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丙,丁類化學品是什麼化學品
閃點小於28的屬於甲類,常用的有甲醇、乙醇、甲苯、丙酮、丁酮、異丙醇等
28-60的屬於乙類
可燃物屬於丙類
難燃和不燃分屬於丁戊
⑵ 關於易燃液體分為甲類、乙類、丙類分類界限的問題
≥60℃的液體是可燃液體,屬於丙類液體。
根據液體閃點,國家有關技術標准將易燃、可燃液體分為甲、乙、丙三個類別:
1、閃點<28℃的液體為甲類液體,如:丙酮閃點-20 ℃、乙醇閃點12 ℃。
2、閃點≥28℃至<60℃的液體為乙類液體,如松節油閃點35℃、異丁醇閃點28℃
3、閃點≥60℃的液體為丙類液體,如糠醛閃點75℃、苯胺閃點70℃。
(2)丙類化學品閃點是多少擴展閱讀
在儲存過程中按照危險化學品儲存火災危險性的建築設計防火規范歸類分為五類:
甲類:這類物品的火災危險性的特徵有6點:
1、閃點小於28℃的液體;
2、爆炸下限小於10%的氣體,受到水或空氣中水蒸氣的作用能產生爆炸下限小於10%氣體的固體物質;
3、常溫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氣中能導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質;
4、常溫下受到水或空氣中水蒸氣的作用,能產生可燃氣體並引起燃燒或爆炸的物質;
5、遇酸、受熱、撞擊、摩擦以及遇有機物或硫磺等易燃的無機物,極易引起燃燒或爆炸的強氧化劑;
6、受撞擊、摩擦或與氧化劑、有機物接觸時能引起燃燒或爆炸的物質。
乙類:這類物品的火災危險性的特徵有6點:
1、閃點不小於28℃,但小於60℃的液體;
2、爆炸下限不小於10%的氣體;
3、不屬於甲類的氧化劑;
4、不屬於甲類的易燃固體;
5、助燃氣體;
6、常溫下與空氣接觸能緩慢氧化,積熱不散引起自燃的物品。
丙類:這類物品的火災危險性的特徵有2點:
1、閃點不小於60℃的液體;
2、可燃固體
丁類: 難燃燒物品。
戊類:非燃燒物品。
⑶ 閃點多少屬於易燃易爆
閃點為28度以下的可燃物質為易燃易爆物,閃點(表示可燃液體性質指標之一)低於28.1°C的為一級易燃液體,極易燃燒和揮發,如汽油等;閃點為28.1〜45°C的為二級易燃液體,容易燃燒和揮發,如煤油、松節油等。
在《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消防安全監督管理品名表》中列舉的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超過半數是易燃氣體,易燃氣體的主要危險特性就是易燃易爆,處於燃燒濃度范圍之內的易燃氣體,遇著火源都能著火或爆炸,有的甚至只需極微小能量就可燃爆。
易燃氣體與易燃液體、固體相比,更容易燃燒,且燃燒速度快,一燃即盡。簡單成分組成的氣體比復雜成分組成的氣體易燃、燃速快、火焰溫度高、著火爆炸危險性大。
氫氣、一氧化碳、甲烷的爆炸極限的范圍分別為:4.1%~74.2%、12.5%~74%、5.3%~15%。同時,由於充裝容器為壓力容器,受熱或在火場上受熱輻射時還易發生物理性爆炸。
(3)丙類化學品閃點是多少擴展閱讀:
一、閃點在45℃以下的油品屬於易燃品;45℃以上的屬於可燃品。從閃點可判斷油品組成的輕重,鑒定油品發生火災的危險性。在儲存使用中禁止將油品加熱到它的閃點,加熱的最高溫度,一般應低於閃點20~30℃。
二、閃點是表徵易燃可燃液體火災危險性的一項重要參數,在消防工作中有著重要意義:閃點是可燃液體生產、儲存場所火災危險性分類的重要依據,是甲、乙、丙類危險液體分類的依據。
可燃液體生產、儲存廠房和庫房的耐火等級、層數、佔地面積、安全疏散、防火間距、防爆設施等的確定和選擇要根據閃點來確定;液體儲罐、堆場的布置、防火間距,可燃和易燃氣體儲罐的布置、防火間距,液化石油氣儲罐的布置、防火間距等也要以閃點為依據。此外閃點還是選擇滅火劑和確定滅火強度的依據。
