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化學事故應急救援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在發生化學事故時能及時、有效開展事故單位自救與企業間的互救,盡最大可能減少事故的危害和損失,保障化工生產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法律,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化學事故應急救援是指發生重大或災害性化學事故時,為及時控制危害源,搶救受害人員,指導人員撤離,消除危害後果而採取的救援行動。第三條化學事故應急救援應在預防為主的基礎上,貫徹統一領導、集中指揮、橫向協調、自救互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第四條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從事生產、運輸、儲存、使用化學危險物品的企事業單位均須執行本辦法。第二章機構與職責第五條化學工業部領導全國化工行業化學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其主要職責:
1.貫徹國家有關化學事故預防與救援法規。
2.編制化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規劃,制訂化工部化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3.組織重大化學事故的處理和應急救援的實施。
4.對重大化學事故進行調查和組織恢復生產。
5.組織化學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研究工作。
為加強技術指導和區域間的互救,成立化工部區域性化學事故應急救援中心。第六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化工廳(局、總公司)領導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化學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其主要職責:
1.執行國家和化工部有關化學事故預防和救援的法規和規定。
2.制訂本系統化學事故應急救衡空餘援預案和工作計劃,檢查所屬單位計劃的實施。
3.組建區域性行業內互救協作組織。
4.組織指揮本系統化學事故互救,參與社會救援。
5.調查化學事故,做好事故報告工作。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化工廳(局、總公司)的化工職防院(所)承擔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化工行業的化學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無化工職防院(所)的,可指定專業機構承擔。第七條化工企事業咐滾單位的主管領導負責本單位的化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可指定醫院(衛生所)承擔應急救援任務。
其主要職責:
1.制訂本單位化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建立專職或兼職的工程救援、醫療救護、運輸、治安等救援隊伍。
虧氏3.配備必要的化學事故應急救援裝備。
4.組織隊伍的訓練與練習,提高隊伍救援技能。
5.開展職工崗位自救互救培訓和宣傳教育工作。第三章應急救援第八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化學事故時,應及時報警。第九條組織實施:
1.發生化學事故時,事故單位在向上一級報告的同時,應立即按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指揮本單位各種救援隊伍和職工採取措施控制危害源,進行自救。對於災害性化學事故,已涉及社會時,除採取自救外,應及時向當地政府報告,爭取社會救援。
2.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化工廳(局、總公司)接到事故報告後,凡重大或災害性化學事故除向化工部報告外,應立即調動力量組織行業內救援,同時可向化工部化工急性中毒應急救援中心聯系要求救援。
3.化工部接到重大或災害性化學事故報告後,視事故危害程度,派出化工部化工急性中毒應急救援中心的救援隊伍,前往協助救援或指示化工部上海化工毒物咨詢中心為事故單位或領導部門提供有關咨詢數據。
4.因發生事故造成現場或環境污染,必須組織有關單位進行清消,並通報可能受到污染的單位和居民。第十條化學事故調查與結案
