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什麼是總領館
總領館是指總領事館,是國家駐各國的代表機關。
領館分為總領事館,領事館,副領事館和領事代理處,負責管理當地本國僑民和其它領事事務。兩個國家斷交,一定會撤銷大使館,但不一定撤銷領事館。
外交機構的相關權利受到維也納外交關系公約的保障,如外交豁免權。另一個廣為人知卻不常被討論的功能是,外交代表機構(特別是武官)往往從事、指揮或支持本國在駐地國的情報活動。
職責
大使館的職責范圍遍及駐在國各個地區,領事館只負責所轄地區。大使館通常受政府和外交部門的直接領導,而領事館通常接受外交部門和所在國大使館的雙重領導。許多國家在多數國家只設大使館,不設領事館。設不設領事館,設哪個級別的領事館,主要看僑民和領事業務的多少以及所在地區的重要性,並依照對等原則進行。
如中國在美國設有大使館和5個總領事館,負責各自轄區內的領事業務。在個別小國,外國只設領事館和派駐領事官員。現今,中國在180個建交國中設有174個大使館、93個(總)領事館 。
英聯邦成員國的外交代表機構有著一個附加職責,其會為英聯邦的其他成員國的公民提供外交服務,前提是受助公民的國家與欲聯系國家沒有外交關系;歐盟成員國的外交代表機構亦有此類附加的職責。(例如:南非公民如果需要取得與泰國相關的外交服務時,可以到加拿大外交機構尋求協助)
『貳』 大使館、總領館、領事館,分別是什麼行政級別
這三者並無明確的行政級別。我國的駐外大使除個別是副部級以外,一般都是司局級,總領事及領事的級別相對來說低一點。所謂的大使館、總領館、領事館的行政級別是按我國內的行政級別來談的。不是外交級別的慣例。大使館主要根據派駐國家的重要性來區別。比如駐美、俄、日等大國的大使一般為副部級,一些小國家一般為廳局級。
以大使為館長的稱大使館,大使館是一國在建交國首都派駐的常設外交代表機關。大使館代表整個國家的利益,全面負責兩國關系,館長一般是大使,也可以是公使或者其他等級的由派遣國委派的外交人員,由國家元首任命並作為國家元首的代表履行職責。
大使館的職責范圍遍及駐在國各個地區,領事館只負責所轄地區。大使館通常受政府和外交部門的直接領導,而領事館通常接受外交部門和所在國大使館的雙重領導。許多國家在多數國家只設大使館,不設領事館。
現今,中國在175個建交國中設有170個大使館、98個(總)領事館 。
大使館的首要職責是代表派遣國,促進兩國的政治關系,其次是促進經濟、文化、教育、科技、軍事等方面的關系,使館同時具有領事職能。促進兩國關系和人民間的往來是領事館的重要職責,但其最主要的職責是領事工作,比如:維護本國公民合法人在外國的的合法權益,向本國公民頒發或延期護照、向外國公民頒發簽證。
設不設領事館,設哪個級別的領事館,主要看僑民和領事業務的多少以及所在地區的重要性,並依照對等原則進行。如中國在美國設有大使館和5個總領事館,負責各自轄區內的領事業務。在個別小國,外國只設領事館和派駐領事官員。
大使館_網路領事館_網路
『叄』 請問大使館、公使館、領事館有什麼區別
三者之間沒有區別。
大使館指的即是公使館或者領事館。大使館是一國在建交國首都派駐的常設外交代表機關。大使館代表整個國家的利益,全面負責兩國關系,館長一般是大使,也可以是公使或者其他等級的由派遣國委派的外交人員,由國家元首任命並作為國家元首的代表履行職責。
大使館的首要職責是代表派遣國,促進兩國的政治關系,其次是促進經濟、文化、教育、科技、軍事等方面的關系,使館同時具有領事職能。促進兩國關系和人民間的往來是領事館的重要職責,但其最主要的職責是領事工作,比如:維護本國公民合法人在外國的合法權益,向本國公民頒發或延期護照、向外國公民頒發簽證。
(3)領事館是干什麼的擴展閱讀:
大使館的主要職能:
1、於國際法許可之限度內,在接受國內保護派遣國及其國民——個人與法人——之利益;
2、依本公約之規定,增進派遣國與接受國間之商業、經濟、文化及科學關系之發展,並在其他方面促進兩國間之友好關系;
3、以一切合法手段調查接受國內商業、經濟、文化及科學活動之狀況及發展情形,向派遣國政府具報,並向關心人士提供資料;
4、向派遣國國民發給護照及旅行證件,並向擬赴派遣國旅行人士發給簽證或其他適當文件;
