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常用危險化學品按危險特性分為幾類
常用危險化學品按危險特性分為8類,分別為:
1、爆炸品。本類化學品為外界作用下(如受熱、受壓、撞擊等),能發生劇烈的化學反應,瞬時產生大量的氣體和熱量,使周圍壓力急驟上升,發生爆炸,對周圍環境造成破壞的物品,也包括無整體爆炸危險,但具有燃燒、拋射及較小爆炸危險的物品。
2、第2類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本類化學品系為壓縮、液化或加壓溶解的氣體。
3、第3類易燃液體。本類化學品系為易燃的液體,液體混合物或含有固體物質的液體,但不包括由於其危險特性已列入其它類別的液體,其閉懷試驗閃點等於或低於61℃。
4、第4類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易燃固體為燃點低,對熱、撞擊、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點燃,燃燒迅速,並可能散發出有毒煙霧或有毒氣體的固體,但不包括已列入爆炸品的物品。自燃物品為自燃點低,在空氣中易發生氧化反應,放出熱量,而自行燃燒的物品。遇濕易燃物品為遇水或受潮時,發生劇烈化學反應,放出大量的易燃氣體和熱量的物品,有的不需明火,即能燃燒或爆炸。
5、第5類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氧化劑為處於高氧化態、具有強氧化性,易分解並放出氧和熱量的物質,包括含有過氧基的無機物其本身不一定可燃,但能導致可燃物的燃燒,與松軟的粉末狀可燃物能組成爆炸性混合物,對熱、震動或摩擦較敏感。有機過氧化物系為分子組成中含有過氧基的有機物,其本身易燃易爆。極易分解,對熱、震動或摩擦極為敏感。
6、第6類有毒品本類化學品為進入機體後,累計達一定的量,能與體液和器官組織發生生物化學作用或生物物理學作用,擾亂或破壞肌體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某些器官和系統暫時性或持久性的病理改變,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
7、第7類放射性物品。本類化學品為放射性比活度大於7.4×104Bq/kg的物品。
8、第8類腐蝕品。本類化學品為能灼傷人體組織並對金屬等物品造成損壞的固體或液體。與皮膚接觸在4h內出現可見壞死現象,或溫度在55℃時,對20號鋼的表面均勻年腐蝕率超過6.25mm/y的固體或液體。
關於危險化學品的其他規定。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第四條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應當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強化和落實企業的主體責任。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危險化學品的單位(以下統稱危險化學品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負責。
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具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和國家標准、行業標准要求的安全條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度,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崗位技術培訓。從業人員應當接受教育和培訓,考核合格後上崗作業;對有資格要求的崗位,應當配備依法取得相應資格的人員。
以上內容參考南陽市應急管理局——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志
❷ 危險化學品按其危險性可劃分為哪幾類、哪幾項
按我國目前已公布的法規、標准,有三個國標:GB6944-86《危險貨物分類和品名編號》、GB12268-90《危險貨物品名表》、GB13690-92《常用危險化學品分類及標志》、將危險化學品分為八大類:
第一類:爆炸品,是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熱、摩擦、撞擊等)能發生劇烈的化學反應,瞬間產生大量的氣體和熱量,使周圍的壓力急劇上升,發生爆炸,對周圍環境、設備、人員造成破壞和傷害的物品。
第二類: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指壓縮的、液化的或加壓溶解的氣體。
第三類:易燃液體,本類物質在常溫下易揮發,其蒸氣與空氣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第四類: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這類物品易於引起火災。
第五類: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這類物品具有強氧化性,易引起燃燒、爆炸。
第六類:毒害品,指進入人(動物)肌體後,累積達到一定的量能與體液和組織發生生物化學作用或生物物理作用,擾亂或破壞肌體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暫時或持久性的病理改變,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
第七類:放射性物品,它屬於危險化學品,但不屬於《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管理范圍,國家還另外有專門的「條例」來管理。
第八類:腐蝕品,指能灼傷人體組織並對金屬等物品造成損傷的固體或液體。
(2)化學品的危險性有以下哪些擴展閱讀
1、危險化學品倉庫保管員應熟悉本單位儲存和使用的危險化學品的性質,保管業務知識和有關消防安全規定。
2、危險化學品倉庫保管員應嚴格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危險化學品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嚴格執行本單位的危險化學品儲存管理制度。
3、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的出入庫手續,對所保管的危險化學品必須做到數量准確,帳物相符,日清月結。每月28日前完成出入庫手續,完成當月原材料、產成品盤寸報表;定期清點庫存,做到心中有數,以便按生產計劃提前上報采購計劃,保證生產。
4、定期按照消防的有關要求對倉庫內的消防器材進行管理、定期檢查、定期更換。
5、定期對庫房進行定時通風,通風時不得遠離倉庫。做到防潮、防火、防腐、防盜。
6、對因工作需要進入倉庫的職工進行監督檢查,嚴防原料和產品流失。
7、對危險化學品按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的要求分垛儲存、擺放。留出防火通道。
8、正確使用勞保用品,並指導進入倉庫的職工正確佩帶勞保用品。
9、定期對倉庫內及其周圍的衛生進行清掃。
10、按時完成廠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❸ 常用化學品的危害有哪些
常用危險品特性有哪些?
