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掛靠是什麼意思
法律分析:掛靠全稱是企業掛靠經營,是一個行業術語,指機構或組織從屬或依附於另一機構或組織。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第四十三條 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或私營企業掛靠集體企業並以集體企業的名義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在訴訟中,該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或私營企業與其掛靠的集體企業為共同訴訟人。
❷ 二建掛靠是什麼意思
掛靠的意思就是,將你的二建證書借給一個單位使用,或是借去提升企業資質,或是借去投標。你本人不需要實際在此單位工作,單位會給你一定的證書使用費。
需要提醒的事,這樣做是非法的,目前建設主管部門在嚴打次行為。
❸ 證件掛靠是什麼意思
證書掛靠,是指個人將自己的資質證書掛靠到企業名下的行為;若掛靠人為企業員工,則企業名正言順地運用證書;若不是,掛靠人一般都會要求企業支付一定的費用。
注意事項:
1、掛證不掛章: 一般而言由中介推薦人才的掛靠單位為「資質升級」、「資質換證」、「保資質」的企事業單位,持證人(尤其是全國注冊證書)與用證單位達成協議注冊成功後,注冊證(職稱證)由用證單位保管,個人可合理借用後返還(如考試、升級等);注冊章由個人保管,單位可合理借用後返還。
2、合同簽定周期:正常情況下按注冊類證書的執業周期來定(如:建造師三年,造價師四年,結構師三年,建築師兩年等),企業和個人可將自身的情況告知相關掛靠顧問,並做相應的調整;職稱證掛靠基本上是一年一簽;
3、付款方式:據2009年的成交數據統計,一年一付的企業佔80%;注冊成功後按合同簽定周期一次性付清的佔15%;月付季付或半年一付的佔5%;
4、關於定金:有些企業也稱之為「預付款「,單位與 持證人簽定協議以後, 持證人將單位注冊所需資料(含原件)郵寄或直接送到用證單位;用證單位收到 持證人的相關資料及證件原件應該支付相應的定金,注冊成功後轉為掛靠費;如因持證人個人原因注冊不成功, 持證人應該將定金退還用證單位,用證單位在收到 持證人已退還的定金後三個工作日內將原件返還 持證人。
5、關於掛靠費:任何注冊證掛靠、職稱證掛靠、資格證掛靠等持證人所取得的掛靠費均為「稅後」價格。
6、費用全報銷: 異地掛靠者,如需持證人到用證單位所在地所產生的差旅費、住宿費、誤工費、等由用證單位全全報銷;合同期間的注冊證書繼續教育費、培訓費由用證單位負責。
7、多證合一: 持證人擁有多本證書者,需掛靠於同一單位(國家規定),付款方式不等於多證的總合,單位以使用證件的有效性支付掛靠費,能用幾本證付幾本證的掛靠費。
8、不參與投標: 人才證書掛靠的證書一般僅用於企業升級資質,資質換證或保級,不用於招投標或掛項目,不參與審圖等工作,如確實需要,則按項目費用另算。
9、社保另算: 除證書掛靠費用外,根據當地人事部門政策,企業有可能需要為持證人繳納社保等費用,此費用不計在證書掛靠費之內。
10、初始注冊與轉注冊: 初始證為剛通過的資格證,注冊新單位對企業而言注冊流程相對繁瑣,審批時間也比較久,但不會涉及第三家單位的轉出手續,HR 工作時間上可以控制;而轉注冊證書的審批時間只要初始證的一半,同時轉注持證人對證書掛靠市場行情的把握度較高,基於這兩方面原因,初始注冊的掛靠費用一般會低於轉注冊的掛靠費用,(建議:新考出初始證持證人,建議盡快升級為轉注冊證書,先找個單位注冊,不要在乎第一次的費用)。
11、證書使用的范圍:僅限於甲方公司企業資質就位、年檢及主管部門檢查需要等。
12、約滿退證: 為避免協議期滿後持證人證書能順利取回,一般在協議簽訂之後,用證單位應提前為持證人開好協議期滿後的退工單(即解聘證明)和職業道德證明,或提前一到三個月開好;如持證人要轉注冊,用證單位應該開出同意轉出單。
13、續聘:聘用期滿,雙方有意簽訂續聘合同時,具體條件由雙方另行商議。
14、尋企業方式:如果自己或朋友身邊沒有太多的資源,可以委託國內正規咨詢機構進行掛靠,這樣也許會較容易掛出去;或者還可以在網上發帖尋找,但這樣就要看個人的運氣了,因為這種方式企業回復率較低。
❹ 掛靠是什麼意思
「證書掛靠」是指個人將自己的證書注冊至某單位名下的行為。
