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危險品分類9大類各是哪些
法律分析:
根據我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9類危險品主要包括:第一類:爆炸品;第二類:壓縮氣體;第三類:易燃液體;第四類:易燃固賣慎世體;第五類:氧化物有中肢機過氧化物;第六類:有毒物質;第七類:放射性物質;第八類:腐蝕品;第九類:雜項。爆炸物、壓縮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氧化物、有毒物質、放射性物質、腐蝕性物質和電池。危險品是易燃、易爆、強腐蝕、有毒、放射性物質的總稱。如汽油、炸葯、強酸、強鹼、苯、萘、賽璐珞、過氧化氫等。運輸和儲存應符合危險品規定。載運危險品的車輛不得停放在人口稠密、集鎮、交通要道、居民區等房東內,載運危險品的車輛不得停放在自己的車間、院子內。裝卸不及、停放或通宵修理時,應向領導或值班人員報告,並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托運人托運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有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危險物品運輸的規定對危險物品妥善包裝,做出危險物品標志和標簽,並將有關危險物品的名稱、性質和防範措施的書面材料提交承運人。托運人違反前款規定的,承運人可以拒絕運輸,也可以採取相應措施以避免損失的發生,因此產生的費用由托運人負擔。
法律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危險化學品目錄,由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工業和信息化、公安、環境保護、衛生、質量監督檢驗檢疫、交通運輸、鐵路、民用航空、農業主管部門,根據化學品危險特性的鑒別和分類標准確定、公布,並適時調整孝派。
㈡ 危險化學品按其危險性劃分為幾類幾項
依據《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志》(GB 13690-92),我國將危險化學品按照其危險性劃分為8類21項。
㈢ 危險化學品有哪些種類
危險化學品的種類有物理、健康或環境危險的性質3大類。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
控制、預防化學品危害最理想的方法是不使用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的化學品,但這很難做到,通常的做法是選用無毒或低毒的化學品替代有毒有害的化學品,選用可燃化學品替代易燃化學品。例如,甲苯替代噴漆和除漆用的苯,用脂肪族烴替代膠水或粘合劑中的芳烴等。
危險化學品的防護措施:
1、通風
通風是控製作業場所中有害氣體、蒸氣或粉塵最有效的措施。藉助於有效的通風,使作業場所空氣中有害氣體、蒸氣或粉塵的濃度低於安全濃度,保證工人的身體健康,防止火災、爆炸事故的發生。
2、變更工藝
雖然替代是控制化學品危害的首選方案,但是可供選擇的替代品很有限,特別是因技術和經濟方面的原因,不可避免地要生產、使用有害化學品。這時可通過變更工藝消除或降低化學品危害。
3、隔離
隔離就是通過封閉、設置屏障等措施,避免作業人員直接暴露於有害環境中。最常用的隔離方法是將生產或使用的設備完全封閉起來,使工人在操作中不接觸化學品。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危險化學品
㈣ 危險化學品分為哪七類,名稱是什麼
第一類:爆炸品。
第二類: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指壓縮的、液化的或加壓溶解的氣體。
第三類:易燃液體。
第四類: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
第五類: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
第六類:毒害品。
第七類:放射性物品。
分類依據:GB13690-2009《化學品分類和危險性公示 通則》。《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
(4)國家規定危險化學品有多少種擴展閱讀:
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注意事項
儲存安全須知
1、要有合格的危險化學品倉庫
危險化學品倉庫應採用不導熱的耐火材料做屋頂和牆壁的隔熱層,屋檐要適當加長,以阻止陽光射入倉庫;庫牆要適當加厚,常開窗,採用間接通風洞,設置雙層門,雙層屋頂;窗玻璃漆成藍色或選用磨砂玻璃。
2、危險化學品要分類存放
化學危險品一般分為爆炸性物品、遇水燃燒物品、自燃性物品、易燃固體、易燃和助燃氣體、腐蝕性物品、氧化劑等。對這些物品要分類、分庫、分件、分架存放,嚴禁把各種性質互相抵觸、滅火方法不同、容易引起自燃的物品混放在一處。
儲存物品時堆垛不可過高、過大、過密,垛與垛之問;垛與牆、柱、屋樑、電燈之間應保持一定距離,並留有消防通道,不得超量儲存。
3、要嚴格控制溫度
為倉庫設貯水屋面或在倉庫屋面上設置冷卻水管,氣溫在30℃以上時噴水降溫,使倉庫內溫度保持在28℃以下。在倉庫屋頂鋪石麻袋,能增加屋頂的隔熱性能,也可將庫房屋頂、外牆和窗戶玻璃塗成白色,利用白色對陽光的反射作用,減少輻射熱的吸收,達到降溫的作用。
根據物品性質和包裝情況,還可以在倉庫地面上澆井水、放冰塊,有條件的安裝空調進行降溫。有的倉庫可在早晚和夜間開窗通風,放進冷空氣,中午關閉門窗,防止熱空氣進入。
㈤ 危險化學品包括什麼
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
包括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蝕品等.