事故單位的化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應在事故處理完畢後,將事故調查報告、處理結果報上一級化工領導機構,同時抄送省、自治區、直轄市化工廳(局、總公司)化工職防院(所)。
省、自治區、直轄市化工廳(局、總公司)接到事故單位的調查、處理報告後上報化工部,同時抄送化工部化工急性中毒應急救援中心。第十一條發生急性職業病事故時,有關應急求援部門應及時會同鐵路、交通、民航部門根據職業病防治有關法律規定,優先運送傷病員、急救人員以及急救葯品和器械。第四章應急救援的管理第十二條化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內容:
1.基本情況;
2.危險目標的確定;
3.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組成、職責和分工;
4.救援隊伍的組成與分工;
5.報警信號;
6.化學事故處置;
7.有關規定和要求等項內容。
⑵ 化學危險品應急處置方法是什麼
化學危險品事故應急救援的目標是通過有效的應急救援行動,盡可能地降低事故的後果,包括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破壞等。其基本任務具體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控制危險源。及時控製造成事故的危險源是應急救援工作的首要任務,只有及時控制住危險源,防止事故的繼續擴展,才能及時、有效地進行救援。特別對發生在城市或人口稠密地區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盡快組織工程搶險隊與事故單位技術人員一起及時堵源,控制事故繼續擴展。
2.搶救傷害人員。搶救受害人員是應急救援的重要任務。在應急救援行動中,及時、有序、有效地實施現場急救與安全轉送傷員是降低傷亡率,減少事故損失的關鍵。
3.指導群眾防護,組織群眾撤離。由於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突然、擴散迅速、涉及范圍廣、危害大,應及時指導和組織群眾採取各種措施進行自身防護,並向上風向迅速撤離出危險區或可能受到危害的區域,在撤離過程中應積極組織群眾開展自救和互救工作。
4.做好現場清消、消除危害後果。對事故外逸的有毒有害物質和可能對人和環境繼續造成危害的物質,應及時組織人員予以清除,消除危害後果,防止對人的繼續危害和環境的污染。
5.查清事故起因,估算危害程度。事故發生後應及時調查事故的發生原因和事故性質,估算出事故的危害波及范圍和危險程度,查明人員傷亡情況,做好事故調查,並總結救援工作中的經驗和教訓。
⑶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包括哪些內容
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覆蓋事故發生後應急救援各階段的計劃,即預案的啟動、應急、救援、事後監測與處置等各階段,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總則
包括:簡述應急預案編制的目的、作用,依據的法律、規章以及有關行業管理的規定、技術規范和標准等。
2.經營企業的危險性分析
(1)企業的基本情況主要包括:企業的地址、經濟性質、隸屬關系、職工人數及人員分布、經營范圍及危險化學品的品名(或種類及品種數量)及儲量、商品儲存場所的情況;商品運輸工具、運量、運地及運輸路線情況;周邊重大危險源、重要設施、目標、場所的布局等環境情況。
(2)企業危險目標情況依據企業經營危險化學品的規模和儲存運輸的現狀,分析其可能發生的事故及其危險、危害程度(范圍),確定危險目標及其危險特性、對周邊的影響。
3.應急救援的組織機構和職責
包括應急組織形式、構成單位或人員,可以用結構圖形式表示。
明確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總指揮、副總指揮、組成部門及其職責。
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根據事故類型和應急工作的需要,可以設置應急處置行動、通訊聯絡、疏散引導、安全防護救護等工作組,並明確各組工作任務和職責。
指揮機構的組成和職責的分工應根據企業機構及職能的實際情況來確定,但一定要做到職責的統一完整,分工清楚明確,以保證應急救援工作有條不紊地進行。
4.預防與預警
①明確本單位對危險目標特別是重大危險源的監測監控方式、方法以及採取的預防措施;
②明確事故預警的條件、方式、方法和信息發布程序;
③明確事故及未遂傷亡事故信息報告與處置方法;
④明確值班制度,24小時應急值守電話、事故信息接收和通報程序;
⑤明確儲存運輸人員報警及與本單位、供貨單位、配送單位聯系的方式、方法;
⑥明確事故發生後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地方人民政府報告事故信息的流程、內容和時限;
⑦明確事故發生後向有關部門或單位通報事故信息的方法和程序。
5.應急響應
