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危險品運輸許可證是什麼怎麼辦理
危品許可證是經公安,安檢檢查符合運輸條件給運輸單位(或個人)簽署的經營許可證。到當地公安交警隊辦理。
❷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怎麼辦辦理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需要申請人攜帶申請經營許可證的文件及申請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的目錄清單等材料去當地安監部門進行辦理。
根據《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第九條 申請人申請經營許可證,應當依照本辦法第五條規定向所在地市級或者縣級發證機關(以下統稱發證機關)提出申請,提交下列文件、資料,並對其真實性負責:
(一)申請經營許可證的文件及申請書;
(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的目錄清單;
(三)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相關資格證書(復製件)和其他從業人員培訓合格的證明材料;
(四)經營場所產權證明文件或者租賃證明文件(復製件);
(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企業性質營業執照或者企業名稱預先核准文件(復製件);
(六)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復製件)。
(2)化學品運輸許可證在哪裡辦擴展閱讀: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第五條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指導、監督全國經營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指導、監督本行政區域內經營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工作。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以下簡稱市級發證機關)負責下列企業的經營許可證審批、頒發:
(一)經營劇毒化學品的企業;
(二)經營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企業;
(三)經營汽油加油站的企業;
(四)專門從事危險化學品倉儲經營的企業;
(五)從事危險化學品經營活動的中央企業所屬省級、設區的市級公司(分公司)。
(六)帶有儲存設施經營除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以外的其他危險化學品的企業;
縣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以下簡稱縣級發證機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本條第三款規定以外企業的經營許可證審批、頒發;沒有設立縣級發證機關的,其經營許可證由市級發證機關審批、頒發。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
❸ 危險品經營許可證去哪裡辦理
一、辦理流程:1、受理:申請人書面向縣安監局申請。2、檢查:申請受理的,縣安監局對申請材料審初核,實地核查,簽署初核和核查意見。3、審批:縣安監局作出批准或不予批準的決定,決定批準的,製作《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決定不予批準的,製作不予批准決定書,並說明理由。二、申報材料:1、申請經營許可證的文件及申請書;2、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的目錄清單;3、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相關資格證書(復製件)和其他從業人員培訓合格的材料;4、經營場所產權文件或者租賃文件(復製件);5、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企業性質營業執照或者企業名稱預先核准文件(復製件);6、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復製件);7、運輸公司營業執照,危險品運輸資質和批復,及運輸合同;8、存儲場所公司營業執照,危險品儲存資質和批復。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第六十九條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以及礦山、建築施工單位應當建立應急救援組織;生產經營規模較小,可以不建立應急救援組織的,應當指定兼職的應急救援人員。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以及礦山、建築施工單位應當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並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保證正常運轉。
第九十六條本法下列用語的含義:危險物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夠危及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的物品。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地或者臨時地生產、搬運、使用或者儲存危險物品,且危險物品的數量等於或者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包括場所和設施)。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第九條申請人申請經營許可證,應當依照本辦法第五條規定向所在地市級或者縣級發證機關(以下統稱發證機關)提出申請,提交下列文件、資料,並對其真實性負責:(一)申請經營許可證的文件及申請書;(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的目錄清單;(三)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相關資格證書(復製件)和其他從業人員培訓合格的證明材料;(四)經營場所產權證明文件或者租賃證明文件(復製件);(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企業性質營業執照或者企業名稱預先核准文件(復製件);(六)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復製件)。帶有儲存設施經營危險化學品的,申請人還應當提交下列文件、資料:(一)儲存設施相關證明文件(復製件);租賃儲存設施的,需要提交租賃證明文件(復製件);儲存設施新建、改建、擴建的,需要提交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報告(復製件);(二)重大危險源備案證明材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學歷證書、技術職稱證書或者危險物品安全類注冊安全工程師資格證書(復製件);(三)安全評價報告。