按中國目前已公布的法規、標准,將危險化學品分為八大類,每一類又分為若干項,即:
第一類:爆炸品.爆炸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熱、摩擦、撞擊等)能發生劇烈的化學反應,瞬間產生大量的氣體和熱量,使周圍的壓力急劇上升,發生爆炸,對周圍環境、設備、人員造成破壞和傷害的物品.爆炸品在國家標准中分5項,其中有3項包含危險化學品,另外2項專指彈葯等.
第1項:具有整體爆炸危險的物質和物品,如高氯酸.
第2項:具有燃燒危險和較小爆炸危險的物質和物品,如二亞硝基苯.
第3項:無重大危險的爆炸物質和物品,如四唑並-1-乙酸.
第二類: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指壓縮的、液化的或加壓溶解的氣體.這類物品當受熱、撞擊或強烈震動時,容器內壓力急劇增大,致使容器破裂,物質泄漏、爆炸等.它分3項.
第1項:易燃氣體,如氨氣、一氧化碳、甲烷、氫氣、乙烷、乙烯、丙烯等.
第2項:不燃氣體(包括助燃氣體),如氮氣、氧氣、氬氣、等.
第3項:有毒氣體,如氯(液化的)、氨(液化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氟化氫、氯化氫等.
第三類:易燃液體.本類物質在常溫下易揮發,其蒸氣與空氣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它分3項.
第1項:低閃點液體,即閃點低於-18℃的液體,如乙醛、丙酮、乙酸甲酯等.
第2項:中閃點液體,即閃點在-18℃~
㈥ 危險化學品包括哪些
問題一:常見的危險化學品有哪些? 危險化學品主要是指具有訂炸性、易燃性、毒性、腐蝕性的化學物品。
常見的危險化學品有:苯、液化氣、汽油、甲醛、氨水、二氧化硫、硫化氫、農葯、液氯等。
問題二:危險化學品有那些分類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第二類(易燃氣體,非易燃無毒氣體);第三類(易燃液體);第四類(易燃固體,易於自燃的物質,遇水放出易燃氣體的物質);第五類(氧化性物質,有機過氧化物);第六類(毒性物質);第八類(腐蝕性物質(強腐蝕性),腐蝕性物質(弱腐蝕性));第九類(雜項危險物質和物品)。
問題三:危險化學品包括哪些 危險化學品主要是指具有爆炸性、易燃性、毒性、腐蝕性的化學物品。
常見的危險化學品有:苯、液化氣、汽油、甲醛、氨水、二氧化硫、硫化氫、農葯、液氯等。
問題四:危險化學品有幾類 可以參考《危險化學品名錄》2015版。
定義: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
以物理危險分,有16類:
爆炸物;易燃氣體;氣溶膠(又稱氣霧劑);氧化性氣體;加壓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反應物質和混合物;自燃液體;自燃固體;自熱物質和混合物;遇水放出易燃氣體的物質和混合物;氧化性液體;氧化性固體;有機過氧化物;金屬腐蝕物。
以健康危害分,有10類:
急性毒性;皮膚腐蝕/ *** ;嚴重眼損傷/眼 *** ;呼吸道或皮膚致敏;生殖細胞致突變性;致癌性;生殖毒性;特異性靶器官毒性-一次接觸;特異性靶器官毒性-反復接觸;吸入危害。
以環境危害分,有2類:
危害水生環境-急性危害;危害臭氧層
問題五:危險化學品有哪些常用的 包括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蝕品等。 危險化學品的分類 按我國目前已公布的法規、標准,將危險化學品分為八大類,每一類又分為若干項,即: 第一類:爆炸品。爆炸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熱、摩擦、撞擊等)能發生劇烈的化學反應,瞬間產生大量的氣體和熱量,使周圍的壓力急劇上升,發生爆炸,對周圍環境、設備、人員造成破壞和傷害的物品。爆炸品在國家標准中分5項,其中有3項包含危險化學品,另外2項專指彈葯等。 第1項:具有整體爆炸危險的物質和物品,如高氯酸。 第2項:具有燃燒危險和較小爆炸危險的物質和物品,如二亞硝基苯。 第3項:無重大危險的爆炸物質和物品,如四唑並-1-乙酸。 第二類: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指壓縮的、液化的或加壓溶解的氣體。這類物品當受熱、撞擊或強烈震動時,容器內壓力急劇增大,致使容器破裂,物質泄漏、爆炸等。它分3項。 第1項:易燃氣體,如氨氣、一氧化碳、甲烷等。 第2項:不燃氣體(包括助燃氣體),如氮氣、氧氣等。 第3項:有毒氣體,如氯(液化的)、氨(液化的)等。 第三類:易燃液體。本類物質在常溫下易揮發,其蒸氣與空氣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它分3項。 第1項:低閃點液體,即閃點低於-18℃的液體,如乙醛、丙酮等。 第2項:中閃點液體,即閃點在-18℃~<23℃的液體,如苯、甲醇等。 第3項:高閃點液體,即閃點在23℃~61℃的液體,如環辛烷、氯苯、苯甲醚等。 第四類: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這類物品易於引起火災,按它的燃燒特性分為3項。 