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應用化學專業能考證什麼證書
1、注冊化工工程師:
該證書由化工專業委員會向准予注冊的申請人核發由建設部統一製作,全國勘察設計攔賣念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和化工專業委員會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
申請人經注冊後,方可在規定的業務范圍內執業。化工專業委員會應將准予注冊的注冊化工工程師名單報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委簡困員會備案。
2、注冊環保工程師:
注冊環保工程師是指經考試取得 《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環保工程師資格證書》,並依法注冊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環保工程師注冊執業證書》和執業印章,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及相關業務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
3、食品檢驗工:
廣義的食品檢驗是指研究和評定食品質量及其變化的一門學科,它依據物理、化學、生物化學的一些基本理論和各種技術,按照制訂的技術標准,如國際、國家食品衛生/安全標准,對食品原料、輔助材料、半成品、成品及副產品的質量進行檢驗,以確保產品質量合格。
食品檢驗的內容包括對食品的感官檢測,食品中營養成分、添加劑、有害物質的檢測等。食品檢驗工其實就是負責食品檢驗的人員。
4、化學分析工程師:
化學分析工程師,是能熟練使用各種化學實驗儀器進行化學分析的專業人才。
5、化工工程師:
化工工程師應當是具有多學科教育及培訓背景,具有很強的科學、數學及技術技能,並保持良好的團隊精神來擔當跨職能角色,主要從事與化工各相關行業(生物技術、微電子、食品加工、醫葯、環境治理以及生物醫學等)的,並能夠利用化工技能來解決各種生活、社會、環境等相關問題的專業技術人才。
2. 化學有沒有什麼證要考
學化學的可以考什麼證
注冊化工工程師,是指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經注冊登記後,在經濟建設中從事化工工程(包括化工、石化、化纖、醫葯和輕化)設計及相關業務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
化工施工企業專業管理人員崗位合格證書核發辦法(試行)
1991年8月5日,化工部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做好化工施工企業專業管理人員崗位合格證書(以下簡稱「崗位合格證書」)的核發工作,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崗位合格證書由化學工業部統一印製,基建司歸口管理,統一核發。
第三條 崗位合格證書是審查化工施工企業資質等級的憑證之一,在全國化工行業有效。
第四條 無崗位合格證書者,不得上崗,不得承包工程項目。
第五條 崗位合格證書分為初級、中級和高級三種。持證等級應與個人知識能力相符,任何人不具備相應的知識和業務能力,不能取得相應的崗位合格證書。
第二章 核發證書范圍
第六條 化學工業部直屬施工企業的崗位合格證書由部基建司統一核發,地方所屬化工施工企業專業管理人員的崗位合格證書經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化工廳(局)審核同意後由部基建司核發。
第七條 化工施工企業專業管理人員是指:施工員、預算員、質量檢查員、安全員、材料員、統計員、財會員、計劃員、機械(設備)管理員、勞資員、定額員等十一類人員,除財會員、預算員崗位合格證書按有關規定另行辦理外,其他各類人員均適用本辦法。
第三章 核發證書條件和標准
第八條 具有大專、中專畢業(含「五大」、電視中專、職工中專)文憑和高等專業證書、中等專業證書者,專業對口,實習期滿者或得「員」級專業職稱資格者,經考核(考核內容含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能力、業績。下同)合格,發給初級崗位合格證書。
第九條 不具備專業學歷文憑,但已從事現專業崗位工作多年,已取得「員」級專業職稱資格者,經考核合格,發給初級崗位合格證書。對未評定專業技術職務或仍以工人身份在現崗位工作多年,經部有關司局舉辦的相應專業培訓班培訓結業的,經考核合格,可發給初級崗位合格證書。
第十條 中級技工學校畢業生工作五年以上,其中在現任專業崗位二年以上者,按安裝和土建兩大類專業對口,經考核合格,可發給初級崗位合格證書。
第十一條 不具備專業學歷,在現任專業崗位二年以上,經初級專業崗位培訓結業後,再經考核合格,發給初級崗位合格證書。
第十二條 凡1942年1月1日前出生的人員,連續從事現任崗位七年以上,未評專業職稱者,免於崗位培訓考試,經考核合格,發給初級崗位合格證書。
第十三條 凡已取得本崗位所在系列中級專業技術職稱和資格者,可直接核發中級崗位合格證書;少數崗位,如質量檢查、安全管理、機械設備管理、定額管理由受聘技師擔任,並連續在現崗位任職二年以上者,可直接核發中級崗位合格證書。
第十四條 本科及大專畢業,取得對口專業「助師」級專業技術職稱資格的,但業務能力很強,業績突出者,經考核合格,可發給中級崗位合格證書。
第十五條 雖不具備專業學歷,但取得初級崗位合格證以後,已經中級崗位培訓結業,再經一年試用,考核合格,發給中級崗位合格證書。
第十六條 中專、中技畢業,連續工作五年以上,經本專業崗位主修課(大專以上教材)培訓合格,經一年試用,考核合格,發給中級崗位合格證書。
第十七條 已取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或職稱資格的工程技術人員和經濟類專業人員可核發對口專業高級崗位合格證書;高級工程技術人員在經濟類崗位再工作兩年以上,經考核合格,可核發經濟管理類高級崗位合格證書。
第十八條 大學本科畢業在本專業連續工作二十年以上,......