❹ 在長春如何辦理」核發第一類易制毒化學品運輸許可證
一、在長春市辦理「核發第一類易制毒化學品運輸許可證」需攜帶如下材料進行申請: 1.貨主是個人的需提供:身份證明(紙質和電子版:原件0 份;復印件1 份;真實,有效期內。) 2.貨主是其他組織的需提供:登記證書(紙質:原件0 份;復印件1 份;營業執照等。) 3.貨主是企業的 需提供:營業執照(紙質:原件0 份;復印件1 份;真實,有效期內。) 二、本事項收費情況: 不收費 三、辦理時限 1個工作日 四、辦理地址 註:若你戶籍地所在行政區域的政務服務中心或公共服務中心不在所列網點內,請先電話咨詢戶籍地政務服務中心或公共服務中心。 網點名稱:經開區政務服務中心 網點地址:長春市吉林大路6188號 網點電話:0431-89960186 辦公時間: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❺ 危險品運輸許可證如何辦理
法律分析:首先,運輸一般危險品的專用車輛須在五輛以上,運輸劇毒化學品以及爆炸品的專用車輛須在十輛以上,而且專用車輛的技術要求應當符合相關規定並配備有效的通訊工具;其次,應當在專用車輛上安全具備行駛記錄功能的衛星定位系統及安全防護、環境保護和消防設施設備;再次,運輸劇毒化學品、爆炸品等危險等級更高的危險品應當使用罐式、廂式車輛或者雅利容器等專用容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九條:條件的駕駛人員:
(1)取得相應的機動車駕駛證件;
(2)年齡不超過六十周歲;
(3)取得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核發的從業資格證;
(4)從事貨運出租須由經崗位培訓合格的營運調度人員和駕駛人員。
❻ 危化品運輸車許可證從哪裡辦理
法律分析:危險品貨物運輸許可證,應向運輸始發地或者目的地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申請辦理。
法律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五十條 通過道路運輸劇毒化學品的,托運人應當向運輸始發地或者目的地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申請劇毒化學品道路運輸通行證。申請劇毒化學品道路運輸通行證,托運人應當向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一)擬運輸的劇毒化學品品種、數量的說明;
(二)運輸始發地、目的地、運輸時間和運輸路線的說明;
(三)承運人取得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許可、運輸車輛取得營運證以及駕駛人員、押運人員取得上崗資格的證明文件;
(四)本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購買劇毒化學品的相關許可證件,或者海關出具的進出口證明文件。
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應當自收到前款規定的材料之日起7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予以批準的,頒發劇毒化學品道路運輸通行證;不予批準的,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劇毒化學品道路運輸通行證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制定。
❼ 我自己去辦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應該去找那個機構呢
危化品即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和放射性等特性,在運輸裝卸和儲存保管過程中易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毀而需要特別保護的化學物品。目前我國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領域的先進適用的新技術、新裝備、新工藝推廣應用力度不夠。行業組織、中介機構以及專家隊伍在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和應急救援中發揮的作用不突出。但是工農業生產依舊離不開危險化學品,危險化學品的需求量依舊居高,那麼經營者想要經營危險化學品行業需要了解些什麼呢?
申請危化品經營的資料
1、經營和儲存場所、設施產權或租賃證明文件復印件;
2、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3、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的目錄清單
4、企業營業執照或者企業名稱預先核准文件等相關資料
5、企業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6、安全管理制度
7、企業法定代表人、主管人員、業務人員專業培訓合格證書原件(經審驗後退還)和復印件;
8、具有資質的安全評價單位出具的安全評價報告
9、經辦人身份復印件一份,法人授權委託書一份
10、經銷品名詳表
11、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12、企業主要負責人、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相關資格證和其他從業人員培訓合格的證明材料
13、《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申請表》
14、經營和儲存場所、設施、建築物消防安全驗收文件的復印件
15、工商營業執照副本(或預先核名通知書)復印件
辦理危化品許可證材料:
1、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申請文件;
2、企業法人及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
3、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4、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相關資格證書;
5、經營場所使用證明文件(復印件);
6、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7、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 (復印件)。
8、辦理部門要求提供的其餘材料。
還需要以下條件
1、有符合國家標準的生產工藝、設備或者儲存方式、設施;
2、經營條件、儲存條件需符合有關的規定,面積不低於50平,產證信息不能是住宅性質的,經營條件符合《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開業條件和技術要求》、《常用危險化學品儲存通則》的規定
3、工廠、倉庫的周邊防護距離符合國家標准或者國家有關規定
