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盛裝化學品的空桶怎麼處理
看情況,裝的是什清賣么原料,如果是無害的,清洗後可以重握正仿復利用,如果是有害的,聯系當地的環保局,讓他們推薦處理公司,或者找原廠回段纖收
B. 實驗室所用有機試劑(正已烷,丙酮等)的空瓶怎樣處理
實驗室所用有機試劑(正已烷,丙酮等)的空瓶怎樣處理
如果按照要求需要專門處理的話,根據《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廢化學試劑屬於危險廢物,因此廢化學試劑瓶有毒有害不可回收廢棄物類.對其處理方式有兩種:
一、退回供貨商再利用,有生產和銷售危險化學品資質的企業通常也有回收和處置的資質;
二是由當地環保部門認定的有資質的危險廢物處理單位回收處理
理化類:廢棄物處理公司處理(要有許可證的)
C. 廢棄化學品的處置方法
廢棄化學品的處置方法?在本期合規解讀中,我們將從定義、法律法規依據、現狀、處置方式等方面為大家系統介紹廢棄化學品相關技術內容,進而使大家對廢棄化學品有更深了解。
一、定義
在國標《廢棄化學品術語》(GB/T 29329-2012)中,對廢棄化學品做了定義,是指丟棄的、廢棄不用的、不合格的、過期失效的化學品,也包括包裝化學品的容器,即包裝袋、包裝桶、試劑瓶、氣體鋼瓶等。需要注意的是,廢棄化學品應與我們之前提到的危險廢物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概念,應加以區分。
廢棄化學品的特點包括來源廣泛、數量大;品種繁多、特性復雜;監管難度大、處置技術復雜; 對人體和環境均具有高危害性以及具備一定的資源可利用性等。正是因為這些特點,需要對廢棄化學品進行處理或處置,其中處理方式為通過一種或多種物理、化學、生物手段,將廢棄物中對人體或環境有害的物質轉化為無害成分,或轉化為毒性較小的物質的過程;而處置方式為將廢物焚燒和用其他改變廢棄物的物理、化學、生物特性的方法,達到減少已產生的廢棄物數量、縮小廢棄物體積、減少或者消除其危險成分的活動,或者將廢棄物最終置於符合環境保護規定要求的場所或者設施的活動。為了避免贅述,在下文中,對「處理」及「處置」不做概念性區分,統一稱為「處置」。
二、法律法規及標准
在《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綱要》、《「十三五」技術標准科技創新規劃》、《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等系列文件中均指出應將資源節約、環境保護、廢棄物處置等列入重點領域,並提升到國家戰略的高度。因此,廢棄化學品的處置對於企業及相關機構而言,是無法迴避的難題。在本文中,我們將為大家列出相關的主要法律法規及標准,以供參考。
1. 廢棄化學品處置的相關法律法規
在多部法律法規中明確提出了廢棄化學品處置的相關規定,從而使廢棄化學品處置行為做到有法可依。這些文件既是監管者的執法依據,也是相關企業或機構的參考依據。主要的法律法規如表1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