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農葯有效期鑒定方法,都有哪些
進到高溫濕冷的炎夏時節,病害暴發更加比較嚴重,化肥需求量和應用頻率也隨著增加。大家都了解,僅有性價比高的化肥,才可以做到合理預防害蟲的目地。可是目前市面上的化肥品種齊全,品質良莠不齊,在其中不缺充數的「假化肥」,該如何辨別真假呢?
五、看理化性質1、乳油化肥一般是淡黃色或深棕色全透明液態,放水溶解後若有分層次、沉積或懸浮固體,能夠判斷該化肥為假冒偽劣化肥。
2、溶劑化肥多見玻璃瓶子裝,用眼睛觀查如發覺有分段狀況,可將水瓶座左右搖盪,待1小時後,如不會再有分段狀況,表明此化肥合理,如仍發生分層次,則表明化肥已無效。
3、辨別顆粒劑時,能夠取冷水一杯,將葯面輕撒在湖面上,如1秒左右內粉末狀所有滲透到水裡,表明葯品沒有無效,如粉末狀長期不侵潤,表明葯品已無效。
現代化農業生產製造中,化肥的應用不可或缺。正確對待化肥,用好葯、按規范、低殘余,確保食品衛生安全,是每一個農牧業人的崗位規則。
❷ 農葯登記證號有效期限是幾年
正式登記證號:有效期為5年,可以續展。臨時登記證號:有效期為1年,可以續展,累積有效期不得超過3年。
而正式登記證和臨時登記證的區別是,對田間使用的農葯,其臨時登記證號以「LS」標識,如LS20071573;正式登記證號以「PD」標識,如PD20080005;
對於衛生用農葯,其臨時登記證號以「WL」,如WL20060315;正式登記證號以「WP」標識,如WP20070316。經銷商和顧客可自行根據代碼判斷。
根據《農葯管理條例》第五十二條、未取得農葯生產許可證生產農葯或者生產假農葯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生產,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生產的產品和用於違法生產的工具、設備、原材料等。
違法生產的產品貨值金額不足1萬元的,並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1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10倍以上20倍以下罰款,由發證機關吊銷農葯生產許可證和相應的農葯登記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取得農葯生產許可證的農葯生產企業不再符合規定條件繼續生產農葯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後仍不符合規定條件的,由發證機關吊銷農葯生產許可證。
農葯生產企業生產劣質農葯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生產,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生產的產品和用於違法生產的工具、設備、原材料等。
違法生產的產品貨值金額不足1萬元的,並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1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5倍以上10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由發證機關吊銷農葯生產許可證和相應的農葯登記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化學農葯有效期怎麼確認擴展閱讀:
農葯登記證是農葯進入市場銷售必須取得的三證之一,農葯申報人必須按照《農葯登記資料要求》的內容提供有關材料,進行毒性、殘留、環境、葯效等試驗,並將材料提交至農業部進行審查,符合條件方能取得農葯登記證。
國家農葯登記主管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
農葯登記提交的資料:
1、資料真實性和不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聲明;
2、省級農葯檢定機構的初審意見(境外申請人可以不提供);
3、申請表(按農業部農葯檢定所設計的相應申請表填寫);
4、產品摘要資料;
5、產品化學資料
6、毒理學資料(制劑要求急性毒性,原葯要求全套資料,但相同原葯或過保護期原葯除外);
7、葯效資料(原葯不要求);
8、殘留資料(原葯不要求);
9、環境影響資料(制劑、原葯一般均要求);
10、相同農葯產品證明材料(對相同農葯產品);
11、技術鑒定資料和有關證明材料(必要時);
12、標簽或者所附具的說明書;
13、制劑所用的原葯來源和登記情況證明(對制劑產品);
14、其他包括企業簡介、工商營業執照、產品專利、商標說明等。
❸ 怎麼鑒定農葯的有效期
這個還是非常容易的呀,一般我們購買的時候農葯它都會有出場時間,也會有這個保質期。首先我們要看一下農葯的標簽上面看他的出廠日期是多久,保質期是多久,用我們當天的時間減去生產日期,剩下來的時間是否超出了保質期,如果超出了保質期,那麼就等於過期。比如說保質期三年,2017年出廠的,如果現在已經2021年再減去2017年等於4年就相當於過期了,當然了,算這個有效期的時候,要把這個月份當天的天數算進去。
很多的農葯保存都會寫著放在陰涼乾燥處,如果在貯存的時候經過太陽暴曬,那也很有可能會導致農葯分層,出現物理反應或者化學反應影響到葯效,這一點還是應該要注意的。一般來說農葯打開以後就應該要在短時間內用完,不要長期存放,長期存放會影響到效果的,開封以後已經達不到密封的水準了的呀。
❹ 農葯有效期的鑒定是什麼
對於粉劑殺蟲劑,要看其外觀,如受潮結塊,葯味不濃或有其他異味,並能用手捏成團狀,表明已基本失效;對乳劑農葯,先倒置葯瓶,若葯液渾濁或有分層,即油水分離,產生沉澱物或絮狀物懸浮,說明葯劑可能已失效。用於農葯粉劑。殺蟲劑5~10克,放在金屬片上加熱,如有大量白色煙味,並有強烈的刺鼻氣味,說明葯劑是好的,否則說明已失效。用於可濕性粉劑農葯。
❺ 化學試劑的有效期怎麼確定
化學試劑一般沒有註明保質期,確定試劑是否變質主要是憑經驗和做新舊試劑對比試驗。化學試劑的有效期隨著化學品的化學性質的改變,有著很大的區別。一般情況下,化學性質穩定的物質,保存有效期就越長,保存條件也簡單。
一般遵循以下幾個原則(一般原則,不是絕對原則):無機化合物,只要妥善保管,包裝完好無損,理論上可以長期使用。但是容易氧化(如亞硫酸鹽、苯酚、亞鐵鹽、碘化物、硫化物等應將其固體或晶體密封保存,不宜長期存放;水溶液亞硫酸、氫硫酸溶液要密封存放;鉀、鈉、白磷更要採用液封形式)、容易潮解的物質,在避光、陰涼、乾燥的條件下,只能短時間(1~5年)內保存,具體要看包裝和儲存條件是否符合規定。
有機小分子量化合物,一般揮發性較強,包裝的密閉性要好,可以長時間保存(3~5年),但容易氧化、受熱分解、容易聚合、光敏性物質等,在避光、陰涼、乾燥的條件下,只能短時間(1~5年)內保存,具體要看包裝和儲存條件是否符合規定。
有機高分子,尤其是油脂、多糖、蛋白、酶、多肽等生命材料,極易受到微生物、溫度、光照的影響,而失去活性,或變質腐敗,故此,要冷藏(凍)保存,而且時間也較短。
基準物質、標准物質和高純物質,原則上要嚴格按照保存規定來保存,確保包裝完好無損,避免受到化學環境的影響,而且保存時間不宜過長。一般情況下,基準物質必須在有效期內使用。在常溫(15ºC~25ºC)下保存時間一般不超過 2個月,超過兩個月要重新標定或檢查之後再用。
