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危險化學品的管理有哪六個環節
危險化學品管理的六個環節分別是: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和處置。
危化品管理制度
1.總則
1.1加強對化學危險物品的管理,防止化學危險物品在運輸、貯存、生產和使用過
程中發生火災、爆炸及毒害等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
2.范圍和分類
2.1凡具有易燃、易爆、腐蝕、毒害等危險性質,在生產、貯運、使用中能引起燃
燒、爆炸和導致人身中毒或傷害事故,並使財產受到毀壞的化學物品,統稱為化學危險物品。
2.2有些物品雖不屬於危險物品,但具有一定的危險性也應加強管理。
2.3化學危險物品按其性質和貯運要求分為:
2.3.1爆炸品
2.3.2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
2.3.3易燃液體
2.3.4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
2.3.5毒害品和腐蝕品及感染性物品
2.4化學危險物品的管理,應嚴格執行國家《爆炸物品管理規則》、《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等規定。
3.生產和使用
3.1生產和使用化學危險物品的裝置,應根據危險品的種類、性能和生產過程中的
火災危害及毒害程度,設置相應的排風、通風、防火、防爆、防塵防毒、泄壓、降溫、防潮、避雷、阻止回火、導除靜電、緊急排放、隔離操作和自動報警等安全設施。
3.2生產車間存放的危險物品,應根據生產需要,規定存放時間、地點和最高允許
存放量。原料和成品應經化驗,以免因成分不符標准或發生事故。
3.3劇毒物品生產和使用場所操作人員必須正確穿戴專用防護用品和器具(如酸、鹼作業崗位要戴眼鏡、處理問題時必須戴面罩)。嚴禁用手直接接觸劇毒物品,不得在劇毒物品場所飲食,應備有一定數量的解毒葯品(甘草含劑等)以備應急搶救之用,工作結束後應更換工作服,清洗後方可離開作業場所。
3.4包裝化學危險物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必須進行檢查,消除隱患。容器必須牢固、嚴密,並按照國家頒發的《危險貨物包裝標志》的規定,印貼專用的標志和物品名稱。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要將其理化性質(閃點、燃點、自燃點、爆炸極限等數據)和防火、防爆、滅火、安全貯運等注意事項寫在說明書上,否則不準出廠。
3.5生產或儲存易燃、易爆物品場所,其電氣、動力設備、照明裝置、儀表和開關等應根據危險物品的性質和國家頒發的《爆炸危險物品場所電氣安全規程》等規定,分別採用防爆或隔離措施。
3.6輸送液體物品,應採取防止泄露、消除靜電的措施,輸送固體氧化劑、易燃固體等應防止摩擦、撞擊。
3.7易燃易爆物品禁止使用明火加熱,在高溫反應或蒸餾等操作過程中,若必須採用煙道氣、有機熱載體、電熱或照明等加熱時,應採取嚴密隔離措施。
3.8凡用於生產的煤氣、有毒、有害氣體蒸汽、水等管道必須與生活用汽(水)管道分開。用途不同的工作氣體(液體)管道不應聯通
3.9化學危險品生產或使用過程中所產生的廢水(氣)、廢渣和粉塵的排放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標准處理。
3.10嚴禁用一級易燃液體洗刷機器設備、車輛部件和工作服等。
3.11易燃、易爆設備、管道檢修,要求嚴格按公司《動火管理制度》和《安全檢修制度》規定執行。
『貳』 生產、儲存和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當在生產、儲存和使用場所設置什麼裝置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第二十條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當根據其生產、儲存的危險化學品的種類和危險特性,在作業場所設置相應的監測、監控、通風、防曬、調溫、防火、滅火、防爆、泄壓、防毒、中和、
