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買了失業保險,有什麼用,失業險具體怎麼使用
用法:失業保險的失業人員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可以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失業保險作用:
1、保障基本生活:
勞動者在失業後,無經濟收入來源,生活發生困難,而失業保險通過對失業者發放失業保險金,以保障其基本生活,使其正常地生存下去,維持勞動力的再生產。
2、穩定失業人員:
由於失業保險通過發放失業保險金保障了業人員的基本生活,使其有了一定的收入。失業保險為失業者提供生活保障,不會因其無法生存使其鋌而走險,或在心理上嚴重失衡而危害社會,有利於維持社會的穩定。
3、促進失業人員再次就業:
失業保險不僅僅是給失業者發放失業保險金,更重要的是失業保險機構對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重視及提供就業信息、有效溝通和對再就業的直接推動上。失業保險的促進功能越來越突出,通過加大再就業培訓支出的比重、建立就業導向的機制等來促進失業者的再就業。
4、合理配置勞動力:
(1)由於失業保險的存在,失業者在尋找新的就業崗位時獲得了經濟保障,免除了後顧之憂,失業者也就有條件盡可能尋找與自己的興趣、能力相符合的工作崗位,從而有利於勞動力的合理配置;
(2)由於失業保險的存在,用人單位減輕了向外排斥冗員的經濟、社會兩方面的壓力,有利於單位制定理性的、合理的用人決策,也更有利於勞動力的合理配置。
(1)失業保險有什麼用擴展閱讀:
失業保險辦理所需材料說明:
1、營業執照的副本或者是允許該企業成立的批文;
2、該單位的《工資基金手冊》;
3、出示《xx市勞務工指標登記本》;
4、所要申保的單位或者企業機構代碼本。
造成失業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勞動力供大於求。
我國是世界第一人口大國,1998年底,人口總數達12.5億人,其中經濟活動人口就達7.1億。特別是八十年代以來,我國進入勞動年齡人口的高峰期,勞動年齡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明顯上升,十年間上升近10個百分點。
另一方面,我國又是一個發展中國家,經濟發展水平相對較低,其他經濟資源相對短缺,制約了勞動力資源的開發利用。從發展趨勢看,今後一個時期,每年新增勞動力在1000萬人左右,農村剩餘勞動力跨地區流動約3000萬人,其中有相當一部分將要加入到城鎮就業隊伍中。
另外,隨著企業事業單位改革的不斷深化,歷史上形成的富餘人員問題將要逐步得到解決,多年來積淀的大量冗員進入社會競爭就業崗位將成為必然趨勢。可以說,勞動力供大於求的矛盾將在一個相當長的時期存在。
二、是我國正在對經濟結構進行重大調整,與之相適應,勞動力結構必然要進行相應調整,不可避免地會造成部分人員失業,這種結構性失業的狀況增加了失業壓力。
三、是伴隨著科技進步和勞動生產率的提高,一些領域特別是第一、第二產業的傳統部門,不僅不能擴大就業容量,反而會減少用人,分流部分勞動力,致使失業人員數量增加。
四、是由於許多失業人員技能單一,職業技術水平不高,難以適應用人單位的需要,加上擇業觀念陳舊,不能依靠自身的努力開辟就業門路,加大了實現再就業的難度。
五、是我國現行的社會保障制度不完善、覆蓋面窄,市場就業機制尚未完全建立,對勞動力流動和合理配置也有著明顯的制約作用。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❷ 五險里的失業保險有什麼用交了後什麼條件下才能領這個錢
五險一金里的失業保險是指勞動者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後,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的,可以依法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就業局辦理失業保險金領取手續。
《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五條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第四十六條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第四十七條失業保險金的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不得低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
第四十八條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失業人員應當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❸ 失業保險有什麼作用
失業保險看似微不足道,其實有四大作用,而且每個作用都是非常重要,必不可少的。
第一個,失業保險可以更好的保障失業職工的基本生活保障,這是失業保險制度的基本作用,每個人都不能夠保證自己這輩子都不會失業,失業保險就是我們失業之後的一種保障,對於失業者來說這個作用是非常重要的。
第二個,促進失業職工再就業,失業保險主要目的就是緩解個人暫時經濟壓力為主要,促進失業職工再就業是根本。對於失業職工本人來說,可以通過領取基本失業保障金,基本生活得到一定保障,如果想要學習轉業的話,這個時候我們最起碼可以得到基本保障。
第三個,促進和保證社會穩定,由於失業救濟可以保障我們的基本生活,因此可以防止不必要的事情發生;失業保險具有非常不錯的促進就業功能,還可以解除職工對勞動制度改革的後顧之憂,增加信心和希望。
第四個,可以維護和實現勞動者基本社會權益重要方面的明確規定,失業是依法享受社會保險的情形,勞動者在失業情況下可以獲得基礎幫助以及補償。
❹ 失業保險有什麼用
失業保險的作用: (1)保障基本生活功能:失業保險的保障功能體現為生活保障功能,即失業保險機構通過向符合條件的失業者支付失業保險金,保障了失業者的基本生活,維持了勞動力的再生產。 (2)穩定功能:由於失業保險通過發放失業保險金保障了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使其有了一定的收入。這種穩定功能一方面體現為社會穩定功能;另一方面體現為經濟穩定功能。 (3)促進功能:失業保險不僅僅是給失業者發放失業保險金,更重要的是失業保險機構對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重視及提供就業信息、有效溝通和對再就業的直接推動上。