發布時間:2008-6-29 閱讀:755
根據每種常用危險化學品易發生的危險,綜合歸納為以下145項基本危險特性:
(1)與空氣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2)與氧化劑混合,能形成爆炸混合物。
(3)與銅、汞、銀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4)與氧化劑及硫、磷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5)與乙炔、氫、甲烷等易燃氣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6)本品蒸氣與空氣混合,易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7)遇強氧化劑會弓愧燃燒爆炸。
(8)與氧化劑發生反應,有燃燒危險。
(9)與氧化劑會發生強烈反應,通明火、高熱會引起燃燒爆炸。
(10)與氧化劑會發生反應,遇明火、高熱易引起燃燒。
(11)遇明火極易燃燒爆炸。
(12)遇明火、高熱易引起燃燒。
(l3)通明火、高熱會引起燃燒爆炸。
(14)遇明火、高熱能燃燒。
(15)遇高溫劇烈分解,會引起爆炸。
(16)遇高熱分解。
(17)受熱時分解。
(I8)受熱、光照會引起燃燒爆炸。
(19)受熱、遇酸分解並放出氧氣,有燃燒爆炸危險。
(20)受熱後瓶內壓力增大,有爆炸危險。
(21)暴熱、遇冷有引起爆炸的危險。
(22)通高熱、明火及強氧化劑易引起燃燒。
(23)遇水或潮濕空氣會引起燃燒爆炸。
(24)遇水或潮濕空氣會引起燃燒。
(25)受熱、遇潮氣分解並放出氧,有燃燒爆炸危險。
(26)遇潮氣、酸類會分解並放出氧氣,助燃。
(27)遇水會分解。
(28)遇水爆濺。
(29)遇酸會引起燃燒。
(30)遇酸發生劇烈反應。
(31)遇酸發生分解反應。
(32)遇酸或稀酸會引起燃燒爆炸。
(33)遇硫會引起燃燒爆炸。
(34)與發煙硫酸、氯磺酸發生劇烈反應。
(35)與硝酸發生劇烈反應或立即燃燒。
(36)與鹽酸發生劇烈反應,有燃燒爆炸危險。
(37)遇鹼發生劇烈反應,有燃燒爆炸危險。
(38)遇鹼發生反應。
(39)與氫氧化鈉發生劇烈反應。
(40)與還原劑能發生反應。
(41)與還原劑發生劇烈反應,甚至弓愧燃燒。
(42)與還原劑接觸有燃燒爆炸危險。
(43)遇鹵素會引起燃燒爆炸。
(44)遇鹵素會引起燃燒。
(45)遇胺類化合物會弓愧燃燒爆炸。
(46)遇發泡劑會引起燃燒。
(47)遇金屬粉末增加危險性或有燃燒爆炸危險。
(48)見光、受熱或久貯易聚合,有燃燒,爆炸危險。
(49)遇油脂會引起燃燒爆炸。
(50)遇雙氧水會引起燃燒爆炸。
(51)與酸類、鹵素、醇類、胺類發生強烈反應,會引起燃燒。
(52)遇易燃物、有機物會引起燃燒。
(53)遇易燃物、有機物會引起爆炸。
(54)遇乙醇、乙醚會引起爆炸。
(55)遇硫、磷會引起爆炸。
(56)遇甘油會引起燃燒或強烈燃燒。
(57)撞擊、摩擦、振動時有燃燒爆炸危險。
(58)在乾燥狀態下會引起燃燒爆炸。
(59)能使油脂劇烈氧化,甚至燃燒爆炸。
(60)在空氣中久置後能生成有爆炸性的過氧化物。
(61)遇金屬鈉及鉀有爆炸危險。
(62)與硝酸鹽及亞硝酸鹽發生強烈反應,會引起爆炸。
(63)在日光下與易燃氣體混合時會發生燃燒爆炸。
(64)遇微量氧易引起燃燒爆炸。
(65)與多數氧化物發生強烈反應,易引起燃燒。
(66)接觸鋁及其合金能生成自燃性的鋁化合物。
(67)接觸空氣能自燃或乾燥品久貯變質後能自燃。
(68)與氯酸鹽或亞硝酸鈉能組成爆炸性混合物。
(69)接觸遇水燃燒物品有燃燒危險。
(70)與硫、磷等易燃物、有機物、還原劑混合,經摩擦、撞擊有燃燒爆炸危險。
(71)受熱分解放出有毒氣體。
(72)受高熱或燃燒發生分解放出有毒氣體。
(73)受熱分解放出腐蝕性氣體。
(74)受熱升華產生劇毒氣體。
(75)受熱後容器內壓力增大,泄漏物質可導致中毒。
(76)遇明火燃燒時放出有毒氣體。
