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常用危險化學品分為幾類
常用危險化學品分為3大類:
1、理化危險:包括爆炸物、易燃氣體、易燃氣溶膠、氧化性氣體、壓力下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反應物質或混合物、自燃液體、自燃固體、自熱物質和混合物、遇水放出易燃氣體的物質或混合物、氧化性液體、氧化性固體、有機過氧化物、金屬腐蝕劑。
2、健康危險:急性毒性、皮膚腐蝕/刺激、嚴重眼損傷/眼刺激、呼吸或皮膚過敏、生殖細胞致突變性、致癌性、生殖毒性、特異性靶器官系統毒性——一次接觸、特異性靶器官系統毒性——反復接觸、吸入危險。
3、環境危險:包括危害水生環境,對水環境的危害分類、警示標簽和警示性說明見GB20602。包括急性水生毒性(指物質對短期接觸它的生物體造成傷害的固有性質)和性水生毒性(指物質在與生物體生命周期相關的接觸期間對水生生物產生有害影響的潛在性質或實際性質)。
安全運輸
(1)在裝卸搬運化學危險物品前,要預先做好准備工作,了解物品性質,檢查裝卸搬運的工具是否牢固,不牢固的應予更換或修理。如工具上曾被易燃物、有機物、酸、鹼等污染的,必須清洗後方可使用。
(2)操作人員應根據不同物資的危險特性,分別穿戴相應合適的防護用具,工作對毒害、腐蝕、放射性等物品更應加強注意。
防護用具包括工作服、橡皮圍裙、橡皮袖罩、橡皮手套、長筒膠靴、防毒面具、濾毒口罩、紗口罩、紗手套和護目鏡等。操作前應由專人檢查用具是否妥善,穿戴是否合適。操作後應進行清洗或消毒,放在專用的箱櫃中保管。
(3)操作中對化學危險物品應輕拿輕放,防止撞擊、摩擦、碰摔、震動。液體鐵桶包裝下垛時,不可用跳板快速溜放,應在地上,垛旁墊舊輪胎或其他松軟物,緩慢下。標有不可倒置標志的物品切勿倒放。發現包裝破漏,必須移至安全地點整修,或更換包裝。
整修時不應使用可能發生火花的工具。化學危險物品撒落在地面、車反上時,應及時掃除,對易燃易爆物品應用松軟物經水浸濕後掃除。
(4)在裝卸搬運化學危險物品時,不得飲酒、吸煙。工作完畢後根據工作情況和危險品的性質、及時清洗手、臉、漱口或淋浴。裝卸搬運毒害品時,必須保持現場空氣流通,如果發現惡心、頭暈等中毒現象,應立即到新鮮空氣處休息,脫去工作服和防護用具,清洗皮膚沾染部分,重者送醫院診治。
『貳』 GB 13690-92的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志
GB 13690-92
Classification and labels of dangerous chemical
substances commonly used
國家技術監督局
1992-09-28發布 1993-07-01實施
1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准規定了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危險標志及危險特性,還對1074種常用危險化學品進行了分類,規定了危險性類別、危險標志及危險特性等內容。
本標准適用於常用危險化學品的生產、使用、貯存和運輸。也適用於其他化學品。
2引用標准
GB 190危險貨物包裝標志
3分類
3.1常用危險化學品按危險特性分為8類:
3.1.1第1類爆炸品
本類化學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熱、受壓、撞擊等),能發生劇烈的化學反應,瞬時產生大量的氣體和熱量,使周圍壓力急驟上升,發生爆炸,對周圍環境造成破壞的物品,也包括無整體爆炸危險,但具有燃燒、拋射及較小爆炸危險的物品。
3.1.2第2類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
本類化學品系指壓縮、液化或加壓溶解的氣體,並應符合下述兩種情況之一者:
a. 臨界溫度低於50℃。或在50℃時,其蒸氣壓力大於294kPa的壓縮或液化氣體;
b. 溫度在21.1℃時,氣體的絕對壓力大於275kPa,或在54.4℃時,氣體的絕對壓力大於715kPa的壓縮氣體;或在37.8℃時,雷德蒸氣壓力大於275kPa的液化氣體或加壓溶解的氣體。
3.1.3第3類易燃液體
本類化學品系指易燃的液體,液體混合物或含有固體物質的液體,但不包括由於其危險特性已列入其它類別的液體,其閉懷試驗閃點等於或低於61℃。
3.1.4第4類易燃固體、自然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
易燃固體系指燃點低,對熱、撞擊、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點燃,燃燒迅速,並可能散發出有毒煙霧或有毒氣體的固體,但不包括已列入爆炸品的物品。
自燃物品系指自燃點低,在空氣中易發生氧化反應,放出熱量,而自行燃燒的物品。
遇濕易燃物品系指遇水或受潮時,發生劇烈化學反應,放出大量的易燃氣體和熱量的物品,有的不需明火,即能燃燒或爆炸。
3.1.5第5類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
氧化劑系指處於高氧化態、具有強氧化性,易分解並放出氧和熱量的物質,包括含有過氧基的無機物其本身不一定可燃,但能導致可燃物的燃燒,與松軟的粉末狀可燃物能組成爆炸性混合物,對熱、震動或摩擦較敏感。
有機過氧化物系指分子組成中含有過氧基的有機物,其本身易燃易爆。極易分解,對熱、震動或摩擦極為敏感。
3.1.6第6類有毒品
本類化學品系指進入機體後,累積達一定的量,能與體液和器官組織發生生物化學作用或生物物理學作用,擾亂或破壞肌體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某些器官和系統暫時性或持久性的病理改變,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經口攝取半數致死量:固體LD50≤500mg/kg,液體LD50≤2000mg/kg; 經皮膚接觸24h,半數致死量LD50≤1000mg/kg;粉塵、煙霧及蒸汽吸入半數致死量LC50≤10mg/L的固體或液體。
3.1.7第7類放射性物品
本類化學品系指放射性比活度大於7.4×10^4 Bq/kg的物品。
3.1.3第8類腐蝕品
本類化學品系指能灼傷人體組織並對金屬等物品造成損壞的固體或液體。與皮膚接觸在4h內出現可見壞死現象,或溫度在55℃時,對20號鋼的表面均勻年腐蝕率超過6.25mm/y的固體或液體。
3.2對於每種常用危險化學品,應根據它們的主要危險特性進行分類,見附錄A(補充件)。
在附錄A中,對1074種常用危險化學品進行了分類和分項。對每種常用危險化學品,給出了它們的品名、別名、英文名、分子式(或結構式)、主要危險性類別、次要危險性類別、危險特性及危險標志。
對於未列入分類明細表中的危險化學品,可以參照已列出的化學性質相似,危險性相似的物品進行分類。
4標志
4.1標志的種類
根據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危險特性和類別,它們的標志設主標志16種和副標志11種,見附錄B(補充件)。
4.2標志的圖形
主標志山表示危險特性的圖案、文字說明、底色和危險品類別號4個部分組成的菱形標志、付標志圖形中沒有危險品類別號。
4.3標志的尺寸、顏色及印刷
按GB 190的有關規定執行。
4.4標志的使用
4.4.1標志的使用原則
當一種危險化學品具有一種以上的危險性時,應用主標志表示主要危險性類別,並用付標志來表示重要的其它的危險性類別。
4.4.2標志的使用方法
按GB 190的有關規定執行。
5危險特性
根據每種常用危險化學品易發生的危險,綜合歸納為以下多種基本危險特性。對每種危險化學品應選用適當的基本危險特性來表示它們易發生的危險。