第1項:易燃固體,指燃點低,對熱、撞擊、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點燃,迅速燃燒,能散發有毒煙霧或有毒氣體的固體。如紅磷、硫磺等。 第2項:自燃物品,指自燃點低,在空氣中易於發生氧化反應放出熱量,而自行燃燒的物品。如黃磷、三氯化鈦等。 第3項:遇濕易燃物品,指遇水或受潮時,發生劇烈反應,放出大量易燃氣體和熱量的物品,有的不需明火,就能燃燒或爆炸。如金屬鈉、氫化鉀等。 第五類: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這類物品具有強氧化性,易引起燃燒、爆炸,按其組成分為2項。 第1項:氧化劑,指具有強氧化性,易分解放出氧和熱量的物質,對熱、震動和摩擦比較敏感。如氯酸銨、高錳酸鉀等。 第2項:有機過氧化物,指分子結構中含有過氧鍵的有機物,其本身是易燃易爆、極易分解,對熱、震動和摩擦極為敏感。如過氧化苯甲醯、過氧化甲乙酮等。 第六類:毒害品。毒害品指進入人(動物)肌體後,累積達到一定的量能與體液和組織發生生物化學作用或生物物理作用,擾亂或破壞肌體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暫時或持久性的病理改變,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如各種氰化物、砷化物、化學農葯等等。 第七類:放射性物品。它屬於危險化學品,但不屬於《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管理范圍,國家還另外有專門的「條例」來管理。 第八類:腐蝕品。腐蝕品指能灼傷人體組織並對金屬等物品造成損傷的固體或液體。這類物質按化學性質分為3項。 第1項:酸性腐蝕品,如硫酸、硝酸、鹽酸等。 第2項:鹼性腐蝕品,如氫氧化鈉、硫氫化鈣等。 第3項:其它腐蝕品,如二氯乙醛、苯酚鈉等。
㈦ 危險化學品分幾大類、分別是什麼
化學品按其危險性分為8大類:
第一類: 爆炸品;
第二類: 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
第三類: 易燃液體;
第四類: 易燃固體、自然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
第五類: 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
第六類: 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第七類: 放射性物品;
第八類: 腐蝕品。
國家對於危險化學物品管理條例
第一條:根據《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制定本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
第二條:本《細則》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化學危險物品和在工業生產中使用化學危險物品或以其為原料的企業,包括中外合資企業、外資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各級行政主管部門和監督部門;有關的科研、設計部門和事業單位。
第三條:本《細則》所指化學危險物品,系國家標准(GB12268-)危險貨物品名表中所列的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蝕品六大類中的化學危險物品。放射性物品、民用爆炸物品、兵器工業的火葯、炸葯、彈葯、火工產品和核能物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條:生產、使用(包括生產廠的儲存、運輸)化學危險物品的單位,必須建立健全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條:嚴禁鄉、鎮、街道企業生產劇毒化學危險物品。
第六條:新建、擴建、改建(以下簡稱「三建」)生產化學危險物品的企業,按照不同投資規模的審批許可權,經所在地省轄市以上(含省轄市)人民政府同意,按本《細則》和國家規定的基本建設程序履行審批手續。
第七條:新建的化學危險物品生產企業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已確定的生產化學危險物品的廠點在其安全衛生防護距離內不得建其它公共建築或建居民點。
第八條:凡申請生產化學危險物品的「三建」企業,一律由當地計(經)委,會同化工、公安、環保、衛生、勞動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審查,符合規定的企業才能准予立項建設。對省級以上政府批準的項目,由此批准單位報化學工業部備案,同時抄送當地鐵路、交通、環保、衛生等部門。
第九條:申請生產劇毒化學危險物品的「三建」企業,必須經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審批,並在選址時報化學工業部,化學工業部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認為不符合安全要求時,可以否決在該地區布點建設或擴建、改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