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易制爆化學品有哪些
強氧化劑、可/易燃物、強還原劑、部分有機物。
易制爆是指化學品可以作為原料或輔料而製成爆炸品的性質。易制爆化學品通常包括:強氧化劑、可/易燃物、強還原劑、部分有機物。
強氧化劑是指具有強烈氧化性的物質。氧化劑具有的得電子的性質稱為氧化性,氧化性的決定因素是該物質中高價態元素的得電子傾向。
易燃品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包括民用爆炸物品和國家標准《危險貨物品名表》(GB12268-90)中以燃燒爆炸為主要特性的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爆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劑;毒害品、腐蝕品中部分易燃易爆化學物品。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易制爆
② 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有哪幾大類
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有九大類,它們分別是可燃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遇水即燃物品、強酸強鹼、劇毒品、爆炸物品及氧化劑、放射性物質。
1、可燃氣體是指能夠引燃且在常溫常壓下呈氣體狀態的物質。例如氫氣、乙炔、乙烯、氨、硫化氫等。可燃氣體具有氣體的一般特性。一種組分的可燃氣體稱單一氣體;
兩種或兩種以上可燃氣體的混合物稱混合可燃氣體。可燃性氣體在相應的助燃介質中,按照一定的比例混合,在點火源作用下,能夠引起燃燒或爆炸。可燃氣體按照一定的流速從噴嘴噴射出,其燃燒速度決定於可燃氣體與空氣的擴散速度。
4、自燃物品是在常溫下可燃物質將緩慢地氧化,但在某些條件的作用下,則可加速氧化達到燃點溫度而燃燒的自然物品。如植物油、動物油、脂肪、煤、木炭、鋸末、乾草、糧食、黃麻、大麻、劍麻纖維及細碎的金屬等。
5、毒害品(劇毒品)指進入人(動物)肌體後,累積達到一定的量能與體液和組織發生生物化學作用或生物物理作用,擾亂或破壞肌體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暫時或持久性的病理改變,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如各種氰化物、砷化物、化學農葯等等。
③ 易制毒和易制爆名錄
易制毒和易制爆名錄:鹽酸易制毒化學品名錄.
這四種都來屬於易燃易爆類的,不是自易制毒,不在易制毒名錄上。
無水乙醇,乙酸乙酯,甲醇,冰乙酸都易燃,而且蒸汽都可以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很多人對冰醋酸有誤解,認為是食醋的主要成分,不算危險化學品,但瞎殲是冰醋酸不僅易燃易爆,而且具有腐蝕性。
高錳酸鉀屬於易制毒易制爆第三類管製品,高錳酸鉀屬於危險品,根據國家相關規定不得磨螞沖進行商業買賣。因為高錳酸鉀是一種強氧化劑,在低濃度下,具有消毒收斂性。在高濃度下,具有刺激性和腐蝕性。
④ 構成一般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存放在哪裡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構成一般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應當儲存在專用倉庫、專用場地或者專用儲存室內,並由專人負責管理;劇毒化學品以及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其他危險化學品,應當在專用倉庫內單獨存放,並實行雙人收發、雙人保管制度。
危險化學品的儲存方式、方法以及儲存數量應當符合國家標准或者國家有關規定。危險化學品專用倉庫應當符合國家標准、行業標準的要求,並設置明顯的標志。儲存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專用倉庫,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相應的技術防範設施。
對劇毒化學品以及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其他危險化學品,儲存單位應當將其儲存數量、儲存地點以及管理人員的情況,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在港區內儲存的,報港口行政管理部門和公安機關備案。
法律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危險化學品應當儲存在專用倉庫、專用場地或者專用儲存室(以下統稱專用倉庫)內,並由專人負責管理;劇毒化學品以及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其他危險化學品,應當在專用倉庫內單獨存放,並實行雙人收發、雙人保管制度。
危險化學品的儲存方式、方法以及儲存數量應當符合國家標准或者國家有關規定。
第二十五條
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當建立危險化學品出入庫核查、登記制度。
對劇毒化學品以及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其他危險化學品,儲存單位應當將其儲存數量、儲存地點以及管理人員的情況,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在港區內儲存的,報港口行政管理部門)和公安機關備案。
第二十六條
危險化學品專用倉庫應當符合國家標准、行業標準的要求,並設置明顯的標志。儲存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專用倉庫,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相應的技術防範設施。
⑤ 危險化學品目錄中哪些是易制爆化學品
危險化學品目錄中氯酸鉀、高氯酸鉀、高氯酸銨、氯酸鈉、硝酸鉀、硝酸鈉、硝酸銨、硝化棉等是易制爆化學品。
(5)易制爆危險化學品有哪些地方擴展閱讀:
易制爆化學品通常包括:強氧化劑,可/易燃物,強還原劑,部分有機物。劇毒化學品的定義和判定界限:
定義:具有劇烈急性毒性危害的化學品,包括人工合成的化學品及其混合物和天然毒素,還包括具有急性毒性易造成公共安全危害的化學品。
劇烈急性毒性判定界限:急性毒性類別1,即滿足下列條件之一:大鼠實驗,經口LD50≤5mg/kg,經皮LD50≤50mg/kg,吸入(4h)LC50≤100ml/m3(氣體)或0.5mg/L(蒸氣)或0.05mg/L(塵、霧)。經皮LD50的實驗數據,也可使用兔實驗數據。