5、幫助及協助派遣國國民——個人與法人;
6、擔任公證人,民事登記員及類似之職司,並辦理若干行政性質之事務,但以接受國法律規章無禁止之規定為限;
7、依接受國法律規章在接受國境內之死亡繼承事件中,保護派遣國國民——個人與法人——之利益;
8、以不抵觸接受國內施行之辦法與程序為限,遇派遣國國民因不在當地或由於其他原因不能於適當期間自行辯護其權利與利益時,在接受國法院及其他機關之前擔任其代表或為其安排適當之代表,俾依照接受國法律規章取得保全此等國民之權利與利益之臨時措施;
9、依現行國際協定之規定或於無此種國際協定時,以符合接受國法律規章之任何其他方式,轉送司法書狀與司法以外之文件或執行囑托調查書或代派遣國法院調查證據之委託書。
『肆』 領事館是用來干什麼的什麼叫領事館
領事館是負責管理當地本國僑民和其它領事事務,領事館是一國駐在他國某個城市的領事代表機關的總稱,根據《維也納領事關系公約》,領館分為總領事館,領事館,副領事館和領事代理處,兩個國家斷交,一定會撤銷大使館,但不一定撤銷領事館。
大使館與領事館的區別:
1、大使館的職責范圍遍及駐在國各個地區,領事館只負責所轄地區。
2、大使館通常受政府和外交部門的直接領導,而領事館通常接受外交部門和所在國大使館的雙重領導。
3、許多國家在多數國家只設大使館,不設領事館。設不設領事館,設哪個級別的領事館,主要看僑民和領事業務的多少以及所在地區的重要性,並依照對等原則進行。
中國在美國設有大使館和5個總領事館,負責各自轄區內的領事業務。在個別小國,外國只設領事館和派駐領事官員。現今,中國在175個建交國中設有170個大使館、98個(總)領事館 。
『伍』 大使館主要是干什麼的
大使館代表整個國家的利益,全面負責兩國關系,館長一般是大使,也可以是公使或者其他等級的由派遣國委派的外交人員,由國家元首任命並作為國家元首的代表履行職責。
大使館的首要職責是:
1、代表派遣國,促進兩國的政治關系;
2、其次是促進經濟、文化、教育、科技、軍事等方面的關系,使館同時具有領事職能。促進兩國關系和人民間的往來是領事館的重要職責;
3、但其最主要的職責是領事工作,比如:維護本國公民合法人在外國的合法權益,向本國公民頒發或延期護照、向外國公民頒發簽證。
(5)領事館是干什麼的擴展閱讀
領事工作是外交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也與在外中國公民的切身利益和安全密切相關,黨和國家一貫高度重視,要求我們本著「以人為本、外交為民」的理念,不斷加大領事工作投入力度,提高服務質量和業務水平。
王毅國務委員兼外長多次強調,人民的利益大於天,同胞走到哪裡,我們的領事保護與服務就要跟隨到哪裡。大家可能已經知道了,我們國內近年來在這方面採取了很多舉措。
一是同各國簽署互免簽證協議,致力於提高中國護照「含金量」。
二是開通中國領事服務網、12308領事保護熱線、微信和手機APP、領事之聲微博,為大家提供更便捷的貼身服務。三是大幅下調中國公民辦理護照和領事認證的費用。四是外交部正在推進領事保護與協助的立法工作。
『陸』 中國的每個城市都有外國國家的領事館嗎領事館和大使館有什麼不同都是幹嘛的
並不是每個城市都設有總領館,大使館設立在首都北京,是兩國建交的標志,大使館一個國家只有一個,領事館可以有多個。
根據中國與各國達成的外交協議,外國在中國內地、中國香港和中國澳門共設立領事機構共308處(含尚未開館機構),其中總領事館204個,領事館4個,領事辦公室3個,以及名譽領事92名。主要分布在區域中心城市如香港、上海、廣州、成都、沈陽等。另有一些分布在和某些國家關系特別密切的城市,尤其是邊境省份的省會城市如昆明、南寧、呼和浩特、拉薩等。
擁有外國駐華總領事館的城市:呼和浩特、沈陽、上海、廈門、青島、武漢、廣州、南寧、重慶、成都、昆明、拉薩、西安、香港、澳門 。
擁有外國駐華領事館的城市:二連浩特、重慶、成都等。
『柒』 中國駐外國大使館是干什麼的
大使館的首要職責是代表派遣國,促進兩國的政治關系,其次是促進經濟、文化、教育、科技等方面的關系,使館同時具有領事職能。