防潮、防雷、防靜電、防腐、防泄漏以及防護圍堤或者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設備,並按照國家標准、行業標准或者國家有關規定對安全設施、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保證安全設施、設備的正常使用。
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當在其作業場所和安全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第二十一條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當在其作業場所設置通信、報警裝置,並保證處於適用狀態。
第十九條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或者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儲存設施(運輸工具加油站、加氣站除外),與下列場所、設施、區域的距離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一)居住區以及商業中心、公園等人員密集場所;
(二)學校、醫院、影劇院、體育場(館)等公共設施;
(三)飲用水源、水廠以及水源保護區;
(四)車站、碼頭(依法經許可從事危險化學品裝卸作業的除外)、機場以及通信干線、通信樞紐、鐵路線路、道路交通干線、水路交通干線、地鐵風亭以及地鐵站出入口;
(五)基本農田保護區、基本草原、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區、畜禽規模化養殖場(養殖小區)、漁業水域以及種子、種畜禽、水產苗種生產基地;
(六)河流、湖泊、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
(七)軍事禁區、軍事管理區;
(八)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場所、設施、區域。
已建的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或者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儲存設施不符合前款規定的,由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監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監督其所屬單位在規定期限內進行整改;需要轉產、停產、搬遷、關閉的,由本級人民政府決定並組織實施。
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儲存設施的選址,應當避開地震活動斷層和容易發生洪災、地質災害的區域。
本條例所稱重大危險源,是指生產、儲存、使用或者搬運危險化學品,且危險化學品的數量等於或者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包括場所和設施)。
(2)危險化學試劑用完後應放在哪裡擴展閱讀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第三十三條國家對危險化學品經營(包括倉儲經營,下同)實行許可制度。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危險化學品。
依法設立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在其廠區范圍內銷售本企業生產的危險化學品,不需要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
依照《港口法》的規定取得港口經營許可證的港口經營人,在港區內從事危險化學品倉儲經營,不需要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