4、單位主要負責人和主管人員、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業務人員經過專業培訓、考核,取得的上崗資格
5、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6、本單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7、法律、法規的其他條件
我國是危險化學品生產和使用大國,成品油、乙烯、氯鹼、合成樹脂、化肥和農葯等產品產量位居世界前列,形成了門類較為齊全、品種配套的產業體系。有關化工園區一體化管理、部分危險化工工藝的安全生產關鍵技術研究尚需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信息化水平較低,而危化品許可證則是提高保障的一項措施。
❽ 如何辦理危險化學品許可證
申辦的流程為:經營企業報名培訓考試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上崗資格證-->聘請安全評價機構出具合格評價報告(如委託我們申辦中心辦理安全評價報告)-->提交評價報告向安監局網上申報-->安監局審核批復是否符合要求-->符合申辦要求頒發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所需材料(客戶准備):
1、人員培訓:
a、4個人員的報名表格;
b、4個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及每人兩張2寸的彩照;
2、經營單位:
a、企業注冊地的租賃合同、產權證和租賃經營場所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驗收合格的「建築消防驗收合格意見書」或者「上海市消防監督檢查意見通知書」(派出所專用)的復印件;
b、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及其它從業人員的培訓證書復印件及法人身份證復印件或者護照復印件;
c、企業的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d、企業所經營的產品MSDS(根據MSDS查詢產品類項或者企業直接告知產品類項)。
3、儲存單位 :
a、經營公司與儲存單位簽訂的倉儲租賃協議復印件;
b、倉儲單位取得的上海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核發的:「上海市危險化學品儲存備案證明」;
c、儲存單位的危險化學品存儲備案證明復印件;
d、儲存單位的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
4、運輸單位 :
a、經營公司與委託運輸單位簽訂的運輸協議復印件;
b、運輸單位的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許可證復印件;
c、運輸單位的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
d、運輸單位從業人員上崗證復印件。
(註:如果儲存以及運輸單位由界藍實業提供,貴公司將不用再提供儲存以及運輸單位的材料)
❾ 危化品運輸許可證辦理條件
危化品運輸許可證辦理條件:
1、辦理危險品道路運輸許可證的單位須配備五輛以上的運輸專用車輛,且車輛的技術要求均符合管理規定;
2、專用車輛內安裝定位裝置和行駛記錄裝置;
3、運輸爆炸品、強腐蝕性危險貨物的罐式車輛罐體容積不得超過20立方米,運輸劇毒化學品的罐體容積在10立方米之內(符合國家標準的罐式集裝箱除外),若運輸車輛為非罐式專用車輛,則核定載質量在10噸以內;
4、運輸專用車輛上應配備專用的安全、環境、消防防護設備。
辦理《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需具備以下條件:
1、經營和儲存場所、設施、建築物符合國家標准《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爆炸危險場所安全規定》和《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等規定,建築物應當經公安消防機構驗收合格;經營場所符合工商部門關於經營場所的有關規定要求;
2、經營條件、儲存條件符合《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開業條件和技術要求》(GB18265)、《常用危險化學品儲存通則》(GB15603)的規定;
3、單位主要負責人和主管人員、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業務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並經考核,取得上崗資格;
4、有健全的經營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5、有本單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經營單位租賃經營場所或儲存場所的,經營單位應當與經營場所或儲存場所的所有者共同編制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法律依據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
第三條 國家對危險化學品經營實行許可制度。經營危險化學品的企業,應當依照本辦法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以下簡稱經營許可證)。未取得經營許可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危險化學品。
從事下列危險化學品經營活動,不需要取得經營許可證:
(一)依法取得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在其廠區范圍內銷售本企業生產的危險化學品的;
(二)依法取得港口經營許可證的港口經營人在港區內從事危險化學品倉儲經營的。
❿ 危險化學品許可證怎麼辦理
1.《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申請表》一式3份和電子版1份;
2.工商部門認可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擬設立的經營企業須提交工商管理部門的企業名稱預審核通知書;
3.安全評價報告:甲種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分別向自治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地、州、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備案;乙種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向地、州、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備案;
4、經營和儲存場所建築物消防安全驗收文件的復印件;
5、經營和儲存場所、設施產權或租賃證明文件復印件;
來自上海劍墨化工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