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化學中毒主要是由哪些原因引起
化學中毒,
1.1 有損健康的化學葯品
有些化學葯品,在一定條件下損害人體健康。這些葯品大致分為二類,一類是具有刺激性腐蝕性葯物,一類是有毒化學葯品。下面分別講述這二類葯物的毒性、中毒途徑和常引起的疾病。
(1)毒物
某些侵進人體的少量物質引起局部刺激或整個機體功能障礙的任何疾病都稱為中毒,這類物質稱為毒物。根據毒物侵進的途徑,中毒分為攝進中毒、呼吸中毒和接觸中毒。接觸中毒和腐蝕性中毒有一定區別,接觸中毒是通過皮膚進進皮下組織,不一定立即引起表面的灼傷,腐蝕性中毒是使接觸它的那一部分組織立即受到傷害。
毒物的劑量與效應之間的關系稱為毒物的毒性,習慣上用半致死劑量(LD50)或半致死濃度(LC50)作為衡量急性毒性大小的指標,將毒物的毒性分為劇毒、高毒、中等毒、低毒、微毒五級。上述分級未考慮其慢性毒性及致癌作用,我國國家標准GB 5044-85《職業性接觸毒物危害程度分級》根據毒物的LD50值、急慢性中毒的狀況與後果、致癌性、工作場所最高答應濃度等6項指標全面權衡,將毒物的危害程度分為1-Ⅳ級,分級依據列於表2-1中。
(2)刺激性腐蝕性葯物
這類葯物有的有刺激性,對眼睛、粘膜、氣管有刺激作用,腐蝕損害皮膚、組織,對眼睛非常危險。稍微引起喉痛、粘膜紅腫(有的催淚);重者引起氣管炎、肺氣腫,甚至死亡。這類葯物包括:
①酸類、酸酐及與潮氣產生酸的物質。例如硫酸、氟氫酸、硝酸、鹽酸、五氧化二磷、醋酸、醋酸酐、醯氯化合物等。茲將強腐蝕性葯物先容如下:
(a)硫酸 是強腐蝕性酸類,吸水力強,使組織碳化,與水反應生強熱;與過氯酸、高錳酸鉀反應,能爆炸!
(b)氟氫酸 強腐蝕性酸,傷口異常疼痛,可使體弱傷者疼至休克。
(c)硝酸及氧化氮 強刺激性、腐蝕性,與皮膚或組織中蛋白質作用使之變黃。
②鹼類:如氫氧化鈉、氫氧化鉀、氨水(氨氣)、有機胺類及水解天生氨之化合物。前三者對眼睛特別危險。
③鹵素及有機ω-鹵代物。除具有強刺激性、腐蝕性外,還有催淚性並且是強氧化劑。
(3)有毒化學葯品
我們指那些吸進微量即能致死的化學葯品是劇毒葯品,水銀及汞鹽、氰化物(氰氫酸、氰化鉀……等)、硫化氫、砷化物、一氧化碳、馬錢子鹼……等等都是劇毒葯品。
其他毒物也是很危險的。有毒葯品對人體的作用,使組織器官受傷;現將他們的毒性列於下面:
①使窒息:如一氧化碳與紅血球結合而中毒,氰化物與血液結合而使中毒,硫化氫使呼吸器官麻庳而中毒。硫化氫的毒性不比氰化氫低,但它有味,使人警覺,立即採取措施,或離開,如吸多了,就不覺臭味,反而帶甜味,十分危險。
②擾亂人體內部生理、損壞器官,這類毒葯引起系統性中毒,而且每種毒物有其損害的對象。如苯深進骨髓,損害造血器官,結果引起患者全身無力、貧血、白血球低等等;鹵代烷使肝腎及神經受損害,鋇鹽損害骨骼,汞鹽損害大腦中樞神經等等。
③麻醉作用:乙醚、氯仿等。
④過敏性葯物:引起某些人的過敏反應,最常見的是接觸性皮炎。
⑤致癌性葯物。我們已經知道很多葯物是致癌性的。像鉛、汞、鈹、鎘……等長期接觸能導致癌症。尤以下述化合物為最:
(a)石棉。
(b)苯並芘等稠環化合物,存在於瀝青、煙道(煙囪)灰中,煙葉燃燒亦有苯並芘天生。掃煙道灰工人和吸煙的人肺癌發病率很高。
(c)聯苯胺、β-萘胺等染料中間體,長期接觸,膀胱癌發病率高,固此在英國、日本,美國的很多州的法律亦嚴禁生產和使用聯苯胺和β-萘胺。在醫學化驗所檢查潛血仍用聯苯胺,工作職員應特別小心。
(d)第二級亞硝胺:現在醫學上已證實第二級亞硝胺的致癌率是很高的, 有些地方性的癌症是由於該地居民喜食某種含有亞硝胺的食品或水源有亞硝胺。
實驗室使用亞硝胺或合成亞硝胺時應特別留意。
(e)某些染料:如二甲基黃等。
其他致癌性葯物很多,由於篇幅所限,不能在此逐一枚舉。
⑥放射性葯物:嚴重損壞器官,使細胞遺傳基因改變。 表2-2,表2-3,表
2-4,表2-5。
1.2 化學葯品中毒途徑:
(1)葯物中毒的途徑
通常,有害葯品經呼吸器官、消化器官或皮膚吸進體內,引起中毒。因此,我們切忌口嘗、鼻嗅及用手觸摸葯品。
①呼吸器官吸進
由呼吸器官吸進毒物是最主要的中毒途徑,有的刺激腐蝕性葯品,如氯氣、臭氧、強酸氣體及酸霧、氨氣等直接損害呼吸器官,引起氣管炎、肺炎;有的毒品由肺進進血液,循環全身,積聚於某一部器官中,引起中毒。
氣體、液霧、粉塵都能由呼吸器官吸進。
