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化學危險品分類並舉例,初中的高中的都要
1、爆炸品
第1項:具有整體爆炸危險的物質和物品,如高氯酸。
第2項:具有燃燒危險和較小爆炸危險的物質和物品,如二亞硝基苯。
第3項:無重大危險的爆炸物質和物品,如四唑並-1-乙酸 。
2、壓縮氣體與液化氣體
第1項:易燃氣體,如氨氣、一氧化碳、甲烷、氫氣、乙烷、乙烯、丙烯等。
第2項:不燃氣體(包括助燃氣體),如氮氣、氧氣、氬氣、等。
第3項:有毒氣體,如氯(液化的)、氨(液化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氟化氫、氯化氫等。
3、易燃液體
第1項:低閃點液體,即閃點低於-18℃的液體,如乙醛、丙酮、乙酸甲酯等。
第2項:中閃點液體,即閃點在-18℃~<23℃的液體,如苯、甲醇、乙醇等。
第3項:高閃點液體,即閃點在23℃~61℃的液體,如環辛烷、氯苯、苯甲醚、糠醛等。
4、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及遇濕自燃物品
第1項:易燃固體,指燃點低,對熱、撞擊、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點燃,迅速燃燒,能散發有煙霧或有毒氣體的固體。如紅磷、硫磺等。
第2項:自燃物品,指自燃點低,在空氣中易於發生氧化反應放出熱量,而自行燃燒的物品。如黃磷、三氯化鈦等。
第3項:遇濕易燃物品,指遇水或受潮時,發生劇烈反應,放出大量易燃氣體和熱量的物品,有的不需明火,就能燃燒或爆炸。如金屬鈉、氫化鉀等。
5、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劑
第1項:氧化劑,指具有強氧化性,易分解放出氧和熱量的物質,對熱、震動和摩擦比較敏感。如氯酸銨、高錳酸鉀等。
第2項:有機過氧化物,指分子結構中含有過氧鍵的有機物,其本身是易燃易爆、極易分解,對熱、震動和摩擦極為敏感。如過氧化苯甲醯、過氧化甲乙酮等。
6、毒害品 如各種氰化物、砷化物、化學農葯等等。7、放射性物品 8、腐蝕品
第1項:酸性腐蝕品,如硫酸、硝酸、鹽酸、磷酸、乙酸、甲酸等。
第2項:鹼性腐蝕品,如氫氧化鈉、氫氧化鈣、氫氧化鉀等。
第3項:其它腐蝕品,如二氯乙醛、苯酚鈉等。
(1)化學危險品如何分類擴展閱讀: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
環境危險
1、危害水生環境
2、對水環境的危害分類、警示標簽和警示性說明見GB20602。
3、急性水生毒性是指物質對短期接觸它的生物體造成傷害的固有性質。
4、慢性水生毒性是指物質在與生物體生命周期相關的接觸期間對水生生物產生有害影響的潛在性質或實際性質。
B. 危險化學品分幾大類、分別是什麼
化學品按其危險性分為8大類:
第一類: 爆炸品;
第二類: 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
第三類: 易燃液體;
第四類: 易燃固體、自然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
第五類: 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
第六類: 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第七類: 放射性物品;
第八類: 腐蝕品。
國家對於危險化學物品管理條例
第一條:根據《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制定本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化學危險物品和在工業生產中使用化學危險物品或以其為原料的企業,包括中外合資企業、外資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各級行政主管部門和監督部門;有關的科研、設計部門和事業單位。
第三條:本《細則》所指化學危險物品,系國家標准(GB12268-)危險貨物品名表中所列的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蝕品六大類中的化學危險物品。放射性物品、民用爆炸物品、兵器工業的火葯、炸葯、彈葯、火工產品和核能物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條:生產、使用(包括生產廠的儲存、運輸)化學危險物品的單位,必須建立健全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條:嚴禁鄉、鎮、街道企業生產劇毒化學危險物品。
第六條:新建、擴建、改建(以下簡稱「三建」)生產化學危險物品的企業,按照不同投資規模的審批許可權,經所在地省轄市以上(含省轄市)人民政府同意,按本《細則》和國家規定的基本建設程序履行審批手續。
第七條:新建的化學危險物品生產企業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已確定的生產化學危險物品的廠點在其安全衛生防護距離內不得建其它公共建築或建居民點。