(77)遇明火、高溫時產生劇毒氣體。
(78)接觸酸或酸霧產生有毒氣體。
(79)接觸酸或酸霧產生劇毒氣體。
(80)接觸酸或酸霧產生劇毒、易燃氣體。
(81)受熱、遇酸或酸霧產生有毒、易燃氣體.甚至爆炸。
(82)受熱、遇酸或酸霧產生有毒、易燃氣體。
(83)遇發煙硫酸分解,放出劇毒氣體,在鹼和乙醇中加速分解。
(84)與水和水蒸氣發生反應,放出有毒的腐蝕性氣體
(85)遇水產生有毒的腐蝕性氣體,有時會引起爆炸。
(86)受熱、遇水及水蒸氣能生成有毒、易燃氣體。
(87)遇水或水蒸氣會產生劇毒、易燃氣體。
(88)遇水、潮濕空氣,酸放出能自燃的劇毒氣體。
(89)遇水分解產生有毒氣體。
(90)與還原劑發生激烈反應.放出有毒氣體,
(91)遇氰化物會產土劇毒氣體。
(92)見光分解,放出有毒氣體。
(93)遇乙醇發生反應產生有毒的、腐蝕性氣體。
(94)對眼、粘膜或皮膚有刺激性,有燒傷危險;
(95)對眼、粘膜或皮膚有強烈刺激性,會造成嚴重燒傷;
(96)觸及皮膚有強烈刺激作用而造成灼傷。
(97)觸及皮膚易經皮膚吸收或誤食、吸入蒸氣、粉塵會引起中毒。
(98)有強腐蝕性。
(99)有腐蝕性。
(100)可燃,有腐蝕性。
(101)有催淚性。
(102)有麻醉性或其蒸氣有麻醉性。
(103)有毒、有窒息性。
(104)有刺激性氣味。
(105)劇毒。
(106)劇毒、可燃。
(107)有毒、不燃燒。
(108)有毒,遇明火能燃燒。
(109)有毒、易燃。
(110)有毒或其蒸氣有毒。
(111)有特殊的刺激性氣味。
(112)有吸濕性或易潮解。
(113)極易揮發,露置空氣中立即冒白煙,有燃燒爆炸危險。
(114)助燃。
(115)有強氧化性。
(116)有氧化性。
(117)有強還原性。
(118)有放射性。
(119)易產生或聚集靜電,有燃燒爆炸危險。
(120)與氫氧化接發生強烈反應,有燃燒危險。
(121)水解後不生腐蝕性產物。
(122)接觸空氣、氧氣、水發生劇烈反應,能引起燃燒,
(123)遇氨、硫化氫、鹵素、磷、強鹼、遇水燃燒物品等有燃燒爆炸危險。
(124)遇過氯酸、氯氣、氧氣、臭氧等易發生燃燒爆炸危險。
(125)與鋁、鋅、鉀、氟、氯等反應劇烈,有燃燒爆炸危險。
(126)碾磨、摩擦或有靜電火花時,能自燃。
(127)與空氣、氧、澳強烈反應,會引起爆炸。
(128)遇碘、乙炔、四氯化碳易發生爆炸。
(129)遇二氧化碳、四氯化碳、二氯甲烷、氯甲烷等會引起爆炸。
(130)與氯氣、氧、硫黃、鹽酸反應劇烈,有燃燒爆炸危險。
(131)與鋁粉發生猛烈反應,有燃燒爆炸危險。
(132)與鎂、氟發生強烈旦應,有燃燒爆炸危險。
(133)與氟、鉀發生強烈反應,有燃燒爆炸危險。
(134)與磷、鉀、過氧化鈉發生強烈反應,有燃燒爆炸危險。
(135)強烈震動、受熱或遇無機鹼類、氧化劑、烴類、胺類、三氯化鋁、六甲基苯等均能引起燃燒爆炸。
(136)遇氟水、氟化氫、酸有爆炸危險。
(137)遇水分解為鹽酸和有很強刺激性、腐蝕性、爆炸性的氧氯化物。
(138)與酸類、鹼類、膠類、二氧化硫、硫肥、金屬鹽類、氧化劑等猛烈反應,遇光和熱加速作用,會引起爆炸。
(139)遇三硫化二氫有爆炸危險。
(140)與過氧酸根、硫酸甲酯反應劇烈,有燃燒爆炸危險。
(141)能在二氧化碳及氮氣中燃燒。
(142)遇磷、氯會引起燃燒爆炸。
(143)遇二氧化鉛發生強烈反應。
(144)會緩慢分解放出氧氣,接觸金屬(鋁除外)分解速率亦增加。
(145)遇水時對金屬和玻璃有腐蝕性。
❹ 危險化學品的危害主要包括哪三類
危險化學品的危害主要包括理化危險、健康危險、環境危險。
理化危險有爆炸物、易燃氣體、易燃氣溶膠、氧化性氣體、壓力下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反應物質或混合物、自燃液體、自燃固體、自熱物質和混合物、遇水放出易燃氣體的物質或混合物、氧化性液體、氧化性固體、有機過氧化物、金屬腐蝕劑。
健康危險有急性毒性、皮膚腐蝕/刺激、嚴重眼損傷/眼刺激、呼吸或皮膚過敏、生殖細胞致突變性、致癌性、生殖毒性、特異性靶器官系統毒性、吸入危險等。
