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危險化學品包括哪些
危險化學品包括:
1、爆炸性物品:爆炸性物品是含有一種或多種爆炸性物質或混合物的物品。包括爆炸性物質和混合物和爆炸性物品,但不包括下述裝置:其中所含爆炸性物質或混合物由於其數量或特性,在意外或偶然點燃或引爆後,不會由於迸射、發火、冒煙或巨響而在裝置之處產生任何效應。
2、易燃氣溶膠:氣溶膠是指氣溶膠噴霧罐,系任何不可重新灌裝的容器,該容器由金屬、玻璃或塑料製成,內裝強制壓縮、液化或溶解的氣體。
包含或不包含液體、膏劑或粉末,配有釋放裝置,可使所裝物質噴射出來,形成在氣體中懸浮的固態或液態微粒或形成泡沫、膏劑或粉末或處於液態或氣態。
3、自反應物質或混合物:自反應物質或混合物是即便沒有氧(空氣)也容易發生激烈放熱分解的熱不穩定液態或固態物質或者混合物。本定義不包括根據統一分類制度分類為爆炸物、有機過氧化物或氧化物質的物質和混合物。
4、壓力下氣體:壓力下氣體是指高壓氣體在壓力等於或大於200kPa(表壓)下裝入貯器的氣體,或是液化氣體或冷凍液化氣體。壓力下氣體包括壓縮氣體、液化氣體、溶解液體、冷凍液化氣體。
5、易燃固體:易燃固體是容易燃燒或通過摩擦可能引燃或助燃的固體。易於燃燒的固體為粉狀、顆粒狀或糊狀物質,它們在與燃燒著的火柴等火源短暫接觸即可點燃和火焰迅速蔓延的情況下,都非常危險。
(1)煤礦危險化學品有哪些擴展閱讀:
應急要點:
1、發現被遺棄的化學品,不要撿拾,應立即撥打報警電話,說清具體位置、包裝標志、大致數量以及是否有氣味等情況。
2、立即在事發地點周圍設置警告標志,不要在周圍逗留。嚴禁吸煙,以防發生火災或爆炸。
3、遇到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發生事故,應盡快離開事故現場,撤離到上風口位置,不圍觀,並立即撥打報警電話。其他機動車駕駛員要聽從工作人員的指揮,有序地通過事故現場。
4、居民小區施工過程中挖掘出有異味的土壤時,應立即撥打當地區(縣)政府值班電話說明情況,同時在其周圍拉上警戒線或豎立警示標志。在異味土壤清走之前,周圍居民和單位不要開窗通風。
5、嚴禁攜帶危險化學品乘坐公交車、地鐵、火車、汽車、輪船、飛機等交通工具。
除上述要點,一旦聞到刺激難聞的氣味,或者發現有毒氣體發生泄漏,就要馬上採取措施:
1、及時撤離現場,並馬上通知其他人員,用濕毛巾捂住口鼻,然後報警。
2、堵截一切火源,不開燈,不要動電器,以免產生導致爆炸的火花;熄滅火種,關閥斷氣,迅速疏散受火勢威脅的物資。
3、有關單位要禁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化學品火災的撲救應由專業消防隊來進行。
4、受到危險化學品傷害時,應立即到醫院救治,不要拖延。
㈡ 煤礦使用的危險化學品有哪些都用在什麼地方 炸葯 我是知道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礦山安全生產法中有明確規定
http://wenku..com/view/5d90581ec5da50e2524d7fc3.html
㈢ 煤礦使用危險化學品包括哪些
氧氣,乙炔,炸葯,電雷管,各類油品
㈣ 危險化學品9類及明細是什麼
危險化學品9類及明細:
第1項:具有整體爆炸危險的物質和物品,如高氯酸。
第2項:具有燃燒危險和較小爆炸危險的物質和物品,如二亞硝基苯。
第3項:無重大危險的爆炸物質和物品,如四唑並-1-乙酸。
危險化學品注意:
工業上使用的危險化學品具有著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和腐蝕性等危險特性,在其存儲、使用的過程中,及其容易發生事故,造成化學危險品的泄漏,如果對事故處理不當,可能引發更大的危害。需要加強對化學危險品的安全管理,建立完善的管理體系。
㈤ 危險化學品分幾大類、分別是什麼
化學品按其危險性分為八大類:
第一類:爆炸品,是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熱、摩擦、撞擊等)能發生劇烈的化學反應,瞬間產生大量的氣體和熱量,使周圍的壓力急劇上升,發生爆炸,對周圍環境、設備、人員造成破壞和傷害的物品。
第二類: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指壓縮的、液化的或加壓溶解的氣體。
