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危險化學品9類及明細是什麼
危險化學品9類及明細是:
1、爆炸品。
本類貨物系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熱、撞擊等),能發生劇烈的化學反應,瞬時產生大量的氣體和熱量,使周圍壓力急驟上升,發生爆炸,對周圍環。
2、壓縮氣體。
壓縮氣體,是指在-50℃下加壓時完全是氣態的氣體,包括臨界溫度低於或者等於-50℃的氣體。 高(低)壓液化氣體,是指在溫度高於-50℃下加壓。
3、易燃液體。
易燃液體是指易於揮發和燃燒的液態物質。 其閃點(表示可燃液體性質指標之一)低於28.1°C的為一級易燃液體,極易燃燒和揮發,如汽油等。
4、易燃固體。
易燃固體是指燃燒點低,遇火、受熱、撞擊、摩擦或與氧化劑接觸後,極易引起急劇燃燒或爆炸的固態物質。 有的某些易燃固體發生燃燒時還放出有毒氣體。
5、氧化物。
氧化物(Oxide)屬於化合物(當然也一定是純凈物)。 其組成中只含兩種元素,其中一種一定為氧元素,另一種若為金屬元素,則稱為金屬氧化物若。
6、有毒物質。
一般的定義為凡是以小劑量進入機體,通過化學或物理作用能夠導致健康受損的物質。 根據這一定義可知,有毒物質是相對的,劑量決定著一種成分是否有毒。
7、放射性物質。
某些物質的原子核能發生衰變,放出我們肉眼看不見也感覺不到,只能用專門的儀器才能探測到的射線,物質的這種性質叫作放射性。 放射性物質是那些能自。
8、腐蝕品。
腐蝕品是指能灼傷人體組織並對金屬等物品造成損壞的固體或液體。 與皮膚接觸在4小時內出現可見壞死現象,或溫度在55℃時,對20號鋼的表面均勻年。
9、其他危險品。
危險物品,即由於其化學、物理或者毒性特性使其在生產、儲存、裝卸、運輸過程中,容易導致火災、爆炸或者中毒危險,可能引起人身傷亡、財產損害的物品。
Ⅱ 危險化學品分類 9大類
「分為:爆炸品;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易於自燃的物質、遇水放出易燃氣體的物質;氧化性物質和有機過氧化物;毒性物質和感染性物質;放射性物質;腐蝕性物質;雜項危險物質和物品。」
Ⅲ 危險化學品分幾類
化學品按其危險性分為8大類:
第一類: 爆炸品;
第二類: 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
第三類: 易燃液體;
第四類: 易燃固體、自然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
第五類: 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
第六類: 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第七類: 放射性物品;
第八類: 腐蝕品。
Ⅳ 危險品分為幾大類
化學品根據其危害性分為八大類,如下:
第一類:爆炸物是指在外界作用(如熱、摩擦、沖擊等)下發生劇烈化學反應,瞬間產生大量氣體和熱量,使周圍壓力急劇上升,發生爆炸,對周圍環境、設備和人員造成損害和傷害的物品。
第二類:壓縮氣體和液化氣,是指壓縮、液化或壓溶氣體。
第三類:易燃液體。易燃液體在室溫下易揮發,其蒸氣與空氣混合後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第四類:可燃固體、自燃和潮濕易燃物品,容易引起火災。
第五類: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這類物品具有較強的氧化性,容易引起燃燒、爆炸。
第六類:有毒物質是指進入人(動物)體內後積累到一定數量,與體液和組織產生生化或生物物理作用,擾亂或破壞機體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暫時性或持續性病理變化,甚至危及生命的物質。
第七類:放射性物品,它屬於危險化學品,但不屬於《危險化學品安全治理細則》治理范圍,國家另外還有專門的《危險化學品安全治理細則》來治理。
第八類:腐蝕性物質,是指固體或液體能燒傷人體組織並對金屬和其他物品造成損害。
防災和應急反應的要點:
1、發現遺棄的化學品,不要撿拾,應立即報警,說明具體位置、包裝標記、大概數量以及是否有異味等。
