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辦理流程是什麼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辦理流程如下:
1、注冊好公司;
2、危險化學品經營單位負責人、管理員、兩個從業人員的培訓;
3、生產安全事故綜合應急預案編制、專家評審、安監備案;
4、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材料遞交申請;
5、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核查申請單位注冊地址;
6、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審批結束;
7、發放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
第十一條
發證機關受理經營許可證申請後,應當組織對申請人提交的文件、資料進行審查,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員對申請人的經營場所、儲存設施進行現場核查,並自受理之日起30日內作出是否准予許可的決定。
發證機關現場核查以及申請人整改現場核查發現的有關問題和修改有關申請文件、資料所需時間,不計算在前款規定的期限內。第十二條
發證機關作出准予許可決定的,應當自決定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頒發經營許可證;發證機關作出不予許可決定的,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書面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告知書應當加蓋本機關印章。
② 危險化學品運輸許可證怎樣辦理
法律分析:危險品運輸證當向運輸始發地或者目的地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申請辦理、一般是去當地交通局辦事大廳辦理。
法律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第五十條 通過道路運輸劇毒化學品的,托運人應當向運輸始發地或者目的地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申請劇毒化學品道路運輸通行證。
申請劇毒化學品道路運輸通行證,托運人應當向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一)擬運輸的劇毒化學品品種、數量的說明;
(二)運輸始發地、目的地、運輸時間和運輸路線的說明;
(三)承運人取得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許可、運輸車輛取得營運證以及駕駛人員、押運人員取得上崗資格的證明文件;
③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怎麼申請
法律分析:申請辦理危化證,企業需要安排主要負責人與安全員參加培訓與考試,准備相關的材料進行網上申報,安監局的工作人員會進行現場檢查,再決定審批發證。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經營許可證的變更申請書;
(2)變更以後的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3)變更以後主要負責人的安全資格證書的復印件;
(4)變更注冊地址,提要提交相關的證明材料;
(5)變更後的危化品儲存設施,以及監控措施的專項安全評價報告等材料。
發證機關受理經營許可證申請後,應當組織對申請人提交的文件、資料進行審查,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員對申請人的經營場所、儲存設施進行現場核查,並自受理之日起30日內作出是否准予許可的決定。發證機關現場核查以及申請人整改現場核查發現的有關問題和修改有關申請文件、資料所需時間,不計算在前款規定的期限內。發證機關作出准予許可決定的,應當自決定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頒發經營許可證;發證機關作出不予許可決定的,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書面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告知書應當加蓋本機關印章。
法律依據:《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
第三條 國家對危險化學品經營實行許可制度。經營危險化學品的企業,應當依照本辦法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以下簡稱經營許可證)。未取得經營許可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危險化學品。
從事下列危險化學品經營活動,不需要取得經營許可證:
(一)依法取得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在其廠區范圍內銷售本企業生產的危險化學品的;
(二)依法取得港口經營許可證的港口經營人在港區內從事危險化學品倉儲經營的。
第四條 經營許可證的頒發管理工作實行企業申請、兩級發證、屬地監管的原則。
第十一條 發證機關受理經營許可證申請後,應當組織對申請人提交的文件、資料進行審查,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員對申請人的經營場所、儲存設施進行現場核查,並自受理之日起30日內作出是否准予許可的決定。
發證機關現場核查以及申請人整改現場核查發現的有關問題和修改有關申請文件、資料所需時間,不計算在前款規定的期限內。
第十二條 發證機關作出准予許可決定的,應當自決定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頒發經營許可證;發證機關作出不予許可決定的,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書面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告知書應當加蓋本機關印章。
④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怎麼申請
目前辦理危化品經營許可證的時候需要很多的申請資料,這方面匯|域|國|際有很多辦理經驗,具體有這些方面
申請危化品經營許可證辦理的資料:
1、符合危化品許可管理辦法中規定的場地,不得超出國家標准文件規定的范圍;
2、從事危化品經營的工作人員,需要經過相關培訓並獲取相應的資格證書;
3、健全完善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來確保經營活動的安全;
4、規定要求的經營許可證申請材料提交;
5、安監局有關部門審核申請材料,核對注冊地址名稱等信息;
6、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審批通過,獲得許可證!