大使館是一國在建交國首都派駐的常設外交代表機關。大使館代表整個國家的利益,全面負責兩國關系,館長是大使,由國家元首任命並作為國家元首的代表履行職責。促進兩國關系和人民間的往來是領事館的重要職責,但其最主要的職責是領事工作,比如:維護本國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權益,向本國公民頒發或延期護照、向外國公民頒發簽證。
大使館的職責范圍遍及駐在國各個地區,領事館只負責所轄地區。大使館通常受政府和外交部門的直接領導,而領事館通常接受外交部門和所在國大使館的雙重領導。
『捌』 領事館和大使館有什麼區別,領事館可以辦理簽證嗎
大使館和領事館都可以辦理簽證,但是辦理的范圍不同,取決於領事館的常務權利。
大使館是一國在建交國首都派駐的常設外交代表機關,而領事館只是在所在國的主要城市、僑民及領事工作較多的地方設置。
大使館的職責范圍遍及駐在國各個地區,領事館只負責所轄地區。許多國家在多數國家只設大使館,不設領事館。設不設領事館,設哪個級別的領事館,主要看僑民和領事業務的多少以及所在地區的重要性,並依照對等原則進行。
領事館也是可以辦理簽證的,但是具體可以辦理哪些簽證,這還要看所在總領事館的職責許可權,如美國駐成都總領事館就只能辦理非移民簽證,移民簽證就只能去美國駐中國大使館。
領事的任務主要是保護派遣國及其國民之商業與經濟上的利益並處理與此有關的各種業務。例如,增進派遣國與接受國間商業、經濟關系的發展;調查接受國商業、經濟狀況,向派遣國政府具報;頒給護照及旅行證件;受理派遣國國民出生、死亡、婚姻之申報,證明遺囑,調查證據,轉送司法書狀等;保護和監督派遣國的船舶、飛機及其乘務員,查驗船舶文書,調查航行爭議,調解乘務員之間的糾紛等。」
『玖』 外國駐本國領事館是干什麼用的
領事職能概述
是政府派駐外國,維護本國利益,保護本國公民及法人合法權益的官員,駐外領事館是其工作機構。駐外大使館通常設立領事部,指派外交官員負責領事事務,或兼任領事官員。 根據《維也納領事關系公約》的規定,領事官員的職責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促進派遣國與接受國關系的發展
領事官員的重要職責之一就是要積極開展同領區內地方政府和社會各界的廣泛聯系和友好交往;利用各種合法渠道,廣泛開展對外宣傳工作,介紹本國在各方面的發展狀況;採用一切合法手段調查接受國的經濟、貿易、科技、文化和教育等方面的情況,並向本國政府報告。領事官員通過上述活動,增進本國與外國的相互了解,促進友好合作關系的發展。
保護本國公民及法人的正當權益
公民享有本國領事保護的權利。當其正當權益如人身安全、財產權益等受到侵犯,或受到歧視和不平等待遇時,領事官員應採取一切必要措施加以保護,必要時進行交涉,包括要求懲凶、道歉、賠償損失、防止事件再次發生和取消無理措施等。本國公民若被逮捕、監禁或以其他方式被剝奪自由,有權要求會見領事官員或與之通訊。領事官員有權探視該公民。
頒發護照和簽證
領事官員為本國公民頒發、換發、補發身份證件。為前往或途經本國的外國人頒發簽證。
擔任民事登記員和公證人
領事官員在民事和司法方面的職務通常包括接受有關國籍問題的申請、登記本國公民的結婚、出生、死亡等。領事官員為本國公民出具在本國境內外使用的文書,為外國人出具在本國境內使用的文書。認證本國和駐在國有關當局所頒發文書上的簽字和印章,以便在使用時具有法律效力。
領事職務還包括
處理有關本國公民遺產的事務。轉送司法文書和司法外文書或執行囑托調查書或代派遣國法院調查證據的委託書等。
關於船舶、飛機和火車的職務
領事官員對具有本國國籍的船舶、飛機和火車、汽車等交通運輸工具行使監督和檢查權並向其提供必要的協助。特別是駐在國當局對其採取強制措施時,應通知領事官員,以便實施領事保護。 領事官員除執行本國參加的國際公約和締結的雙邊條約規定的領事職務外,還可執行本國授權而又不為駐在國反對的其它職務,以及在一定條件下承辦外交事務,或代表第三國執行領事職務。 領事官員承擔著許多政府部門的職責,因而與公眾之間的聯系十分密切。一國政府同居住在國外的本國公民的聯系幾乎都是通過領事官員進行的。隨著經濟全球化的深入發展和國際交往的日益擴大,領事職務的范圍不斷拓展,人們必然更廣泛地、更頻繁地接觸到領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