5.1與空氣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5.2與氧化劑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5.3與銅、汞、銀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5.4與還原劑及硫、磷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5.5與乙炔、氫、甲烷等易燃氣體能形成有爆炸性的混合物。
5.6本品蒸汽與空氣易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5.7遇強氧化劑會引起燃燒爆炸。
5.8與氧化劑發生反應,有燃燒危險。
5.9與氧化劑會發生強烈反應,遇明火、高熱會引起燃燒爆炸。
5.10與氧化劑會發生反應,遇明火、高熱易引起燃燒。
5.11遇明火極易燃燒爆炸。
5.12遇明火、高熱易引起燃燒爆炸。
5.13遇明火、高熱會引起燃燒爆炸。
5.14遇明火、高熱能燃燒。
5.15遇高溫劇烈分解,會引起爆炸。
5.16遇高熱分解。
5.17受熱時分解。
5.18受熱、光照會引起燃燒爆炸。
5.19受熱、遇酸分解,放出氧氣,有燃燒爆炸危險。
5.20受熱後瓶內壓力增大,有爆炸危險。
5.21暴熱、遇冷有引起爆炸危險。
5.22遇高熱、明火及強氧化劑易引起燃燒。
5.23遇水或潮濕空氣會引起燃燒爆炸。
5.24遇水或潮濕空氣會引起燃燒。
5.25受熱、遇潮氣分解,放出氧、有燃燒爆炸危險。
5.26遇潮氣、酸類會分解,放出氧氣,助燃。
5.27遇水會分解。
5.28遇水爆濺。
5.29遇酸會引起燃燒。
5.30遇酸發生劇烈反應。
5.31遇酸發生分解反應。
5.32遇酸或稀酸會引起燃燒爆炸。
5.33遇硫酸會引起燃燒爆炸。
5.34與發煙硫酸、氯磺酸發生劇烈反應。
5.35與硝酸發生劇烈反應或立即燃燒。
5.36與鹽酸發生劇烈發生,有燃燒爆炸危險。
5.37遇鹼發生劇烈反應,有燃燒爆炸危險。
5.38遇鹼發生反應。
5.39與氫氧化鈉發生劇烈反應。
5.40與還原劑能發生反應。
5.41與還原劑發生劇烈反應,甚至引起燃燒。
5.42與還原劑接觸有燃燒爆炸危險。
5.43遇鹵素會引起燃燒爆炸。
5.44遇鹵素會引起燃燒。
5.45是胺類化合物會引起燃燒爆炸。
5.46遇H發泡劑會引起燃燒。
5.47遇金屬粉末增加危險性或有燃燒爆炸危險。
5.48見光、受熱或久貯易聚合,有燃燒爆炸危險。
5.49遇油脂會引起燃燒爆炸。
5.50遇雙氧水會引起燃燒爆炸。
5.51與酸類、鹵素、醇類、胺類發生強烈反應、會引起燃燒。
5.52遇易燃物、有機物會引起燃燒。
5.53遇易燃物、有機物會引起爆炸。
5.54遇乙醇、乙醚會引起爆炸。
5.55遇硫、磷會引起爆炸。
5.56遇甘油會引起燃燒或強烈燃燒。
5.57撞擊、摩擦、振動有燃燒爆炸危險。
5.58在乾燥狀態下會引起燃燒爆炸。
5.59能使油脂劇烈氧化,甚至燃燒爆炸。
5.60在空氣中久置後能生成有爆炸性的過氧化物。
5.61遇金屬鈉及鉀有爆炸危險。
5.62與硝酸鹽及亞硝酸鹽發生強烈反應,會引起爆炸。
5.63在日光下與易燃氣體混合時會發生燃燒爆炸。
5.64遇微量氧易引起燃燒爆炸。
5.65與多數氧化物發生強烈反應,易引起燃燒。
5.66接觸鋁及其合金能生成自燃性的鋁化合物。
5.67接觸空氣能自燃或乾燥品久儲變質後能自燃。
5.68與氯酸鹽或亞硝酸鈉能組成爆炸性混合物。
5.69接觸遇水燃燒物品有燃燒危險。
5.70與硫、磷等易燃物、有機物、還原劑混合,經摩擦、撞擊有燃燒爆炸危險。
5.71受熱分解放出有毒氣體。
5.72受高熱或燃燒發生分解,放出有毒氣體。
5.73受熱分解放出腐蝕性氣體。
5.74受熱升華,產生劇毒氣體。
5.75受熱後容器內壓力增大,泄漏物質可導致中毒。
5.76遇明火燃燒時放出有毒氣體。
5.77遇明火、高溫時,產生劇毒氣體。