三、根據消防工程設計及應用,根據閃點的不同將可燃液體分為了三大種類:
甲類液體:閃點小於28℃的液體。(如原油、汽油等)
乙類液體:閃點大於或等於28℃但小於60℃的液體。(如噴氣燃料、燈用煤油)
丙類液體:閃點大於或等於60℃以上的液體。(重油、柴油、潤滑油等)
⑷ 閃點大於60度算危險化學品嗎
閃點超過60度不屬於危險化學品。閃點,是燃油在規定結構的容器中加熱揮發出可燃氣體與液面附近的空氣混合,達到一定濃度時可被火星點燃時的燃油溫度。閃點是可燃性液體貯存、運輸和使用的一個安全指標,同時也是可燃性液體的揮發性指標.閃點低的可燃性液體,揮發性高,容易著火,安全性較差。
閃點在45℃以下的為易燃品,如汽油、煤油;閃點在45℃以上的為可燃品,如柴油、潤滑油。
根據消防工程設計及應用,根據閃點的不同將可燃液體為了三大種類。即:
甲類液體:閃點小於28℃的液體。(如原油、汽油等)
乙類液體:閃點大於或等於28℃但小於60℃的液體。(如噴氣燃料、燈用煤油)
丙類液體:閃點大於60℃以上的液體。(重油、柴油、潤滑油等)
61度閃點的燃料屬於丙類液體。
另外根據GB20581-2006標准:
第二類第3項:高閃點液體,即閃點在23℃~61℃的液體,如環辛烷、氯苯、苯甲醚、糠醛等。
61度屬於臨界值。大於61度即為危險化學品,小於61度則不是。
⑸ 危險化學品按其火災危險性分甲、乙、丙類,其中各類中常見有代表性的有那些
火災危險性分類:分為生產、儲存物品、可燃氣體和可燃液體的火災危險性四種。
甲類
生產的火災危險性分類分為甲、乙、丙、丁、戊級。
儲存物品的火災危險性分類分為甲、乙、丙、丁、戊級。
可燃氣體的火災危險性分類分為甲、乙級。
可燃液體的火災危險性分類分為甲、乙、丙級。
火災危險等級分為輕危險級、中危險級、嚴重危險級和倉庫危險級。
輕危險級指建築高度為24m以下的辦公樓、旅館等。
中危險等級指高層民用建築、公共建築(含單、多高層)、文化遺產建築、工業建築等。
嚴重危險級指印刷廠、酒精製品、可燃液體製品等工廠的備料與車間等。
倉庫危險級指食品、煙酒、木箱、紙箱包裝的不燃難燃物品、倉儲式商場的貨架區等。
⑹ 什麼是甲類和乙類危險化學品它們的劃分標準是什麼
甲類:這類物品的火災危險性的特徵有6點:
⑴閃點<28℃的液體。如:丙酮閃點-20 ℃、乙醇閃點12 ℃。
⑵爆炸下限<10%的氣體,以及受到水或空氣中水蒸汽的作用,能產生爆炸下限<10%氣體的固體物質。如:爆炸下限<10%的氣體丁烷爆炸下限是1.9%、甲烷爆炸下限是5.0%、;固體物質碳化鈣(電石)遇到水發生反應產生爆炸下限<10%氣體乙炔(電石氣),乙炔的爆炸極限是2.8-81%。
⑶常溫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氣中氧化即能導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質。
如:硝化棉、黃磷。
⑷常溫下受到水或空氣中水蒸汽的作用能產生可燃氣體並引起燃燒或爆炸的物質。金屬鈉、金屬鉀、
⑸遇酸、受熱、撞擊、摩擦以及遇有機物或硫磺等易燃的無機物,極易引起燃燒或爆炸的強氧化劑。如:氯酸鉀、氯酸鈉、
⑹受撞擊、摩擦或與氧化劑、有機物接觸時能引起燃燒或爆炸的物質。如五硫化磷、三硫化磷等 。
乙類: 這類物品的火災危險性的特徵有6點:
⑴閃點≥28℃至<60℃的液體。松節油閃點35℃、異丁醇閃點28℃
⑵爆炸下限≥10%的氣體。如:氨氣、液氨等。
⑶不屬於甲類的氧化劑。如:重鉻酸鈉、鉻酸鉀
⑷不屬於甲類的化學易燃危險固體。如:硫磺、工業萘
⑸助燃氣體。如:氧氣。
⑹常溫下與空氣接觸能緩慢氧化、積熱不散引起自燃的物品。
⑺ 易燃液體分類指標