第三十四條從事危險化學品經營的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符合國家標准、行業標準的經營場所,儲存危險化學品的,還應當有符合國家標准、行業標準的儲存設施;
(二)從業人員經過專業技術培訓並經考核合格;
(三)有健全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四)有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五)有符合國家規定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和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三十五條從事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經營的企業,應當向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監部門提出申請,從事其他危險化學品經營的企業,應當向所在地縣級安監部門提出申請(有儲存設施的,應當向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監部門提出申請)。
申請人應當提交其符合本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條件的證明材料。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監部門或者縣級安監部門應當依法進行審查,並對申請人的經營場所、儲存設施進行現場核查,自收到證明材料之日起30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
予以批準的,頒發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不予批準的,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監部門和縣級安監部門應當將其頒發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情況及時向同級環保部門和公安機關通報。
申請人持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向工商行政部門辦理登記手續後,方可從事危險化學品經營活動。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規定經營危險化學品還需要經其他有關部門許可的,申請人向工商行政部門辦理登記手續時還應當持相應的許可證件。
第三十六條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儲存危險化學品的,應當遵守本條例第二章關於儲存危險化學品的規定。危險化學品商店內只能存放民用小包裝的危險化學品。
『叄』 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的專用儲存室應設置哪些安全設施
摘要 第十二條新建、改建、擴建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建設項目(以下簡稱建設項目),應當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進行安全條件審查。
『肆』 使用各類化學試劑應注意哪些事項
化學試劑是實驗室里品種最多、消耗量最頻繁、危險性也最大的物質。如易燃易爆化學試劑、劇毒性化學試劑、強腐蝕性、強氧化性等化學試劑領取後要存放在 專用的危險性試劑櫃里; 使用時也要特別注意,有針對性的採取一些安全防範措施,以免使用不當對實驗人員及實驗設備造成危害。下面就實驗室化學試劑的購置、保管、存放及安全使用注 意事項等方面談一談對化學試劑的管理。
1、實驗室化學試劑的領取
(1)化學試劑的領取要根據實驗通知單,實驗室管理員備好需要的化學試劑。一般化學試劑,由學科教師辦理登記手續,方可領取。危毒品、貴金屬化學試劑,要以滿足實驗教學為原則,經任課教師申請、經分管領導的核准,方可領取。
(2)每次領取的化學試劑數量,實驗室管理員要稱量,及時記載在容器上的毛重標簽上,以作記帳憑證之用。