環境危險有危害水生環境、急性水生毒性、慢性水生毒性。
應急要點:
1、發現被遺棄的化學品,不要撿拾,應立即撥打報警電話,說清具體位置、包裝標志、大致數量以及是否有氣味等情況。
2、立即在事發地點周圍設置警告標志,不要在周圍逗留。嚴禁吸煙,以防發生火災或爆炸。
3、遇到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發生事故,應盡快離開事故現場,撤離到上風口位置,不圍觀,並立即撥打報警電話。其他機動車駕駛員要聽從工作人員的指揮,有序地通過事故現場。
❺ 化學品按危險分為哪幾類
按我國目前已公布的法規、標准,有三個國標:GB6944-86《危險貨物分類和品名編號》、GB12268-90《危險貨物品名表》、GB13690-92《常用危險化學品分類及標志》、將危險化學品分為八大類,每一類又分為若干項。即
第一類:爆炸品,爆炸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熱、摩擦、撞擊等)能發生劇烈的化學反應,瞬間產生大量的氣體和熱量,使周圍的壓力急劇上升,發生爆炸,對周圍環境、設備、人員造成破壞和傷害的物品。爆炸品在國家標准中分5項,其中有3項包含危險化學品,另外2項專指彈葯等。
第1項:具有整體爆炸危險的物質和物品,如高氯酸。
第3項:具有燃燒危險和較小爆炸危險的物質和物品,如二亞硝基苯。
第4項:無重大危險的爆炸物質和物品,如四唑並-1-乙酸。
第二類: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指壓縮的、液化的或加壓溶解的氣體。這類物品當受熱、撞擊或強烈震動時,容器內壓力急劇增大,致使容器破裂,物質泄漏、爆炸等。它分3項。
第1項:易燃氣體,如氨氣、一氧化碳、甲烷等。
第2項:不燃氣體(包括助燃氣體),如氮氣、氧氣等。
第3項:有毒氣體,如氯(液化的)、氨(液化的)等。
第三類:易燃液體,本類物質在常溫下易揮發,其蒸氣與空氣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它分3項。
第1項:低閃點液體,即閃點低於-18℃的液體,如乙醛、丙酮等。
第2項:中閃點液體,即閃點在-18℃—<23℃的液體,如苯、甲醇等。
第3項,高閃點液體,即閃點在23℃以上的液體,如環辛烷、氯苯、苯甲醚等。
第四類: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這類物品易於引起火災,按它的燃燒特性分為3項。
第1項:易燃固體,指燃點低,對熱、撞擊、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點燃,迅速燃燒,能散發有毒煙霧或有毒氣體的固體。如紅磷、硫磺等。
第2項:自燃物品,指自燃點低,在空氣中易於發生氧化反應放出熱量,而自行燃燒的物品。如黃磷、三氯化鈦等。
第3項:遇濕易燃物品,指遇水或受潮時,發生劇烈反應,放出大量易燃氣體和熱量的物品,有的不需明火,就能燃燒或爆炸。如金屬鈉、氫化鉀等
第五類: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這類物品具有強氧化性,易引起燃燒、爆炸,按其組成分為2項。
第1項:氧化劑,指具有強氧化性,易分解放出氧和熱量的物質,對熱、震動和摩擦比較敏感。如氯酸銨、高錳酸鉀等。
第2項:有機過氧化物,指分子結構中含有過氧鍵的有機物,其本身是易燃易爆、極易分解,對熱、震動和摩擦極為敏感。如過氧化苯甲醯、過氧化甲乙酮等。
第六類:毒害品,指進入人(動物)肌體後,累積達到一定的量能與體液和組織發生生物化學作用或生物物理作用,擾亂或破壞肌體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暫時或持久性的病理改變,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如各種氰化物、砷化物、化學農葯等等。