第八條:凡申請生產化學危險物品的「三建」企業,一律由當地計(經)委,會同化工、公安、環保、衛生、勞動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審查,符合規定的企業才能准予立項建設。對省級以上政府批準的項目,由此批准單位報化學工業部備案,同時抄送當地鐵路、交通、環保、衛生等部門。
第九條:申請生產劇毒化學危險物品的「三建」企業,必須經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審批,並在選址時報化學工業部,化學工業部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認為不符合安全要求時,可以否決在該地區布點建設或擴建、改建。
C. 危險品八大類包括哪些
危險品嚴格意義上講有九大類,分別為:第一類 爆炸品;第二類 壓縮氣體和有毒氣體;第三類 易燃液體;第四類 易燃固體和遇水自燃物資;第五類 有機物和有機過氧化物;第六類 毒害物;第七類 放射性物資;第八類 腐蝕品;第九類 其他危險品物資。
危險品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熱、撞擊等),能發生劇烈的化學反應,瞬時產生大量的氣體和熱量,使周圍壓力急驟上升,發生爆炸,對周圍環境造成破壞的物品,也包括無整體爆炸危險,但具有燃燒、拋射及較小爆炸危險,或僅產生熱、光、音響或煙霧等一種或幾種作用的煙火物品。
(3)化學危險品如何分類擴展閱讀:
危險品的滅火措施
1、加強第一出動,以快制快。要根據化學危險品的理化性質調動相應的足夠滅火或搶險救援力量,統一指揮部署,迅速展開戰斗行動,及時排除險情和有效地撲滅火災。
2、正確選用滅火劑。大多數易燃可燃液體都能用泡沫撲救,其中水溶性的有機溶劑則應用抗溶性泡沫。可燃氣體火災可用二氧化碳、乾粉、鹵代烷(1211)等滅火劑撲救。
有毒氣體、酸鹼液可用噴霧或開花水流稀釋。遇火燃燒的物質及金屬火災,不能用水撲救,也不能用二氧化碳、鹵代烷(1211)等滅火劑,宜用乾粉或沙土覆蓋撲救。輕金屬火災可採用7150輕金屬滅火劑。
3、堵截火勢,防止蔓延。當燃燒物品部分燃燒,且可以用水或泡沫撲救的,應立即布置水槍或泡沫管槍等堵截火勢,冷卻受火焰烘烤的容器,要防止容器破裂,導致火勢蔓延。如果燃燒物是不能用水撲救的化學物品,則應採取相應的滅火劑,或用沙土、石棉被等覆蓋,及時撲滅火災。
D. 化學危險品分類有幾種
化學危險品分類有8種,分別是:爆炸品、壓縮品、易燃液體、易燃固體、氧化劑、毒害品、放射性物品、腐蝕品。
1、爆炸品
爆炸品,是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熱、摩擦、撞擊等)能發生劇烈的化學反應,瞬間產生大量的氣體和熱量,使周圍的壓力急劇上升,發生爆炸,對周圍環境、設備、人員造成破壞和傷害的物品。
2、壓縮品
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指壓縮的、液化的或加壓溶解的氣體。
3、易燃液體
易燃液體,本類物質在常溫下易揮發,其蒸氣與空氣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4、易燃固體
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這類物品易於引起火災。
5、氧化劑
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這類物品具有強氧化性,易引起燃燒、爆炸。
6、毒害品
毒害品,指進入人(動物)肌體後,累積達到一定的量能與體液和組織發生生物化學作用或生物物理作用,擾亂或破壞肌體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暫時或持久性的病理改變,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
7、放射性物品
放射性物品,它屬於危險化學品,但不屬於《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管理范圍,國家還另外有專門的「條例」來管理。
8、腐蝕品
腐蝕品,指能灼傷人體組織並對金屬等物品造成損傷的固體或液體。
E. 危險化學品分幾大類
法律分析:危險化學品是指的可以對公共衛生和人身安全造成危險的化學品,我們把危險化學品分為八大類,分別是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放射性物品,腐蝕品。這八大類都是對人類的安全有重大危險的品類。
法律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危險化學品,包括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蝕品等。危險化學品列入以國家標准公布的《危險貨物品名表》(GB12268);劇毒化學品目錄和未列入《危險貨物品名表》的其他危險化學品,由國務院經濟貿易綜合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公安、環境保護、衛生、質檢、交通部門確定並公布。
F. 化學危險品按理化危險劃分有多少類