某些低沸點液體,易升華固體,在常溫常壓下,蒸氣濃度很大,必須在透風櫥內操縱。
水銀在室溫下蒸氣濃度遠遠超過中毒濃度,而且濺出不易清理。據美國一病案記載:一個學生拿了十克水銀回家玩,不小心弄到地下,成小球散開,吸塵機又將水銀打細,結果全家中毒。治療後,家中的水銀清理不凈,又再中毒。溫度計廠工人,衣物沾有水銀,帶回家亦會發生全家中毒事故。
由於蒸發,或通進氣體,當氣體逸出時,帶著液霧,彌漫空間,亦會被吸進而中毒。世界上多次發生煙霧事件,大批居民中毒,並有死亡記錄。電鍍鉻時,氣體帶著鉻酸液霧,威脅整個工作室的工作職員,易患鼻穿孔的職業病。
空氣中散布的毒粉塵,應留意凈化。石棉工人、磨玻璃粉工人,易得硅(矽)肺、纖維肺的職業病。尤其是石棉粉塵,接觸者患肺癌的發病率是很高的。
②由皮膚滲透
有害葯品與皮膚接觸,經毛孔滲透體內。再由血液運輸到各器官,引起中毒。這是高沸點化合物進侵的主要途徑。我們要特別留意以下幾種情況:
(a)一些油溶性毒物,滲透後溶於皮下脂肪,更易深進體內。所以切勿用油溶性溶劑(如汽油、四氯乙烯、氯仿……等等)洗刷皮膚污染處。有人喜歡用酒精洗往污染處,假如污染處很小,可以用棉花酒精擦往;但是大片污染,使用酒精洗就會弄巧成拙。
(b)高溫時,毛孔脹大,有利於毒物滲透體內。所以用熱水洗污染皮膚是不明智的。
(c)皮膚上有傷口,接觸葯品就會直接進進體內,危險性很大。所以皮膚上有傷口時,盡不能操縱劇毒葯品。
(d)用酸鹼洗皮膚能使皮膚破裂,加劇有毒葯品的滲透。
③吞進
吞進葯物引起中毒死亡,自殺或誤食的記錄很多。假如在實驗室內吃東西或飲水,用污染葯品的手拿取食品,就會污染食品,或者錯拿盛葯物的瓶子作飲用瓶子等,都能使有毒葯品由消化器官進侵。
由嘴直接吸移液管,偶然不慎,就會吞進葯物,而且會吸進氣體。
用舌頭鑒別葯品的味道,是很危險的壞習慣。對有毒物質的使用應特別小心,假如掉以輕心,麻痹大意,往往就鑄成不可挽回的大錯。由於嚴格區分有毒物質和完全無害的物質是很困難的。這是由於某些化合物(如氟化物),其小量為身體所必須,但量多則有害人體的健康;有很多毒物當其量極微時可刺激身體的活動性能並可用於醫療(如砷、番木鱉鹼),但若過量就能引起致命的中毒,例如,服用0.1克二氧化砷即可引起死亡。另外,有很多被以為是無害的化合物,假如大量侵進體內就會成為毒物。如服用17克氯化鉻即會死亡;服用2~3克氯化鋇時亦將遭到同樣的結果;服進1~2克硫酸銅可引起嚴重的有時甚至是致命的中毒;深深吸進一次氨蒸氣即可中毒死亡等等。這些例子是不勝枚舉的。
1.3 葯物中毒引起的疾病
由於皮膚、呼吸器官直接與葯物接觸,所以腐蝕性葯物首先使皮膚、粘膜、眼睛、氣管、肺受嚴重損傷。大量吸進刺激性氣體,導致肺氣腫,甚至死亡。
毒物經過腎排出,很多慢性葯物中毒,往往使腎臟受到損害,尤其是使腎小管受損。此外膀胱亦受到損傷。
肝是人體的解毒中心,有很多有毒葯物,隨血液循環流進肝以後,進行了解毒的代謝作用,將毒物變為無毒物,再流到腎排出體外。有很多葯物,使肝受嚴重的損害。這些葯品包括:汞、鉛、芳香族有機物,有機鹵代物……等等。
有很多葯品能引起體內一連串不正常的反應,引起各系統失調、受傷。又有很多葯品,專在某種器官內積累,很難排出體外,結果,使某些器官嚴重受傷,因而出現了慢性葯物中毒的綜合症狀。如有機鹵化物中毒表現出神經痛、肝腫大、肝功能不正常、食慾不振……等等;汞中毒出現頭痛、口臭、手顫……等症狀;苯中毒則呈現血相不正常、體弱無力等等。
人一時接觸或誤食大量毒品,能引起急性中毒,病情嚴重,愈後可能有後遺症。
假如經常接觸某種或某幾種毒品,就發生慢性中毒病狀。慢性中毒很難立即發現和醫治,使患者長期受害。大多數化學工作者的中毒是慢性的。
值得提出的是:
(1)同時接觸幾種毒物,他們對人體的毒性不是簡單地相加的,而有的是互相抵銷,有的卻互相增強。例如二氧化碳和氧化氮是互相增強的。
(2)很多毒品不能立即在體內解毒而排出體外,他們的毒害作用是積累的。例如汞及汞的化合物積聚於大腦。
(3)有很多危險性葯品,其危險性是多種的。例如氯氣是強刺激性腐蝕性葯品,又是強氧化劑,有著火爆炸危險。苯是一級易燃物,他的蒸氣毒性很大。硫化氫是易燃易爆氣體,劇毒,還有刺激性。
(4)有的葯品不但令使用者受害,假如是孕婦,可能會使嬰兒畸性。