第三類:易燃液體,本類物質在常溫下易揮發,其蒸氣與空氣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第四類: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這類物品易於引起火災。
第五類: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這類物品具有強氧化性,易引起燃燒、爆炸。
第六類:毒害品,指進入人(動物)肌體後,累積達到一定的量能與體液和組織發生生物化學作用或生物物理作用,擾亂或破壞肌體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暫時或持久性的病理改變,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
第七類:放射性物品,它屬於危險化學品,但不屬於《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管理范圍,國家還另外有專門的「條例」來管理。
第八類:腐蝕品,指能灼傷人體組織並對金屬等物品造成損傷的固體或液體。
(5)煤礦危險化學品有哪些擴展閱讀:
防災應急要點:
1、發現被遺棄的化學品,不要撿拾,應立即撥打報警電話,說清具體位置、包裝標志、大致數量以及是否有氣味等情況。
2、立即在事發地點周圍設置警告標志,不要在周圍逗留。嚴禁吸煙,以防發生火災或爆炸。
3、遇到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發生事故,應盡快離開事故現場,撤離到上風口位置,不圍觀,並立即撥打報警電話。其他機動車駕駛員要聽從工作人員的指揮,有序地通過事故現場。
4、居民小區施工過程中挖掘出有異味的土壤時,應立即撥打當地區(縣)政府值班電話說明情況,同時在其周圍拉上警戒線或豎立警示標志。在異味土壤清走之前,周圍居民和單位不要開窗通風。
5、嚴禁攜帶危險化學品乘坐公交車、地鐵、火車、汽車、輪船、飛機等交通工具。
注意事項:
一旦聞到刺激難聞的氣味,或者發現有毒氣體發生泄漏,就要馬上採取措施:
1、及時撤離現場,並馬上通知其他人員,用濕毛巾捂住口鼻,然後報警。
2、堵截一切火源,不開燈,不要動電器,以免產生導致爆炸的火花;熄滅火種,關閥斷氣,迅速疏散受火勢威脅的物資。
3、有關單位要禁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化學品火災的撲救應由專業消防隊來進行。
4、受到危險化學品傷害時,應立即到醫院救治,不要拖延。
㈥ 九類危險品分別是哪些
根據所具有的不同危險性危險物品分為九類
一、爆炸品
本類貨物系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熱、撞擊等),能發生劇烈的化學反應,瞬時產生大量的氣體和熱量,使周圍壓力急驟上升,發生爆炸,對周圍環境造成破壞的物品,也包括無整體爆炸危險,但具有燃燒、拋射及較小爆炸危險,或僅產生熱、光、音響或煙霧等一種或幾種作用的煙火物品。
二、壓縮氣體
壓縮氣體,是指在-50℃下加壓時完全是氣態的氣體,包括臨界溫度低於或者等於-50℃的氣體。高(低)壓液化氣體,是指在溫度高於-50℃下加壓時部分是液態的氣體,包括臨界溫度在-50℃和+65℃之間的高壓液化氣體和臨界溫度高於+65℃的低壓液化氣體。
三、易燃液體
易燃液體是指易於揮發和燃燒的液態物質。其閃點(表示可燃液體性質指標之一)低於28.1°C的為一級易燃液體,極易燃燒和揮發,如汽油等。
四、易燃固體
易燃固體是指燃燒點低,遇火、受熱、撞擊、摩擦或與氧化劑接觸後,極易引起急劇燃燒或爆炸的固態物質。有的某些易燃固體發生燃燒時還放出有毒氣體。
五、氧化物
氧化物(Oxide)屬於化合物(當然也一定是純凈物)。其組成中只含兩種元素,其中一種一定為氧元素,另一種若為金屬元素,則稱為金屬氧化物;若另一種不為金屬元素,則稱之為非金屬氧化物。
六、有毒物質
一般的定義為凡是以小劑量進入機體,通過化學或物理作用能夠導致健康受損的物質。根據這一定義可知,有毒物質是相對的,劑量決定著一種成分是否有毒。
七、放射性物質
某些物質的原子核能發生衰變,放出我們肉眼看不見也感覺不到,只能用專門的儀器才能探測到的射線,物質的這種性質叫作放射性。 放射性物質是那些能自然的向外輻射能量,發出射線的物質。
八、腐蝕品