「證書掛靠」證書掛靠是不合法的,所簽的協議不受法律保護,若掛靠人為企業員工,則企業名正言順地運用證書;若不是,掛靠人一般都會要求企業支付一定的費用。
有很多行業是不需要資質的,但也有很多行業比如建築,若沒有取得資質證書,就算擁有再多的注冊資金,也不能承接施工。企業需要承接更大的工程,就需要升級企業資質,就催生了證書掛靠這個行業。
(4)掛靠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社會危害:
現實中,「掛證」現象在會計、建築、環評、水利等領域都存在。一些職業受到青睞,折射著相關行業蓬勃發展的態勢。但也應看到,掛證人頭多、在崗人數少,不僅違背執業規范和誠信原則,也影響工作效率與質量。
特別是在醫葯、消防、監理等與生命健康、公共安全關系緊密的行業,如果因為「掛證」而造成隱患,後果不堪設想。據報道,一些行業掛靠費與風險高低成正比。
❺ 「掛靠」是什麼意思
意思是機構或組織從屬或依附於另一機構或組織。
就建築業而言,是指一個施工企業允許他人在一定期間內使用自己企業名義對外承接工程的行為。允許他人使用自己名義的企業為被掛靠企業,相應的使用被掛靠企業名義從事經營活動的企業或個人(個體工商戶和其他有經營行為的自然人)為掛靠人。
掛靠人與被掛靠企業之間的「掛靠」行為的效力:
各地法院在審理涉及掛靠糾紛時,對於掛靠人與被掛靠企業簽訂的《合作協議》、《分包協議》或《內部承包協議》一般都認定為無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四條也明確規定「承包人非法轉包、違法分包建設工程或者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築施工公司名義與他人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行為無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四條規定,收繳當事人已經取得的非法所得」。
❻ "掛靠"是什麼意思
企業和個人(以下簡稱掛靠方),掛靠有資質的企業(以下簡稱被掛靠方),承接經營業務,被掛靠方提供資質、技術、管理等方面的服務,掛靠方向掛靠企業上交管理費的行為,是掛靠行為。掛靠經營行為實質是承包承租經營行為。若掛靠方以被掛靠方名義對外經營,由被掛靠方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掛靠方的經營收支全部納入被掛靠方的財務會計核算;掛靠方和被掛靠方的利益分配以被掛靠方的利潤為依據;掛靠方與被掛靠方的結算屬於內部承包經營行為。
但在有些行業法律不允許掛靠行為。
比如建築業,此類行為容易造成工程質量低劣,安全有重大隱患,造成嚴重虧損,如果一旦發生糾紛,被掛靠企業則成為被告,掛靠企業逍遙法外。所以在建築行業中歷來被我國的部分規章、規范性文件、法律法規所禁止。
❼ 兼職掛靠是什麼意思
兼職掛靠的意思是,指某些企業單位花一定的錢把你所擁有的證書資格注冊到他們公司,只是需要把你的證書注冊到他們公司,人不需要去上班,這就是掛靠。
關於掛靠,就是把證書放到一個公司,這個公司也可以給你交保險或者不交保險,不過現在交保險的比較多,因為國家查的比較厲害。相當於干兼職,你跟公司簽訂協議,一年給你多少費用。通過一些掛靠網站可以找到掛靠公司。
證書掛靠行規之一是掛證不掛章:,一般而言掛靠單位為「資質升級」、「資質換證」、「保資質」的企事業單位,持證人(尤其是全國注冊證書)與用證單位達成協議注冊成功後,注冊證(職稱證)由用證單位保管,執業印章由個人保管,單位可合理借用後返還。
❽ 公司掛靠是什麼意思
掛靠公司是指依附於一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一般理解為單位或個人利用其他單位的名義或資質,以掛靠方的名義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並向掛靠方繳納一定費用的行為。
2019年3月15日,2019年中央廣播電視總台3·15晚會曝光了葯店資質證書、各種資質證書掛靠。 [1]
中文名掛靠公司釋 義依附於一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優 點省事缺 點不自由注意事項要考慮承擔應繳的增值稅、要考慮承擔應繳的所得稅等風 險掛靠人承擔上繳管理費用的義務等
目錄
1 特點
2 注意事項
3 風險問題
▪ 風險
▪ 相關風險
4 法律後果
▪ 民事法律 後果