隨著科學的不斷發展,人類對有害毒物的熟悉越來越深刻。二三十年前,在實驗室還常用苯、汞、石棉等葯品,現在,我們已盡量不用了;我國對一些有害氣體的工廠排放濃度作了嚴格規定,而且對排放污水濃度也有法律規定,以減少公害。我們在實驗室中,除考慮在透風櫥操縱有毒葯品以外,有的要考慮吸收,以免排放於大氣中,造成公害。
㈡ 化學物品對人體的傷害
化學品究竟會對人體造成的害有 1、化學品活性與危險性許多具有爆炸特性的物質其活性都很強,活性越強的物質其危險性就越大。 2、危險化學品的燃燒性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等均可能發生燃燒而導致火災事故。 3、危險化學品的爆炸危除了爆炸品之外,可燃性氣體、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等都有可能引發爆炸。 4、危險化學品的毒性許多危險化學品可通過一種或多種途徑進入人的肌體,當其在人體達到一定量時,便會引起肌體損傷,破壞正常的生理功能,引起中毒。 5、腐蝕性強酸、強鹼等物質接觸人的皮膚、眼睛、或肺部、食道等時,會引起表皮組織發生破壞作用而造成灼傷。內部器官被灼傷後可引起炎症,甚至會造成死亡。 6、放射性放射性危險化學品可阻礙和傷害人體細胞活動機能並導致細胞死亡。
㈢ 化學性肝損傷是什麼
化學性肝損傷是由化學性肝毒性物質所造成的肝損傷。這些化學物質包括酒精、環境中的化學有毒物質及某些葯物。 作為人體的重要解毒器官——肝臟,具有肝動脈和肝靜脈雙重血液供應。
化學物質可通過胃腸道門靜脈或體循環進入肝臟進行轉化,因此肝臟容易受到化學物中的毒性物質損害。大自然和人類工業生產過程中均存在一些對肝臟有毒性的物質,稱為"親肝毒物",這些毒物在人群中普遍易感,潛伏期短,病變的過程與感染的劑量直接相關,可引起肝臟不同程度的肝細胞壞死、脂肪變形、肝硬化和肝癌。
㈣ 化療的副作用有哪些
抗腫瘤化療葯物的常見不良反應
(1)骨髓抑制絕大多數抗腫瘤葯物對造血系統都有不同程度的毒性作用。骨髓中各種血細胞對化療葯的敏感性決定於它們半衰期的長短,白細胞的半衰期僅6h,血小板的半衰期為5~7d,較易引起少;紅細胞的半衰期長達120d。一般損傷DNA的葯物對骨髓的抑製作用較強,抑制RNA合成的葯物次之,影響蛋白質合成的葯物對骨髓的抑製作用較小。骨髓抑制毒性代表葯物,較明顯的葯物有蒽環類葯物氮芥、甲氨蝶呤、絲裂黴素、替尼泊苷、長春地辛、拓撲替康、多西他賽、紫杉醇、健擇、順鉑、卡鉑、環磷醯胺、異環磷醯胺、諾維本、開普拓等。
(2)消化道反應臨床主要表現:惡心、嘔吐、厭食、急性胃炎、腹瀉、便秘等,嚴重時出現胃腸道出血、腸梗阻、腸壞死,還有不同程度的肝損傷。致吐作用機制較為復雜,致吐作用也有分級:明顯致吐的葯物(致吐率90%~100%):順鉑、氮芥等。較強致吐(致吐率60%~90%):環磷醯胺、阿黴素、卡鉑、亞硝脲類等。中度致吐(致吐率30%~60%):異環磷醯胺、氟尿嘧啶、甲氨蝶呤、表阿黴素、絲裂黴素、長春地辛等。弱致吐(致吐率6%~30%):博萊黴素、長春新鹼等。在化療期間還應加強免疫力提升。今幸rh2可較好的提高免疫力,增強患者自身抗病能力。免疫力得到穩定後,機體有一個好的抵抗力,才能更好的去對抗放化療、對抗疾病。
(3)變態反應一般變態反應臨床主要表現:皮疹、血管性水腫、呼吸困難、低血壓、過敏性休克等。引起變態反應的常見葯物有:左旋門冬醯胺酶、平陽黴素、博萊黴素、紫杉醇、蒽環類葯物、鬼臼毒類葯物等。
(4)神經系統反應臨床主要表現:外周神經包括肢體麻木和感覺異常、可逆性末梢神經炎、深腱反應消失、下肢無力。中樞神經包括短暫語言障礙、意識混亂、昏睡、罕見驚厥和意識喪失。植物神經包括小腸麻痹引起的便秘、腹脹。聽神經包括耳鳴、耳聾、頭暈,嚴重者有高頻聽力喪失。引起神經系統毒性的常見葯物有:紫杉醇、異環磷醯胺、丙卡巴肼、長春新鹼、鉑類等,且神經毒性多與葯物劑量相關。
(5)心血管系統臨床主要表現:心電圖改變、心律失常、非特異性ST-T異常,少數患者可出現延遲性進行性心肌病變。蒽環類葯物心臟毒性反應較為突出,呈劑量累積性,如阿黴素積蓄量超過600mg/m2時,心肌病發生率可達15%以上。目前推薦阿黴素的累計總劑量不得超過500mg/m2。
(6)呼吸系統臨床主要表現:肺毒性包括間質性肺炎、肺水腫、肺纖維化、急性呼吸衰竭等。急性型可發生在治療期間的任何劑量之間,初期發生乾咳,X線檢查陰性,幾天到幾周X線顯示快速進行性改變,血氧值降低而需要給氧。急性肺毒性作用不可逆。慢性型主要與劑量有關,開始時患者出現乾咳但不發熱,當X線顯示進行彌漫性浸潤性改變時,應進行肺活檢並停止治療。主要葯物有博萊黴素、卡莫司汀、絲裂黴素、甲氨蝶呤、吉非替尼等。