(3)領取化學試劑或者葯品時,應確認容器上標示名稱是否為需要的實驗用葯品。注意葯品危害標示和圖樣,是否有危害。為了你的安全和實驗的順利進行,請察看葯品報告單 ( 若存在的話) 和試劑或葯品的安全數據單(MSDS)。
(4)領用易燃易爆、劇毒品、強腐蝕性、強氧化性等危險性試劑時必須提前申請上報,做到用多少領多少,並一次配製成使用試劑。對劇毒品發放本著先入先 出的原則,發放時有準確登記 ( 試劑的計量、發放時間和經手人)。凡是劇毒品必須是雙人領取,雙人送還,否則劇毒品倉庫保管員有權不予發放。
2 實驗室化學試劑的保管
2.1 化學試劑的保管應視其性質而定
一般試劑可保存在玻璃瓶內; 對玻璃有強烈腐蝕作用的試劑,如氫氟酸、氫氧化鈉應保存在聚乙烯塑料瓶內; 易被空氣氧化、分化、潮解的試劑應密封保存;易感光分解的試劑應用有色玻璃瓶貯存並藏於暗處; 易受熱分解及低沸點溶劑,應存於冷處; 劇毒試劑應存於保險箱; 有放射性的試劑應存於鉛罐中。
2.2做好化學試劑的經常性保養工作
如果化學試劑保管不當,就會失效變質,影響實驗的效果,並造成物質的浪費,甚至有時還會發生事故。因此,科學地保管好試劑對於保證實驗順利進行,獲得 可靠的實驗數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化學試劑的變質,大多數情況是因為受外界條件的影響,如空氣中的氧氣、二氧化碳、水蒸氣、空氣中的酸鹼性物質以及環境 溫度、光照等,都可使化學試劑發生氧化、還原、潮解、風化、析晶、稀釋、銹蝕、分解、揮發、升華、聚合、發霉、變色以及燃爆等變化。經常檢查儲存中的化學 試劑的存放狀況發現實際起過的儲存期或變質應及時報告,並按規定妥善處理 ( 降級使用或報廢) 和銷帳。在正常儲存條件下,一般化學試劑貯有不宜超過2年,基準試劑不超1年。
為了避免環境和其他因素的干擾,所有化學試劑一經取出不得放回貯有容器: 屬於必須回收的試劑或指定、退庫、的試劑,必須另設專用容器回收或貯存,具有吸潮性或易氧化,易變質的化學試試劑必須密封保存,避免吸濕解,氧化或變質。 定期盤點,核對出現差錯應及時檢查原因,並報主管領導或部門處理。
3實驗室化學試劑的存放
化學試劑都應存放在試劑瓶里,塞緊瓶蓋子,放置牢固櫥櫃架上,以保安全。且放置應排列整齊有序,並方便取用。所有化學試劑均應粘貼標簽,標明試劑溶液 的明稱、濃度和配製時間。標簽大小應與試劑瓶大小相適應,字跡應清晰,字體書寫端正,並粘於瓶子中間部位略偏上的位置,使其整齊美觀,標簽上可以塗以熔融 石蠟保護。保存化學試劑要特別注意安全,放置試劑的地方應陰涼,乾燥,通風良好。因試劑的種類多種多樣,一般試劑按無機物和有機物兩大類進行分類存放,特 殊試劑及危險試劑另存。
3.1無機物化學試劑的存放
按鹽類、單質、氧化物、鹼類、酸類等類別分別存放。鹽類一般按金屬離子所在周期表中的位置,也是從左向右,先下鹽後酸式鹽的方法分類: 如鈉鹽—硫化鈉、碳酸鈉、硅酸鈉、亞硝酸鈉、硫酸鈉、硫代硫酸鈉、鈣鹽等。單質再分成金屬和非金屬類或以單質元素在元素周期表中的族分類。氧化物也按元素 周期表的族的順順序分類。酸類中的不含氧酸可按酸根元素在周期表中的族次由左向右,從上到下來分類: 如氫鹵酸、氫氟酸、鹽酸、氫溴酸、氫碘酸等。含氧酸可按成酸元素的族次分類: 硼酸、硝酸、硫酸、磷酸等。鹼類主要按鹼可中金屬元素在周期表中的族次分類: 如氫氧化鈉、氫氧化鉀、氫氧化鎂、氫氧化鈣等。
3.2有機物化學試劑的存放
按官能團分類: 如烴類 ( 飽和烴、不飽和烴) ,烴的衍生物 ( 醇、醛、酮、酸、醚、酯) ,碳水化合物,含氮化合物,有機離分子化合物等。每種試劑應按純度級別依次排列,配製的溶液應與固體試劑分別存放。
3.3特別注意: 危險性化學試劑的存放
危險性化學試劑具有較高化學活性的物質,如易燃易爆試劑、腐蝕性試劑、毒害性試劑、氧化性試劑、放射性等有害於人和環境的一系列的「烈性」化學物質, 其「活性」之高,甚至可以自行分解並威脅生命財產安全,必須認真對待。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危險性化學試劑的包裝上均帶有危險性標志、危規編號,在相關的 試劑手冊中也有文字說明。