5.78接觸酸或酸霧產生有毒氣體。
5.79接觸酸或酸霧產生劇毒氣體。
5.80接觸酸或酸霧產生劇毒、易燃氣體。
5.81受熱、遇酸或酸霧產生有毒、易燃氣體,甚至爆炸。
5.82受熱、遇酸或酸霧產生有毒、易燃氣體。
5.83遇發煙硫酸分解,放出劇毒氣體,在鹼和乙醇中加速分解。
5.84與水和水蒸汽發生反應,放出有毒的腐蝕性氣體。
5.85遇水產生有毒的腐蝕性氣體,有時會引起爆炸。
5.86受熱、遇水及水蒸汽能生成有毒,易燃氣體。
5.87遇水或水蒸汽會產生劇毒、易燃氣體。
5.88遇水、潮濕空氣,酸放出能自燃的劇毒氣體。
5.89遇水分解產生有毒氣體。
5.90與還原劑發生激烈反應,放出有毒氣體。
5.91遇氰化物會產生劇毒氣體。
5.92見光分解,放出有毒氣體。
5.93遇乙醇發生反應產生有毒的、腐蝕性氣體。
5.94對眼、粘膜或皮膚有刺激性,有燒傷危險。
5.95對眼、沾膜或皮膚有強烈刺激性,會造成嚴重燒傷。
5.96觸及皮膚有強烈刺激作用,造成灼傷。
5.97觸及皮膚易經皮膚吸收或誤食,吸入蒸氣、粉塵會引起中毒。
5.98有強腐蝕性。
5.99有腐蝕性。
5.100可燃,有腐蝕性。
5.101有催淚性。
5.102有麻醉性或蒸汽有麻醉性。
5.103有毒、有窒息性。
5.104有刺激性氣味。
5.105劇毒。
5.106劇毒,可燃。
5.107有毒,不燃燒。
5.108有毒,遇明火能燃燒。
5.109有毒,易燃。
5.110有毒或蒸汽有毒。
5.111有特殊的刺激性氣味。
5.112有吸濕性或易潮解。
5.113極易揮發,露置空氣中立即冒白煙,有燃燒爆炸危險。
5.114助燃。
5.115有強氧化性。
5.116有氧化性。
5.117有強還原性。
5.118有放射性。
5.119易產生或聚集靜電,有燃燒爆炸危險。
5.120與氫氧化銨發生強烈反應,有燃燒危險。
5.121水解後產生腐蝕性產物。
5.122接觸空氣、氧氣、水發生劇烈反應,能引起燃燒,分解時放出有毒氣體。
5.123遇氨、硫化氫、鹵素、磷、強鹼、遇水燃燒物品等有燃燒爆炸危險。
5.124遇過氯酸、氯氣、氧氣、臭氧等易發生燃燒爆炸危險。
5.125與鋁、鋅、鉀、氟、氯、迭氮化合物等反應劇烈,有燃燒爆炸危險。
5.126碾磨、摩擦或有靜電火花時,能自燃。
5.127與空氣、氧、溴強烈反應,會引起爆炸。
5.128遇碘、乙炔、四氯化碳易發生爆炸。
5.129遇二氧化碳、四氯化碳、二氯甲烷、氯甲烷等會引起爆炸。
5.130與氯氣、氧、硫黃、鹽酸反應劇烈,有燃燒爆炸危險。
5.131與鋁粉發生猛烈反應,有燃燒爆炸危險。
5.132與鎂、氟發生強烈反應,有燃燒爆炸危險。
5.133與氟、鉀發生強烈反應,有燃燒爆炸危險。
5.134與磷、鉀、過氧化鈉發生強烈反應,有燃燒爆炸危險。
5.135強烈震動、受熱或遇無機鹼類、氧化劑、烴類、胺類、三氯化鋁、六甲基苯等均能引起燃燒爆炸。
5.136遇氨水、氟化氫、酸有爆炸危險。
5.137遇水分解為鹽酸、亞碲酸和有很強刺激性、腐蝕性、爆炸性的氧氯化物,
5.138與酸類、鹼類、胺類、二氧化硫、硫脲、金屬鹽類、氧化劑類等猛烈反應,遇光和熱有加速作用,會引起爆炸。
5.139遇三硫化二氫有爆炸危險。
5.140與過氯酸銀、硫酸甲酯反應劇烈、有燃燒爆炸危險。
5.141能在二氧化碳及氮氣中燃燒。
5.142遇磷、氯會引起燃燒爆炸。
5.143遇二氧化鉛發生強烈反應。
5.144會緩慢分解放出氧氣、接觸金屬(鋁除外)分解速率亦增加。
5.145遇水時對金屬和玻璃有腐蝕性。
附錄A 常用危險化學品分類明細表
附錄B 常用危險化學品標志
附加說明:
本標准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人事部提出。
本標准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化學工業部標准化研究所歸口。
本標准由化學工業部標准研究所負責起草。
『叄』 危險化學品副標志有幾種