(7)泌尿系統臨床主要表現:腎損害包括腎功能異常,血清肌酐升高或蛋白尿,甚至少尿、無尿,急性腎功能衰竭。化學性膀胱炎包括尿頻、尿急、尿痛及血尿、膀胱纖維化。代表性葯物為順鉑。
(8)局部組織刺激反應給葯部位靜脈炎。靜脈滴注時漏出血管外造成疼痛、引起局部皮膚組織潰瘍,甚至壞死。外滲引起不同程度的局部損害葯物:常見葯物有胺苯吖啶、蒽環類、放線菌素D、絲裂黴素、長春鹼類、鬼臼乙叉苷、氟尿嘧啶、紫杉醇、米托蒽醌、卡莫司汀、達卡巴嗪等。
(9)其他脫發(常見,通常為可逆性),低鈉(鎂、鉀)血症、高鈣血症,刺激性結膜炎、視神經病、視網膜色素沉著、致盲,性腺功能失常,還可導致白血病、腎癌、膀胱癌。 抗腫瘤葯物不良反應的臨床對策對待不良反應的原則是:思想重視、預防為主、及時處理、對症治療。
㈤ 化療常見不良反應有哪些如何減輕
化療常見不良反應——惡心嘔吐,及其護理
化療最常見的不良反應是胃腸道反應,病人出現惡心、嘔吐、腹痛、腹瀉、便秘等,也可以有口腔粘膜或消化道粘膜潰殤導致的便血等。骨髓抑制也是常見的不良反應,其中以白細胞減少最常見。其次是血小板減少,如果沒有明顯的消化道出血,貧血一般不會立即出現。標准劑量下的化療可以出現肝臟功能和腎臟功能的損害。一般來說化療葯物可以對卵巢和辜丸的功能有一定程度的影響。病人也可以出現脫發等情況。化療葯物種類很多,不同化療葯物對身體各臟器的毒性作用是有差別的。
(1) 化療的局部不良反應:主要是靜脈炎和葯物滲漏所導致的局部組織壞死。化療葯物所導致的靜脈炎是葯物所經過靜脈的血栓性靜脈炎,其他部位的靜脈炎或深靜脈血栓形成非常罕見。這實際上是化療葯物對所經過血管的剌激作用,表現為血管的紅、腫、疼痛,可以用局部熱敷的方法治療,一般對病人不會造成很大痛苦;局部組織壞死是因為化療葯物滲漏到靜脈以外引起,表現為局部的劇烈疼痛、組織壞死和潰殤形成。出現滲漏以後,應立即進行局部冷敷,可以用局部麻醉葯物進行封閉、如意金黃散外敷。對於已經出現的局部大面積組織壞死應該進行植皮,當然這種情況是極其罕見的。
(2) 惡心、嘔吐:這些是化療葯物最常見的早期毒性反應。嚴重的嘔吐可導致患者脫水、無法進食,劇烈的惡心、嘔吐是非常痛苦的,有的患者甚至因不能忍受這種痛苦而拒絕進行化療。惡心、嘔吐的原理除了化療葯物對於胃腸道的直接刺激作用外,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是葯物通過間接或者直接作用刺激大腦的嘔吐中樞。化療引起的嘔吐可以分為急性嘔吐和延遲性嘔吐。急性嘔吐是指在化療24小時以內發生的嘔吐,延遲性嘔吐是指化療後1周內出現的嘔吐目前,對嘔吐已經有了非常有效的治療葯物,如激素、胃復安和眾多的5起色膠受體抑制劑。這些抑制劑包括樞復寧、樞丹、日區必停、康泉等很多種類,各種葯物的效果基本相似。如果化療過程中病人食慾很差,應該適當補充營養,可以進行靜脈補液,同時應用保護肝臟、腎臟的葯物。
(3) 化療過程中其他的消化道反應:因為消化道粘膜是增殖活躍的組織,因此進行化療時常見粘膜的損傷,這些損傷主要以炎症的形式表現,如口腔炎、食管炎、口腔潰殤等。用氟尿喀皖類葯物出現粘膜炎症和口腔潰殤的機會最多,連續應用比單次應用出現的頻率高得多。病人主要的不適是疼痛和不能進食。治療方法可以口服維生素Bp並且進行對症處理,如局部應用麻醉葯,經常漱口保持口腔清潔,使用各種治療口腔潰殤的散劑、貼劑。不能進食時進行營養支持。
腹瀉和便秘同樣是化療葯物常見的不良反應。其症狀往往在大劑量連續應用的情況下容易出現,偶爾可以出現血性腹瀉。血性腹瀉表示存在消化道的破潰和出血。化療過程中出現腹瀉的病人應該進行糞便常規檢查,注意是否合並存在腸道感染,如果存在感染則應該使用抗生素,沒有感染的單純腹瀉給予止瀉葯物。為避免嚴重腹瀉導致的脫水和營養不良,應該進行補液。出現便秘時可以服用緩瀉劑,還應增加食物中 纖維素的含量以潤腸通便。
(4) 肺毒性:不常見,通常出現得緩慢和延遲,多數出現在化療葯物應用後數月,表現為乾咳和呼吸急促。引起肺臟毒性作用的葯物有:博來黴素、馬利蘭、絲裂低點。化療葯物的肺臟毒性作用目前沒有特效的治療方法。
(5) 心臟毒性作用:包括心肌病、心電圖改變、心律失常、心肌缺血性改變。引起心臟毒性作用最常見的葯物是阿黴素,因此使用阿黴素有嚴格的劑量限制。現在,已經有很多阿黴素的改進葯物,這些葯物對於心臟的毒性作用明顯降低。心臟毒性的預防措施,包括應用心肌保護劑,慎重選擇適應證,密切觀察患者反應,在化療前必須進行心電圖檢查並了解患者既往的心臟病史等。