腐蝕品是指能灼傷人體組織並對金屬等物品造成損壞的固體或液體。與皮膚接觸在4小時內出現可見壞死現象,或溫度在55℃時,對20號鋼的表面均勻年腐蝕率超過6.25mm年的固體或液體。
九、其他危險品
危險物品,即由於其化學、物理或者毒性特性使其在生產、儲存、裝卸、運輸過程中,容易導致火災、爆炸或者中毒危險,可能引起人身傷亡、財產損害的物品。顯然,這是從物品的性質上所作的界定。通常講,危險物品主要包括: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
(6)煤礦危險化學品有哪些擴展閱讀
生產中危險品的使用
接觸有毒葯品時應帶橡皮手套;接觸有毒氣體時,須帶好防毒口罩或面具;燒煮強酸、強鹼時,要帶好眼罩(鏡)。危險品的領用必須審批限量發放,並由生產使用人員親自辦理,不得由非生產使用人員轉手辦理。使用人員必須熟悉危險品的性質和防護知識,操作謹慎,確保安全。
管理人員必須會同保衛部門人員對使用危險品的全過程予以嚴格控制和監督。對領、用、剩、廢、耗的用量必須詳細記錄;剩餘葯品應及時退庫不得在生產車間、實驗室過夜;劇毒品的容器廢液、殘渣等應妥善處理,嚴禁亂拋。
在生產和實驗休息時間,使用人員嚴禁將危險品使用現場,在工作交接班時,必須嚴格進行危險品使用管理的交接手續。保管人員每周應將危險品的購、用、存的數量清理一次,分別報生產管理和安全保衛部各一份。
㈦ 常見的危險化學品有哪些
危險化學品包括:
1、爆炸性物品:爆炸性物品是含有一種或多種爆炸性物質或混合物的物品。包括爆炸性物質和混合物和爆炸性物品,但不包括下述裝置:其中所含爆炸性物質或混合物由於其數量或特性,在意外或偶然點燃或引爆後,不會由於迸射、發火、冒煙或巨響而在裝置之處產生任何效應。
2、易燃氣溶膠:氣溶膠是指氣溶膠噴霧罐,系任何不可重新灌裝的容器,該容器由金屬、玻璃或塑料製成,內裝強制壓縮、液化或溶解的氣體,包含或不包含液體、膏劑或粉末,配有釋放裝置,可使所裝物質噴射出來,形成在氣體中懸浮的固態或液態微粒或形成泡沫、膏劑或粉末或處於液態或氣態。
㈧ 危險化學品有哪些
常見的危險化學品有:
苯、液化氣、汽油、甲醛、氨水。
二氧化硫、硫化氫、農葯、液氯等。
危險化學品分為3類:理化危險、健康危險、環境危險。
1、理化危險:包括爆炸物、易燃氣體、易燃氣溶膠、氧化性氣體、壓力下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反應物質或混合物、自燃液體、自燃固體、自熱物質和混合物、遇水放出易燃氣體的物質或混合物、氧化性液體、氧化性固體、有機過氧化物、金屬腐蝕劑。
2、健康危險:急性毒性、皮膚腐蝕/刺激、嚴重眼損傷/眼刺激、呼吸或皮膚過敏、生殖細胞致突變性、致癌性、生殖毒性、特異性靶器官系統毒性——一次接觸、特異性靶器官系統毒性——反復接觸、吸入危險。
3、環境危險:包括危害水生環境,對水環境的危害分類、警示標簽和警示性說明見GB20602。包括急性水生毒性(指物質對短期接觸它的生物體造成傷害的固有性質)和性水生毒性(指物質在與生物體生命周期相關的接觸期間對水生生物產生有害影響的潛在性質或實際性質)。
㈨ 危險化學品包括哪些種類
依據GB13690-2009《化學品分類和危險性公示通則》,按物理、健康或環境危險的性質共分3大類。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
(9)煤礦危險化學品有哪些擴展閱讀:
危險化學品的安全職責:
1、危險化學品倉庫保管員應熟悉本單位儲存和使用的危險化學品的性質,保管業務知識和有關消防安全規定;
2、危險化學品倉庫保管員應嚴格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危險化學品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嚴格執行本單位的危險化學品儲存管理制度;
3、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的出入庫手續,對所保管的危險化學品必須做到數量准確,帳物相符,日清月結。每月28日前完成出入庫手續,完成當月原材料、產成品盤寸報表;定期清點庫存,做到心中有數,以便按生產計劃提前上報采購計劃,保證生產;
4、定期按照消防的有關要求對倉庫內的消防器材進行管理、定期檢查、定期更換;
5、定期對庫房進行定時通風,通風時不得遠離倉庫。做到防潮、防火、防腐、防盜;
6、對因工作需要進入倉庫的職工進行監督檢查,嚴防原料和產品流失;
