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高一化學物質的分類及轉化方法是什麼
如下:
按照物質的連續和不連續(分立的)形式,首先可以把化學物質分為連續的宏觀形態的物質,如各種元素、單質與化合物,以及不連續的微觀形態的物質,如各種化學粒子等兩大類物質。
樹狀分類法:(一)、混合物:空氣、溶液、合金。(二)純凈物:
1、單質:金屬、非金屬。
2、化合物:氧化物、酸、鹼、鹽。
交叉分類法:同一物質按不同標准分類。
例:NaSO4,可以從陽離子角度分為鈉鹽、陰離子角度分為硫酸鹽。
多維分類:於化學物質的分類,正隨著化學的發展而不斷進行新的嘗試。中國著名化學家、北京大學徐光憲教授正致力於探索一種新的化學物質分類法,即分子分類法或「多維分類」法。1982年,在中日美三國金屬有機化學討論會上,他提出了分子的(n ×c π)四維分類法及有關的七條結構規則。
在新的分類法中,他提出了分子片的概念。分子片是處於原子和分子之間的一個中間層次的概念。例如無機化合物中的硫酸根、碳酸根等和有機化合物的官能團,都可視為分子片。每個分子片都由中心原子和配位體所組成。應用這種分子的分類方法,可以把數以百萬計的各種有機的和無機的分子看作是各由若干分子片所組成。
按照(n ×c π)四維分類法把所有的分子分成4 大類型,即單片分子、雙片分子、多片分子(含鏈式、環式、多環式和原子簇化合物)和復合分子(看作是由鏈、環、簇的的各種組合而成的復雜原子)等4 大類型。組成這些分子的分子片又可以按它的價電子數的多少分為25類。
對同一類分子片,還可以按其中心原子所屬的周期不同進一步分類。這樣,使用分子片的概念並運用四維分類法與結構規則,就可以把所有的分子進行分類。同時還可以由分子式去估算分子的結構類型,預見新的原子簇化合物和金屬有機化合物,並探討它們的反應性能等。
化學物質定義:
1、天然存在的化學物質(Naturally Occurring Chemical Substance):指任何自然環境中存在的未經加工的物質或者僅通過人力、機械或重力方式,通過溶解在水中、浮選、或通過加熱脫水而沒有發生化學變化的過程從自然環境中提取出來的任何物質。
2、有準確定義的化學物質(Well-defined chemical substance):指可以用完整的化學結構式和特定的分子式描述的化學物質,盡管這類物質中取代基的位次是未知的或可變的,但取代基的數量等信息卻是已知的。
3、沒有準確定義的化學物質(Poorly-defined chemical substance):指無法用完整的化學結構或/和特定的分子式描述的化學物質。
4、現有化學物質(Existing Chemical Substance):指在法律規定期間,為了商業目的在中國國內生產或已經從國外進口並且已經列入《中國現有化學物質名錄》中的化學物質。
5、新化學物質(New Chemical Substance):指任何未包括在《中國現有化學物質名錄》中的化學物質。
6、研究與開發用化學物質(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Chemical Substance):指任何製造或進口的僅僅用來進行科學研究與開發或分析測試的化學物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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