⑥ 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設置有哪些規定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規定:
第十九條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或者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儲存設施(運輸工具加油站、加氣站除外),與下列場所、設施、區域的距離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一)居住區以及商業中心、公園等人員密集場所;
(二)學校、醫院、影劇院、體育場(館)等公共設施;
(三)飲用水源、水廠以及水源保護區;
(四)車站、碼頭(依法經許可從事危險化學品裝卸作業的除外)、機場以及通信干線、通信樞紐、鐵路線路、道路交通干線、水路交通干線、地鐵風亭以及地鐵站出入口;
(五)基本農田保護區、基本草原、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區、畜禽規模化養殖場(養殖小區)、漁業水域以及種子、種畜禽、水產苗種生產基地;
(六)河流、湖泊、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
(七)軍事禁區、軍事管理區;
(八)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場所、設施、區域。
已建的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或者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儲存設施不符合前款規定的,由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監督其所屬單位在規定期限內進行整改;需要轉產、停產、搬遷、關閉的,由本級人民政府決定並組織實施。
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儲存設施的選址,應當避開地震活動斷層和容易發生洪災、地質災害的區域。
本條例所稱重大危險源,是指生產、儲存、使用或者搬運危險化學品,且危險化學品的數量等於或者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包括場所和設施)。
第二十條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當根據其生產、儲存的危險化學品的種類和危險特性,在作業場所設置相應的監測、監控、通風、防曬、調溫、防火、滅火、防爆、泄壓、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靜電、防腐、防泄漏以及防護圍堤或者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設備,並按照國家標准、行業標准或者國家有關規定對安全設施、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保證安全設施、設備的正常使用。
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當在其作業場所和安全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第二十一條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當在其作業場所設置通信、報警裝置,並保證處於適用狀態。
⑦ 易燃易爆的化學品有哪些
凡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蝕、放射性等危險性質,在運輸、裝卸、生產、使用、儲存、保管過程中,於一定條件下能引起燃燒、爆炸,導致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等事故的化學物品,統稱為化學危險物品。目前常見的、用途較廣的約有2200餘種。
主要分為以下9類:
第1類:爆炸品;
第2類: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
第3類:易燃液體;
第4類: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品;
第5類: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
第6類: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第7類:放射性物品;
第8類:腐蝕品;
第9類:雜類。
⑧ 易燃易爆化學品有哪些
易燃易爆的化學物品有哪些?
氫氣,酒精,甲烷,汽油…
易燃易爆的化學物品有哪些?
凡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蝕、放射性等危險性質,在運輸、裝卸、生產、使用、儲存、保管過程中,於一定條件下能引起燃燒、爆炸,導致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等事故的化學物品,統稱為化學危險物品。目前常見的、用途較廣的約有2200餘種。
我國國皮謹簡家技術監督局曾於1986年、1990年先後發布了「危險貨物品名表」(GB6944—86)和「危險貨物品名表」(GB12268—90),將危險物品分為九個大類,並規定了危險貨物的品名和編號 所謂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系指國家標准GB12268—90《危險貨物品名表》中以燃燒 爆炸為主要特性的壓縮氣體、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褲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溼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以及毒害品、腐蝕品中部分易燃易爆化學物品。 目前常見的、用途較廣的有1000多種。公安部曾於1994年發布了《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消防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公安部<1994>第18號令),辦法中對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生產、使用、儲存、經營、運輸的消防監督管理作了具體規定。
詳細列表可以晌猛參考:jdzj/zhuanti/aqsctj/GB%2012268.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