(1) 易燃易爆性化學試劑必須存放於專用的危險性試劑倉庫里,並存放在不燃燒材料製作的櫃、架上,溫度不宜超過28℃ ,按規定實行「五雙」制度。實驗室少量瓶裝可設危險品專櫃,按性質分格貯存,同一格內不得混放氧化劑等性質的抵觸品,並根據貯存種類配備相應的滅火設備和 自動報警裝置。低沸點極易燃燒試劑宜低溫下貯存 ( 5℃以下,禁用有電火花產生的普通家用電冰箱貯存)。
(2)氧化性試劑則不得與其他性質抵觸的試劑共同儲存。包裝要完好,密封,嚴禁與酸類混放,應置於陰涼通風處,防止日光曝曬。
(3)腐蝕性試劑儲存容器必須按不同的腐蝕性合理選用,酸類應與氰化物,發泡劑、遇水燃燒品、氧化劑等遠離,不宜與鹼類混放。
(4)劇毒性試劑應遠離明火、熱源、氧化劑、酸類及食用品的通風良好處貯存,一般不與其他種類共同儲存,且應按規定貫徹 「五雙」制度。。
(5)化學試劑中遇水易燃試劑一定要存放在乾燥、嚴防漏水及暴雨或潮汛期間保證不進水的倉位。不得於有鹽酸、硝酸等散發酸霧的物品存放在一起,亦不得與其他危險品混存混放。
除以上三大類還有其他類: 如指示劑,按酸鹼指示試劑,氧化還原指示劑,其他指示劑,染色劑等分類存; 清洗劑又按酸性化學洗液,鹼性化學洗液,其他化學洗液及普通清洗劑。
4化學試劑安全使用的注意事項
取出的葯劑不能倒回原試劑瓶中,取完葯劑應隨即蓋好,不要亂放,以免張冠李戴。為安全起見,在使用化學試劑之前,首先對其安全性能—是否易燃易爆,是 否有腐蝕性,是否有毒,是否有強氧化性等等,要有一個全面的了解。在使用時才能有針對性的採取一些安全防範措施,以免使用不當造成對實驗人員及實驗設備的 危害。下面從化學試劑的安全性能分類,對各類化學試劑使用中的注意事項分別加以介紹。
4.1易燃易爆化學試劑
一般將閃點在 25℃以下化學試劑列入易燃化學試劑,它們多是極易揮發的液體,遇明火即可燃燒。閃點越低,越易燃燒。使用易燃化學試劑時絕不能使用明火,加熱也不能直接 用加熱器,一般不用水浴加熱。在使用易燃化學試劑的實驗人員,要穿好必要的防護用具,最好戴上防護眼鏡。
4.2有毒化學試劑
一般化學試劑對人體都有毒害,在使用是一定要避免大量吸入; 在使用完公演試劑後,要及時洗手,洗臉洗澡,更換工作服,對於一些吸入或食入少量即能中毒致死的化學試劑,如: 氰化鉀、氰化鈉及其氰化物; 三氧化二砷及某些砷化物、二氯化汞及某些汞鹽、硫酸、二甲酯等等。在使用時一定要了解這些試劑中毒時的急救處理方法,劇毒試劑一定要有專人保管,嚴格控制 使用量。
4.3腐蝕性化學試劑
任何化學試劑碰到皮膚、粘膜、眼、呼吸器官是都要及時清理,特別是對皮膚、粘膜、眼睛、呼吸器官有極強腐蝕性的化學試劑,如: 各種酸和鹼、三氯化磷、溴、苯酚、天水肼等,在使用前一定要了解接觸到這些腐蝕性化學試劑的急救處理方法。如: 酸濺到皮膚上要用鹼液清洗等等。
4.4強氧化性化學試劑
強氧化性化學試劑都是過氧化後是含有強氧化能力的含氧酸及其鹽。如: 過氧化氫、硝酸鉀、高氯酸及其鹽、高錳酸鉀及其鹽過氧化苯甲酸、五氧化二磷等等。再適當的條件下可放出氧發生爆炸,並且與有機物、鋁、鋅粉硫等易燃物形成 爆炸性混合物,在使用時環境溫度不高於30℃,通風要良好,並不要與有機物或還原性物質共同使用 ( 加熱) 。
4.5遇水易燃試劑
這類化學試劑有鉀、鈉、鋰、鈣、電石等等,遇水即可發生激烈反應,並放出大量熱,也可燃燒,在使用時要避免與水直接接觸,也不要與人體接觸,以免灼傷皮膚。
4.6放射性化學試劑
使用這類化學試劑時,一定要按放射性物質使用方法,採取保護措施。其它類的危險化學試劑,無論常用不常用,在使用前一定要了解它的安全使用注意事項,方可使用。
在化學實驗過程中由於操作不當或疏忽大意必然導致事故的發生。問題是遇到事故發生時要有正確的態度、冷靜的頭腦,做到一不驚慌失措,二要及時正確處 理,三按要求規范操作,盡量避免事故發生。例如濃硫酸稀釋時,濃硫酸應沿著容器的內壁慢慢注入水中,邊加邊攪拌使熱量均勻擴散。在做有毒氣體的實驗中,應 盡量在通風櫥中進行。不慎將苯酚沾到手上時,應立即用酒精擦洗,再用水沖洗等等。
總之,化學試劑的管理必須要求管理人員具備專業的從事化學試劑管理的知識。包括常用試劑的性狀、用途、一般安全要求、急救措施、報廢試劑的處理及消防知識等。嚴加管理化學試劑才能確保實驗的順利進行,這是實驗室安全的重要環節。
『伍』 危險化學葯品的存放和使用
危險化學葯品,它的存放和使用是有嚴格的規定的,所以說危險化學葯品也是分很多種類的。他的使用要求非常的嚴格以及規劃。
『陸』 危險化學品必須儲存在什麼什麼或者專用
對於危險化學品的儲存是很嚴格的,你可以去看看MSDS報告上面有詳細的儲存方法以及防護措施.應急措施等等內容!