化學專業能考哪些證書
初級化學檢驗工、中級化學檢驗工、高級化學檢驗工、實驗助理師、中級實驗員、高級實驗師。如果是食品化學專業的還有食品營養師和微生物檢驗工。
一般情況下,只要你拿到高級化學檢驗工礎或 高級實驗師 ,這兩種證書都相當於是高級技術人才。如果你拿到這兩種證書的其中一本,那完蛋了,這輩子幸福死你。如果你拿到這兩種證書的其中一本,那就不是你挑企業了,是企業高薪聘請你了。如果你拿到這兩種證書的其中一本,你闖江湖都別擔心落水了。我有一本中級化學檢驗工證書,正准備得到高級化學檢驗工 嘿嘿。
學化學的可以考哪些證書
一般情況下,那完蛋了、實驗助理師。如果是食品化學專業的還有食品營養師和微生物檢驗工。如果你拿到這兩種證書的其中一本,你闖江湖都別擔心落水了、中級實驗員,這輩子幸福死你、高級實驗師、高級化學檢驗工。如果你拿到這兩種證書的其中一本,這兩種證書都相當於是高級技術人才,正准備得到高級化學檢驗工 嘿嘿。如果你拿到這兩種證書的其中一本,那就不是你挑企業了,只要你拿到高級化學檢驗工 或 高級實驗師 。我有一本中級化學檢驗工證書初級化學檢驗工、中級化學檢驗工,是企業高薪聘請你了
想問下學化學的可以考的證書有哪些
應用化學專業能考的證書有:
化學分析師、化學檢驗師、注冊化工工程師、注冊環保工程師、駕駛證、英語四六級、計算機二三級、食品檢驗、ISO2000質量體系認證、ISO9001/ISO14001/ISO18001/TS16949內審員證書。
提醒:畢業證與學位證才是最重要的,請保持在校學習成績的優異與表現的良好。
拓展:
應用化學專業的就業方向:
本專業學生畢業後可在科研機構、高等學校及企事業單位等從事科學研究、教學工作及管理工作。
可從事崗位有:研發工程師、銷售工程師、化驗員、化工實驗室研究員、技術員、實驗員、銷售代表、產品開發工程師、工藝工程師、研發技術員、化妝品研發工程師、研發助理、技術研發工程師。
化學專業的在校大學生可以考哪些證
英語4 6級 計算機2 3級 PET3 國家材料檢驗員 普通話等等都可以考 網上有一個年度的各個證書考試的時間 你一查就知道了 有適合你的就可以考
大家說說學化學的都考些什麼證書比較有用吧
化學專業可以考注冊化工工程師,這個是人事部、建設部共同實行執業管理制度的一種證書,還是有用的。
下面是注冊化工工程師考試的一些介紹。
根據《人事部、建設部關於印發〈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人發〔2003〕26號)文件精神, 從2003年5月1日起,國家對從事化工工程設計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實行執業資格注冊管理制度,納入全國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資格制度統一規劃。
注冊化工工程師是指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從事化工工程(包括化工、石化、化纖、醫葯和輕化)設計及相關業務的專業技術人員。
一、組織領導
北京市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納入北京市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資格制度的統一管理。北京地區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由北京市人事局和北京市規劃委員會共同組織實施。北京市人事局負責考務管理和資格證書頒發工作,北京市規劃委員會負責考前培訓和注冊管理工作。
二、適用范圍
適用於從事化工工程(包括化工、石化、化纖、醫葯和輕化)設計及相關業務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
三、考試時間及科目設置
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的考試制度,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
考試由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組成。基礎考試分2個半天進行,各為4小時;專業考試分專業知識和專業案例兩部分內容,每部分內容均分2個半天進行,每個半天均為3小時。
3. 應用化學專業的人可以考哪些證書
應用化學職稱證書:
化學技能證書、化學檢驗資格證書、化學工藝師、化學分析證書等。
就業可以利用的證書:
1、四六級英語證,很多的用人單位必須要求的;
2、ISO2000質量體系認證,這個即使以後不從事化工的專業,也對其他崗位衫圓的應聘有幫助;
3、或基塌化學檢驗師,有了這個可以證書從事化學質檢方面的鋒閉工作;
4、計算機2級證書,可以證明自己對計算機領悟的靈活運用,更具有競爭力。
4. 應用化學專業有什麼含金量高一點的證書可以考嗎
應用化學專業含金量高的證書:注冊化工工程師、注冊環保工程師、
1.全國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並具備相應專業教育和職業實踐條件者,均可申請參加註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二)考試分為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參加基礎考試合格並按規定完成職業實踐年限者,方能報名參加專業考試。
(三)符合報考條件第(一)條規定的要求,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基礎考試:
1、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2、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3、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四)基礎考試合格,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專業考試:
1、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
2、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
3、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
4、取得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未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5、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6、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五)上述考試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是指國家教育部門承認的學歷或學位。以上報考條件中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為2005年年底。
(六)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基礎考試,只需參加專業考試:
1、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2、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3、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4、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
5、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10年。
6、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12年。
7、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15年。
8、取得本專業中專學歷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2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中專學歷後,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30年。
2.注冊環保工程師
基礎考試條件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基礎考試:
(一)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二)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三)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四)本專業、相近專業和其他專業
⑴本專業:①環境工程;②環境科學;③農業建築環境與能源工程;④農業資源與環境;⑤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
⑵相近專業:①建築環境與設備工程;②給水排水工程;③熱能與動力工程;④土木工程;⑤水文與水資源工程;⑥化學工程與工藝;⑦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⑧安全工程;⑨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
⑶其他專業:除本專業和相近專業外的工科專業。
專業考試條件
基礎考試合格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專業考試:
(一)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
(二)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
(三)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含相近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
(四)取得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未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截止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免基礎考試,只需參加專業考試:
(一)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二)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三)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或取得含相近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四)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
(五)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0年。
(六)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2年。
(七)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5年。
(八)取得本專業中專學歷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2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中專學歷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0年。
國務院各部門所屬單位和中央管理的企業的專業技術人員按屬地原則報名參加考試。
(五)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六)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環保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