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達到化學平衡的標志有哪些原理是什麼
一、化學平衡的標志
化學平衡的標志是:①;②各組分的物質的量、質量、含量保持不變。
二、速度與平衡的關系
1、,平衡向正反應方向移動。
2、,平衡不移動。
3、,平衡向逆反應方向移動。
三、化學平衡狀態的特徵
逆:研究對象是可逆反應。
等:。
動:動態平衡。
定:達平衡後,各組分的濃度保持不變。
變:條件改變,平衡發生移動。
同:在外界條件一定時,相當量的反應物和生成物間,不論從正反應開始,還是從逆反應開始,達到的平衡狀態是相同的。
四、化學平衡狀態的判斷方法
1、達到化學平衡狀態的本質標志
化學平衡狀態的本質標志是:正反應速率等於逆反應速率,但不等於零,是對同一反應物或同一生成物而言。對某一反應物來說,正反應消耗掉反應物的速度等於逆反應生成該反應物的速度。
2、達到化學平衡狀態的等價標志
所謂「等價標志」是指可以間接衡量某一可逆反應是否達到化學平衡狀態的標志。
(1)與等價的標志
①同一物質:該物質的生成速率等於它的消耗速率,如:。
②不同的物質:速率之比等於化學方程式中的化學計量數之比,但必須是不同方向的速率,如:。
③可逆反應的正、逆反應速率不再隨時間發生變化。
④化學鍵斷裂情況=化學鍵生成情況。對同一物質而言,斷裂化學鍵的物質的量與形成化學鍵的物質的量相等。對不同物質而言,與各物質的化學計量數和分子內的化學鍵多少有關。如:對反應,當有3mol
h—h鍵斷裂,同時有鍵斷裂,則該反應達到了化學平衡。
(2)反應混合物中各組成成分的含量保持不變
①質量不再改變:各組成成分的質量不再改變,各反應物或生成物的總質量不再改變(不是指反應物的生成物的總質量不變),各組分的質量分數不再改變。
②物質的量不再改變:各組分的物質的量不再改變,各組分的物質的量分數不再改變,各反應物或生成物的總物質的量不再改變。[反應前後氣體的分子數不變的反應,如:除外]
③對氣體物質:若反應前後的物質都是氣體,且化學計量數不等,總物質的量、總壓強(恆溫、恆容)、平均摩爾質量、混合氣體的密度(恆溫、恆壓)保持不變。[但不適用於這一類反應前後化學計量數相等的反應]
④反應物的轉化率、產物的產率保持不變。
⑤有顏色變化的體系顏色不再發生變化。
⑥物質的量濃度不再改變。當各組分(不包括固體或純液體)的物質的量濃度不再改變時,則達到了化學平衡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