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個人購買第二三類易制毒化學品需要什麼購買證明如何申請
購買第二類、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的,應當在購買前將所需購買的品種、數量,向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備案。個人自用購買少量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的,無須備案。
經營單位銷售第一類易制毒化學品時,應當查驗購買許可證和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對委託代購的,還應當查驗購買人持有的委託文書。
經營單位在查驗無誤、留存上述證明材料的復印件後,方可出售第一類易制毒化學品;發現可疑情況的,應當立即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
(1)個人怎麼購買危險化學品擴展閱讀
第二類包括苯乙酸、醋酸酐、三氯甲烷、乙醚、哌啶、1-苯基-1-丙酮(苯丙酮)、溴素(液溴)。第三類包括甲苯、丙酮、甲基乙基酮、高錳酸鉀、硫酸、鹽酸。
2005年,國務院總理溫家寶簽署第445號國務院令,公布《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2005-11-1施行),列管了三類24個品種,第一類主要是用於製造毒品的原料,第二類、第三類主要是用於製造毒品的配劑。
根據2012年8月29日公安部、商務部、衛生部、海關總署、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管制鄰氯苯基環戊酮的公告,2012年9月15日起,鄰氯苯基環戊酮也被列入第一類易制毒化學品加以管制。
⑵ 個人購買危險化學品需要辦理許可證嗎
個人購買危險化學品不能辦理許可證,也無法購買。
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1號)第三十八條第三款規定:個人不得購買劇毒化學品(屬於劇毒化學品的農葯除外)和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第四十條第二款規定:禁止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經營企業向個人銷售劇毒化學品(屬於劇毒化學品的農葯除外)和易制爆危險化學品。
一般的購買手續:
1、劇毒化學品:
憑所在地縣級以上公安局簽發的《劇毒化學品購買憑證》或《劇毒化學品准購證》(均為原件、一式三聯);
部隊系統憑各總部、軍兵種、各大軍區、國防科工委、軍科院、軍政大學等軍級以上單位政治部、保衛部的介紹信;
購買經辦人的身份證(必須與購買憑證中的姓名相同)(原件和復印件);
《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通行證》(原件)。
向銷售員說明購買用途。
2、易制毒化學品:
雙方簽訂有效的《購銷合同》(原件,加蓋公章);
第一類 憑所在地省市級以上公安局禁毒辦公室簽發的《易制毒化學品購買許可證》(原件)和《購銷合同》;
第二、三類憑所在地市縣級以上公安局禁毒辦公室簽發的《易制毒化學品購買備案證明》(原件)和《購銷合同》;
購買經辦人的身份證(必須與購買憑證中的姓名相同)(原件和復印件);
第一、二類《易制毒化學品運輸許可證》、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運輸備案證明》(均為原件,跨省市運輸需要)。
3、爆炸化學品:
憑《爆炸物品采購證》(原件);
《爆炸物品運輸證》(原件);
購買經辦人的身份證(必須與購買憑證中的姓名相同)(原件和復印件)。
4、強腐蝕化學品:
憑單位介紹信(詳細註明購買經辦人、購買單位名稱、地址、電話、所購商品明細,加蓋公章,原件);
購買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5、監控化學品(監控2)
憑市級以上禁止化學武器公約事務主管部門開具的購買許可證(原件);
購買經辦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6、易制爆化學品
憑購買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購買經辦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⑶ 個人不得購買哪幾類危險化學品
個人不得購買除農葯外的劇毒化學品、易制毒化學品和易制爆危險化學品。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購買除農葯外的劇毒化學品時,需要有所在地縣級以上公安局簽發的憑證,而購買易制毒化學品和易制爆危險化學品時,則需要所在地省市級以上簽發的憑證,且均不能個人購買。
個人不得購買除農葯外的劇毒化學品、易制毒化學品和易制爆危險化學品。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購買除農葯外的劇毒化學品時,需要有所在地縣級以上公安局簽發的憑證,而購買易制毒化學品和易制爆危險化學品時,則需要所在地省市級以上簽發的憑證,且均不能個人購買。
⑷ 購置危險化學品只需要去當地派出所辦理手續嗎
看你購買的是什麼危險化學品
如果是劇毒品,需要到公安局辦理采購證
如果是易制毒,需要到公安局進行備案
如果只是一般危險化學品
不需要辦理什麼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