第七類:放射性物品,它屬於危險化學品,但不屬於《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管理范圍,國家還另外有專門的「條例」來管理。
第八類:腐蝕品,指能灼傷人體組織並對金屬等物品造成損傷的固體或液體。這類物質按化學性質分3項。
第1項:酸性腐蝕品,如硫酸、硝酸、鹽酸等
第2項:鹼性腐蝕品,如氫氧化鈉、硫氫化鈣等。
第3項:其它腐蝕品,如二氯乙醛、苯酚鈉等。
❻ 危險化學品的主要危險特性有哪些
1、燃燒性
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中的可燃性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遇濕易燃物品、有機過氧化物等,在條件具備時均可能發生燃燒。
2、爆炸性
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等危險化學品均可能由於其化學活性或易燃性引發爆炸事故。
3、毒害性
許多危險化學品可通過一種或多種途徑進入人體和動物體內,當其在人體累積到一定量時,便會擾亂或破壞肌體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暫時性或持久性的病理改變,甚至危及生命。
4、腐蝕性
強酸、強鹼等物質能對人體組織、金屬等物品造成損壞,接觸人的皮膚、眼睛或肺部、食道等時,會引起表皮組織壞死而造成灼傷。內部器官被灼傷後可引起炎症,甚至會造成死亡。
5、放射性
放射性危險化學品通過放出的射線可阻礙和傷害人體細胞活動機能並導致細胞死亡。
危險化學品的防護措施
1、替代
控制、預防化學品危害最理想的方法是不使用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的化學品,但這很難做到,通常的做法是選用無毒或低毒的化學品替代有毒有害的化學品,選用可燃化學品替代易燃化學品。例如,甲苯替代噴漆和除漆用的苯,用脂肪族烴替代膠水或粘合劑中的芳烴等。
2、變更工藝
雖然替代是控制化學品危害的首選方案,但是可供選擇的替代品很有限,特別是因技術和經濟方面的原因,不可避免地要生產、使用有害化學品。這時可通過變更工藝消除或降低化學品危害。如以往從乙炔制乙醛,採用汞做催化劑,直到發展為用乙烯為原料,通過氧化或氯化制乙醛,不需用汞做催化劑。通過變更工藝,徹底消除了汞害。
3、隔離
隔離就是通過封閉、設置屏障等措施,避免作業人員直接暴露於有害環境中。最常用的隔離方法是將生產或使用的設備完全封閉起來,使工人在操作中不接觸化學品。
隔離操作是另一種常用的隔離方法,簡單地說,就是把生產設備與操作室隔離開。最簡單形式就是把生產設備的管線閥門、電控開關放在與生產地點完全隔開的操作室內。
4、通風
通風是控製作業場所中有害氣體、蒸氣或粉塵最有效的措施。藉助於有效的通風,使作業場所空氣中有害氣體、蒸氣或粉塵的濃度低於安全濃度,保證工人的身體健康,防止火災、爆炸事故的發生。
通風分局部排風和全面通風兩種。局部排風是把污染源罩起來,抽出污染空氣,所需風量小,經濟有效,並便於凈化回收。全面通風亦稱稀釋通風,其原理是向作業場所提供新鮮空氣,抽出污染空氣,降低有害氣體、蒸氣或粉塵,在作業場所中的濃度。全面通風所需風量大,不能凈化回收。
❼ 根據化學品的環境危害,化學品的危險性列為16個種類
危險化學品主要分為以下16種:
爆炸物。
易燃氣體。
易燃氣溶膠。
氧化性氣體。
壓力下氣體。
易燃液體。
易燃固體。
自反應物質或混合物。
自燃液體。
易燃固體。
自熱物質和混合物。
遇水放出易燃氣體的物質或混合物。
氧化性液體。
氧化性固體。
有機過氧化物。
金屬腐蝕劑。
❽ 危險化學品有哪些
常見的危險化學品有:
苯、液化氣、汽油、甲醛、氨水。
二氧化硫、硫化氫、農葯、液氯等。
危險化學品分為3類:理化危險、健康危險、環境危險。