(6) 肝臟的毒性作用:由葯物本身或者葯物在體內代謝產物引起。由於絕大多數化療葯物都要經過肝臟代謝或者經血液循環通過肝臟,因此肝臟損害在臨床常見。肝功能損害是一個急性過程,表現為轉氨酶和血清膽紅素升高,大劑量化療葯物可引起肝臟纖維化。對其預防和治療是在化療時應用保肝葯。
(7) 腎臟的毒性作用:大部分化療葯物需要經過腎臟排出體外,所以腎臟是化療葯物的一個重要毒性作用的器官。腎臟損害在實驗室檢查方面表現為血清肌酣、尿素氮的升高,蛋白尿等,嚴重病例可以出現腎功能衰竭。引起腎臟毒性作用頻率最高的葯物是順銷,在應用此葯時需要進行大量補液。
(8) 膀脫毒性作用:化療葯物通過腎臟經輸尿管進入膀脫,在膀脫中存留可以損傷膀脫粘膜引起化學性膀脫炎。常見的葯物是環磷眈膠和異環磷眈膠。病人可以出現尿頻、尿急和排尿困難等,偶爾有血尿。預防和治療方法包括應用保護劑一一疏己黃酸鍋,並且進行水化和利尿。
(9) 對性功能的影響:許多化療葯物可以影響生殖細胞的產生和內分泌功能,對生殖細胞產生致突變作用,對胎兒有致畸作用。化療葯物可以引起男性精子減少導致不育,其葯物有瘤可寧、環磷酷膠、氮芥、馬利蘭和甲基節脅。環磷團先膠、馬利蘭、氮芥可以引起女性卵巢功能衰竭和閉經。化療葯物對兒童生殖系統的影響則要小得多。
(10) 骨髓抑制:在化療過程中經常出現的不良反應是骨 髓抑制。骨髓是人體的造血器官 , 化療可以使人體造血功能受 到不同程度的影響 , 主要表現為血液中白細胞和(或)血小板降低。根據降低的程度可以將骨髓抑制分為I、E、E、N級,I、E級通常不必進行處理,N級應該積極治療。對白細胞降低患者應該採用預防感染的措施,如使用促進骨髓中白細胞增殖的葯物;血小板嚴重降低者應該輸血小板來預防嚴重的出血。嚴重的貧血者應該進行輸血。普通劑量的輔助化療一般不會造成嚴重的骨髓抑制。
化療葯物導致的脫發是可以恢復的,也就是說在化療結束1-2個月後毛發會重新生長,並且這種再生的毛發比原來的茂密,甚至可以變黑。預防脫發可進行頭皮的局部降溫處理,如在化療期間戴冰帽。導致脫發
惡心嘔吐是化學治療病人常見的主訴。雖因醫葯發達,現今已發展出強效的止吐葯,但仍有約50炳的病人或多或少受到此症狀的困擾。嚴重的惡心、嘔吐不只會影響進食、導致營養不良、脫水、降低腎排泄葯物的能力、食管撕裂傷及吸入性肺炎外,亦會引起病人的焦慮,治療意願下降。因而必須減少葯量或延遲治療,最終導致治療的無效。
化學葯物引起的惡心、嘔吐,其主要機制非常復雜。一般認為是由葯物弓起腸胃道細胞分泌血清素,間接刺激迷走神經或直接影響腦內化學接受體觸發器中5HT3受體,傳至大腦嘔吐中樞引起嘔吐反應。除此,一些其他化學物質的釋放,以及大腦皮質及前庭神經的刺激,亦被認為與化學治療病人的嘔吐有關。
惡心、嘔吐分為三類。
(1)預期性的惡心、嘔吐:因過度緊張焦慮而接受治療前即出現惡心、嘔吐,可能持續24-48h。多發生於過去有嚴重惡心、嘔吐的病人。
(2)急性惡心、嘔吐:主因serotonin對5HT,受體的刺激引起。發生於接受治療後的幾分鍾,可能持續至24~48h後,慢慢緩解。其症狀可能較預期性及慢性惡心、嘔吐來得劇烈及嚴重。但對止吐葯的反應佳,嘔吐持續時間也較短,對病人造成身體不良的影響較小。
(3)慢性惡心、嘔吐:此類型的惡心、嘔吐多在給葯後9~3d出現,可能持續1周以上。嘔吐症狀雖較其他兩種類型來得輕微,但常有食慾缺乏及強烈的惡心感。因此,容易影響病人的生活質量。一旦病人末妥善處理此不良反應,可能造成營養不良、體重下降、體力衰退或必須暫緩治療。
護理重點
(1)詳細的病人評估
A、確認病人的惡心、嘔吐是由化學葯物引起。
B、密切觀察高危險群的病情,包括:使用高劑量或易引起惡心、嘔吐的化學葯物;前次有嚴重惡心、嘔吐現象的發生;判斷病人是否為口腔炎的高危人群;年輕女性病人;容易暈車者。
(2)持續且密切評估止吐葯的效果及不良反應:如嗜睡、錐體外綜合征(EPS)、焦慮、健忘、情緒改變、便秘或頭痛。
(3)隨時評估病人惡心、嘔吐的嚴重度對病人的影響。
(4)注意是否有其他並發症,特別是脫水及電解質失衡。
(5)注意病人的營養狀況並予以飲食衛教,包括:
A、准備新鮮現烹調的食物;
B、隨時變換不同菜單;
C、冰涼食物較不易引起惡心感;
D、避免油膩及味道濃厚食物味道;