『柒』 哪部法規里規定危險化學品的存放量不能超過3天用量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2002年1月2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44號公布2011年2月16日國務院第144次常務會議修訂通過)
第二十四條危險化學品應當儲存在專用倉庫、專用場地或者專用儲存室(以下統稱專用倉庫)內,並由專人負責管理;
劇毒化學品以及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其他危險化學品,應當在專用倉庫內單獨存放,並實行雙人收發、雙人保管制度。
危險化學品的儲存方式、方法以及儲存數量應當符合國家標准或者國家有關規定。
第二十五條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當建立危險化學品出入庫核查、登記制度。
對劇毒化學品以及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其他危險化學品,儲存單位應當將其儲存數量、儲存地點以及管理人員的情況,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在港區內儲存的,報港口行政管理部門)和公安機關備案。
具體要看是哪種危險化學品,再看相應的規定
『捌』 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
葯品試劑管理規定
一、一般化學葯品管理規定
二、危險葯品的保管使用制度
三、化驗室試劑溶液使用管理規定
四、化驗室葯品清單
一、一般化學葯品管理規定
1、存放原則:所有化學葯品都不能露天存放。危險品和非危險品都應分類,而不是混合存放。理化性質互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也應該分類隔離存放,倉庫應乾燥、陰涼、通風、低溫。遠離火、水、電、震源。
2、化學葯品分類存放時,無機物按酸、鹼、鹽分類,有機物按官能團分類。嚴禁強氧化性物質與還原性性物質等不相容化合物混放。易燃、易爆、腐蝕性物品應分類存於專用倉庫中。
3、化學葯品倉庫和實驗室均必須配備消防設備(消防水龍頭、化學泡沫、二氧化碳、四氯化碳等滅火器),以及砂土。定期檢查各種消防設備的完好程度,遇有失效或損壞情況應及時更換。
4、所需各種葯品,根據生產需要,化驗室保存最小貯存量,統一分類存放於公用葯櫃內和通風櫥內。注意化學葯品的存放期限。
5、化學試劑應妥善保存以防變質,應盡量減少空氣、溫度、光、雜質等的影響。葯品櫃和試劑均應避免陽光直曬及靠近熱源。要求避光的試劑應裝於棕色瓶中或用黑紙包好存於暗櫃中。
6、保護葯品或試劑瓶的標簽。萬一掉失應照原樣貼牢。分裝或配製試劑後應立即貼上標簽。絕不可在瓶中裝上不是標簽指明的物質,無標簽的試劑不可亂倒,要慎重處理。
7、易燃易爆試劑必須隨用隨領,有毒試劑必須兩人共同取用,並登記。
8、分析葯品應計劃采購,根據需用量決定購買和庫存量,避免造成積壓和損失。
9、建立葯品台帳。葯品購進和取用須登記。未經許可,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將葯品帶出化驗室作它用。
二、危險葯品的保管使用制度
實驗室的化學葯品,從對環境影響的程度來看,可分為非危險品和危險品,前者危險性小(不是絕對沒有),後者危險性大,如易燃、易爆、劇毒、強腐蝕等。本制度主要針對危險品而制定。
1、危險葯品分類:
①、劇毒品:
a)、 氰化物:氰化鉀(KCN)、氰化鈉(NaCN)、氰化亞銅。
b)、砷化物:三氧化二砷(砒霜)、五氧化二砷(As2O5)、砷酸(HAsO)、亞砷酸鉀(KAsO)。
c)、汞鹽:氯化汞(HgCl)、氧化汞(HgO)、溴化汞(HgBr2)、碘化汞(HgI2)、汞(Hg)
②、易燃品:
乙醇、丙醇、石油醚、汽油、煤油、二硫化碳、甲酸乙酯、苯、無水乙醇、甲苯等有機液體試劑、氫、乙炔、氧等氣體。
③、易爆品:過氧化鈉(Na2O2)、過氯酸鹽、硝酸鹽、過氯酸。
④、腐蝕物品: .