1、理化危險:包括爆炸物、易燃氣體、易燃氣溶膠、氧化性氣體、壓力下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反應物質或混合物、自燃液體、自燃固體、自熱物質和混合物、遇水放出易燃氣體的物質或混合物、氧化性液體、氧化性固體、有機過氧化物、金屬腐蝕劑。
2、健康危險:急性毒性、皮膚腐蝕/刺激、嚴重眼損傷/眼刺激、呼吸或皮膚過敏、生殖細胞致突變性、致癌性、生殖毒性、特異性靶器官系統毒性——一次接觸、特異性靶器官系統毒性——反復接觸、吸入危險。
3、環境危險:包括危害水生環境,對水環境的危害分類、警示標簽和警示性說明見GB20602。包括急性水生毒性(指物質對短期接觸它的生物體造成傷害的固有性質)和性水生毒性(指物質在與生物體生命周期相關的接觸期間對水生生物產生有害影響的潛在性質或實際性質)。
❾ 危險化學品分幾大類、分別是什麼
化學品按其危險性分為八大類:
第一類:爆炸品,是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熱、摩擦、撞擊等)能發生劇烈的化學反應,瞬間產生大量的氣體和熱量,使周圍的壓力急劇上升,發生爆炸,對周圍環境、設備、人員造成破壞和傷害的物品。
第二類: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指壓縮的、液化的或加壓溶解的氣體。
第三類:易燃液體,本類物質在常溫下易揮發,其蒸氣與空氣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第四類: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這類物品易於引起火災。
第五類: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這類物品具有強氧化性,易引起燃燒、爆炸。
第六類:毒害品,指進入人(動物)肌體後,累積達到一定的量能與體液和組織發生生物化學作用或生物物理作用,擾亂或破壞肌體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暫時或持久性的病理改變,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
第七類:放射性物品,它屬於危險化學品,但不屬於《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管理范圍,國家還另外有專門的「條例」來管理。
第八類:腐蝕品,指能灼傷人體組織並對金屬等物品造成損傷的固體或液體。
(9)化學品的危險性有以下哪些擴展閱讀:
防災應急要點:
1、發現被遺棄的化學品,不要撿拾,應立即撥打報警電話,說清具體位置、包裝標志、大致數量以及是否有氣味等情況。
2、立即在事發地點周圍設置警告標志,不要在周圍逗留。嚴禁吸煙,以防發生火災或爆炸。
3、遇到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發生事故,應盡快離開事故現場,撤離到上風口位置,不圍觀,並立即撥打報警電話。其他機動車駕駛員要聽從工作人員的指揮,有序地通過事故現場。
4、居民小區施工過程中挖掘出有異味的土壤時,應立即撥打當地區(縣)政府值班電話說明情況,同時在其周圍拉上警戒線或豎立警示標志。在異味土壤清走之前,周圍居民和單位不要開窗通風。
5、嚴禁攜帶危險化學品乘坐公交車、地鐵、火車、汽車、輪船、飛機等交通工具。
注意事項:
一旦聞到刺激難聞的氣味,或者發現有毒氣體發生泄漏,就要馬上採取措施:
1、及時撤離現場,並馬上通知其他人員,用濕毛巾捂住口鼻,然後報警。
2、堵截一切火源,不開燈,不要動電器,以免產生導致爆炸的火花;熄滅火種,關閥斷氣,迅速疏散受火勢威脅的物資。
3、有關單位要禁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化學品火災的撲救應由專業消防隊來進行。
4、受到危險化學品傷害時,應立即到醫院救治,不要拖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