廣東危化品經營許可證辦理條件便不加贅述。危化品的保管是值得注意的問題,我國對帶儲存經營的單位或者是經營劇毒化學品等特殊情況的企業,需要附加條件進行申請,如涉及倉儲的單位,倉庫需要是在國家規定的用地范圍內儲存,而劇毒化學品則要實行五雙政策,確保危化品經營的安全。
以上就是辦理危化品經營許可證所需要的資質了,如果您也有意向的話可以咨詢老范進行了解;
⑤ 貿易公司如何申請辦理「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
摘要 危化品經營許可證是從事於危險化學品經營的公司需要辦理的,只有取得相關的許可證之後才能進行經營。而辦理危化品經營許可證的時間周期也比較長一般從公司設立到取得相應的許可證,需要花費大概三個月左右的時間,有人可能覺得時間比較長,但是實際申請的時候確實需要這么久的時間,其中的人員考試大概就需要花費掉一個月左右的時間。接下來我們看下辦理危化品經營許可證需要哪些資料。
⑥ 哪裡可以辦理危險化學品證
辦理危險化學品證是到安監局。
先做安全預評價,也就是設立審查,項目設計完成後,做設計審查,竣工後,通過竣工驗收,就可以申請危險化學品生產或使用許可證。
⑦ 危險化學品許可證辦理流程
法律分析:辦理《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需具備以下條件:
(1)經營和儲存場所、設施、建築物符合國家標准《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爆炸危險場所安全規定》和《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等規定,建築物應當經公安消防機構驗收合格;經營場所符合工商部門關於經營場所的有關規定要求。
(2)經營條件、儲存條件符合《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開業條件和技術要求》(GB18265)、《常用危險化學品儲存通則》(GB15603)的規定;
(3)單位主要負責人和主管人員、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業務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並經考核,取得上崗資格;
(4)有健全的經營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5)有本單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經營單位租賃經營場所或儲存場所的,經營單位應當與經營場所或儲存場所的所有者共同編制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單位在窗口申請辦理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前,必須在網上進行注冊登記申請,申請表必須網上填寫在線列印。
申請單位向市安監局申請辦理《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乙種)》應提交如下材料(材料一式3份,附電子版1份,規格統一為A4復印紙大小,按順序裝訂成冊,封面標註:XXXX公司乙種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重新辦理、換證)申報資料。
法律依據:《危險化學品管理條例》 第三十條 申請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的化工企業,除應當符合本條例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外,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與所使用的危險化學品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 (二)有安全管理機構和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三)有符合國家規定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和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 (四)依法進行了安全評價。
⑧ 危險品經營許可證如何辦理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辦理流程(按照以下序號順序辦理):
1、注冊好公司;
2、危險化學品經營單位負責人、管理員、兩個從業人員的培訓;
3、生產安全事故綜合應急預案編制、專家評審、安監備案;
4、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材料遞交申請;
5、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核查申請單位注冊地址;
6、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審批結束;
7、發放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
法律依據:
《行政許可法》第十二條
下列事項可以設定行政許可: (一)直接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宏觀調控、生態環境保護以及直接關系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等特定活動,需要按照法定條件予以批準的事項; (二)有限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公共資源配置以及直接關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業的市場准入等,需要賦予特定權利的事項; (三)提供公眾服務並且直接關系公共利益的職業、行業,需要確定具備特殊信譽、特殊條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資格、資質的事項; (四)直接關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設備、設施、產品、物品,需要按照技術標准、技術規范,通過檢驗、檢測、檢疫等方式進行審定的事項; (五)企業或者其他組織的設立等,需要確定主體資格的事項;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設定行政許可的其他事項。
⑨ 危化品運輸許可證辦理條件
危化品運輸許可證辦理條件:
1、辦理危險品道路運輸許可證的單位須配備五輛以上的運輸專用車輛,且車輛的技術要求均符合管理規定;
2、專用車輛內安裝定位裝置和行駛記錄裝置;
3、運輸爆炸品、強腐蝕性危險貨物的罐式車輛罐體容積不得超過20立方米,運輸劇毒化學品的罐體容積在10立方米之內(符合國家標準的罐式集裝箱除外),若運輸車輛為非罐式專用車輛,則核定載質量在10噸以內;
4、運輸專用車輛上應配備專用的安全、環境、消防防護設備。
辦理《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需具備以下條件:
1、經營和儲存場所、設施、建築物符合國家標准《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爆炸危險場所安全規定》和《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等規定,建築物應當經公安消防機構驗收合格;經營場所符合工商部門關於經營場所的有關規定要求;
2、經營條件、儲存條件符合《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開業條件和技術要求》(GB18265)、《常用危險化學品儲存通則》(GB15603)的規定;
3、單位主要負責人和主管人員、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業務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並經考核,取得上崗資格;
4、有健全的經營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5、有本單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經營單位租賃經營場所或儲存場所的,經營單位應當與經營場所或儲存場所的所有者共同編制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法律依據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
第三條 國家對危險化學品經營實行許可制度。經營危險化學品的企業,應當依照本辦法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以下簡稱經營許可證)。未取得經營許可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危險化學品。
從事下列危險化學品經營活動,不需要取得經營許可證:
(一)依法取得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在其廠區范圍內銷售本企業生產的危險化學品的;
(二)依法取得港口經營許可證的港口經營人在港區內從事危險化學品倉儲經營的。
⑩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在什麼部門可以辦理
危化品經營許可證的辦理是需要向當地安監局提出公司所需要的品種或者類別,提交相應資料,拿到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在申請單位在窗口申請辦理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前,必須在網上進行注冊登記申請,申請表必須網上填寫在線列印。
【法律依據】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第四條
經營許可證分為甲、乙兩種。取得甲種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可經營銷售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危險化學品;取得乙種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只能經營銷售除劇毒化學品以外的危險化學品。甲種經營許可證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經濟貿易主管部門或其委託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以下簡稱省級發證機關)審批、頒發;乙種經營許可證由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的部門(以下簡稱市級發證機關)審批、頒發。成品油的經營許可納入甲種經營許可證管理。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第五條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全國經營許可證審批、發放工作的監督管理。省級發證機關和市級發證機關分別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經營許可證的監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