▪ 行政法律責任
▪ 刑事法律責任
5 央視曝光
特點編輯
1、省事:不需要獨立法人資格和財務體系,甚至不需要建帳,也就沒有了工商年檢、稅務查賬之類的復雜事宜。
2、不自由:有時會受制於人,比如簽訂合同等對外事宜必須出具公章、財務章、營業執照副本等東西,還必須向掛靠單位申領,如果沒有自己獨立的帳戶,當客戶的資金到掛靠單位的帳戶後,提款也麻煩,也不保險。
注意事項編輯
掛靠公司經營,對於公司財務來說實際上是比較復雜的,主要復雜在稅務處理上,因為增值稅不僅僅有銷售產生的銷項稅,而且有購進產生的進項稅,同時還要考慮所得稅問題。所以,作為你個人來講:
1、要考慮承擔應繳的增值稅。
如果沒有進項增值稅票,可以協商支付*%的增值稅給掛靠公司,就不需要再核算每單業務自己要交多少增值稅了。
2、要考慮承擔應繳的所得稅。
當然可以協商,用費用票據抵消利潤,從而不須繳納企業所得稅。
3、資金分開使用很容易:另外開設一個結算帳號,自己控制私人印鑒。
4、掛靠協議對外的法律效力很低的,你最好以掛靠公司業務部門的形式出現,否則稅務部門會認為掛靠公司有虛開增值稅的行為,處罰很重的。
5. 要公私分明。
風險問題編輯
風險
掛靠人可以利用被掛靠企業的信譽、信用或經營資格謀求更多的訂約機會;作為出借企業名義的對價,被掛靠企業往往會從掛靠人的經營活動中取得一定利益,或是收取固定的管理費用,或是按照一定的比例提取利潤。表面上看來,採用掛靠經營方式對雙方都是有利的,但仔細分析便會發現其實雙方享受的權利與承擔的風險是不對等的。
一、掛靠人承擔上繳管理費用的義務;
二、被掛靠企業只享有收取相對較小數額固定收益的權利,但卻承擔了相當大的風險,一旦掛靠人經營上違約或侵權,勢必給被掛靠企業造成難以估量的損失。
正是這種實質上的不平等和潛在的風險性,引發了實踐中的大量糾紛。從統計資料來看,因掛靠經營所引發的法律糾紛中,最常見的兩種類型是:
1、掛靠單位在對外合同中發生糾紛,第三人首先追究被掛靠企業的責任。
2、掛靠人以被掛靠企業名義對外交易產生債務後,債權人會以被掛靠人作為債務人,要求其承擔清償責任。
相關風險
掛靠經營現象普遍存在,完全禁止的可能性較低,企業在生產經營中,可通過以下措施將掛靠經營的法律風險控制在企業可承受的范圍內:
1、簽訂書面經營協議。
明確掛靠人和被掛靠人的權利義務,尤其是明確掛靠人以被掛靠人名義對外經營中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在實際發生糾紛之後,最大程度上保護被掛靠人的合法權益;
2、加強資質證照管理。
嚴格管理被掛靠人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國稅登記證、地稅登記證、開戶銀行許可證等「五證」,禁止向掛靠人提供「五證」電子版本;
3、加強授權委託管理。
禁止向掛靠人簽發常年授權委託證書,應做到授權委託證書一事一簽發,明確授權許可權及期限;
4、對掛靠人的經營行為實行動態監管
。一旦發現掛靠人的經營行為超越了經營協議的范圍或者授權委託書的許可權,被掛靠人應積極採取措施,通過解除經營協議、向掛靠人的交易對象發出聲明等形式,最大程度的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❾ 掛靠是什麼意思
意思是機構或組織從屬或依附於另一機構或組織。
就建築業而言,是指一個施工企業允許他人在一定期間內使用自己企業名義對外承接工程的行為。允許他人使用自己名義的企業為被掛靠企業,相應的使用被掛靠企業名義從事經營活動的企業或個人(個體工商戶和其他有經營行為的自然人)為掛靠人。
掛靠人與被掛靠企業之間的「掛靠」行為的效力:
各地法院在審理涉及掛靠糾紛時,對於掛靠人與被掛靠企業簽訂的《合作協議》、《分包協議》或《內部承包協議》一般都認定為無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四條也明確規定「承包人非法轉包、違法分包建設工程或者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築施工公司名義與他人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行為無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四條規定,收繳當事人已經取得的非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