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收據蓋什麼章合適
法律分析:收據上可以蓋財務章,可以蓋公章,不能蓋合同章。公章就是一種印記,是各個單位以及個人作為自己的獨有的標志,在法律上是有效的,就如簽名一樣。在辦事過程中我們常見的收據發票上一般是蓋章來標識某個單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第二十八條 單位和個人在開具發票時,必須做到按照號碼順序填開,填寫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全部聯次一次列印,內容完全一致,並在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發票專用章。
⑵ 收據上應該蓋什麼章
法律分析:一般是蓋財務章。收錢的是財務的人收的,財務的人一般有財務章,比較方便。對方沒有明確要求的話,不過蓋其他的章也可以,反正主要的用途就是證明你們單位收了人家的錢。再說收據本身就不具備正規性,所以影響不是很大。
發票是指一切單位和個人在購銷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所開具和收取的業務憑證,是會計核算的原始依據,也是審計機關、稅務機關執法檢查的重要依據。收據才是收付款憑證,發票只能證明業務發生了,不能證明款項是否收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二十一條 稅務機關是發票的主管機關,負責發票印製、領購、開具、取得、保管、繳銷的管理和監督。
單位、個人在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經營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應當按照規定開具、使用、取得發票。
發票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⑶ 收據蓋公章還是財務章
收據一般要加蓋財務章。收據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也屬於合法憑證。但是一般情況下,收據收取的款項只能是往來款項,收據所收支款項不可以作為成本、費用或收入等事項,只能作為收取往來款項的憑證。收款收據雖然具有一定法律效力,但其效力不強,所以很多單位都只認發票。
一般來說,收據是由三部分組成:標題,正文落款每部分都有相應的要求和規定。
收據格式:
標題:如果是買的專用收據則不需要填寫標題。但是如果是臨時的手寫收據需要在中間用大字寫上"收據」字樣。
正文:一般是在第二行空兩格處開始寫,寫清摘要並標明錢物數量數目等情況,但是不要出現歧義。
落款:一般要求寫上收款企業或個人的名稱署上收到的具體日期,一般要加蓋財務章。購買的專用收據,則有專門的填寫位置。
收款收據只適用於非經營性的往來款項,蓋財務專章或單位公章者是可以的,但涉及經營性的收入,必須開發票不能開收款收據。
⑷ 收據上應該蓋什麼章
法律分析:收據一般要加蓋財務章。收據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也屬於合法憑證。但是一般情況下,收據收取的款項只能是往來款項,收據所收支款項不可以作為成本、費用或收入等事項,只能作為收取往來款項的憑證。收款收據雖然具有一定法律效力,但其效力不強,所以很多單位都只認發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條 買賣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標的物的名稱、數量、質量、價款、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和方式、包裝方式、檢驗標准和方法、結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條款。
⑸ 收據應該蓋什麼章
法律分析:收據一般要加蓋財務章。收據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也屬於合法憑證。但是一般情況下,收據收取的款項只能是往來款項,收據所收支款項不可以作為成本、費用或收入等事項,只能作為收取往來款項的憑證。收款收據雖然具有一定法律效力,但其效力不強,所以很多單位都只認發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三十四條 民事法律行為可以基於雙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成立,也可以基於單方的意思表示成立。法人、非法人組織依照法律或者章程規定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作出決議的,該決議行為成立。
⑹ 收據要蓋什麼章
收據要蓋財務章或蓋公章,不能蓋合同章。收據是企事業單位在經濟活動中使用的原始憑證,主要是指財政部門印製的蓋有財政票據監制章的的收付款憑證,用於行政事業性收入,即非應稅業務,一般沒有使用發票的場合,都應該使用收據。
收據可以分為內部收據和外部收據,外部收據又分為稅務部門監制、財務部門監制、部隊收據三種。內部收據是單位內部的自製憑據,用於單位內部發生的業務,如材料內部調撥、收取員工押金、退還多餘出差借款等等。這時的內部自製收據是合法的憑據,可以作為成本費用入賬。
單位之間發生業務往來,收款方在收款以後不需要納稅的,收款方就可以開具稅務部門監制的收據。行政事業單位發生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可以使用財政部門監制的收據。單位與部隊之間發生業務往來,按照規定不需要納稅的,可以使用部隊監制的收據,這種收據也是合法的憑據,可以入賬。
《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第七條 票據上的簽章,為簽名、蓋章或者簽名加蓋章。
法人和其他使用票據的單位在票據上的簽章,為該法人或者該單位的蓋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權的代理人的簽章。
在票據上的簽名,應當為該當事人的本名。
第九條 票據上的記載事項必須符合本法的規定。
票據金額、日期、收款人名稱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據無效。
對票據上的其他記載事項,原記載人可以更改,更改時應當由原記載人簽章證明。
第四條 票據出票人製作票據,應當按照法定條件在票據上簽章,並按照所記載的事項承擔票據責任。
持票人行使票據權利,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在票據上簽章,並出示票據。
其他票據債務人在票據上簽章的,按照票據所記載的事項承擔票據責任。
本法所稱票據權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據債務人請求支付票據金額的權利,包括付款請求權和追索權。
本法所稱票據責任,是指票據債務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據金額的義務。
⑺ 請問收款收據上蓋什麼章是財務章還是公章
是財務專用章。
收款收據只適用於非經營性的往來款項,蓋財務專章或單位公章者是可以的。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的相關規定,企業開具收據只能蓋財務專用章,開具發票只能蓋發票專用章,不能蓋公章。
公章主要用於內外部事務以及對外的正式信函、文件、報告;財務專用章主要用於單位或集團內內部的現金、銀行收付業務(內部借款、往來結算);單位對外的現金、銀行收付業務等。
(7)收據蓋什麼章擴展閱讀:
印章相關尺寸:
1、各級政府、各級法院、各級檢察院,中央刊國徽,直徑為4.2cm, 圓邊寬為0.1cm,國徽外刊各級政府或各級法院、各級檢察院名稱,自左而右環行,印章使用簡化的宋體字。
2、黨委機構一律為圓形,中央刊鐮刀、錘子,直徑為4.2cm, 圓邊寬為0.1cm,鐮刀、錘子外刊黨組織名稱,自左而右環行,印章使用簡化的宋體字。
⑻ 收據上蓋什麼章有效
法律分析:收據是一種收付款憑證,要蓋財務專用章,如果是正規的發票需要加蓋發票專用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二十二條 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並加蓋發票專用章。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虛開發票行為:(一)為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二)讓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三)介紹他人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