失業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社會集中建立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進而保障失業人員失業期間的基本生活,促進其再就業的制度。 失業保險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最長可領取12個月的失業保險金;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24個月。
失業保險是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用人單位,職工個人、國家財政補貼等渠道籌集資金建立失業保險基金。為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以保障基本生活,促進再就業的制度。
失業保險的作用體現為生活保障功能,即失業保險機構通過向符合條件的失業者支付失業保險金,保障了失業者的基本生活,維持了勞動力的再生產。通常來說,勞動者在失業後,無經濟收入來源,生活發生困難,而失業保險通過對失業者發放失業保險金,以保障其基本生活,使其正常地生存下去,維持勞動力的再生產。
❺ 購買失業保險有什麼用
第一個,失業保險可以更好的保障失業職工的基本生活保障,這是失業保險制度的基本作用,每個人都不能夠保證自己這輩子都不會失業,失業保險就是我們失業之後的一種保障,對於失業者來說這個作用是非常重要的。
第二個,促進失業職工再就業,失業保險主要目的就是緩解個人暫時經濟壓力為主要,促進失業職工再就業是根本。對於失業職工本人來說,可以通過領取基本失業保障金,基本生活得到一定保障,如果想要學習轉業的話,這個時候我們最起碼可以得到基本保障。
第三個,促進和保證社會穩定,由於失業救濟可以保障我們的基本生活,因此可以防止不必要的事情發生;失業保險具有非常不錯的促進就業功能,還可以解除職工對勞動制度改革的後顧之憂,增加信心和希望。
第四個,可以維護和實現勞動者基本社會權益重要方面的明確規定,失業是依法享受社會保險的情形,勞動者在失業情況下可以獲得基礎幫助以及補償。
❻ 什麼叫失業保險有什麼用請舉個例子
五險一金中的五種保險都是有用處的。
1、失業保險是職工在失業期間領取的救濟金,避免一段時間找不到工作,生活沒有落,而且領失業金期間,醫療保險也不用自己交,也由失業基金支付,這樣吃飯,看病都不用愁,可以專心找工作。如果沒有失業保險,失業期間,生活費沒差落,醫保費交不起,如果再生病,可就負債累累了。
2、《社會保障法》第四十五條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❼ 失業保險有什麼用
一、失業保險是什麼?
失業保險是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用人單位,職工個人、國家財政補貼等渠道籌集資金建立失業保險基金。為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以保障基本生活,促進再就業的制度。
以北京為例,失業保險的繳納比例為0.2%(個人)、0.8%(公司),一般來說,單位每月會從工資中直接劃扣結算,不需要自己打理。
有小夥伴會問,只要離職就可以領取失業金嗎?
答:不是,領取失業金需要滿足三個條件。
①主動辭職不算失業,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才可領取失業金;
②失業保險累計繳納滿一年;
③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
二、可以領多少失業金?有哪些待遇?
失業金的作用是為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基本的物質保障,所以領取的金額並不高。如果失業金太高,豈不是人人都想「失業」白拿失業金。
以北京為例,失業金的發放標准為最低工資的70%至90%。算下來,一月至少可以領1706元,這筆錢雖不多,但非常時期絕對屬於雪中送炭。
如果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繳費時間需重新計算。領取失業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金期限合並計算,最長不超過24個月。
可見,失業保險金只能作為我們短期內的過渡,當務之急還是要重新就業。
三、如何領取?
一般來說,進行失業登記和申辦領取失業保險,會用到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證和本人照片;
銀行卡或存摺的復印件;
所在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書;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職業機構出具的求職證明;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ps:具體以當地有關部門規定為准)
如果企業拒絕出具相關解除勞動關系的書面證明,可以向社保局投訴,尋求幫助。
符合申請條件,材料准備齊全,就可以前往社保機構提出申請,經工作人員審核,符合條件的話,可順利領取失業金。
❽ 失業保險有什麼作用
失業保險的作用主要就是保障作用。失業保險作為整個社會保險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和別的保險項目一道,起著保障勞動者基本生活需要,維護社會政治、經濟秩序安定的作用。社會保險是社會的安全網,保持社會穩定是社會保險的一個基本職能。而作為其中一個重要項目的失業保險在這方面的作用更為突出。人民生活要有保障。失業使勞動者失去生計來源,如果沒有制度性的保護措施,就很容易造成社會動盪。是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前提條件和配套措施。維持勞動力再生產,促使勞動力素質提高。勞動力再生產是社會再生產的基礎。失業保險提供的物質保障,滿足了勞動力再生產的基本要求,而轉業訓練、再就業介紹等服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失業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具備什麼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3、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