E、布置宜人的迸餐環境。
(6)心理支持。
(7)指導病人自我鬆弛、催眠或從事其他喜愛的活動,可以轉移其對治療的注意力。
化療和放療是治療腫瘤的主要手段,臨床應用極為廣泛。但由於這些治療手段,會對身體產生一定的毒副作用,給患者帶來不良反應。因此在放療或化療期間,除了專業護理人員根據情況會給予一定的特別護理外,家屬、親友等還需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一般護理:有些化療葯物有神經毒副反應,導致病人出現手足麻木、四肢顫抖等現象,可以進行一些局部按摩。部分葯物可使患者的骨質疏鬆,在病人下床活動或在較滑的地面上行走時,家屬應給予提醒或攙扶,避免摔跤引起骨折。
2、心理方面:家屬應了解病人的病情及心理狀態,做好心理護理,及時掌握病人的思想動態,耐心解釋放、化療可能發生的反應,消除患者的緊張感和不必要的顧慮,使病人對治療充滿信心。
3、飲食方面:選擇高熱量、高蛋白、高維生素、低脂肪、易消化的食物為佳,鼓勵病人少食多餐。飲食要多樣化,盡量用食物的色、香、味誘導病人進食。另外,針對放射線引起的熱毒、傷陰、耗氣的症狀,在放療期間可多食用一些益氣養陰的食物,如西瓜、梨、桃、烏梅、蘆根等。
4、局部護理:避免化療葯物漏在血管外,若遇此情況,除了由專科護理人員進行處理外,家屬可冰敷局部,切忌熱敷,24小時後用金黃散等外敷。放療的患者應注意照射皮膚的護理,保持局部皮膚清潔乾燥,禁貼膠布和塗抹刺激性葯物,避免照射皮膚受機械物質刺激,避免陽光照射,若潰瘍已結痂,痂皮不能用手摳除。
5、全身護理:放化療如白細胞或血小板低於正常值時,盡量減少探視人數,病室或家中用紫外線消毒,以減少感染的機會。對於有血小板減少的患者,應盡量避免局部碰撞,以減少出血的機會
㈥ 化學毒物引起的中毒往往是多器官多系統的損害是否正確
化學毒物引起的中毒往往是多器官多系統的損害是否正確
隨著社會的發展,化學品的應用越來越廣泛,生產及使用量也隨之增加,因而生活於現代社會的人類都有可能通過不同途徑,不同程度地接觸到各種化學物質,尤其是化學品作業場所的工人接觸化學品的機會將會更多。化學品對健康的影響從輕微的皮疹到一些急、慢性傷害甚至癌症,危害更嚴重的是一些引人矚目的化學災害性事故。例如:1984年12月3日印度博帕爾鎮聯合碳化廠發生的異氰酸甲酯泄漏事故,使20萬人受害,2500人喪生;1991年江西上饒地區發生一甲胺泄漏事故,中毒人 數達150人,死亡41人。化學危害給國民經濟及人民生命財產帶來極其嚴重的損失,因此了解化學物質對人體危害的基本知識,對於加強化學品管理,防止中毒事故的發生是十分必要的。一、毒物進入人體的途徑:毒物可經呼吸道、消化道和皮膚進入體內,在工業生產中,毒物主要經呼吸道和皮膚進入體內,亦可經消化道進入,但比較次要。1、呼吸道:是工業生產中毒物進入體內的最重要的途徑。凡是以氣體、蒸氣、霧、煙、粉塵形式存在的毒物,均可經呼吸道侵入體內。人的肺臟由億萬個肺泡組成,肺泡壁很薄,壁上有豐富的毛細血管,毒物一旦進入肺臟,很快就會通過肺泡壁進入血液循環而被運送到全身。通過呼吸道吸收最重要的影響因素是其在空氣中的濃度,濃度越高,吸收越快。2、皮膚:在工業生產中,毒物經皮膚吸收引起中毒亦比較常見。脂溶性毒物經表皮吸收後,還需有水溶性,才能進一步擴散和吸收,所以水、脂皆溶的物質(如苯胺)易被皮膚吸收。3、消化道:在工業生產中,毒物經消化道吸收多半是由於個人衛生習慣不良,手沾染的毒物隨進食、飲水或吸煙等而進入消化道。進入呼吸道的難溶性毒物被清除後,可經由咽部被咽下而進入消化道。二、毒物在體內的過程:1、 分布:毒物被吸收後,隨血液循環(部分隨淋巴液)分布到全身。當在作用點達到一定濃度時,就可發生中毒。毒物在體內各部位分布是不均勻的,同一種毒物在不同的組織和器官分布量有多有少。有些毒物相對集中於某組織或器官中,我們稱這個器官為靶器官。例如鉛、氟主要集中在骨質,苯多分布於骨髓及類脂質。2、生物轉化毒物吸收後受到體內生化過程的作用,其化學結構發生一定改變,稱之為毒物的生物轉化。其結果可使毒性降低(解毒作用)或增加(增毒作用)。毒物的生物轉化可歸結為氧化、還原、水解及結合。經轉化形成的毒物代謝產物排出體外。3、排出毒物在體內可經轉化後或不經轉化而排出。毒物可經腎、呼吸道及消化道排出,其中經腎隨尿排出是最主要的途徑。尿液中毒物濃度與血液中的濃度密切相關,常測定尿中毒物及其代謝物,以監測和診斷毒物吸收和中毒。