根據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危險特性和類別,它們的標志設主標志16種和副標志11種。
主標志由表示危險特性的圖案、文字說明、底色和危險品類別號四個部分組成的菱形標志。副標志圖形中沒有危險品類別號。
標志的使用
標志的使用原則當一種危險化學品具有一種以上的危險性時,應用主標志表示主要危險性類別,並用副標志來表示重要的其他的危險性類別。
標志的使用方法:按GB 190的有關規定執行。
(3)常用危險化學品標志多少種擴展閱讀:
危險化學品的危害主要體現安全危害、健康危害和環境危害三個方面。
1.安全危害包括易燃性、腐蝕性和爆炸性等。
2.健康危害包括急性毒性和慢性毒性危害,其中慢性毒性又包括致癌性啊,生殖毒性啊等危害。比如危險化學品可致兒童血鉛超標,壬基酚可以影響人體的內分泌系統等。
3.環境危害就是危險化學品排放到環境中,對土壤、大氣和水體的危害,比如有些危險化學品排放到水中,使得魚全部死亡了,某些農葯噴灑在田間使得鳥兒越來越少了,一些化學品在土壤中難以降解,使得土壤板結等。
化學品中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等特性,會對人(包括生物)、設備、環境造成傷害和侵害的化學品叫危險化學品。 危險化學品系指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蝕、放射性等性質,在運輸、裝卸和儲存保管過程中,易造成人身傷亡和財產損毀而需要特別防護的物品。
『肆』 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包裝標志有多少種
大概有16種,包括易燃易爆,腐蝕,劇毒。。。。。精銳老師回答
『伍』 我國危險化學品的主安全標志有幾種
我國危險化學品的主安全標志有16種。
根據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危險特性和類別,設主標志16種,副標志11種。
主標志由表示危險特性的圖案、文字說明、底色和危險品類別號四個部分組成的菱形標志。副標志圖形中沒有危險品類別號。
(5)常用危險化學品標志多少種擴展閱讀:
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
應急要點
1、發現被遺棄的化學品,不要撿拾,應立即撥打報警電話,說清具體位置、包裝標志、大致數量以及是否有氣味等情況。
2、立即在事發地點周圍設置警告標志,不要在周圍逗留。嚴禁吸煙,以防發生火災或爆炸。
3、遇到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發生事故,應盡快離開事故現場,撤離到上風口位置,不圍觀,並立即撥打報警電話。其他機動車駕駛員要聽從工作人員的指揮,有序地通過事故現場。
4、居民小區施工過程中挖掘出有異味的土壤時,應立即撥打當地區(縣)政府值班電話說明情況,同時在其周圍拉上警戒線或豎立警示標志。在異味土壤清走之前,周圍居民和單位不要開窗通風。
『陸』 我國危險化學品的主安全標志有幾種。
8種:易燃氣體,易燃固體,易燃液體,爆炸品,劇毒品,腐蝕品,氧化劑有機過氧化劑,自燃物品遇濕自燃物品。
『柒』 危險化學品的標志有幾種規格尺寸多少分別是什麼
共有9大類,標簽很多。
一般要求100mm×100mm
還不齊全哦
『捌』 危險化學品安全警示標志有多少種
我國化學危險品根據其危險特性及類別,設主標記16種和副標記12種。
『玖』 危險化學品的包裝標志有多少種
根據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危險特性和類別,它們的標志
設主標志16種和副標志12種
『拾』 常用危險化學品的標志設主標志多少種和副標志多少種
主標志16種和副標志11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