻璃塗成白色,利用白色對陽光的反射作用,減少輻射熱的吸收,達到降溫的作用。
根據物品性質和包裝情況,可以在倉庫地面上澆井水、放冰塊,有條件的可安裝空調降溫。有的倉庫可在早晚和夜間開窗通風,放進冷空氣,中午關閉門窗,防止熱空氣進入。
四、露天堆場和貯罐要降溫
桶裝的易燃液體,應放在建築物內,以防太陽直接照射。在特殊情況下需要臨時露天存放的,應採用不燃材料搭建遮陽棚,有時要根據實際情況用皮管定時噴水降溫。
貯罐頂部應設置降溫裝置,在氣溫達到30攝氏度以上時,開啟冷卻水泵進行噴淋降溫。貯罐不能裝得太滿,罐內一般只盛裝容積的90%至95%,需留出5%至10%的容積空間,這樣能防止罐內危險化學品因受熱膨脹而發生燃燒或爆炸事故。
五、安裝防雷設施
危險化學品倉庫一般都設在本單位或城市的邊緣地區,與周圍的其他建築物保持一定距離,這樣,倉庫周圍就形成了空曠地帶,容易遭受雷擊。因此,倉庫要安裝避雷裝置,以防止雷擊引起火災事故。
六、加強人員管理
管理危險化學品倉庫的人員必須經過安全培訓並經考核合格,持證上崗。庫管人員要定時對倉庫進行巡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確保安全。
Ⅲ 危險化學品倉庫應選址在離
儲存化學危險物品數量較大的大、中型倉庫,必須設置在人口稀少的地區,不允許設置在人口聚集的城鎮市區。
①不可設置在工廠、企業的中心地帶;
②不可設在人員密集的場所附近;
③不可設在人員、車輛進出頻繁的交通要道附近;
④不可設在食堂、明火作業場所、變電所和電表間附近。
儲存化學危險物品的倉庫必須單獨建造,將倉庫區與行政管理、生活區、輔助區分開設置。即使是小型倉庫也不宜與其他用途的房屋相毗連。並不得將化學危險物品的儲存場所設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