4、蓄積毒物進入體內的總量超過轉化和排出總量時,體內的毒物就會逐漸增加,這種現象就稱之為毒物的蓄積。此時毒物大多相對集中於某些部位,毒物對這些蓄積部位可產生毒作用。毒物在體內的蓄積是發生慢性中毒的基礎。三、對人體的危害有毒物質對人體的危害主要為引起中毒。化學品的毒作用可分為如下臨床類型。——引起刺激——過敏——缺氧——昏迷和麻醉——全身中毒——致癌——致畸——致突變——塵肺1、刺激刺激意味著身體同化學品接觸已相當嚴重,一般受刺激的部位為皮膚、眼睛和呼吸系統。(1)皮膚當某些化學品和皮膚接觸時,化學品可使皮膚保護層脫落,而引起皮膚乾燥、粗糙、疼痛,這種情況稱作皮炎,許多化學品能引起皮炎。(2)眼睛化學品和眼部接觸導致的傷害輕至輕微的、暫時性的不適,重至永久性的傷殘,傷害嚴重程度取決於中毒的劑量,採取急救措施的快慢。(3)呼吸系統霧狀、氣態、蒸氣化學刺激物和上呼吸系統(鼻和咽喉)接觸時,會導致火辣辣的感覺,這一般是由可溶物引起的,如氨水、甲醛、二氧化硫、酸、鹼,它們易被鼻咽部濕潤的表面所吸收。處理這些化學品必須小心對待,如在噴灑葯物時,就要防止吸入這些蒸氣。一些刺激物對氣管的刺激可引起氣管炎,甚至嚴重損害氣管和肺組織,如二氧化硫、氯氣、煤塵。一些化學物質將會滲透到肺泡區,引起強烈的刺激。在工作場所一般不易檢測這些化學物質,但它們能嚴重危害工人健康。化學物質和肺組織反應馬上或幾個小時後便引起肺水腫。這種症狀由強烈的刺激開始,隨後會出現咳嗽、呼吸困難(氣短)、缺氧以及痰多。例如下列物質就會引起上述反應:二氧化氮、臭氧以及光氣。2、過敏接觸某些化學品可引起過敏,開始接觸時可能不會出現過敏症狀,然而長時間的暴露會引起身體的反應。即便是接觸低濃度化學物質也會產生過敏反應,皮膚和呼吸系統可能會受到過敏反應的影響。(1)皮膚皮膚過敏是一種看似皮炎(皮疹或水皰)的症狀,這種症狀不一定在接觸的部位出現,而可能在身體的其它部位出現,引起這種症狀的化學品如:環氧樹脂,胺類硬化劑,偶氮染料,煤焦油衍生物和鉻酸。(2)呼吸系統呼吸系統對化學物質的過敏引起職業性哮喘,這種症狀的反應常包括咳嗽,特別是夜間,以及呼吸困難,如氣喘和呼吸短促,引起這種反應的化學品有甲苯、聚氨脂、福爾馬林。(3)缺氧(窒息)窒息涉及到對身體組織氧化作用的干擾.這種症狀分為三種:單純窒息、血液窒息和細胞內窒息。A、單純窒息這種情況是由於周圍氧氣被惰性氣體所代替,如氮氣、二氧化碳、乙烷、氫氣或氦氣,而使氧氣量不足以維持生命的繼續。一般情況下,空氣中含氧21%。如果空氣中氧濃度降到17%以下,機體組織的供氧不足,就會引起頭暈、惡心,調節功能紊亂等症狀。這種情況一般發生在空間有限的工作場所,缺氧嚴重時導致昏迷,甚至死亡。B、血液窒息這種情況是由於化學物質直接影響機體傳送氧的能力,典型的血液窒息性物質就是一氧化碳。空氣中一氧化碳含量達到0.05%時就會導致血液攜氧能力嚴重下降。 C、細胞內窒息這種情況是由於化學物質直接影響機體和氧結合的能力,如氰化氫、硫化氫這些物質影響細胞和氧的結合能力,盡管血液中含氧充足。
㈦ 化學品二甲甲醯胺對那個器官有害
二甲基甲醯胺(DMF)是一種透明液體,能和水及大部分有機溶劑互溶。它是化學反應的常用溶劑。純二甲基甲醯胺是沒有氣味的,但工業級或變質的二甲基甲醯胺則有魚腥味,因其含有二甲基胺的不純物。
可經呼吸道、皮膚及消化道吸收。對眼、皮膚和呼吸道有刺激作用。
侵入機體後,主要由肝內代謝,排泄較快,主要靶器官為肝臟,腎臟也有一定損害,屬中等毒性。
臨床特點
刺激症狀:DMF蒸氣可引起眼、上呼吸道輕、中度刺激症狀。
皮膚:污染皮膚可致輕、重不等的灼傷,皮膚起皺,膚色發白,伴有灼痛感,嚴重者可使皮膚脹腫,劇烈灼痛。
眼:污染眼引起灼痛、流淚、結膜充血; 嚴重者可引起角膜壞死。
胃腸道症狀:患者常有食慾不振、惡心、嘔吐、腹部不適及便秘等,少數病例有中上腹痛。
肝臟:急性中毒時肝臟損害常較為突出,患者有明顯乏力,右上腹脹痛,不適,出現黃疸,肝臟逐漸腫大,有壓痛,常規肝功能檢查示異常,其中血清轉氨酶升高較明顯。病變一般不嚴重,經治療可逐步減輕,數周內病情可完全恢復。
嚴重急性中毒:表現為重症中毒性肝病,職業性中毒為少見,接觸高濃度,尤其是皮膚污染嚴重,未及時徹底洗清者,應警惕發生嚴重中毒。
生活性中毒:曾有原患慢性潰瘍性結腸炎患者,以DMF灌腸,作為治療葯物而引起肝病,病情呈進行性加劇,類似亞急性肝壞死型肝炎,2周內出現肝昏迷,預後凶險。