易燃液體的分類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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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據易燃液體的貯運特點和火災危險性的大小,《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J16-87)(2001年修訂版)將其分為甲、乙、丙三類:甲類:閃點<28℃;乙類:28℃≤閃點<60℃;丙類:閃點≥60℃。
2、根據易燃液體閃點高低,依據《危險貨物分類和品名編號》(GB6944-86)將易燃液體按閃點分為下列三類:第1類:低閃點液體,閃點<-18℃;第2類:中閃點液體-18℃≤閃點<23℃;第3類:高閃點液體≥23℃。
易燃液體的危險特性:
①易燃性閃點越低,越容易點燃,火災危險性就越大。
②易產生靜電易燃液體中多數都是電介質,電阻率高,易產生靜電積聚,火災危險性較大。
③流動擴散性。
(7)丙類化學品閃點是多少擴展閱讀:
撲救易燃液體火災的基本對策
1、首先應切斷火勢蔓延的途徑,冷卻和疏散受火勢威脅的壓力及密閉容器和可燃物,控制燃燒范圍,並積極搶救受傷和被困人員。如有液體流淌時,應築堤(或用圍油欄)攔截飄散流淌的易燃液體或挖溝導流。
2、及時了解和掌握著火液體的品名、比重、水熔性、以及有無毒害、腐蝕、沸溢、噴濺等危險性,以便採取相應的滅火和防護措施。
3、對較大的貯罐或流淌火災,應准確判斷著火面積。小面積(一般50m2以內)液體火災,一般可用霧狀水撲滅。用泡沫、乾粉、二氧化碳、鹵代烷(1211,1301)滅火一般更有效。大面積液體火災則必須根據其相對密度(比重)、水溶性和燃燒面積大小,選擇正確的滅火劑撲救。
4、撲救毒害性、腐蝕性或燃燒產物毒害性較強的易燃液體火災,撲救人員必須佩戴防護面具,採取防護措施。
5、撲救原油和重油等具有沸溢和噴濺危險的液體火災。如有條件,可採用取放水、攪拌等防止發生沸溢和噴濺的措施,在滅火同時必須注意計 算可能發生沸溢、噴濺的時間和觀察是否有沸溢、噴濺的徵兆。
6、遇易燃液體管道或貯罐泄漏著火,在切斷蔓延把火勢限制在一定范圍內的同時,對輸送管道應設法找到並關閉進、出閥門,如果管道閥門已 損壞或是貯罐泄漏,應迅速准備好堵漏材料。
然後先用泡沫、乾粉、二氧化碳或霧狀水等撲滅地上的流淌火焰,為堵漏掃清障礙,其次再撲滅泄漏口的火焰,並迅速採取堵漏措施。
⑻ 閃點多少屬於危化品
閃點不高於93℃的液體。
依據GB13690-2009《化學品分類和危險性公示通則》,閃點不高於93℃的液體屬於易燃液體。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所稱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
閃點,是可燃性液體貯存、運輸和使用的一個安全指標,同時也是可燃性液體的揮發性指標。在規定的試驗條件下,使用某種點火源造成液體汽化而著火的最低溫度。
(8)丙類化學品閃點是多少擴展閱讀:
根據消防工程設計及應用,根據閃點的不同將可燃液體分為了三大種類。即:
甲類液體:閃點小於28℃的液體。(如原油、汽油等)
乙類液體:閃點大於或等於28℃但小於60℃的液體。(如噴氣燃料、燈用煤油)
丙類液體:閃點大於或等於60℃以上的液體。(重油、柴油、潤滑油等)
⑼ 什麼是甲類和乙類危險化學品它們的劃分標準是什麼
甲類和乙類危險化學品是《GB 50016-2014建築設計防火規范》中規定的,根據火災危險性來劃分。
具體分類如圖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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