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哪些危險化學品需要備案
危險的化學品有很多種,比如說易燃易爆,有腐蝕性的,有放射性的。很多都是需要備案的。
Ⅱ 危險化學品許可證辦理流程
法律分析:辦理《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需具備以下條件:
(1)經營和儲存場所、設施、建築物符合國家標准《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爆炸危險場所安全規定》和《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等規定,建築物應當經公安消防機構驗收合格;經營場所符合工商部門關於經營場所的有關規定要求。
(2)經營條件、儲存條件符合《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開業條件和技術要求》(GB18265)、《常用危險化學品儲存通則》(GB15603)的規定;
(3)單位主要負責人和主管人員、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業務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並經考核,取得上崗資格;
(4)有健全的經營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5)有本單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經營單位租賃經營場所或儲存場所的,經營單位應當與經營場所或儲存場所的所有者共同編制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單位在窗口申請辦理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前,必須在網上進行注冊登記申請,申請表必須網上填寫在線列印。
申請單位向市安監局申請辦理《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乙種)》應提交如下材料(材料一式3份,附電子版1份,規格統一為A4復印紙大小,按順序裝訂成冊,封面標註:XXXX公司乙種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重新辦理、換證)申報資料。
法律依據:《危險化學品管理條例》 第三十條 申請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的化工企業,除應當符合本條例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外,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與所使用的危險化學品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 (二)有安全管理機構和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三)有符合國家規定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和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 (四)依法進行了安全評價。
Ⅲ 買化學危險品怎麼到公安局備案啊
根據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公安部《劇毒化學品購買和公路運輸許可證件管理辦法》和市公安局有關行政許可公示內容規定,購買化學危險品要到市公安局治安辦證窗口辦理《劇毒物品准購證》,並需提交下述材料:
1、申請單位的介紹信及劇毒化學品准購證申請表。
2、申請單位經辦人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3、申請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許可證明(復印件)。
4、劇毒化學品從業人員上崗資格證明。
5、從業單位危險化學品登記證明、安全評價報告。
6、消防部門的驗收證明。
7、劇毒化學品儲存、使用的保安措施和管理制度。
8、供貨單位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許可證明(復印件)。
9、劇毒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責任擔保書。
10、劇毒化學品從業單位備案登記表。
11、從業單位劇毒化學品管理人員名單。
12、使用劇毒化學品從事生產的單位還應當提交相應的從業許可證明或者政府主管部門的有關批准文件。
資料拓展:
1、《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申請取得劇毒化學品購買許可證,申請人應當向所在地縣級公安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1)營業執照或者法人證書(登記證書)的復印件;
2)擬購買的劇毒化學品品種、數量的說明;
3)購買劇毒化學品用途的說明;
4)經辦人的身份證明。
縣級公安機關應當自收到前款規定的材料之日起3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予以批準的,頒發劇毒化學品購買許可證;不予批準的,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劇毒化學品購買許可證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制定。
2、《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是為加強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危險化學品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制定的國家法規。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於2002年1月26日發布,自2002年3月15日起施行。根據2013年12月4日國務院第32次常務會議通過,2013年12月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45號公布,自2013年12月7日起施行的《國務院關於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修正。
資料來源:網路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理
Ⅳ 請教各位危險化學品備案是什麼流程
請教各位危險化學品備案是什麼流程
請按: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發布的《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實施辦法》(2006年10月1日)程序進行。
《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實施辦法》摘抄: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新建、改建、擴建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裝置和設施,伴有危險化學品產生的化學品生產裝置和設施的建設項目(以下簡稱建設項目),其安全許可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實施辦法。
第三條 本實施辦法所稱建設項目安全許可是指建設項目設立(審批、核准、備案)前的安全審查、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的審查和竣工驗收。
建設項目的安全許可由建設單位申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按照本實施辦法分級負責實施。
建設項目未經安全許可的,不得建設或者投入生產(使用)。
等等。
如果要完整內容,請留郵箱號,我送上。
Ⅳ 請教:如何進行危險化學品的備案
到危化品登記中心進行登記,提交MSDS、標簽等材料,成功後會發給備案,具體要咨詢相應省危化品登記中心。
Ⅵ 危險化學品許可證怎麼辦理
1.《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申請表》一式3份和電子版1份;
2.工商部門認可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擬設立的經營企業須提交工商管理部門的企業名稱預審核通知書;
3.安全評價報告:甲種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分別向自治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地、州、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備案;乙種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向地、州、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備案;
4、經營和儲存場所建築物消防安全驗收文件的復印件;
5、經營和儲存場所、設施產權或租賃證明文件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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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購買危險化學品幾日內備案
購買危險化學品5日內備案。
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銷售企業、購買單位應當在銷售、購買後5日內,將所銷售、購買的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品種、數量以及流向信息報所在地縣級公安機關備案,並輸入計算機系統。
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遇到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發生事故,應盡快離開事故現場,撤離到上風口位置,不圍觀,並立即撥打報警電話。其他機動車駕駛員要聽從工作人員的指揮,有序地通過事故現場。
法律依據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第四十一條 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經營企業銷售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應當如實記錄購買單位的名稱、地址、經辦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以及所購買的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品種、數量、用途。銷售記錄以及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相關許可證件復印件或者證明文件的保存期限不得少於1年。
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銷售企業、購買單位應當在銷售、購買後5日內,將所銷售、購買的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品種、數量以及流向信息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備案,並輸入計算機系統。第四十二條 使用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單位不得出借、轉讓其購買的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因轉產、停產、搬遷、關閉等確需轉讓的,應當向具有本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相關許可證件或者證明文件的單位轉讓,並在轉讓後將有關情況及時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報告。
Ⅷ 深圳市 危險化學品 如何備案 (請查看仔細問題)
根據深圳市公安局的相關規定,深圳市 危險化學品備案要求如下:
(一)申請方式:劇毒化學品從業單位登錄互聯網「深圳市公安局劇毒化學品管理信息系統」(http://gdsz.jdwp.cn)進行網上劇毒化學品領儲存備案登記。
(二)備案材料(網上提交)
1、劇毒化學品從業單位備案登記表和附表;
2、本單位劇毒物品從業人員安全管理培訓證明;
3、劇毒化學品儲存倉庫、使用場地現場照片;
4、劇毒化學品管理制度和應急救援預案;
5、劇毒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評價報告;
6、工商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
(三)各區公安分局審核材料,確認無誤的,報市局通過,發《劇毒化學品從業單位備案證明》2年內有效
(四)行政相對人對公安機關作出行政許可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行政許可決定之日起六十日內向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公安機關的上一級公安機關或者本級人民政府申請復議,或者在六個月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劇毒化學品從業單位備案證明》有效期內,從業單位可申請購買、儲存劇毒化學品。
Ⅸ 危險化學品如何去天津公安局備案
(二)公安機關負責危險化學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核發劇毒化學品購買許可證、劇毒化學品道路運輸通行證,並負責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危險化學品主要還是安監部門監管。不是所有的危險化學品都得去公安局備案的,涉及到劇毒、易制毒,易制爆這些就必須得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