特殊危險者:原患有各種原因的肝臟疾病者,對DMF較為敏感。
㈧ 化學燒傷的常見症狀有哪些
親,你好。化學燒傷常常伴有化學品中毒:中、小面積的化學燒傷能引起病人死亡,主要因中毒所致,如黃磷燒傷。由於各種化學毒劑不同,在體內的吸收、貯存、排泄也不一樣,但多數經肝解毒,由腎排出。因此臨床上多見肝、腎損害。
化學品蒸氣或煙霧可直接刺激呼吸道而引起呼吸道燒傷:不少揮發性化學葯物由呼吸道排出,所以化學燒傷合並呼吸道燒傷或呼吸系統並發症(肺水腫、支氣管肺炎等),並不少見。
1.酸燒傷
較常見的酸燒傷為強酸(硫酸、鹽酸、硝酸)。其共同特點是使組織蛋白凝固而壞死,能使組織脫水,不形成水皰,皮革樣成痂,一般不向深部侵襲,但脫痂時間延緩。
2.鹼燒傷
強鹼如氫氧化鈉、氫氧化鉀等也可使組織脫水,但與組織蛋白結合成復合物後,能皂化脂肪組織。皂化時可產熱,繼續損傷組織,鹼離子能向深處穿進。疼痛較劇,創面可擴大、加深,癒合慢。
3.磷燒傷
磷燒傷是有特點的化學燒傷。磷與空氣接觸即自燃,在暗環境中可看到藍綠色火焰。磷是細胞漿毒物,吸收後能引起肝、腎、心、肺等臟器損害。
望採納,謝謝
㈨ 化療有哪些副作用如何處理
隨著化療葯物的發展多種高效低毒的化療葯物問世,由於目前細胞毒性的化療葯物靶向性不強,不能達到只殺傷腫瘤細胞,而不傷及正常細胞組織,所以不可避免地存在化療葯物在殺傷腫瘤細胞的同時也對機體的正常組織有一定影響,我們稱之為化療葯物的毒副反應。常見有以下幾種:
(1)局部反應:最常見的是在靜脈治療過程中化療葯物不慎滲漏至皮下組織,引起局部皮膚及皮下組織的化學性損傷,表現為紅腫/疼痛,嚴重時出現皮膚的破潰壞死。臨床多用普魯卡因對滲漏區周圍組織進行封閉,保持清潔,避免感染,皮膚未破潰者可用硫酸鎂或如意金黃散等葯物外敷。對於易出現皮膚嚴重損失的葯物如長春瑞賓等葯物,建議採用深靜脈置管化療予以預防。
(2)消化道反應:惡心、嘔吐最常見的消化道毒副反應,其中順鉑為最強的致吐葯物,目前臨床應用5-HT3受體拮抗劑已明顯減少了急性惡性嘔吐的發生率,對遲發的惡心嘔吐可用多巴胺D2受體拮抗劑-甲氧氯普胺等葯物治療,同時病人可配合以可口清淡飲食,避免過飽及油膩食物。其它如食慾減退、便秘、腹瀉、口腔炎等多為一過性,經臨床對症處理均可迅速恢復,提醒如上述症狀較重時則要到醫院就診。
(3)骨髓抑制:為最常見的毒副反應,不同類型的化療葯物及化療方案對骨髓抑制點不同,對白細胞及中性粒細胞的影響多發生於化療後7~10天,絕大多數病人可平穩度過,當白細胞低於2.0×109/L或中性粒細胞低於1.0×109/L
時,應用集落刺激因子(G-CSF或GM-CSF)治療和預防。對血小板的影響多發生在化療後14~21天,絕大多數病人可平穩度過,或應用血小板生成素(TPO)或白介素-11治療、預防。貧血多在數個療程治療後發生,可在治療過程中注意增加補血的食物,必要時應用促紅細胞生成素(EPO)治療。
(4)腎功能損傷:某些化療葯物可引起肝腎功能損傷,一般與劑量有關。最常見是順鉑引起的腎小管損傷,臨床常用一定液體量的水化及利尿可預防其腎功能損害。對既往有腎臟疾患的患者,治療前要做腎功能的評價,必要時減低化療葯物的劑量。
(5)肝功能的損傷:化療葯物的肝損害可以預防,多為一過性的,常見於化療後一周左右發生,臨床常在化療時應用一些保肝葯物預防,一旦發生功能異常亦可靜脈葯物保肝治療。對既往有乙肝、肝硬化患者,治療前要評價肝功能,乙肝病毒DNA量,決定是否需要同時抗乙肝病毒治療,以減少肝功損害及急性肝壞死的發生。
(6)心臟毒性:某些化療葯物可引起心臟損傷,其主要表現有各種心律失常、嚴重時出現心功能衰竭。最常見的葯物如阿黴素、紫杉類等葯物,其心臟毒性表現不一,嚴重程度不一,多數經停止用葯、對症治療可以恢復。對既往有高血壓、冠心病及高齡患者用葯前評價心功能情況。
(7)其它:有些化療葯物毒副作用對某些特定臟器具有選擇性的突出損害;環磷醯胺特別是異環磷醯胺可導致出血性膀胱炎(可用美斯納預防);博來黴素引起的肺纖維化;長春新鹼等引起的周圍神經炎;泰素、泰索帝等的過敏反應及神經肌肉症狀等。脫發為多數化療葯物的毒副作用,只是程度不同而已。
總之,化療葯物引起的毒副反應多數可預防和/或治療。對有心、肝、腎基礎病變的患者治療前要做充分的評價,在選擇化療方案時避免應用相應器官損傷明顯的葯物,或調整化療葯物劑量或停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