2、立即在事故現場周圍設置警示牌,切勿徘徊。發生火災或爆炸時,嚴禁吸煙。
3、如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發生事故,應盡快離開事故現場,疏散到上風口無圍觀者,並立即報警。其他機動車駕駛人應當聽從工作人員的指揮,有秩序地通過事故現場。
4、居住區在施工過程中挖掘出泥土異味時,應立即通知當地(縣)當值政府說明情況,同時在其周圍劃設警戒線或豎起警示牌。待污物清除後,居民及周圍單位方可開窗通風。
5、嚴禁在公共汽車、地鐵、火車、汽車、船舶、飛機等交通工具上攜帶危險化學品。
Ⅳ 常用危險化學品按危險特性分為幾類
常用危險化學品按危險特性分為8類,分別為:
1、爆炸品。本類化學品為外界作用下(如受熱、受壓、撞擊等),能發生劇烈的化學反應,瞬時產生大量的氣體和熱量,使周圍壓力急驟上升,發生爆炸,對周圍環境造成破壞的物品,也包括無整體爆炸危險,但具有燃燒、拋射及較小爆炸危險的物品。
2、第2類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本類化學品系為壓縮、液化或加壓溶解的氣體。
3、第3類易燃液體。本類化學品系為易燃的液體,液體混合物或含有固體物質的液體,但不包括由於其危險特性已列入其它類別的液體,其閉懷試驗閃點等於或低於61℃。
4、第4類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易燃固體為燃點低,對熱、撞擊、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點燃,燃燒迅速,並可能散發出有毒煙霧或有毒氣體的固體,但不包括已列入爆炸品的物品。自燃物品為自燃點低,在空氣中易發生氧化反應,放出熱量,而自行燃燒的物品。遇濕易燃物品為遇水或受潮時,發生劇烈化學反應,放出大量的易燃氣體和熱量的物品,有的不需明火,即能燃燒或爆炸。
5、第5類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氧化劑為處於高氧化態、具有強氧化性,易分解並放出氧和熱量的物質,包括含有過氧基的無機物其本身不一定可燃,但能導致可燃物的燃燒,與松軟的粉末狀可燃物能組成爆炸性混合物,對熱、震動或摩擦較敏感。有機過氧化物系為分子組成中含有過氧基的有機物,其本身易燃易爆。極易分解,對熱、震動或摩擦極為敏感。
6、第6類有毒品本類化學品為進入機體後,累計達一定的量,能與體液和器官組織發生生物化學作用或生物物理學作用,擾亂或破壞肌體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某些器官和系統暫時性或持久性的病理改變,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
7、第7類放射性物品。本類化學品為放射性比活度大於7.4×104Bq/kg的物品。
8、第8類腐蝕品。本類化學品為能灼傷人體組織並對金屬等物品造成損壞的固體或液體。與皮膚接觸在4h內出現可見壞死現象,或溫度在55℃時,對20號鋼的表面均勻年腐蝕率超過6.25mm/y的固體或液體。
關於危險化學品的其他規定。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第四條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應當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強化和落實企業的主體責任。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危險化學品的單位(以下統稱危險化學品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負責。
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具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和國家標准、行業標准要求的安全條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度,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崗位技術培訓。從業人員應當接受教育和培訓,考核合格後上崗作業;對有資格要求的崗位,應當配備依法取得相應資格的人員。