培養基,按規定配製並消毒好培養基,冷至室溫,保存在陰暗處(盡可能貯藏在冰箱內),配製好的培養基應在1個月內用完。
除另有規定外、試液、緩沖液、指示劑(液)的有效期均為半年。液相用的流動相、純化水有效期為15天。除另有規定外,液體試劑開啟後一年內有效,固體試劑開啟後三年內有效。
❻ 農葯有效期的鑒定,有哪些妙招
化肥無效的識別方法:1、顆粒劑化肥的辨別
(1)形象化法:假如表面顯著返潮,葯面成團結一致塊,葯味不濃或有別的霉酸臭味;或拿手捏體內濕氣較重,用勁捏捻結團,說明此葯基本上無效。
(2)融解法:取可濕性粉劑化肥30g,放進玻璃器皿中,先放小量調水成粘稠,再加滿150g冷水攪拌均勻,靜放觀查。未變味的化肥融解特性好,飄浮粉狀總數少,且沉積速度比較慢;相反,如沉積迅速,粉狀大且結團,表明化肥早已霉變無效。
第三,務必在限制的期內市場銷售,務必在一定的時間內做到市場銷售,超出了時間就不可以市場銷售了。
❼ 農葯有效期是多長時間
農葯有殺蟲劑,除草劑,殺菌劑和調節劑等等,殺蟲劑有效期3~30天以上,除草劑更長60以上的都有,像封閉葯。殺菌劑五至四十多天,調節劑七天。我給您回答的是農葯施用後的有效期是多長時間。如對您有幫助的話請您點擊採納。農葯范圍太大,品種繁多,國產的、進口的,太多了,不能一個一個的闡述,水平有限,僅供參考。謝謝您信賴農醫生平台。
❽ 農葯多久會失效
農葯是有毒性較大的化學物質合成的,它的化學性質較為活潑。將農葯打開後,使之與空氣接觸,如果保存不當很容易失效,失效了的農葯用來使用會延誤病蟲害防治。
以上三種方法就是判斷農葯是否失效的方法,平時需要做好農葯的保護工作,以防止農葯失效造成浪費。
另外,還需要農戶注意如何避免使用過期的農葯。買農葯的時候要看清生產日期到正規的農葯廠家進行購買,盡量做到現買現用。農葯用完一半後要貼上標簽以提示自己是否可以再用,並且要把瓶蓋檸緊,實行密封,做好妥善保管。
❾ 農葯的保質期是多少啊
農葯包裝上的保質期一般都是兩年,個別品種有的是三年。原則上超過保質期的葯劑就不能再使用了。但是農葯的保質期和農葯的失效並不是完全劃等號的。
當葯劑已經達到保質期年限,但是從外觀上看,如果葯劑沒有出現分層、沉澱、結晶或者結塊、包裝鼓脹等現象,說明葯劑還沒有發生大量質變,只是經過長時間的存放,葯劑的有效成分含量會有一定的下降。對於這些葯劑的使用必須要有專業的技術人員指導,不能隨意加大葯量使用。
(9)化學農葯有效期怎麼確認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1、配葯時,配葯人員要戴膠皮手套,必須用量具按照規定 的劑量稱取葯液或葯粉,不得任意增加用量。嚴禁用手拌葯。
2、拌種要用工具攪拌,用多少,拌多少,拌過葯的種子應 盡量用機具播種。如手播或點種時,必須戴防護手套,以防皮膚吸收中毒,剩餘的毒種應銷毀,不準用作口糧或飼料。
3、配葯和拌種應選擇遠離飲用水源、居民點的安全地方, 要由專人看管,嚴防農葯、毒種丟失或被人、畜、家禽誤食。
4、使用手動噴霧器噴葯時應隔行噴。手動和機動葯械均不 能左右兩邊同時噴。大風和中午高溫時應停止噴葯。
❿ 農葯的有效期有具體的規定嗎在農葯管理條例上有體現嗎
農葯產品的保質期一般是兩年。在此期間,農葯產品的各項理化指標要符合標准。農葯產品標准分為:企業標准、行業標准、國家標准。
<農葯管理條例>
第十六條
農葯產品包裝必須貼有標簽或者附具說明書。標簽應當緊貼或者印製在農葯包裝物上。標簽或者說明書上應當註明農葯名稱、企業名稱、產品批號和農葯登記證號或者農葯臨時登記證號、農葯生產許可證號或者農葯生產批准文件號以及農葯的有效成份、含量、重量、產品性能、毒性、用途、使用技術、使用方法、生產日期、有效期和注意事項等;農葯分裝的,還應當註明分裝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