分為8大類: 第一類: 爆炸品; 第二類: 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 第三類: 易燃液體; 第四類: 易燃固體、自然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 第五類: 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 第六類: 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第七類: 放射性物品;
G. 危險化學品的分類
危險化學品分為九類: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放射性物品、腐蝕品、雜項危險物質和物品。
第1類爆炸品:本類化學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熱、受壓、撞擊等),能發生劇烈的化學反應,瞬時產生大量的氣體和熱量,使周圍壓力急驟上升,發生爆炸,對周圍環境造成破壞的物品,也包括無整體爆炸危險,但具有燃燒、拋射及較小爆炸危險的物品。
第2類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本類化學品系指壓縮、液化或加壓溶解的氣體,並應符合下述兩種情況之一者:a.臨界溫度低於50℃。或在50℃時,其蒸氣壓力大於294kPa的壓縮或液化氣體;b.溫度在21.1℃時,氣體的絕對壓力大於275kPa,或在54.4℃時,氣體的絕對壓力大於715kPa的壓縮氣體;或在37.8℃時,雷德蒸氣壓力大於275kPa的液化氣體或加壓溶解的氣體。
第3類易燃液體:本類化學品系指易燃的液體,液體混合物或含有固體物質的液體,但不包括由於其危險特性已列入其它類別的液體,其閉懷試驗閃點等於或低於61℃。
第4類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易燃固體系指燃點低,對熱、撞擊、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點燃,燃燒迅速,並可能散發出有毒煙霧或有毒氣體的固體。
自燃物品系指自燃點低,在空氣中易發生氧化反應,放出熱量,而自行燃燒的物品。
遇濕易燃物品系指遇水或受潮時,發生劇烈化學反應,放出大量的易燃氣體和熱量的物品。
第5類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氧化劑系指處於高氧化態、具有強氧化性,易分解並放出氧和熱量的物質,包括含有過氧基的無機物其本身不一定可燃,但能導致可燃物的燃燒,與松軟的粉末狀可燃物能組成爆炸性混合物,對熱、震動或摩擦較敏感。
第6類有毒品:本類化學品系指進入機體後,累積達一定的量,能與體液和器官組織發生生物化學作用或生物物理學作用,擾亂或破壞肌體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某些器官和系統暫時性或持久性的病理改變,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
第7類放射性物品:本類化學品系指放射性比活度大於7.4×10^4 Bq/kg的物品。
第8類腐蝕品:本類化學品系指能灼傷人體組織並對金屬等物品造成損壞的固體或液體。與皮膚接觸在4h內出現可見壞死現象,或溫度在55℃時,對20號鋼的表面均勻年腐蝕率超過6.25mm/y的固體或液體。
第9類雜項危險物質和物品
法律依據: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2013修訂)》
第三條本條例所稱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
危險化學品目錄,由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工業和信息化、公安、環境保護、衛生、質量監督檢驗檢疫、交通運輸、鐵路、民用航空、農業主管部門,根據化學品危險特性的鑒別和分類標准確定、公布,並適時調整。
H. 危險化學品有哪些種類
危險化學品的種類有物理、健康或環境危險的性質3大類。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
控制、預防化學品危害最理想的方法是不使用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的化學品,但這很難做到,通常的做法是選用無毒或低毒的化學品替代有毒有害的化學品,選用可燃化學品替代易燃化學品。例如,甲苯替代噴漆和除漆用的苯,用脂肪族烴替代膠水或粘合劑中的芳烴等。
危險化學品的防護措施:
1、通風
通風是控製作業場所中有害氣體、蒸氣或粉塵最有效的措施。藉助於有效的通風,使作業場所空氣中有害氣體、蒸氣或粉塵的濃度低於安全濃度,保證工人的身體健康,防止火災、爆炸事故的發生。
2、變更工藝
雖然替代是控制化學品危害的首選方案,但是可供選擇的替代品很有限,特別是因技術和經濟方面的原因,不可避免地要生產、使用有害化學品。這時可通過變更工藝消除或降低化學品危害。
3、隔離
隔離就是通過封閉、設置屏障等措施,避免作業人員直接暴露於有害環境中。最常用的隔離方法是將生產或使用的設備完全封閉起來,使工人在操作中不接觸化學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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