7、對危險化學品按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的要求分垛儲存、擺放。留出防火通道;
8、正確使用勞保用品,並指導進入倉庫的職工正確佩帶勞保用品;
9、定期對倉庫內及其周圍的衛生進行清掃;
10、按時完成廠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㈩ 危險化學品八大行業有哪些
按我國目前已公布的法規、標准,有三個國標:GB6944-86《危險貨物分類和品名編號》、GB12268-90《危險貨物品名表》、GB13690-92《常用危險化學品分類及標志》、將危險化學品分為八大類行業,每一類又分為若干項。即
第一類行業:爆炸品,爆炸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熱、摩擦、撞擊等)能發生劇烈的化學反應,瞬間產生大量的氣體和熱量,使周圍的壓力急劇上升,發生爆炸,對周圍環境、設備、人員造成破壞和傷害的物品。爆炸品在國家標准中分5項,其中有3項包含危險化學品,另外2項專指彈葯等。
第1項:具有整體爆炸危險的物質和物品,如高氯酸。
第3項:具有燃燒危險和較小爆炸危險的物質和物品,如二亞硝基苯。
第4項:無重大危險的爆炸物質和物品,如四唑並-1-乙酸。
第二類行業: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指壓縮的、液化的或加壓溶解的氣體。這類物品當受熱、撞擊或強烈震動時,容器內壓力急劇增大,致使容器破裂,物質泄漏、爆炸等。它分3項。
第1項:易燃氣體,如氨氣、一氧化碳、甲烷等。
第2項:不燃氣體(包括助燃氣體),如氮氣、氧氣等。
第3項:有毒氣體,如氯(液化的)、氨(液化的)等。
第三類行業:易燃液體,本類物質在常溫下易揮發,其蒸氣與空氣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它分3項。
第1項:低閃點液體,即閃點低於-18℃的液體,如乙醛、丙酮等。
第2項:中閃點液體,即閃點在-18℃—<23℃的液體,如苯、甲醇等。
第3項,高閃點液體,即閃點在23℃以上的液體,如環辛烷、氯苯、苯甲醚等。
第四類行業: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這類物品易於引起火災,按它的燃燒特性分為3項。
第1項:易燃固體,指燃點低,對熱、撞擊、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點燃,迅速燃燒,能散發有毒煙霧或有毒氣體的固體。如紅磷、硫磺等。
第2項:自燃物品,指自燃點低,在空氣中易於發生氧化反應放出熱量,而自行燃燒的物品。如黃磷、三氯化鈦等。
第3項:遇濕易燃物品,指遇水或受潮時,發生劇烈反應,放出大量易燃氣體和熱量的物品,有的不需明火,就能燃燒或爆炸。如金屬鈉、氫化鉀等
第五類行業: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這類物品具有強氧化性,易引起燃燒、爆炸,按其組成分為2項。
第1項:氧化劑,指具有強氧化性,易分解放出氧和熱量的物質,對熱、震動和摩擦比較敏感。如氯酸銨、高錳酸鉀等。
第2項:有機過氧化物,指分子結構中含有過氧鍵的有機物,其本身是易燃易爆、極易分解,對熱、震動和摩擦極為敏感。如過氧化苯甲醯、過氧化甲乙酮等。
第六類行業:毒害品,指進入人(動物)肌體後,累積達到一定的量能與體液和組織發生生物化學作用或生物物理作用,擾亂或破壞肌體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暫時或持久性的病理改變,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如各種氰化物、砷化物、化學農葯等等。
第七類行業:放射性物品,它屬於危險化學品,但不屬於《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管理范圍,國家還另外有專門的「條例」來管理。
第八類行業:腐蝕品,指能灼傷人體組織並對金屬等物品造成損傷的固體或液體。這類物質按化學性質分3項。
第1項:酸性腐蝕品,如硫酸、硝酸、鹽酸等
第2項:鹼性腐蝕品,如氫氧化鈉、硫氫化鈣等。
第3項:其它腐蝕品,如二氯乙醛、苯酚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