以上內容參考南陽市應急管理局——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志
Ⅵ 危險化學品的種類有哪幾種
危險化學品的種類有物理、健康或環境危險的性質3大類。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
控制、預防化學品危害最理想的方法是不使用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的化學品,但這很難做到,通常的做法是選用無毒或低毒的化學品替代有毒有害的化學品,選用可燃化學品替代易燃化學品。例如,甲苯替代噴漆和除漆用的苯,用脂肪族烴替代膠水或粘合劑中的芳烴等。
危險化學品的防護措施:
1、通風
通風是控製作業場所中有害氣體、蒸氣或粉塵最有效的措施。藉助於有效的通風,使作業場所空氣中有害氣體、蒸氣或粉塵的濃度低於安全濃度,保證工人的身體健康,防止火災、爆炸事故的發生。
2、變更工藝
雖然替代是控制化學品危害的首選方案,但是可供選擇的替代品很有限,特別是因技術和經濟方面的原因,不可避免地要生產、使用有害化學品。這時可通過變更工藝消除或降低化學品危害。
3、隔離
隔離就是通過封閉、設置屏障等措施,避免作業人員直接暴露於有害環境中。最常用的隔離方法是將生產或使用的設備完全封閉起來,使工人在操作中不接觸化學品。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危險化學品
Ⅶ 常用危險化學品分為幾類
常用危險化學品分為3大類:
1、理化危險:包括爆炸物、易燃氣體、易燃氣溶膠、氧化性氣體、壓力下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反應物質或混合物、自燃液體、自燃固體、自熱物質和混合物、遇水放出易燃氣體的物質或混合物、氧化性液體、氧化性固體、有機過氧化物、金屬腐蝕劑。
2、健康危險:急性毒性、皮膚腐蝕/刺激、嚴重眼損傷/眼刺激、呼吸或皮膚過敏、生殖細胞致突變性、致癌性、生殖毒性、特異性靶器官系統毒性——一次接觸、特異性靶器官系統毒性——反復接觸、吸入危險。
3、環境危險:包括危害水生環境,對水環境的危害分類、警示標簽和警示性說明見GB20602。包括急性水生毒性(指物質對短期接觸它的生物體造成傷害的固有性質)和性水生毒性(指物質在與生物體生命周期相關的接觸期間對水生生物產生有害影響的潛在性質或實際性質)。
安全運輸
(1)在裝卸搬運化學危險物品前,要預先做好准備工作,了解物品性質,檢查裝卸搬運的工具是否牢固,不牢固的應予更換或修理。如工具上曾被易燃物、有機物、酸、鹼等污染的,必須清洗後方可使用。
(2)操作人員應根據不同物資的危險特性,分別穿戴相應合適的防護用具,工作對毒害、腐蝕、放射性等物品更應加強注意。
防護用具包括工作服、橡皮圍裙、橡皮袖罩、橡皮手套、長筒膠靴、防毒面具、濾毒口罩、紗口罩、紗手套和護目鏡等。操作前應由專人檢查用具是否妥善,穿戴是否合適。操作後應進行清洗或消毒,放在專用的箱櫃中保管。
(3)操作中對化學危險物品應輕拿輕放,防止撞擊、摩擦、碰摔、震動。液體鐵桶包裝下垛時,不可用跳板快速溜放,應在地上,垛旁墊舊輪胎或其他松軟物,緩慢下。標有不可倒置標志的物品切勿倒放。發現包裝破漏,必須移至安全地點整修,或更換包裝。
整修時不應使用可能發生火花的工具。化學危險物品撒落在地面、車反上時,應及時掃除,對易燃易爆物品應用松軟物經水浸濕後掃除。
(4)在裝卸搬運化學危險物品時,不得飲酒、吸煙。工作完畢後根據工作情況和危險品的性質、及時清洗手、臉、漱口或淋浴。裝卸搬運毒害品時,必須保持現場空氣流通,如果發現惡心、頭暈等中毒現象,應立即到新鮮空氣處休息,脫去工作服和防護用具,清洗皮膚沾染部分,重者送醫院診治。
Ⅷ 危險物品主要包括哪幾類
危險物品可以分為八大類:
槍支,軍用或警用械具類。
爆炸物品類。
管制刀具。
易燃易爆物品。
毒害品。
腐蝕性物品。
放射性物品。
國家法律法規禁止隨聲攜帶或運輸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