針對事故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和單位控制事態的能力,將事故分為不同的等級。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明確應急響應的級別。
根據事故的大小和發展態勢,明確應急指揮、應急行動、資源調配、應急避險、擴大應急等響應程序。
明確應急終止的條件。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准,導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隱患消除後,經事故現場應急指揮機構批准後,現場應急結束。應急結束後,應明確:
①事故情況上報事項;
②需向事故調查處理小組移交的相關事項;
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總結報告。
6.現場處置
(1)人員的緊急疏散與撤離依據對可能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場所、設施及周圍情況的分析結果,明確事故現場人員清點、撤離的方式、方法;非事故現場人員緊急疏散的方式、方法;搶救人員在撤離前、撤離後的報告;可能受到威脅的周邊區域單位、社區人員疏散的方式、方法。
(2)危險區的隔離依據可能發生的危險化學品事故類別、危害程度的級別,確定危險區如何設定;事故現場隔離區的劃定方式和方法;事故現場隔離方法;事故現場周邊區域的道路隔離或交通疏導方案等。
(3)處置方案與處置程序 根據危險目標模擬事故狀態,針對企業具體場所、設施、崗位制定各種事故狀態(如泄漏、火災、爆炸、職業中毒、交通事故、車輛故障等)下的應急處置方案和處置程序,除文字敘述外也可用事故處置程序圖表示。
現場處置方案應具體、簡單、針對性強。現場處置方案應根據風險評估及危險性控制措施逐一編制,做到事故相關人員應知應會,熟練掌握,並通過應急演練,做到迅速反應、正確處置。
(4)應急救援隊伍的調度,在異常情況下搶救人員的撤離條件和方法。
(5)控制事故擴大措施,如與事故現場相鄰的危險化學品的疏散方法和地點等。
(6)事故可能擴大後的應急措施。
(7)現場醫療救護 確定現場急救葯物和器材的配置方案;現場自救方案;對傷者進行分類現場緊急搶救方案;傷者轉運及轉運中的救治方案;周邊醫療機構的聯系方法和緊急狀態下對傷者的救治處置方案等。
7.信息發布
明確信息發布的部門和發布原則。事故信息應由事故現場指揮部及時准確向新聞媒體通報事故信息。
8.後期處置
主要包括:事故現場的保護措施;明確事故現場洗消工作的負責人和專業隊伍;事故後果影響消除措施;經營秩序恢復程序;善後賠償辦法;搶險過程和應急救援能力評估及應急預案的修訂等內容。
9.條件保障
(1)通訊與信息保障明確與應急工作相關聯的單位或人員通信聯系方式和方法,並提供備用方案。建立信息通信系統及維護方案,確保應急期間信息通暢。
(2)應急隊伍保障 明確各類應急響應的人力資源,包括專業應急隊伍、兼職應急隊伍的組織與保障方案。明確外部救援的互助方式、請求政府協調應急救援力量的途徑和程序、應急救援專家和技術的信息咨詢渠道和方式。
(3)物資裝備保障應急救援器材的配置、檢查、更新等管理方案;消防設施、救援工具、個體防護設施的分布圖;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安全標簽等與緊急救援相關的資料的收集、管理、存放地點的規定。
(4)經費保障明確應急專項經費的來源、使用范圍、數量和監督管理措施,保障應急狀態時應急經費的及時到位。
(5)其他保障根據本企業應急工作需求而確定的其他相關保障措施,如交通運輸保障、治安保障、技術保障、醫療保障、後勤保障等。
10.培訓和演練
規定應急救援人員及員工應急響應培訓方案;規定培訓的對象、培訓的內容、培訓的時間、培訓考核、培訓記錄諸方面的要求;規定演練的范圍與頻次、演練的組織和內容、演練的記錄等內容。
11.獎懲
規定在事故應急救援中獎懲條件、方法和標准。
12.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包括的附件
①組織機構名單;
②值班聯系電話;
③組織應急救援有關人員聯系電話;
④危險化學品生產單位應急咨詢服務電話;
⑤外部救援單位聯系電話;
⑥政府有關部門聯系電話;
⑦本單位平面布置圖;
⑧消防設施配置圖;
⑨周邊區域道路交通示意圖和疏散路線、交通管制示意圖;
⑩周邊區域的單位、社區、重要基礎設施分布圖及有關聯系方式,供水、供電單位的聯系方式;
⑥保障制度:
a.責任制;
b.值班制度;
c.培訓制度;
d.危險化學品運輸單位檢查運輸車輛實際運行制度(包括行駛時間、路線、停車地點等內容);
e.應急救援裝備、物資、葯品等檢查、維護制度(包括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的安全、消防設備、器材及人員防護設備檢查、維護);
f.安全運輸卡制度;
g.演練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