鹽酸、硝酸、硫酸、高氯酸、氫氟酸、氫溴酸、磷酸、過氧化氫、溴水、碘、冰乙酸、氫碘酸、氫氧化銨、氫氧化鉀、氫氧化鈉。
3、上述四類葯品必須分類貯存。劇毒品應存放於保險櫃內;易燃品、易爆品、腐蝕性物品分類分區存放。
4、實驗室禁止大批存放上述四類葯品。劇毒品隨用隨領,用多少領多少,多餘的當即歸還。其餘三類,視工作需要保存最小量。
5、使用氰化物時,必須帶上橡膠手套,手指破傷時不能使用。在酸性介質下不能使用,用完後的廢物必須及時處理,注意保護環境。
三、化驗室試劑溶液使用管理規定
目的:為確保水質化驗質量,規范試劑溶液的使用,特製定本規定。
1、保證試劑溶液的質量
(1)、試液的穩定性:穩定性較好的試劑配成試液後,其穩定性可能變差。因而,試液都應標明配製日期,並根據需要定期檢查,如發現試液有變色、沉澱、分解等變質跡象,即應棄去重配。不穩定試液應少量配製,並依照書本提示採取特貯存方法,如避光、冷藏、加入不幹擾測定的穩定劑。
(2)、試液的貯存期:一般濃溶液在貯存期內的變化不大,而稀溶液則隨貯存時間的延長,其濃度多會發生變化。溶液的濃度愈低,有效使用期限愈短。除本身不穩定的試劑以外,一般而言,穩定性較好的試劑,其濃度為10-3mol/L溶液可貯存一個月以上,10-4mol/L溶液只能貯存約一周,而10-5mol/L溶液即需在當日配製。
(3)、容器的耐蝕性:玻璃容器的耐鹼性都較差,玻璃被鹼腐蝕後可釋放出某些雜質污染試液,所以,應採用聚乙烯瓶存放鹼性試液。軟質玻璃的耐酸性和耐水性也比較差,不應採用此種玻璃製成的容器長期貯存溶液。
(4)、容器的密閉性:試劑瓶的磨口塞必須能與瓶口密合,以防雜質侵入和溶劑或溶質揮發逸出。試劑瓶使用前應認真檢查。 將玻璃塞插入瓶口後從各個方向搖動檢查,嚴密無隙者方可使用。
2、試液的使用與保存
(1)、標准溶液常因化學變化或微生物作用而慢慢變質,這類標准溶液要注意保存並經常進行標定。易揮發溶液需密封保存。
(2)、溶液受日光照射易引起變質,如硝酸銀溶液等,應該保存於深色玻璃瓶中,最好貯存於暗處。
(3)、試液的試劑瓶應放在試液櫥內或無陽光直射的試液架上,試液架應安裝玻璃拉門,以免灰塵積聚在瓶口上而導致在倒取試液時引進污染。必要時可在瓶口罩一隻適當大小的燒杯防塵。
(4)、試劑瓶附近勿放置發熱設備,如電爐等,以免促使試液變質。
(5)、試液瓶內液面以上的內壁,常凝聚著成片的水珠,用前應振搖以混勻水珠和試液。
(6)、試液的吸管應預先洗凈和晾乾。多次或連續使用時,每次用後應妥善存放避免污染,不允許裸露平放在桌面上或插在試液瓶內。
(7)、取用相同容器盛裝的幾種試液,特別是當兩人以上在同一檯面上操作時,應注意勿將瓶塞蓋錯而造成交叉污染。
(8)、同一批樣品並需對分析結果進行比較時,應使用同一批號試劑配製的試液。
(9)、變質、污染或失效的試液應隨即倒掉,以免與新配試液混淆而被誤用。
(10)、配製試液及每天使用的有腐蝕性或有毒試液的用量,須及時登記表。
四、化驗室葯品清單
『玖』 危險化學品用完後就可以將安全標簽撕下。對嗎
還有危險化學品的儲存器具的處理,儲存器具的處理也要依據這個來處理的,為什麼要撕下來?
『拾』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規定危險化學品應當儲存在什麼或專用儲存室內
這個不可能有具體規定的,危險化學品有很多種類,包含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
不同性質的危險化學品,其保管方式也不同。
比如20升以下的易燃易爆液體,應保存在帶鎖的金屬櫃內,並且內部應有防泄漏盤,可以承受25升容量的泄漏。
但不管怎樣,有些共同的要求:根據化學品性質採取合時的保存措施,且具有一定防盜功能,可以專人管理(上鎖),設置最低數量和最高數量(但不能超過24小時使用量,除非是單個容器),附近應設置應急措施(消防、泄漏、人體接觸等)和防護用品。
還要張貼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msds,所有危險化學品容器外表面應有化學品標簽,建立化學品管理點檢表和領用出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